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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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风井3个(主井、箕斗井、辅助暗斜井),回风井两个(付井和新五风井)。
主要通风机工作方式为抽出式,东、西翼回风井各配备两台主扇,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主扇型号:
4—72—11N020B离心式扇风机3台,功率为132KW;
FBCDZN016/2×
75轴流式扇风机一台,功率为150KW)。
矿井总排风量为XXm3/ming;
负压为1号主扇XXmmHg,2号为XXmmHg。
矿井等积孔为2.2。
矿井通风能力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1.4、瓦斯、煤尘及瓦斯煤尘事故简介
瓦斯:
为高瓦斯矿井,2010年瓦斯检定结果为:
瓦斯绝对涌出量为8.56m3/min,瓦斯相对涌出量为15.31m3/t。
最大采区(XX采区)瓦斯绝对涌出量1.74m3/min;
最大回采工作面(XX)瓦斯绝对涌出量1.6m3/min,最大掘进工作面(XX采区+308运输巷)瓦斯绝对涌出量0.6m3/min,矿井煤层属Ⅱ类自燃,自燃发火期在XX个月以上。
煤尘:
所采煤层为四层煤,爆炸指数为34.7%,煤尘具有爆炸性。
矿井未发生过瓦斯、煤尘事故。
1.5防灭火及历年内外因火灾情况简述
公司建立有专门防灭火队伍,制定了防灭火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了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自公司成立以来未发生过内外因火灾。
1.6防治水及历年水灾情况简述
公司制定有专门的防治水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有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配备有专业的防治水队伍,,编制了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防治水的有关规定。
自公司成立以来未发生过水灾事故。
1.7六大系统简介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
公司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安装有KJ101N瓦斯监控系统,各类监测探头安装齐全,实现了对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及时升级。
各种规章制度健全,矿井监测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与矿区安监局监测指挥中心联网。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公司安装有KJ225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能够实现监测井下人员位置,具有携卡人员出/入时刻、重点区域出/入时刻、限制区域出/入时刻、工作时间、井下和重点区域人员数量、井下人员活动路线等监测、显示、打印、储存、查询、报警、管理等功能。
符合AQ1048-2007标准要求。
并建立有管理机构,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根据上级要求,2012年6月之前建立此系统。
矿井供水施救系统:
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已建立完成,新铺设了一趟供水主管路,管路铺设到了采掘工作面、人员集中地点、主要运输巷、主要行人巷道和重要硐室、避难硐室及避灾路线巷道等地点。
地面自来水与供水管路进行了连接,符合河北省煤矿供水施救系统建设标准要求。
矿井压风自救系统:
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已建立完成,地面安装有两台XXXXX空压机两台,一台使用,一台备用,各生产区域内安装有MOGF系列移动式螺杆空压机。
主压风管路与采区压风机管路进行了连网,通过阀门进行转换控制。
矿井井下压风自救系统采用地面空压机供给,井筒、井底车场、水平总运输巷设置供气主管,进入采区巷道、采掘工作面、重要硐室或避难硐室供气支管。
符合河北省煤矿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要求。
矿井通讯联络系统:
矿井通讯联络系统已建立完成,能够保证矿内个部门及井上、下通讯畅通。
生产调度通讯系统主机和矿行政通讯、移动通讯组网,具备了强拆、强插功能和紧急呼叫功能,符合《煤矿生产调度通讯系统通用技术条件》(MT401-1995)的要求。
同时,在原通讯系统的基础上,井下安装了应急广播系统,实现了广播和分区广播、双向通话、报警定位与记录以及分区报警,设备内置本安可充电池,保证停电后不少于2小时的通话时间。
其他项目符合河北省煤矿通讯系统建设标准要求。
1.8、危险化学品
我公司主要危险化学品有火药、雷管和乙炔氧气等,详见下表
化学危险品名称
使用单位
存放地点
存储量
备注
炸药
井下施工
单位
药库
≤10t
雷管
≤3万发
乙炔氧气
机电运输
及地面
专用仓库
2、各类事故预兆
2.1自然发火征兆
(1)人的直接感觉:
巷道中出现雾气或煤壁、支架见水珠,有煤油味、汽油味或焦油味,水或空气的温度比平时高,人有头痛、闷热、精神疲乏,裸露皮肤微痛等不适的感觉。
(2)空气成分:
出现CO、CO2增加,氧气减少。
(3)测定空气和围岩的温度比正常时高。
2.2、突水征兆
(1)煤层发湿、变暗,失去光泽,煤壁出汗及雾气、水珠。
(2)煤层变冷,用手摸煤层时,时间越长越凉。
(3)工作面温度降低,迎头必有积水区。
(4)淋水、底鼓,工作面出现“咕、咕”水叫声。
(5)煤壁挂红,瓦斯增大。
2.3、瓦斯煤尘爆炸条件
(1)瓦斯爆炸条件:
正常情况下
①CH4浓度:
5~16%。
②引燃温度:
650~750℃以上。
③氧气浓度:
12%以上。
在井下复杂的条件下,可能因工作环境变化及其他可燃气体渗入使CH4爆炸的下限要比正常条件下低的多。
(2)煤尘爆炸条件
①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
②浮在空气中的煤尘浓度:
40~2000g/m3。
③引燃温度:
750~850℃。
一般情况下,浮游煤尘浓度很难达到爆炸下限,但若有大量积尘存在,如受外界震动影响,瞬间使积尘为浮尘而达到爆炸浓度。
因此瓦斯爆炸很容易引起煤尘爆炸。
2.4、掘进开拓工程冒顶预兆:
(1)顶板发生响声,岩层下沉断裂。
(2)顶板掉渣,掉渣越多说明顶板压力越大。
(3)煤质变酥,煤壁片帮增多。
(4)顶板出现裂缝,裂缝张开,裂缝增多。
(5)顶板出现离层。
(6)顶板发生漏顶。
(7)顶板淋水增大。
2.5壁式工作面冒顶预兆
在正常情况下,顶板冒落都有预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种:
(1)响声:
由于顶板岩石严重破裂或因顶板压力急剧极大,采场的液压支柱的活塞急速下缩,岩梁会发生劈裂声。
另外,采空区的顶板有时也发生断裂、下落的闷雷声。
此情况多发生在初次放顶、周期来压或地质构造地。
(2)掉碴:
由于顶板严重断裂、层节里发育、压力增大,致使采场支架受到破坏、支撑力减弱,接着就会出现顶板掉碴的现象。
如果工作面插背不严或液压支架未进行及时支护,掉碴现象就会越来越严重,以至于出现大的冒顶。
(3)片帮:
由于煤质变软,工作面上出口落后及煤层倾角大等原因,致使工作面煤壁所承受压力增加,煤帮劈裂脱落,导致冒顶。
(4)裂缝:
顶板的裂缝一种是地质构造产生的自然裂缝,一种是由于采空区顶板下沉引起的采动裂缝。
一般情况下有水的裂缝更危险,茬口新的裂缝更危险,因为它是新生、正在活动中,如果新的裂缝不断加宽,说明顶板恶化有顶板冒落的趋势。
(5)脱层:
顶板快要冒落的时候,往往出现脱层现象,检查脱层要用问顶的方法,如声音清脆表示顶板完好,如发生“空、空”的响声,说明上下岩层已经脱离。
3、矿井灾害预防措施
3.1、瓦斯事故预防措施
3.1.1、2011年矿井瓦斯情况分析与预测
2011年矿井主要生产采区XX采区、XX采区和XX采区,根据2010年生产情况,XX采区瓦斯涌出量为1.74m3/min,预计2011年瓦斯涌出量无大的变化,仍是瓦斯管理的重点区域。
XX采区和XX采区由于回采工作面回风巷标高以上已回采,瓦斯相对释放一部分,预计瓦斯涌出量在1.2m3/min一下,重点是工作面上隅角和采空区瓦斯的管理。
XX采区和XX采区上半年主要是掘进岩石巷道,预计揭露煤层时瓦斯涌出量会增加,根据以往揭露煤层瓦斯涌出量预测,瓦斯涌出量在0.6m3/min左右,因此揭露煤层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011年矿井瓦斯涌出量预计无大的变化。
3.1.2、预防瓦斯事故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增强瓦斯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认真落实瓦斯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保证井下每个工作面配备专职瓦斯员检查瓦斯,并严格落实“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检查地点和检查次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杜绝空班、漏检和假检。
(2)加强瓦斯管理,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顶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瓦斯积聚的措施,做到不积聚瓦斯,如瓦斯积聚要采取移动抽放泵站抽放及其它措施进行处理,如果采面进、回风不畅,严禁放炮作业,并采取措施及时进行处理。
(3)所有巷道必须符合通风要求,加强巷道维修工作,保证全矿通风系统畅通。
(4)通风系统必须合理可靠,加强通风设施管理,保证通风设施完好,防止风流短路,确保各个工作面风量满足,消灭无风、微风作业现象。
消灭不合理的串联通风。
(5)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布置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确保矿井风量的有效利用及合理分配,减少矿井内、外部漏风,增加矿井有效风量。
(6)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掘进实行双风机双电源,且能自动切换。
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任何人不得擅自停开局部通风机。
严格执行停送电申请制度,杜绝无计划停风、停电。
风筒的接设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消除人为破坏,及时修补风筒破口,减少风筒漏风,确保采掘工作面风量满足。
(7)所有采掘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三专两闭锁”装置,真正做到停风能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电源,瓦斯超限能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电源。
(8)加强瓦斯排放工作,无论何种情况造成的停电停风,必须编制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9)所有采掘工作面装设瓦斯监测探头,安全监测维修人员加强日常维护和检修,确保数字准确,灵敏可靠。
(10)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坚持每日审阅矿井通风瓦斯日报和矿井安全监测日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11)公司有关管理人员下井必须携带瓦斯检定器或便携式瓦斯检查仪,随时检查瓦斯。
(12)合理布置采区巷道,减少无用巷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少巷道片帮冒顶,防止瓦斯积聚,发现瓦斯积聚必须立即处理。
各区布置巷道前技术部必须以工程变动通知单的形式通知通风部门,经通风部同意后,方可开工。
(13)加强掘进工作面巷道贯通管理,贯通前技术部门以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有关领导和单位,各有关单位必须做好贯通前的警戒、通风、瓦斯检查和贯通后的通风系统调整工作。
(14)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工具入井,井口20m范围内禁止烟火和用电炉取暖,井下禁止打开矿灯,井下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审批手续,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15)严格落实防止煤层自燃发火安全措施,防止煤层自燃。
(16)加强放炮管理,严禁明火放炮,严禁放糊炮,炮眼的封泥长度和炮眼的最小抵抗线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7)加强井下电器设备的检查和维修,所有电气设备杜绝失爆现象,电气设备维修人员严禁带电作业。
(18)相邻采区之间、采区进、回风巷布设隔爆水槽,水槽吊挂合理,充水及时。
3.1.3、防止瓦斯事故扩大措施
如果井下局部地区一旦发生瓦斯爆炸,应使其波及范围尽可能缩小,不致引起全矿井的瓦斯爆炸。
为此,平时要做好如下工作:
(1)每一生产水平、每一采区都要布置单独的回风道,实行分区通风。
(2)通风系统力求简单,总进风道与总回风道布置间距不得太近,以防发生爆炸时使风流短路。
(3)装有主要通风机出风井,必须安装防爆门,以防发生爆炸时扇风机被摧毁,造成救灾和恢复生产的困难。
(4)矿井主要扇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装置,且能在10分钟内改变矿井风流的方向。
(5)在连接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和采掘工作面等处的巷道中,设置“隔爆水棚”或“岩粉棚”,水幕或撒布岩粉,以阻止爆炸火焰的传播。
(6)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事故,要采取措施防止二次火源或瓦斯、煤尘爆炸的发生。
(7)当发生瓦斯爆炸通风系统遭到破坏时,应立即组织人员尽快恢复通风系统,一般情况下主扇都要保持正常运转;
如果通风系统不能及时恢复,要派救护队员向灾区送自救器,抢救灾区人员。
(8)为防止瓦斯事故的蔓延、除恢复通风系统、切断电源区的电源外,还要有计划地排放发生事故时聚集的有毒有害气体。
3.2煤尘事故预防措施
3.2.1预防煤尘引燃爆炸措施
(1)采掘工作面必须建立健全防尘系统。
(2)认真落实洒水灭尘制度,坚持炮前炮后洒水,坚持定期清洗巷道积尘。
(3)各个转载点安装洒水喷头,进回风巷安装洒水喷雾装置,降低风流中的浮尘。
(4)实施湿式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
(5)井下主要运输大巷每年除尘、刷白一次。
(6)按规定安装好隔爆水槽,水槽吊挂合理,充水及时,并有专人经常检查,确保随时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7)采掘工作面做到“四不准”:
作业规程中无防尘措施不准开工;
没有防尘设施不准回采和掘进;
有防尘设施无水不准作业;
防尘设施发生故障维修不好不准作业。
(8)认真落实和执行预防矿井瓦斯及火灾事故的各项安全措施。
3.2.2防止煤尘爆炸事故扩大措施
矿井瓦斯、煤尘爆炸后除造成巨大的损失外,甚至还会引起连续爆炸,矿井火灾及冒顶等二次灾害,所以发生灾变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矿井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反风救灾演习,以便在发生灾害时进行反风救灾提供经验。
(2)在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或工作面,都必须用隔爆水槽或岩粉棚隔开,在所有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中必须撒布岩粉。
(3)发生重大事故时,各相关领导人员必须尽快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以争取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4)要采取措施防止二次火源或瓦斯、煤尘爆炸的发生。
(5)当煤尘爆炸通风系统遭到破坏时,应立即组织人员尽快恢复通风系统,一般情况下主扇都要保持正常运转;
(6)为防止煤尘事故的蔓延、除恢复通风系统、切断电源区的电源外,还要有计划地排放发生事故时聚集的有毒有害气体。
(7)抢救瓦斯、煤尘爆炸或火灾事故的遇难人员时,必须在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以救护队为主进行抢救。
3.3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3.3.1外因火灾预防措施
(1)对井下大型电器设备进行绝缘电阻检查,对高压电缆进行一次泄露和耐压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对地面变电所和井下变电所硐室总接地极、接地电阻进行测定,预防泄漏电引起火灾。
井下各主要硐室必须配齐消防灭火器材。
(3)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加强检查维修和管理,杜绝失爆现象。
(4)井下硐室及其它地点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使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废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送到地面处理。
(5)加强井下各地点电气焊管理,井下电气焊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机电部和通风部经理签字,安全技术总监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
(6)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火柴、打火机等易燃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佩戴电子表入井,严禁在井下拆卸矿灯。
(7)井上、下设置消防材料库,备齐消防器材。
(8)运输区必须对井下各地点绝缘夹板定期检查,发现破损及时更换,防治杂散电流进入掘进工作面。
(9)严格按规程进行爆破操作,严禁明火放炮,严禁放糊炮,严禁用可燃物充填炮泥。
(10)井上下主要机电硐室、材料库、爆炸材料库、工作面液压泵站必须配备灭火器材,每处需要配备:
①干粉灭火器两台。
②灭火沙箱两个,装沙子量不小于0.075m3。
③铁锹和尖镐各两把。
④长把窜枪一把。
3.3.2内因火灾预防措施
(1)合理进行开拓、准备巷道的布置,主要巷道尽可能布置在岩石中,积极推广和使用先进的开采技术。
(2)根据生产区域开采条件,选择科学、合理的采煤方法,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加强采空区后期管理,并应参着煤层发火期确定采区开采期限。
(3)合理布置采煤巷道及留设煤柱,提高回采率,采面浮煤要尽量清理干净,回采过程中不得留设非计划煤柱和顶煤。
(4)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
(5)加强采空区管理,及时对采空区进行密闭,并保证密闭质量,减少漏风,断绝采空区氧含量。
定期对密闭口附近的有害气体浓度、空气温度进行检测,发现有自燃现象及时预防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对各区域采空区密闭进行编号登记,并将密闭附近所测得的各种数据填写清楚,以便于经常观察和检测。
(7)各采区回采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控顶距离不能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若煤层较厚时,要进行分层开采,减少采空区悬顶面积过大。
(8)各复采区回采工作面必须随时检测各出口空气温度,如温度过高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
(9)特殊区域采空区温度过高时,必须采用预防性灌浆进行处理。
(10)加强对我公司现开采区域相关小煤矿煤层自燃发火情况的检查、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封闭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1)在各采区回采工作面回风巷设置自然发火观测站,并做好观测记录,定期进行分析汇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4矿井水灾预防措施
3.4.1、2010年矿井涌水概况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地面没有大的河流经过矿区,井下没有发现积水区。
2010年矿井正常涌水量为50m3/h,雨季(7、8、9月)最大涌水量为120m3/h。
3.4.2矿井突水淹井时间分析
矿井井下没有富含水层,最有可能造成淹井的时间是雨季7、8、9三个月,如遇大暴雨或降雨量大,容易造成采空区形成大量积水,从而引发突水淹井的可能。
3.4.3、2011年矿井涌水情况分析与预测
2011年矿井涌水情况预计和2010年没有大的变化,矿井正常涌水量为50m3/h,最大涌水量不会超过150m3/h,重点是加强张庄复采区的抽水工作,防止造成采空区形成大量积水。
3.4.4预防矿井水灾措施
(1)4月份以前,制定出矿井防排水和防洪计划,并组织落实。
(2)雨季前对+320大巷水沟和1号井水仓进行彻底清挖。
(3)雨季前对井上下的防洪设施、设备加强检查和维修,保证万无一失。
(4)中央泵房排水能力满足矿井排水设计要求,雨季前做好联合排水试验,保证安全可靠;
XX采区+240水平和XX采区+290水平、XX采区180水平每处至少安装两台同能力的排水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5)新采区在与积水的老空区和采空区接近或需透时,要首先用钻机打泄水孔放水,待积水泄净后再施工。
如积水处于低洼地带,无法打钻泄水时,要留设防水煤柱。
(6)井下(XX采区+240水平、XX采区+290水平、XX采区180水平)作为易产生水患的高危区域,在遇到暴雨时迅速撤人,确保井下人员安全。
(7)公司所属各个井口雨季前彻底检查一次,井口防洪沟在雨季前完成,防止地表水顺地势流入井下。
(8)雨季时,公司成立防洪指挥部,24小时有人值班,井上、下通讯畅通。
雨季到来前,成立抢险队,下雨时及时排除堵塞,保证泄水通道畅通。
(9)矿技术部门要及时、准确掌握各小煤窑和我公司井下的关系和生产动态,发现层位关系不合理,存在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
(10)复采区各采煤队在雨季期间,下大雨或暴雨时必须将井下所有人员撤至地面,停止生产。
(11)备齐各种防洪物资,防洪车辆确保及时到位。
3.5各类顶板事故的预防
(1)采煤工作面
在回采过程中,严格按作业规程进行回采,初采、初次放顶、过老巷、收尾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认真搞好工程质量,加强工作面上下端头支护,上下安全出口要畅通无阻,高度不得低于1.6米。
回采工作面要提高联网质量,顶网要扣扣相连,以防发生流煤冒顶事故。
工作面放炮后腰及时挂网并进行前探支护,冒高处要及时采取措施接顶。
工作面支架必须符合规程要求,上下顺槽要按规定进行超前加强支护。
工作面遇地质构造需要跳采时,生产技术部门要提前制定工作面过地质构造跳采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2)掘进工作面
①煤巷掘进工作面。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巷道帮顶要背紧刹牢,严禁空帮空顶作业。
支架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严禁出现前倾后仰、里出外进现象。
坚持正确使用前探梁,架棚时撑木、拉杆齐全。
施工过程中,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要紧跟工作面。
加强后路巷道的维护,确保支架完整无损,维修时要制定专项维修措施,并严格按措施作业。
②岩巷掘进工作面。
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光面爆破,一次成巷到迎头,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锚杆间距排距符合规定,严禁穿皮、顺层现象,喷浆厚度达到规定要求。
岩石破碎时必须先临时支护,最大空顶距不超过规程规定。
遇有地质构造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措施。
要加强巷道的检查和维护,发现巷道变形或浆皮脱离等问题,要及时制定措施,进行维修加固,保证后路畅通无阻。
(3)负压通风巷道
①煤巷。
加强巷道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发现巷道内支架间有连续顶梁弯曲、柱腿弯曲、梁滚、顶梁上方及两帮流煤空帮空顶、背板腐烂、棚腿鼓出、折弯等严重的失修地点,必须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整修,维修时必须制定维修措施。
②岩巷。
加强巷道的日常巡视工作,特别是主要进回风巷道,发现巷道严重变形或浆皮脱离顶板、帮顶冒落等失修现象,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加固维修。
3.6预防爆破事故措施
(1)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的有关规定。
(2)爆破作业必须有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防止造成人员伤害事故。
(4)放炮前在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每一个进口设置岗哨、拉绳、挂牌作为警悈。
(5)与放炮无关人员撤到警悈线以外,由当班班长清点准确后,再和放炮员换牌放炮。
(6)放炮作业由放炮员担任,放炮器的把手和钥匙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放炮时,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
放炮母线不得有明接头,放跑距离和躲跑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不准使用固定母线。
一次装药必须一次起爆,禁止一次装药分次起爆。
(7)封泥长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8)放炮时,爆破工必须先发出吹笛,过5秒钟之后再进行放炮。
(9)躲炮时背靠巷道帮,蹲下(或坐下),不许站在巷道中间躲炮,以防冲击波冲击。
(10)放炮后,由爆破工首先验炮,确认无残炮后,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工再进入工作面巡视放炮地点的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等情况。
如有危险、立即处理。
(11)只有在工作面的炮烟吹散,警戒撤回,检查瓦斯不超限的条件下,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12)发现并处理瞎炮(包括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直接领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