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掘进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9830421 上传时间:2023-01-10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36.0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最新掘进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最新掘进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最新掘进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最新掘进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最新掘进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最新掘进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Word格式.docx

《最新掘进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掘进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Word格式.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最新掘进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Word格式.docx

7、在把胶质线接入放炮器桩头之前和插入钥匙之前及最后通电放炮之前,均应长声鸣哨和大喊三声“放炮了”,通电之后无论是否启爆,均应拨出钥匙,从桩头上拆除胶线并扭结短路。

8、放炮之后至少保持15分钟通风时间(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按防突措施执行)。

9、通风之后进入碛头检查时,放炮员必须身背放炮器(包括钥匙)并在瓦检员的陪同下慢慢进入爆破地点。

沿途检查瓦斯、支架和顶帮危岩的变化情况。

发现异常,停止前进。

判明处理无误后方可再次前进。

10、发现瞎炮应检查线路或改变联线方式之后再行起爆。

仍不起爆时按下述方法处理:

1)单个联线引爆;

2)用小木钎撬出炮泥后重新装入起爆药包起爆(注严禁伤害和从眼内拖出原有药卷);

3)平行瞎炮30cm另打眼装药引爆。

三、工作结束

1、清理检查放炮母线、胶质线的损坏情况,发现异常出井后立即维修。

2、检查拒爆、残炮和瞎炮中散失的炸药雷管。

将该碛头实际消耗的雷管炸药情况记入手簿。

3、把剩余炸药雷管运出井外(严禁井下埋藏),退还保管室入帐。

掘进运输工技术操作规程

1、熟悉掘进碛头的煤(渣)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

如果是采掘混合运输时,还须了解协调配合的有关规定。

2、掘进车辆使用前,检查其车箱完好,车门闭合及车辆润滑情况。

3、了解掘进碛头的作业规程,据实制定当班的排矸运渣作业计划。

配合支护工完成支护材料的备料运输。

4、准备好掏扒、撮箕、口哨等工具用品,在班组长或钻眼工的带领下去作业现场。

5、认真检查掘进碛头附近40cm内的支护完整情况,发现异常时提请班组长处理。

6、清理井巷轨道两旁有可能妨碍排矸运输的杂物用品,并对可能阻塞的水沟采取掩护措施。

二、排矸作业

1、除临时轨道落后碛头5m以上和断面积在6m2以上的掘进碛头以外,原则上采用自掏、自运、自卸的单人掏渣作业方式。

2、炮烟未散和班长未处理完碛头安全事项时,禁止入内掏渣。

3、进行装药作业时,碛头上5m以内禁止掏渣。

4、禁止对向掏渣和2m以内前后掏渣。

5、因距离远需传递接渣时,只能相互手上交接,禁止抛渣传递。

6、矸石渣车的装满系统按矿井规定办理。

7、原则上要求从后向前沿着巷道底板和轨道进行清理掏渣,防止跑底渣。

8、水沟侧的渣子必须掏至沟底,发现跑坡时,要报告班长处理。

9、在掘进区内推车时,要用矿灯连续观察前方路况并慢速前进。

发现前方有人工作或通行时,必须连续鸣哨并随时准备停车。

10、掘进渣车只能停放在指定地点,禁止把渣车停在矿井运输的主干线上。

11、如果在爆破过程中出现不完全爆破(含残炮、瞎炮),在掏渣时要安全地清理回收未引爆的雷管、炸药。

12、半煤岩掘进时,应当分爆、分装和分运。

每次岩渣必须掏尽,掏煤炭时要注意分选混入煤中的岩矸。

1、清理掘进区内的井巷和运输轨道,保持巷道整洁和运输畅通。

2、清理排水沟,悬挂好因掘进而移位的电缆、风筒。

3、清理个人工具用品,跟随班组长出井。

急倾斜煤层立眼掘进工技术操作规程

1、详细了解掘进区域的地质、瓦斯和水文情况,特别注意研究煤层的稳定性、透气性、透水性和瓦斯承压性等情况。

2、熟悉急倾斜立眼掘进的施工技术要求和实施方案,特别要了解掌握方案中防止冒顶、片帮、保证人员安全通行和立眼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

3、准备好手镐、斧头、保险绳等工具用品和坑木、排花、巴片等支护材料。

4、在保证通风良好和当班瓦检员陪同下逐步进入立眼,沿途检查顶板、支护帮背、人行梯步和瓦斯浓度情况。

待隐患消除后再前进。

5、检查碛头上的顶帮危岩及临时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布置有中间横巷时,应将支护材料提前运至靠近碛头的那个横巷内。

禁止把材料放在立眼途中存放。

7、立眼施工前施工有钻孔的,检查钻孔的畅通情况,发现阻塞,先行处理。

8、即将与超前平巷贯通的,应检查上部平巷的支护和瓦斯含量,打了栏栅未通风的,贯通前必须恢复通风。

二、掘进作业

1、立眼掘进原则上用手工挖掘。

需爆破时,要经过矿长批准,并有矿级领导在现场指挥。

2、立眼掘进的临时支护距离不大于0.8m,永久支护间距离不大于0.5cm,达到间距必须先支护再前进。

3、立眼倾角超过50°

时,所装栅厢应当用木板连接梁腿;

倾角超过70°

时,应改用箍盘,盘壁采用倒楔木箍紧周帮。

4、在立眼内运送材料时,绳子应固定在抓钉上,并由一个人拉,一人随材料上送。

5、立眼掘进过程中,不能停止局部送风。

立眼内的风筒顺着一侧的上帮悬挂,靠近碛头的距离不得大于3m。

认为风量过大时,可在下部平巷调节,也可在出风口设置撮箕之类的缓冲物。

6、掘进过程中发现瓦斯含量骤增,煤壁松软、响煤炮、有透水迹象等情况时,应暂停掘进,搞好碛头支护,观察判明情况后再掘进。

情况严重时,应立即撤出人员,报告领导处理。

7、立即掘进要有监护人。

监护人不能随便离开作业现场。

必须离开时要告知碛头上作业的掘进工暂停掘进,退至下部平巷休息。

8、立眼下部不能摆放与掘进无关的设备、物料、妨碍人员的紧急撤退。

9、凡有立眼掘进的矿井,当班井下矿级领导至少深入该作业碛头两次。

每次都必须对工程质量和安全注意事项作出明确指示。

10、立眼掘进遇地质变化(特别是煤层由薄变厚或由厚变薄)时,要预防煤与瓦斯喷出事故的发生。

措施是加强支护质量,保持通风良好,注意观察有无突出预兆出现。

1、检查当班掘进碛头的工程质量及临时支护情况,有问题自行返工处理。

2、清理手镐、斧头等工具用品。

3、手扶厢木,脚蹬梯步,稳步退出立眼。

4、将当班煤层变化,瓦斯涌出及进尺、支护等情况报告班组长及矿井值班领导。

 

回采电钻工技术操作规程

1、准备好钻杆、啄子、试电笔和高压胶布等工具用品。

2、在不带电的情况下检查电钻、电缆及插销接头等是否完好。

3、检查插销上有无火花痕迹,锁扣是否牢靠,插孔内有无煤粉。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插销产品。

4、检查电源开关是否灵活,有无漏电现象。

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检查完毕后立即切断电源。

5、运送电煤钻应切断电源,将电缆绕成圈绕在电煤钻上。

只能手提肩扛,严禁用缆线拖运电煤钻。

6、将电缆悬挂两帮。

若横跨巷道或运输设备时,应加设横梁扶持。

7、检查回采面附近(特别是上隅角)的通风瓦斯状况,若有隐患应先行处理。

8、开始工作前应检查衣服、袖口、扣子、裤管等是否扎紧,防止钻杆咬住。

9、只有在临钻之前才能接通电源。

二、钻眼工作

1、按“打眼放炮说明书”要求在采面上标注炮眼位置,然后按照规定角度、深度依次钻眼。

2、钻眼操作至少二人。

开眼时,一人站在钻杆旁边掌钎,一人持钻。

开钻后掌钎人负责缆线调节并注意顶帮安全。

3、钻眼时按照抱稳端平,两脚蹬稳,保持平衡,切勿上下左右摆动的原则进行操作,同时保持钻杆与眼孔成一直线,防止卡钎。

钻进中用力均匀,近进度正常排粉。

4、发现电钻起动困难,抖动大,音响不正常,或有烤焦气味时,立即停钻切断电源处理。

5、电钻温升过高(手不能在外壳上停留时)时,应停止钻进,把电钻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干燥地点自然降温处理。

6、带电运转的电钻应防止顶板淋水。

遇此情况应采取遮掩防止措施。

7、已经变形和钻头滞钝的钎子不能再用,防止卡钎。

8、中途停钻时,应拨出钎子,取下电钻,并将钎子立放煤壁。

9、钻进中随时注意敲帮问顶,处理危岩片帮。

发现顶帮来压或钻孔来水迹象时,应立即停钻处理。

1、切断电源,拨下插销,取下电钻,拨出钻杆。

把钻机、钻杆放至指定的安全地点。

2、收回电缆并运至指定地点圈码整齐。

3、向放炮员交接眼孔,协助装药放炮。

回采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

1、按回采工作面打眼放炮说明书(或作业规程)规定领用当班所用电雷管和煤矿安全炸药,当即分别装入专用木箱内,并立即加锁。

2、检查整理当班使用的放炮器和放炮线(含胶线、母线及脚线),试验放炮器的充电可靠性和放炮线的导通性。

检查木(竹)炮棍的完好情况。

3、炮泥的制作,按砂:

4、检查回采面的通风瓦斯情况,记录瓦斯数据,察看上下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核实炮眼参数(位置、角度、深度)是否合符作业规程规定。

发生异常时,有责任要求电钻工和班组长予以补救完善。

5、在安全地点装配好当次爆破所需起爆引药。

引药内的起爆雷管只能从药卷的端部用棍所扎的孔内插入,严禁将雷管直接插入。

装配好的雷管脚线应当缠绕,并扭结短路。

6、检查回采面上的支护情况,特别注意督促支护工搞好采场密集,上下安全出口和近煤壁处的加固支护。

7、检查采面附近上冲、切割碛头的通风瓦斯和支护情况,发现问题时,要求班组长立即处理。

8、放炮前,由规定人员落实采面上和附近掘进碛头上的人员撤退及上下安全出口的放炮警戒工作。

9、只有在钻眼全部结束,人员已经撤离和再次得到有关瓦斯没有超限的明确答复后,才能身背放炮器及其钥匙,手持木(竹)炮棍进入采面装药。

1、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检查炮眼施工质量,查明有无淋水、透水迹象,发现异常时停止装药。

2、从回采面的一端开始依次装药。

每次装药时均用一只手理扶雷管脚线,另一只手用木炮棍将药包轻轻推入眼内。

药卷之间接触即可,严禁用重力撞捣。

3、煤层内煤眼深度小于0.6m时禁止装药、放炮。

装药长度不得超过1/2眼深,其余部分用炮泥填满。

严禁放明炮和糊炮。

4、经请示值班领导同意的水炮眼应用防水胶套装药。

5、联线方式一般大串联。

但一次放炮个数在10个以上时,应考虑分两组串、并联。

6、整个放炮过程应严格遵守三人放炮制(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和一炮三检查(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基本制度。

不能保证上述规定时,放炮员有权停止装药放炮。

7、在采面及附近掘进碛头的人员确已完全撤离的情况下才允许联结脚线;

只有在瓦检员、班组长报告瓦斯没有超限、警戒已经设好的情况下才允许联结母线。

8、在母线接上放炮器桩头和插入钥匙前,放炮员还应当大喊三声:

“放炮了”。

通电后无论是否响炮,均应立即拨出钥匙,拆下母线并扭结短路。

9、放炮后至少保持15分钟通风时间(突出矿井按防突措施执行)。

10、通风后进入采面时,放炮员必须身背放炮器,携带钥匙,并在瓦检员的陪同下慢慢进入回采面。

沿途检查瓦斯、支柱和两帮危岩情况,发现异常时停止前进,经处理无异常后才能再次前进。

11、发现瞎炮应检查线路后再次引爆。

1)单个联线放炮;

2)用小木扦撬出炮眼内炮泥,重新装入引药起爆(但严禁伤害和拖出眼内药包);

3)平行于瞎炮眼30cm另打新眼装药引爆。

1、收集清理放炮线,发现损坏出井修理。

2、收集清理拒爆、残炮和瞎炮中散失的炸药雷管。

将雷管、炸药的实际消耗量记入放炮员手册。

3、将剩余雷管、炸药运出井外退还保管室,禁止埋放在井下。

倾斜煤层回采木支柱工技术操作规程

1、检查准备好斧子、啄子、量尺等工具。

2、按煤层厚度和用量准备好坑木。

3、按支柱量加工好草鞋板(柱帽)。

禁止打没有柱帽的支柱。

草鞋板厚度相当于支柱的半径,长度不小于30cm。

4、熟悉采场支护的质量规格要求,操作中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进行支护。

5、检查采场倾角,煤层顶底板起伏和顶板层理及节理发育情况,考虑是否采用特殊支护形式。

二、支护作业

1、按支护规格在硬底板上啄好柱窝。

柱窝直径大于坑木直径,深度不小于2cm。

柱窝要保证横平竖直。

2、用量尺比好柱子的下料尺寸。

量尺时下端放在柱窝中心,上端抵正顶保持3~5°

的支护迎山角。

下料长度应扣除草鞋板厚度,并将上柱帽切平,下柱脚稍屑周边。

3、支柱时一手扶在放于柱窝里的向上倾斜方向倾斜的顶柱;

一手把草鞋板放在柱头上,沿倾斜方向从上往下贯紧,然后用锤打牢,煤厚超过2m时,支柱操作由2人进行。

其中,一人扶柱,另一人用手或用啄子把草鞋板举高安放在柱头上,打紧打牢。

4、在破碎顶板下从事支护要在草鞋板上横放厚度相等的若干“伞板”。

此时柱子下料长度应加扣伞板厚度。

安装方法同第3条。

5、在顶板起伏较大的地点支柱时,支撑方向要根据顶板倾斜方向进行调整,使支柱迎山有力。

6、因留有大量伞檐煤而不能进行支护时,必须安设临时支护。

7、在采场的上下安全出口处要采用抬棚、丛柱等进行加固。

8、在顶板冒落区边缘支护时,应当使用丛柱或木垛支护。

并沿采空边界进行加密支护。

在软底板区域支柱时,要加上柱垫。

9、当班新打支护由值班安全员验收编号。

严禁在未回柱区域内“抽柱”去打新支护。

严禁在荒石和夹矸上支柱。

1、清理支柱工具用品。

2、请班组长在支护记录簿上签字验收。

急倾斜煤层回采木柱工技术操作规程

1、采用小阶段爆破采煤法的矿井,在采空区内不允许人员入内。

支护作业主要是搞好采场下部采区平巷的加固支护。

2、采用伪斜充填法的矿井,每次放炮后应随作业面空间清理,从下往上沿煤壁打上临时性的贴帮支柱(俗称崩子)。

崩子紧靠顶、底板两帮应加楔板,崩子间距按作业规程规定办理。

临时崩子在放炮前从上至予以撤除,否则将影响放煤。

3、倾角在55°

以下采用倒台阶采煤法的矿井,其采场支护的操作要求按倾斜层的操作规程执行。

4、推广应用新的采煤法时,其操作规程按其特点重新制订或补充。

5、在急倾斜煤层矿井从事支护作业,应按规定安置好脚手板和台板,每个支护工应经常携带材料拖绳,以利沿大倾角运送材料时用作固定、牵引之用。

在急倾斜采面上存放坑木时,数量不能过多,每根都必须横放在已经打好的支柱上,最好放在横洞内。

6、在急倾斜采面上加工支柱时,加工地点应选在上下部平巷或横洞内。

斧子最好不带上采场。

必须带上采场时,要妥善携带、放置,防止下滑伤人。

1、清理加工地点和支护地点剩余的材料用品,防止下滑伤人。

2、把斧子、啄子等有刃口的工具包裹好,沿人行安全通道出井。

井下维修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下井前的检查

1、下井前应先检查自己的工具是否齐全、完备。

2、检查背包内的材料和备用零件是否齐全充足。

如保险丝、胶布带、蜡布带、塑料带、电煤钻开关各种小螺丝,弹簧垫和易损零件。

二、维修

1、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停电时应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标志牌。

2、井下电气设备检查,必须由持有资格证的电工进行维修。

严禁其他人员进行维修。

3、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矿专业人员每月要定时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4、跟班维修工,每班都要对自己所管辖的电气设备检查一次,看有无失爆现象,并及时处理。

5、在检修设置时,要注意保护防爆面,不得有损伤和粘有异物。

定期涂以适量防锈脂。

6、配电系统断电保护装置要检查整定,每季度一次,负荷变化时要及时整定。

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每月检查一次,接地电阻应每季度测定一次。

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的绝缘测定,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测定。

绝缘程度应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数据。

并将以上测定值、检查时间、结果、参加人员记录在簿。

7、各种电气设备上应设标志牌,写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电压等级、电源用途、维修人等。

高压设备上应悬挂“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8、总电源馈电开关,断电保护的动作绝缘电阻值应小于分移开关的整定值,在整个供电系统中,有漏电保护装置、接地保护、过流保护装置等断电保护装置。

不准不用,当任一保护失灵时,设备不能投入运行。

9、固定电气设备和移动设备都必须有固定和移动的局部接地极。

并与总接地网相接。

10、各种电气设备要逐日填写检查、检修和运行记录,并登记存档。

11、电缆的敷设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电缆应悬挂整齐,垂度宜5~10%,吊挂间距不大于3米,吊挂高度使电缆在矿车下道时不受撞击,堕落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运输工具上。

大小电缆必须分开悬挂,工作面必须使用非延燃电缆。

三、维修注意事项

1、井下不准带电检修、搬迁设备。

2、用相应等级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后,要进行放电(放电处沼气浓度不能超过百分之一)。

检修完毕送电前要进行全面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解除停电标志牌,换上运行标志牌。

3、操作高压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穿好绝缘鞋,带好绝缘手套进行操作。

4、127伏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在工作中接触的部位,应有良好的绝缘。

5、使用普通仪表在井下检修时,必须在瓦斯浓度1.0%以下的地点使用,并适时地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6、在处理通讯、信号、照明及控制系统的故障时,必须停电。

7、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抓爪、羊尾巴、明接头)。

“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圈、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一坚持”(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

矿灯充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新购置矿灯初充电

1、购买新矿灯到矿后,应检查包装有无损坏现象,开箱后应检查箱内所有附件、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2、检查每个矿灯外观是否有损坏现象,各零件是否完整无缺,有无松动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检查每个矿灯的电气线路,红色为正、蓝色为负。

4、检查电缆和接线柱的联接极性是否正确,如错接应立即改过来。

5、再将矿灯表面尘垢用布擦掉,如果新修好的矿灯电瓶,也应达到完整清理,准备进行初充电。

6、将二柱搬手插入透气孔中,旋下透气盖,取出垫圈和堵头,把电瓶向后倾斜45度,向内加注电解液。

7、注液时,用注液器将事先配制好的比重为1.26的硫酸溶液注入电瓶内,每一个电瓶注入120毫升。

8、注液完毕后,电瓶应静放2~4小时,使极板和隔板能充分吸收酸溶液。

并使电解液温度冷却到30度以下,把电瓶直立起来,如果电解液低于注液孔,应补充一些电解液,使液面与注液孔相平。

9、这时将电瓶外壳上的漏液擦净,装上堵头、垫圈和透气盖,并把透气盖拧紧。

10、编好矿灯上的号码,依次把矿灯放置在充电架上;

把矿灯充电插孔插入充电架的插头上,并按顺时针旋转180度,使矿灯和充电架上的弯曲弹簧片接触,这时矿灯开始充电,充电指示器的指针发生偏转,表示电瓶开始充电。

11、矿灯全部上充电架接通电源后,调节电压,使充电电流为一额定值,KS-8矿灯为1安培,KS-7矿灯为0.9安培,并每隔1小时调整一次电压,使电流保持平衡。

12、在初充电过程中,最初24小时充电电流不得中断,否则将影响矿灯寿命。

当充电时间达48小时后,应加一次蒸馏水,再充电二小时使电解液均匀,至此初充电结束。

13、充电过程中,电瓶温度不能超过45℃。

如有超过,应降低充电电流或暂时停止充电。

14、矿灯充电完毕,放置1~2小时,在灯房进行放电试验,测定每盏灯放电时间。

放电时间达到17小时,而电瓶电压不低于3.5伏。

二、日常充电

1、交回的矿灯应检查灯锁、灯圈、玻璃、灯线等零件有无损坏,灯的闭锁装置是否有效。

2、检查电瓶是否漏液,有无短路,接触是否良好,灯泡是否闪动或不亮。

3、把使用过的矿灯熄灭,对应充电架上的号码,再把灯头上的充电插孔插入充电架的插上,拿住灯头,以顺时针方向旋转180度,电流表有指示即为正常。

并采用恒压并联充电法。

4、随时调整调压器,使电压保持在5伏±

0.1范围内。

5、充电过程中,要经常注意电压表的指示值。

充电时,应由专人负责,并使电瓶温度不能超过45℃。

6、充电过程中,电源突然中断时,应立即将灯头断电或切断直流输出开关。

否则,矿灯会通过整流元件放电。

7、充电过程中,如有的矿灯不需继续充电时,可将灯头逆时针旋转180度,切断充电电源。

8、使用过的矿灯应充足12小时,终止电流在0.1安培以下。

酸性矿灯充电后保持亮灯11小时,并测量电压不低于3.5伏,碱性矿灯不低于2.2伏。

9、充电时间不足12小时,终止电流在0.1安以上时,应不予发放,应用备用矿灯。

10、对于不能断续使用的矿灯要及时更换,或进行其他处理。

三、补加蒸馏水

1、用专用二柱搬手,打开透气盖,取下堵头。

2、将电瓶倾斜45度,用注液器将蒸馏水注入每个单体电瓶,补充到电瓶直立后与注液口相平为准,每个电瓶补8~12亳升。

3、补完蒸馏水后,擦去漏出的电解液,上好堵头和透气盖,仔细检查一下电瓶有无破裂。

4、补蒸馏水应在充电9~10小时进行。

四、调整电解液比重

1、正常矿灯电瓶在充足电后,其电解液比重为1.28±

0.01(30℃)每3个月调整一次。

2、调整时间,应在补蒸馏水后的第二天进行。

五、注意事项

1、矿灯应由矿统一管理,并安排机电人员进行全面管理,负责技术指导,矿灯充电工进行具体操作,负责矿灯质量管理,收发工作。

2、灯房充电工要学习必要的电气常识和电的基本操作方法。

3、灯房充电工应按规定带上深色的耐酸手套、鞋、围裙、并穿上工作服进行操作。

4、矿灯应实行编号管理,实行专人专灯。

固定充电架,集中保管矿灯。

充电架、矿灯应保持清洁,每天清洗一次。

5、矿工下班后应立即将矿灯交回充电房,如因工作需要,超过2小时应更换矿灯。

6、教育下井工人做到不敲不打矿灯,不擅自打开灯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自我管理与提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