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中学教育教学与科研成果奖励办法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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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教师或干部可以同时获得本办法的
(1)、(3)和
(2)、(4)条奖励时,只按
(1)和
(2)奖励,不重复计算,其余奖项可同时获得。
5、年级管理奖:
如果全年级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升学任务,学校按该年级高考上本三线以上的学生总人数×
25元/人给该年级组发放管理奖。
其具体分配比例为:
主要分管领导与其他小组成员按管理奖总额1:
0.6的比例计算。
6、各年级按各科任课教师的折算课时数进行奖金分配,每位教师的折算课时=第三学年教务处所排周课时×
学科名次系数。
班主任每周计6课时,分管领导和专职年级组长每周计8课时(兼职年级组长每周计5课时)、副组长每周计4课时,不乘系数。
应届各科系数按表1(政、史、地均按文科综合名次计算;
理、化、生均按理科综合名次计算),补习班课时数乘以0.8。
表1
所教学科在全市的名次
1名
2名
3名
4名
5名
6名以后
该学科的系数
1.3
1.2
1.1
1.05
1.0
0.9
7、体育科高考成果奖励办法提交学校大会讨论。
8、高考成果奖分配参考方案:
以省招办统一划线分数为准,确定各班一本和三本的上线人数。
除单科名次奖和特别奖以外的奖金总数按三部分计发:
课时奖占总奖金的60%,完成任务奖占总奖金的30%,人头奖占总奖金的10%。
(1)、课时奖
A、按全年级总周课时数,求出每课时平均奖金,计发到每位教师。
B、课时计算方法:
参照上面第6点。
(2)、完成任务奖
各班任务确定的依据:
为便于对各班进行考核,须确定考核用的各班完成数和考核用的各班任务数。
求差值可比较各班完成情况。
要将各班在今年高考中的实际人数转换为考核用的完成数,须确定一转换系数,用各班实际人数乘以该系数得到考核用各班完成数。
A、转换系数的确定:
B、考核用的各班完成数:
C、考核用各班任务数的确定:
一本任务数:
三本任务数:
D、完成任务奖的算法:
完成任务奖按“重本”、“三本”分别计算,其中“重本”占“完成任务奖”的60%,“三本”占“完成任务奖”的40%。
对各班完成情况的差异,通过比较“完成数”与“考核数”的差值来进行奖惩,若该差值为正值,奖励该班平均奖的5%,若差值为负值,扣该班平均奖的5%。
(3)、“人头奖”:
每上一个“重本”为2分,“三本”为1分,文科应届普通班总分乘以1.5,复习班总分乘以0.8,以总分去分“人头奖”总奖金,求出一分的值,便可计算各班人头奖。
“完成任务奖”、“人头奖”以班为单位计算到班,任务奖、人头奖之和即为各班奖金数。
(4)、特别奖
清华、北大,内江市前十名及学校发的特别奖,30%到班,70%到年级。
全省单科第一名特别奖全部发给科任教师。
(5)、“完成任务奖”、“人头奖”的发放:
A、以班为单位领取“完成任务奖”和“人头奖”
B、各班按班主任、语文、数学、英语各占15%,理科班的物理、化学各占14%,生物占12%的比例计发到个人;
文科班的政治、历史、地理按13.3%均分。
各班将发放奖金的表册返回年级组。
(二)平时教育教学过程奖励。
高考科目教学效果以每学期期末市统考全市排名为依据:
平均分获全市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第五名分别奖励各备课组任课教师600元/人、500元/人、400元/人、300元/人、200元/人(每位教师以最高奖计,文理科不重复计算)。
(三)中考成果奖励办法:
2、中考人头奖:
学校对承担该届学生初三年级教学并且中考取得较好成绩的教师以年级为单位发放奖金。
按中考入围资中县前300名人数×
800元/人+中考入围资中县第301名—第1000名人数×
600元/人+中考入围资中县第1001名—第2000名人数×
(奖励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3、中考专项特别奖励:
(1)、如有学生在中考中获得总分全市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对该年级分别奖励30000元、10000万元、6000元。
(2)、如有学生在中考中获得总分全县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对该年级分别奖励10000元、5000元、3000元。
(3)、如有学生在中考中获得单科总分全县第一名(注:
如有多人次并列第一名,只计一人次奖励),分别对语文、数学、英语任课教师每人奖励600元。
对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科任课教师每人奖励400元;
对生物、地理科任课教师每人奖励200元。
(4)如有学科中考平均成绩名列全县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全县名次是指五所学校)的学科教师每人分别奖励600、500、300元。
(5)体育、音乐、美术教师被年级指定专职辅导或培训学生被二中录取为艺体特长生,按特长生人数×
300元/人给该教师(教练)发放奖金。
如有教师或干部同时获本项奖励的
(1)、
(2),以
(1)计算;
其余各项奖励可以同时获得。
4、年级管理奖:
如果全年级在中考中取得较好成绩,学校按该年级中考入围全县前2000名学生总人数×
20元/人给该年级组发放管理奖。
5、各年级按中考学科任课教师的折算课时分配奖金,每位教师的折算课时=第三学处教务处所排周课时×
学科系数(语文、数学、英语各科1.2,政治、历史各科1.0,物理0.8,化学0.6,地理和生物各科0.5)×
班主任每周计6课时,不乘系数;
体育教练按初三年级周课时×
系数0.5;
各学科名次系数按表2:
(全县名次是指五所学校)
表2
所教学科在全县的名次
4名及以后
以上:
所称“所教学科在全市或全县的名次”、“学生高考、中考总分及单科分”、“学科平均分名次”、和各类“上线人数”均以省、市招办或市、县教育局下发的统计数据为准。
如果无上级统计项目,则由学校教务处审核统计,报校长审批。
6、中考成果奖参考分配方案:
课时奖占80%,人头奖占20%,其余奖项和分配方案参照高中执行。
(四)、丰收奖:
如果全校完成了高、初中升学目标,高考和中考均取得较好成绩,给予全校教职工高、初中总奖金的20%—30%平均计发丰收奖以资鼓励。
(五)、管理奖:
如果全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升学任务,高考和中考均取得较好成绩,对校长按教育局发放的高、初中奖金总额的2%发给;
按副校级800元/人、主任按600元/人、副主任500元/人给行政管理干部(已领年级管理奖的蹲点干部除外)发放管理奖。
(六)、以上奖励均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审核等级,报校长审批,总务处发放全校的丰收奖和管理奖(含年级管理奖)。
此外,对承担该年级非高考或非中考学科教学的任课教师由各年级在年级奖金总额中合理支配,中途非正常离开XX中学的高初中领导、教师、职员不享受高、中考升学奖、管理奖和丰收奖。
二.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本奖励办法所称科研成果包括教职工和管理干部在教育、教学。
教改及其管理等方面从事科学研究的各种成果。
(1)发表专著和学术论文的奖励办法:
我校教职工和管理干部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社或公开发行的各级各类学术(专业)刊物(必须是编号为ISSN--或CN--的期刊)以及在《中国教育报》、《教育导报》等教育专业报纸的教育科研理论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育系统内部刊物上发表的有关教育教学教改及其管理等方面工作的理论专著或科研论文,本人提供专著和文章及刊载该文的期刊或报纸的版权页(封面、封底)和目录的复印件,报学校教科室审核登记,经校长审批后,按下表发给奖金(单位:
元/人):
表3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专著奖金
1000
800
400
论文奖金
200
100
(2)参加有关教育、教学、教改及其管理、科研的学术交流活动的奖励办法:
我校教职工和管理干部参加各级党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含各级教科所、教研室、教育学会及其所辖各学科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各种学术会议及学术交流活动,并在大会上或活动中作了有关教育、教学、教改及其管理等方面工作研究的学术报告或专题发言,或者提交了有关教育、教学、教改及其管理工作研究的论文或发言稿在会议上或活动中交流,本人提交论文或发言稿以及会议印发的参会邀请函(或通知),会议安排表或发言名单的复印件,经学校教科室审核登记,报校长审批后,按下表发给奖金(单位:
表4
奖金金额
600
300
(3)教育、教学、教改实(试)验成果奖励办法:
我校教职工和管理干部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研机构立项并开展教育、教学、教改实(试)验,完成实(试)验项目的全部内容并写出实(试)验研究结题报告,经有关领导部门、教研机构或专家小组评审,并鉴定为合格的实(试)验成果,或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评审鉴定的其它有关教育、教学、教改及管理研究的科研成果,由本人提供实(试)验报告、科研成果及其有关的评审报告或获奖证书以及有关审批文件的复印件,报学校教科室登记审核,经校长审批后,可按下表发给奖金(单位:
表5
县/校级
获奖级别
1等
2等
3等
主研人员
6000
4000
2000
参加人员
500
对未评定等级,但经评审鉴定为合格的实(试)验项目的研究结题报告按下表发放奖金(单位:
表6
结题级别
参研人员
4、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机构批准和组织,教师讲授示范课、观摩课、公开课、教研课,参加赛课或制作课件等教研活动,并获奖励,由本人提交所授课的教案、课件、获奖证书以及组办单位的有关批文,报教科室审核登记,经校长审批后按下表发放奖金(单位:
表7
获奖等级
如果只是授课、献课或讲课而未评奖,则按该级别的最低一档发放奖金。
3、指导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活动奖励办法:
我校注册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活动以及科技制作、发明创造比赛或评比活动等受到奖励、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可提供该生的获奖证书,主办单位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获奖批文的复印件以及指导教师获奖证书,报学校教科室审核登记,经校长审批后,按下表领取奖金(单位:
表8
如果竞赛不是在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复赛、集中阅卷而统一评定等级的,按下表发奖(单位:
元/人)
表9
如果教师指导学生多人次获得不同档次的奖励,按最高档次奖励一人次。
4.指导学生参加文艺演出、书法、美术比赛、体育竞赛活动的奖励办法:
我校在册学生参加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宣传、文化、体育部门组织的艺术节、文艺演出(含汇演、调演等)、书法、绘画比赛(竞赛评比等)、体育竞赛(含各级各类运动会或比赛等)等活动受到有关部门奖励,获奖学生的指导老师或体育教练可提供该生的获奖证书与主办单位印发的获奖批文的复印件报学校教科室审核登记,经校长审批后,可按下表发给奖金:
(单位:
(1)文艺演出比赛:
表10
3000
(二)书法美术比赛
表11
(三)体育竞技比赛(单位:
田径项目
田径队设主教练3名,田径队每天下午训练不少于1小时,教练补助200元/人.月。
学校田径场禁止运动员穿钉鞋训练和比赛,若发现一例,则取消训练补助和比赛奖励。
1、县级比赛
教练奖:
(1)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奖励教练组3000元;
(2)获得团体总分第二名,奖励教练组2000元;
(3)获得团体总分第三名,奖励教练组1000元;
(4)破县纪录,每项另奖励该名运动员教练50元;
(5)组织管理奖,县级比赛总奖金的20%。
学生奖:
(1)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每分奖励5元;
(2)获得团体总分第二名,每分奖励4元;
(3)获得团体总分第三名,每分奖励3元;
(4)破县纪录,每项另奖励50元。
2、市级比赛
(1)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奖励教练组6000元;
(2)获得团体总分第二名,奖励教练组4000元;
(3)获得团体总分第三名,奖励教练组3000元;
(4)获得团体总分第四名,奖励教练组2000元;
(5)获得团体总分第五名,奖励教练组1000元;
(6)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奖励教练组500元;
(7)破市纪录,每项另奖励该名运动员教练100元;
(8)组织管理奖,市级比赛总奖金的20%。
(1)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每分奖励8元;
(2)获得团体总分第二名,每分奖励6元;
(3)获得团体总分第三名,每分奖励5元;
(4)获得团体总分第三名,每分奖励4元;
(5)获得团体总分第三名,每分奖励3元;
(6)破市纪录,每项另奖励100元。
3、省级比赛
每个单项教练奖:
(1)获得第一名奖励800元;
(2)获得第二名奖励700元;
(3)获得第三名奖励600元;
(4)获得第四名奖励500元;
(5)获得第五名奖励400元;
(6)获得第六名奖励300元;
(7)获得第七名奖励200元;
(8)获得第八名奖励100元;
(9)破省纪录,每项另奖励400元;
(10)组织管理奖,省级比赛总奖金的20%。
学生奖
(1)获得第一名每分奖励20元;
(2)获得第二名每分奖励15元;
(3)获得第三名每分奖励10元;
(4)获得第四名每分奖励9元;
(5)获得第五名每分奖励8元;
(6)获得第六名每分奖励7元;
(7)获得第七名每分奖励6元;
(8)获得第八名每分奖励5元;
(9)破省纪录,每项另奖励400元。
球类项目
球类项目指篮球、足球、排球,其它球类项目视情况而定;
篮球教练设男队和女队各一名,其训练要求和补助与田径队相同。
(1)获得第一名,奖励教练组2000元;
(2)获得第二名,奖励教练组1000元;
(3)获得第三名,奖励教练组600元;
(4)组织管理奖,县级比赛总奖金的20%。
(1)获得第一名,每人奖励60元;
(2)获得第二名,每人奖励40元;
(3)获得第三名,每人奖励30元。
(1)获得第一名,奖励教练组5000元;
(2)获得第二名,奖励教练组4000元;
(3)获得第三名,奖励教练组3000元;
(4)获得第四名,奖励教练组2000元;
(3)获得第五名,奖励教练组1000元;
(5)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奖励教练组500元;
(6)组织管理奖,市级比赛总奖金的20%。
(1)获得第一名,每人奖励100元;
(2)获得第二名,每人奖励70元;
(3)获得第三名,每人奖励50元;
(4)获得第四名,每人奖励30元;
(5)获得第五名,每人奖励20元。
3.省级比赛
(1)获得第一名,奖励教练组6000元;
(2)获得第二名,奖励教练组5000元;
(3)获得第三名,奖励教练组4000元;
(4)获得第四名,奖励教练组3000元;
(5)获得第五名,奖励教练组2000元;
(6)获得第六名,奖励教练组1000元;
(7)获得第七名,奖励教练组800元;
(8)获得第八名,奖励教练组600元;
(5)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奖励教练1000元;
(6)组织管理奖,省级比赛总奖金的20%。
(1)获得第一名,每人奖励200元;
(2)获得第二名,每人奖励160元;
(3)获得第三名,每人奖励100元;
(4)获得第四名,每人奖励70元;
(5)获得第五名,每人奖励50元;
(6)获得第六名,每人奖励40元;
(7)获得第七名,每人奖励30元;
(8)获得第八名,每人奖励20元。
体育方面的其它比赛视情况进行补助和奖励。
学生获奖系专职体育教师(教练)长期固定培养所致,奖金归教练(教师)个人,否则由体育任课教师与集训指导教练平分。
5.教职工和管理干部受上级表彰或荣誉称号的奖励办法:
我校教职工和管理干部受到各级党、政部门表彰、奖励或被授予各种荣誉称号,可由本人提交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以及相关的批文,报学校教科室审核登记,经校长审批后,可获如下奖励:
1、获国家级表彰奖的,奖励4000元/人;
2、获省部级(由国家各部委或省委、省政府审批、颁证或发文)表彰奖励的,奖励2000元/人;
3、获市级(由省级厅、局、部等部门或市委、市政府审批、颁证或发文)表彰奖励的,奖励1000元/人;
4、获县级(由市级部、局、委或县委、县政府审批、颁证或发文)表彰奖励的,奖励400元/人;
5、获校级(含学校党、政或县级部、局、委审批、颁证或发文)表彰奖励的,奖励100元/人。
本办法试行期为2012年8月至2015年8月,其解释权归学校行政会和教代会。
其间,如因种种客观因素导致学校经费紧张,难以按本办法奖励时,将酌情按比例调整发放各项奖金。
如有未尽事宜,或有其他特殊、特别的奖励,由校长和学校行政会酌情考虑,予以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