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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系统

壹、环境管理系统

绪  论

一、摘要

二、强制性参考

三、定 义

四、环境管理系统要求、条文说明

  及稽核重点

绪  论

1.单独施行环境审查或环境稽核并不能保证组织绩效

符合,且将持续符合其法规及政策要求。

2.必须建立一个结构化的管理系统才能有效的运作。

3.国际环境管理系统标准设计,目的在提供能与其它

管理要求整合的有效管理系统元素,以协助组织达

成环境及经济目标。

4.环境管理系统实施方法的基本原理,如下图所示:

系统的成功取决于来自各阶层及功能的承诺,尤其是

来自高阶管理阶层承诺。

5.本标准的整体目的在支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并

求得与社会经济需求的平衡。

6.本标准不是超出环境政策所承诺建立符合相关法规

及持续改进的绝对环境绩效标准,所以两个施行相

同活动的组织,有不同的环境绩效,也许都符合本

标准规定。

7.本标准并不排斥与其它管理系统元素整合,包括职

业安全卫生管理及品质管理。

一、范围

1.本国际标准规定环境管理系统的要求,使组织

能考虑法规要求及显著环境冲击去制定环境政

策及及目标,应用范围包括组织所能控制或预

估的环境影响。

2.本国际标准所有要求是为设计可与任何环境管

理系统结合,应用的范围取决于组织之环境政

策,其活动本质及操作情况等因素。

二、强制性参考

1.本标准无强制性参考。

2.于规划环境管理系统时,可参考ISO14004:

1996〝环境管理系统-原则〞,系统及支持技

术的一般指导纲要及ISO14001之附录A参考性

指导纲要。

三、定义

为应用本标准,特采用下列定义:

3.1持续性改善

   加强环境管理系统配合环境政策,以获致

整体环境管理绩效的改善过程。

 备注-此过程没有必要在所有活动区域同时

发生。

三、定义(续)

3.2环境

  组织运作的周围环境包含空气、水、陆地,

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类及上述所有

交互作用。

 

 备注-就此而论,周围环境是从组织内部扩

展至全球系统。

三、定义(续)

3.3环境考量面

  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的元素能与环境交

互作用者。

 

 备注-显著环境考量面为环境考量面具有或

     可能有显著环境冲击者。

三、定义(续)

3.4环境冲击

  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所造成,不管负面

或有利,全面或局部,任何的环境改变。

 

 

三、定义(续)

3.5环境管理系统

  为整体管理系统的一部份,包含组织结构

 、规划活动、责任、实做、程序、过程及资

源,以发展、施行、完成、审查及维持环境  

  政策。

 

 

三、定义(续)

3.6环境管理系统稽核

  系统化及书面化的验证过程,系以客观的

 获取及评估证据而决定组织的环境管理系统

  是否符合组织所订环境管理系统稽核标准,

并向管理阶层传达此过程的结果。

 

 

三、定义(续)

3.7环境目标

  为组织所定并求自我实现之环境政策的整

 体环境目标,如可行时,该目标可行时应予量

化。

 

 

三、定义(续)

3.8环境绩效

  与组织对其环境考量面的控制有关,并基

 于其环境政策,目标及标的,为环境管理系统

 可测量的成果。

 

 

三、定义(续)

3.9环境政策

  组织关于整体环境绩效意向及原则的声明

 ,此声明并提供组织行动及制定环境目标及标

的架构。

 

 

三、定义(续)

3.10环境标的

  必须制定及符合组织的环境目标,可行时

应予量化,可施行于组织或其部份的详细环

境绩效要求。

 

 

三、定义(续)

3.11利害相关者

  关心或受组织环境绩效所影响的个人或团

体。

 

 

三、定义(续)

3.12组织

  行号、公司、商行、企业、协会或是上述

  的部分或组合,不管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为公

有或私有,只要具有功能及行政业务者皆是

备注-如果组织具有不只一个的营运单位,

     一个单独的营运单位可被定义成一个

     组织。

 

三、定义(续)

3.13污染预防

  

使用制程,操作,材料或产品去防止,减

  少或控制污染,上述可包括回收,处理,程

序变更,控制装置,资源的有效利用及材料

代替。

备注-污染预防的潜在利益包括减少有害的

环境冲击、改善效率及降低成本。

4.环境管理系统要求

4.1通则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一环境管

理系统,本章节叙述该系统之需

求。

条文说明:

(4.1)

1.执行环境管理系统的目的在于改善环境绩效。

2.透过环境管理系统的定期审查及评估,以办识改善

的机会及执行的情况。

3.本环境管理系统是以规划,执行、检查、矫正与评

核的结构化方式,来促成企业对环境的持续改善。

4.本系统只是一个工具,可使企业有系统地管制企业

所绩效,并不一定可以立即减少负面的环境影响。

5.企业可以弹性地确定其执行应用的范围。

6.本系统适用于不同地理、文化及社会情况的各种不

同规模的制造业与服务业的企业组织型态。

4.2环境政策

高阶管理者应界定组织之环境政策,并确保该政策

a)与组织的活动,产品及服务的品质,规模及对环境

冲击而言是适当的;

b)包括对持续改善及污染预防的承诺;

c)包括符合相关环境法令规章及组织所认可之其它要

求之承诺;

d)提供制定和审查组织环境目标和标的的架构;

e)文件化,执行,与维持并传达予所有员工;

f)可向社会大众公开。

条文说明:

(4.2)

1.制定环境政策的目的,系提供企业在环境管理的运

作中,建立明确的经营方向。

2.环境政策须反映高阶主管的承诺,以适用于相关的

法律并做持续的改善。

3.政策应清晰明了,使内部和外部利害相关者都能了

解。

4.政策须文件化并传达至所有员工。

5.政策应用之范围,须厘订清楚。

6.须定期审查及修订,以因应情势及信息的变化。

稽核重点:

(4.2)

1.环境政策是否由高阶主管主导订定?

2.环境政策是否评估组织的活动、产品及服务而来?

3.环境政策是否包含持绩改善的承诺?

4.环境政策是否包含承诺符合相关的环保法及其它要

求?

5.环境政策有无经过高阶主管的签核?

6.环境政策如何对大众公开?

7.员工是否了解环境政策?

7.环境政策有无定期审查?

9.手册是否包含环境政策?

4.3规划

4.3.1环境考量面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程序以鉴别其可以控

制以及预期能有影响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之

环境考量面藉以判断其中已经或者可能会对

环境造成重大冲击者。

组织在设定本身的环

境目标时,应确认已将这些重大冲击相关的

环境考量面纳入考虑。

组织应保持此项信息之更新。

条文说明:

(4.3.1)

1.藉由研究目前及过去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相关的输

入及输出项目了解组织的环境考量面。

2.应考虑正常操作状况,停止和启用状况,以及合理

可预期或紧急状况相关的实际潜在之显著冲击。

3.本方法旨在鉴别与活动、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显著环

境考量面,而不需对生命周期作详细评估。

4.环境考量面包含正面及负面的环境冲击。

5.组织的活动、产品及服务对环境的冲击,应做局部

及全面性的考量。

稽核重点:

(4.3.1)

1.组织有无建立环境考量面的鉴定程序?

2.组织有无评估考量面对环境的冲击?

3.有无考虑组织中正常和不正常运作及潜在的紧急事

件?

4.环境考量面的评估是否包括法规及管理要求事项?

5.环境考量面的评估有无鉴定出显著环境考量面?

6.环境考量面的评估有无确认目前环境管理的执行状

况?

7.环境考量面的评估是否包括过去不符合事件调查的

回馈?

8.考量面鉴定时之原始数据是否保存?

9.显著考量面是否有评估营运考量?

10.是否有间接考量面之评估准则?

11.有关严重性及回收性之评定是否合理一致?

4.3.2法令规章与其它规定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一程序,以鉴别

并取得与本身之活动、产品或服务之环境

考量面有关且须遵守的一切法令规章与其

它要求事项。

条文说明:

(4.3.2)

1.考虑与活动相关的法规(例如营运许可)

2.考虑与产品或服务相关的法规。

3.考虑所属产业的相关法规。

4.一般的环保法令要求予以鉴定。

5.考虑必备之执照及许可。

6.确认各种法令信息之来源。

稽核重点:

(4.3.2)

1.组织有无建立程序来鉴定相关的环保法规?

2.组织如何取得其它法规要求?

3.组织如何知晓环保法规的变动?

4.组织如何取得最新的法规变动资料?

5.组织如何将法规传递给相关的人员?

6.组织在鉴定法规符合性时,是否考虑到其它相关要

求(如:

产业、规章、客户要求…..)?

7.有害事业废弃物是否依法标示?

8.一般事业废弃物是否越区清运?

9.凿井是否申请核准?

10.放流水水量及废水场用电量是否记录?

11.是否规定不符合法规时之处置方法?

4.3.3目标与标的

组织应为其内部的各个职能及阶层制定并

维持书面化的目标与标的。

在建立或审查环境目标时,组织应考虑法

规及其它规定、其显著之环境考量面、技术面

的选择及其财务、操作及营运上的要求、和利

害相关者的观点。

目标与标的应与环境政策一致,包括对污

染预防的承诺。

条文说明:

(4.3.3)

1.目标应明确,标的的执行应是可量测的

,适当时应将预防措施列入考虑。

2.目标与标的应与环境政策一致,包括对

污染预防的承诺。

3.在制定及审查目标标的时应考虑技术面

、财务面、营运面及相关团体的看法,

更应考量法规之符合性。

稽核重点:

(4.3.3)

1.组织内部有无订定各部门的环境目标标的?

2.建立或审查本环境目标标的时,有无考虑到环保法规及

 其它要求?

3.建立环境目标标的时,是否根据显著环境考量面订定?

4.建立或审查环境目标时,有无考虑到技术、财务及作业

营运上的要求?

5.建立或审查环境目标时,有无考虑到相关利害团体的意

见?

6.环境目标是否明确?

7.组织有无定期审查环境目标与标的?

8.目标标的量之计算方式是否合理?

9.目标标的是否符合持续改善之精神?

4.3.4环境管理方案

组织应制定并维持一个或多个管理方案,以

达成环境目标与标的。

方案中应包括:

a)组织内各个相关部门与阶层为达成环境目标与

标的之权责分工:

b)达成目标与标的之方法和时程。

若一项目计划与新开发案及新的或已修正的活

动、产品或服务有关时,也应修订环境管理方

案,以确保环境管理也可适用于此项目计划。

条文说明:

(4.3.4)

1.方案应叙述如何达成组织的目标与标的

2.方案可分成若干小类,以区分组织运作

的各个特定部份。

3.方案应包括对新的活动的环境审查。

4.方案的内容应包含权责、方法及时程。

稽核重点:

(4.3.4)

1.组织内部有无建立达成目标标的的职责?

2.使用何种方法来达成环境目标与标的?

3.是否有规划达成环境目标与标的之时程?

4.新的项目或发展计划,有无列入环境方案的修订中

5.有无定期审查环境管理方案之进度?

6.环境方案执行完成后有无检讨其绩效?

7.有无环境管理方案之执行纪录?

8.管理方案若由数个部门参与,其分工责任是否明确

4.4实施与运作

4.4.1架构与责任

为了达成有效的环境管理,应对角色、责

任及权限加以界定、加以文件化及宣导沟通。

管理阶层应提供实施与管制环境管理系统

所需要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门技能、技

术及财务资源。

组织的高阶主管应指派一个或多个特定之

管理代表,这些人于原有职责外,应界定其角

色责任及权限以进行下列任务:

a)确保环境管理系统的各项要求系根据本标准

而建立、实施及维持的:

b)向高阶主管报告环境管理系统的绩效以审查

,并作为改进环境管理系统之依据。

条文说明:

(4.4.1)

1.组织应对企业各阶层部分所有员工界定

、角色、责任及权限,并予以文件化及

加强沟通。

2.系统之执行运作必须全员贯彻,而非仅

环保部门之责任。

3.管理代表应对环保知识有所了解,并被

赋予适当权限,以推动符合标准之环境

管理系统。

稽核重点:

(4.4.1)

1.有无建立环境管理系统的组织架构?

2.实施环境管理系统部门间的权责为何?

3.有无指派管理代表?

4.管理阶层有无提供人力资源来实施环境管理系统?

5.管理阶层有无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环境管理系统?

6.管理阶层有无提供必要的财务支持环境管理系统?

7.未参与ISO14001文件制定之部门,其权责是否亦予

规定?

4.4.2训练,认知,与能力

组织应界定训练需求,对于工作上可能会对环境产

生重大冲击的每位员工应要求其接受合适之训练。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俾利各相关部门与

阶层的人员进行宣导,具有下列之认知:

a)符合环境政策与程序以及环境管理系统之各项要求的

重要性;

b)员工之作业活动对环境所造成之实际或潜在的重大环

境冲击,以及提升个人绩效能够带来的环境效益;

c)为了符合环境政策与程序以及环境管理系统之各项要

求,每个人所必须扮演的角色和负担的责任,包括紧

急事件准备及应变之要求;

d)偏离特定作业程序时可能造成的后果。

担任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冲击之工作的员工,应拥有适

当的学历,训练及/或经验,以便胜任所负责的任务

条文说明:

(4.4.2)

1.对于担任专门环境管理职责的人员必需

具有所需之经验、能力和训练。

2.执行本系统之相关人员,应给予适当训

练或认知。

3.承包商应能证明其员工受过相关的训练

稽核重点:

(4.4.2)

1.组织有无界定训练的需求:

2.对环境产生显著冲击之员工,有无接受适当的训练?

3.有利害相关的承包商是否有接受适当的训练?

4.员工对环境政策是否有相当的认知?

5.员工对各项程序书及规定的重要性是否已有认知?

6.员工是否了解改进显著环境考量面对环境的贡献?

7.是否训练相关人员具备执行工作的能力?

8.是否训练员工知道紧急状况的应变能力?

9.员工是否知道偏离规定操作程序的潜在后果?

10.新进员工是否接受环境管理方面之训练?

11.训练记录之保管权责是否明确?

12.稽核人员是否通过适当之训练?

13.中班、晚班人员是否接受训练?

14.中班、晚班人员是否参加紧急应变演练?

4.4.3沟通

组织应就其环境考量面及环境管理系统,建立

并维持程序以供

a)组织内不同层级及功能之内部沟通:

b)接受、文件记录以及响应由外部利害相关者所传

达的有关组织环境考量面与环境管理系统的讯息

组织应考量对外沟通本身之重大环境考量面之

过程,并记录其决定。

条文说明:

(4.4.3)

1.应建立内、外部沟通之处理程序。

2.对于利害相关者的讯息及要求予以接收

、文件化与回应。

3.可建立与公共管理相关单位(如环保、

消防检警等)单位之连络方式,以因应

紧急状况之处理。

稽核重点:

(4.4.3)

1.组织有无建立适当的沟通管理程序?

2.组织内部各部门、阶层讯息传达(或沟通)的方式为

何?

3.与外部相关团体的沟通方式为何?

4.有无指派专责人员负责与外部相关团体沟通?

5.与外部相关团体的沟通有无留下记录?

6.环境管理系统稽核与审查的结果如何与员工沟通?

7.组织如何接受与回馈员工所提出的环境问题?

8.顾客提出之环保要求是否列入沟通记录?

9.内外部沟通之记录是否有制式表格?

4.4.4环境管理系统文件

组织应建立维持书面或电子形式之

信息保持,以

a)说明管理系统的核心要项,以及彼此

之间的关连。

b)供做相关文件的指南。

条文说明:

(4.4.4)

1.组织须将各项作业的流程与程序予以定

义与适当地文件化,并明确的定义各类

不同型式的文件,以建立及确定有效的

作业程序与管制,并视需要予以更新。

组织可使用任何媒体方式如书面或电子

形式之信息,以建立并维持环境管理系

统文件化。

条文说明(续):

(4.4.4)

2.环境管理系统文件化的详细程度,须能充分说明环

境管理系统的核心要项,以及其间的交互关系,且

要提供信息,以便提出何处可以取得环境管理系统

中某种特定部份运作的更详细信息。

这项文件可以

与组织所采行的其它系统文件互相整合,该文件并

不一定制作成单一的手册。

相关的文件得包括:

(1)制程信息。

(2)组织架构图。

(3)内部标准及作业程序。

(4)现场紧急应变计划。

条文说明(续):

(4.4.4)

3.为了便于使用,组织可考虑整理并维持一份摘要文

件,以便:

(1)对照环境政策目标及标的。

(2)说明达成环境目标与标的之方法。

(3)记载关键的角色责任及程序。

(4)提供相关文件记录的指引,在适当时并可说明组

织的管理系统之其它要项。

(5)展现组织已实施适当的环境管理系统之参考。

(6)此摘要文件可做为实施与维护组织环境管理系统

之参考。

稽核重点:

1.组织有无建立与维持环境管理系统文件

化的流程?

2.如何确认记载沟通以及改订各项环境管

理程序?

3.环境管理系统文件如何适当地与既有的

文件系统整合?

4.员工如何取得所需的环境管理系统文件

,以执行其作业活动?

4.4.5文件管制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俾能管制本标准所

要求的各项文件,以确认:

a)文件易于查询;

b)视情况需要定期审查程序改订文件,并由权责人员认

可其适切性;

c)在所有关系到系统有效运作的重要作业场所都可以取

得相关文件现行版本;

d)失效的文件实时地自所有发行处和使用处收回,否则

要确保其不被误用。

e)为法律及以及(或)保存知识的目的而保留的任何失效

  文件有适当标明。

文件数据应清楚易读、标示明期(附改订日期)、容

易辨识、而且妥善的整理并在一指定的期间内予以保留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和责任,以供制作及修

订各类型的文件。

条文说明:

(4.4.5)

1.组织应建立并维持文件管制程序,以确保组织在文

件制作和维护上,足以实施环境管理系统。

(1)文件应易于使用和了解,并可办识出与文件相关

的组织单位、部门、活动,以及(或)联络人。

(2)视需要定期审查与改订文件,并在发布之前经由

权责人员的批准。

(3)在所有关系到系统有效运作的重要作业地点,都

可以取得相关文件现用版本。

(4)失效的文件应自所有发行处和使用处收回,以确

保其不被误用。

(5)因法律或为保存知识的目的,而保留的任何失效

文件应适当的标明。

条文说明(续):

(4.4.5)

2.所有的文件记录须标注明期(包括改订日

期)、易于辨识、善加整理、保存一特定

期限。

3.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文件管制程序

和责任制度,以制作及修订各类型文件

稽核重点:

(4.4.5)

1.环境政策之修改是否纳入文件管制规定?

2.电子信息系统是否有文件管制规定?

3.作业或监视条件变更是否经过核准?

4.组织是否提供适当的文件管制程序?

5.文件是否易于使用和了解?

6.文件是否易于检索?

7.文件是否定期审查和改订,并由专责人员认可其适切性?

8.文件是否在所有相关的重要作业地点,都可以取得相关文

件现用版本?

9.失效的文件是否自所有发行处和使用处收回?

10.因法律或为保存知识的目的,而保留的任何失效文件是

否适当的标明?

稽核重点(续):

(4.4.5)

11.所有的文件记录是否标注日期(包括改

订日期)?

12.文件记录是否易于辨识?

13.文件记录是否善加整理?

14.文件记录是否保存一特定期限?

15.文件记录是否可辨识出与文件相关的组

织的组织单位、部门、活动,以及(或)

联络人?

4.4.6作业管制

组织应鉴别出有那些作业与活动项目,系与已

确认的重大环境考量面有关,且环境考量面与本身

之环境政策、目标及标的一致。

组织应规划包括维

修在内的上述活动透过下列各项方式,以确认作业

时能符合规定的条件:

a)建立并维持能涵盖如,包括维修在内之各项活动

时可能造成偏离环境政策和环境目标与标的之书

面程序?

b)在这些程序中明订作业准则;

c)建立并维持有关于组织所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中可

鉴别的相关重大环境考量面的程序,同时把相关

程序与其要求传达给供货商和承包商。

条文说明:

(4.4.6)

1.作业管制系经由程序与管制的建立与维持而完成,

以确保符合组织的环境政策、目标与标的。

2.组织在建立或修改各项作业管制与程序时,须考虑

不同的作业活动与环境所造成的重大冲击,并订定

文件化之管制及作业标准,使相关人员了解其作业

方式与偏离之后果。

3.这些作业活动得包括:

(1)研发设计与工程作业管制程序。

(2)采购作业管制程序。

(3)签约作业管制程序。

(4)原料处理与储存作业管制程序。

条文说明(续):

(4.4.6)

(5)生产与维护程序作业管制程序

(6)实验室作业管制程序。

(7)产品的储存作业管制程序。

(8)运输作业管制程序。

(9)资产与设施之取得、建造或变更作业管制程序。

(10)废污水管制程序。

(11)废气管制程序。

(12)废弃物管制程序。

(13)噪音管制程序。

(14)毒性物质管制程序。

(15)能资源管制程序。

(16)废弃物清理管制程序。

条文说明:

(4.4.6)

4.当组织的活动有下列的改变:

(1)在新投资案流程改变资源管理与资产管理(取得

、出售以及经营)

(2)新产品包装时,所进行的污染预防与资源节约之

活动。

(3)为了确保符合各项内部与外部组织的要求事项,

以及确认其效率与效能所进行的日常管理活动。

(4)为了预期并因应环境要求事项改变所进行之策略

性管理活动。

5.必须同时将相关程序与其要求传达给供货商及承包

商。

稽核重点:

(4.4.6)

1.作业管制程序是否包括:

(1)辨识相关作业活动及需求。

(2)建立作业标准及绩效准则。

(3)监督量测绩效达成情形符合性。

(4)定期查核实施要项及运作成效。

(4)矫正不符合事项及改善。

2.组织是否制定研发设计与工程作业管制程序。

3.组织是否制定采购作业管制程序?

4.组织是否制定签约作业管制程序?

5.组织是否制定原料处理与储存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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