二次结构建筑给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等工程旁站监理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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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防水层细部构造10
Ⅲ、机械设备安装工程10
旁站监理方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项目参建单位
1.2工程项目特征概述
二、旁站监理工作原则
2.1、确认的项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
2.2、隐蔽工程隐蔽的全过程;
2.3、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部位、工序;
2.4、易产生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工序;
三、旁站监理工作的范围
3.1、按照建设部建市[2002]189通知(试行),实施旁站监理范围为:
二次结构砼浇注、砼垫层、卫生间防水细部构造处理、建筑给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等工程的机械设备。
四、旁站监理的依据
4.1、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等行政法规;
4.2、有关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强制性条文等技术法规;
4.3、承包合同、委托监理合同等合同文件;
4.4、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方案及措施、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五、旁站监理工作内容
5.1、审核施工单位提前24小时报送的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施工申请,及有关人员名单、使用机具、材料、构配件的相关质量保证资料、各种配合比及样件试验报告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符合质量及安全施工要求,并予签认。
5.2、检查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安全员值勤安排计划、资质证、上岗证应符合要求;
5.3、操作人员技术水平,操作条件能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
技术工人、特殊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4、检查施工单位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5.5、检查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5.6、检查施工单位遭遇特殊情况应急预案是否完备,并具有可操作性。
(如遇能源短缺、暴雨、狂风、机损等意外情况)
5.7、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图、变更单、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工程强制性质量条文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5.8、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组织施工;
5.9、巡查施工过程各环节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及管理人员擅离职守,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
六、旁站监理工作方法
6.1、坚持全方位、全过程观察、巡视、测量、检验,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纠正,不留隐患,并做好记录。
6.2、检查要点:
6.2.1、材料、构配件、设备实验资料及外观质量是否合格;
6.2.2、是否按设计图纸、规范、规程、施工方案和强制性标准施工;
6.2.3、管理人员、质检、安检及维修工人是否坚守岗位;
6.2.4、施工的间歇时间是否超过水凝性材料或配合料允许使用时间;
6.2.5、施工缝位置是否按施工方案留置,是否符合规范、设计及强制性质量条文要求。
6.2.6、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
6.2.7、按规定旁站取样、送样及检查保养条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2.8、按规定频率进行工序质量抽检;
6.2.9、用平行检验手段进行质量动态跟踪控制;
6.2.10、必要时照相、摄像。
七、旁站监理工作程序
不同意
注:
必须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第5.4.2条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第5.4.3条,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为防止突发事件发生而影响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应急预案;
当发生《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第6.1.2条情况之一时,旁站监理人员,将履行总监权利,事后8小时内及时向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事件严重时,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当重点部位、关键工序与验收重复时,按旁站监理方案实施监理工作;
当每一验收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内容重复出现时,仍然由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批准。
八、旁站监理记录及确认
8.1、旁站监理记录表格格式(附后)
8.2、旁站监理工作记录确认
8.2.1、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施工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应认真、如实地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并签字;
8.2.2、施工单位项目部质检员在施工结束时应在旁站监理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8.2.3、旁站监理记录表应编号,旁站监理结束后,同时填写监理日记,将记录交资料员;
8.2.4、当施工单位对旁站记录有异意拒签时,旁站人员应及时写明情况交总监处理。
九、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9.1、旁站监理前,按上述内容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准备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报项目监理部;
9.2、熟悉相关规范、标准、强制性标准条文,熟悉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
9.3、掌握上道工序质量验收是否合格;
9.4、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的认可和准用情况;
9.5、检查配合比、施工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做到否决或确认;
9.6、当发现施工活动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时,有权制止,并监督施工单位整改,符合要求时准予继续施工;
9.7、当现场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结构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
9.8、依照旁站监理方案,认真、负责、公证、客观的开展旁站监理工作;
9.9、当发现施工单位违规操作、违章指挥、技术管理人员擅离职守、质量保证体系运作不正常时,旁站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记录在案;
9.10、旁站监理工作完成后,及时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完整、准确的旁站监理记录;
9.11、旁站监理人员对旁站监理工作承担相应监理责任。
十、施工阶段旁站监理管理制度
10.1、按建设部2002年7月17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办法”加强对旁站工作的管理。
10.2、根据建筑工程设计要求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旁站监理方案应明确旁站监理范围、内容和程序。
10.3、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踪监督。
10.4、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按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由现场监理员具体实施。
10.5、旁站监理人员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
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停工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10.6、旁站监理应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记录,认真填写旁站监理日志,入档。
11、旁站监理检查主要内容
Ⅰ、砼工程
1、工程名称、浇注部位、浇注工程量、控制标高;
2、砼设计强度等级,施工强度等级、配合比;
3、商品砼供应商资质、配合比编号;
4、砼浇注施工方案、措施及施工交底;
5、分项工程质量隐蔽记录(水、电预埋管等)齐全、完整、合格;
6、按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模板支设方案落实情况;
7、水泥、粗细骨料、外加剂等原材料的质量证书,复试报告;
8、施工缝留置;
9、砼试块的留置和养护。
Ⅱ、防水层细部构造做法
1、卫生间、泵房等有防水要求的工作间、地下室等部位防水细部。
Ⅲ、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1、机械设备安装
1.1开箱检验;
1.2垫铁隐蔽(布置与灌浆);
1.3设备找平与对中;
1.4装配(间隙调整);
1.5单机空负荷试运转与设备试验;
1.6超高、地下室机械设备吊装。
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
2.1给水系统(生活给水管材、冲洗与消毒;
系统试压;
消防试射;
埋地管隐蔽);
2.2排水系统(埋地管隐蔽;
排水管坡度;
干管通球试验);
2.3卫生器具安装(满水、通水试验);
2.4采暖与供热系统(坡度;
冲洗与水压试验;
焊缝表面质量);
2.5供热锅炉(锅炉安装;
安全附件安装;
水压试验;
烘炉);
3、通风与空调工程
3.1防排烟系统(风管安装;
风机安装;
系统调试);
3.2空调风系统(风管安装;
3.3制冷设备(制冷机组安装;
制冷剂管道安装;
3.4空调水系统(冷、热水系统管道安装;
冷却水系统安装;
冷却塔等设备安装;
系统调试)。
4.建筑电气工程
4.1变配电室(电气设备安装、盘(柜)安装;
母线安装;
电缆敷设;
线路试验;
接地);
4.2供电干线(母线、桥架安装;
线缆敷设;
线路试验);
4.3电气动力(母线;
桥架安装;
线路试验、动力设备试运行等);
4.4电气照明(盘(柜)安装;
线路试验,灯具、开关、插座、风扇安装;
通电试运行);
4.5防雷与接地装置(接地装置;
等电位连接);
4.6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组安装;
接地装置)。
5、电梯工程
5.1设备进场验收;
5.2土建立接检验;
5.3电梯安装(承重梁隐蔽、导轨、门、桥箱、对重块、安全部件、电气装置);
5.4整机试运行(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试运行)。
6、智能建筑工程
6.1信息网络系统(防火墙和防病毒软件及安全功能和可靠性);
6.2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与设备接口可靠性;
响应灵敏度,联动可靠;
功能测试);
6.3电源与接地(相关系统接地及可靠性);
6.4隐蔽工程(电管连接、排列、走向;
接地、标识;
相关件绝缘电阻;
线缆接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