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处罚条例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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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有依据,不得随便处罚,否则
综合办公室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
5.2处罚类别:
522惩罚类别:
A、口头警告B警告C小过D大过E、开除/辞
5.2.3两次口头警告记警告一次,两次警告记小过一次,依此类推,
员工可以功过相抵。
5.3处罚办法如下:
类别
惩罚办法
口头警告
一次处罚20元,当月绩效考核予以扣1分,
警告
一次处罚30元,当月绩效考核予以扣3分
小过
一次处罚50元,当月绩效考核予以扣5分
大过
一次处罚80元,当月绩效考核予以扣8分
开除/辞退
立刻解除合同,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5.4处罚事项:
5.4.1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口头警告:
541.1无故不参加例行会议者。
5.4.1.3在厂区/车间/办公室吃食物,被巡查到拒绝改正者。
541.4上下班及吃饭不依秩序排队者,不遵守饭堂卫生,残渣剩骨
不倒入指定地点者。
育者。
5.4.2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警告:
5.4.2.1执行力差,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
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5.4.2.2无故不参培训或其它会议者。
5.4.2.3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串岗、私自换岗或代岗、看与工作
无关的书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4.2.4不服从现场工作调动或工作分配,不服从指挥,消极怠工者。
5.4.2.5妨碍现场工作秩序,违反操作规程或工艺流程,阻延工作进
度,情节较轻微者。
轻微者。
5.4.2.7在工作期间聊天、嬉戏,疏忽工作者。
542.8违反和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不爱护公共卫生,如涂
写墙壁、损害公物、乱丢垃圾和随地吐痰等
542.9敷衍塞责,相互推诿,不能配合相关部门之正常工作者。
542.10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监督职责者。
5.6.2.11利用公司设备、材料作私人用品或浪费公物(如水、电、
办公用品、材料等),情节较轻者。
5.4.2.12
工作不力、未尽职责、积压文件、延误时效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5.4.2.13
未经允许,擅自作业,对公司或他人利益有不良影响者。
程者。
报告的直属干部。
5.4.2.18言、行不礼貌,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者。
5.4.2.19超越自已权限,独断专行而招致财物损失者。
5.4.2.24经公司认定有其他情节较轻需警告之事件者。
543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小过:
543.1未经核准,擅自翻阅公司技术、营业秘密资料者。
543.2未经允许,擅自作业,造成公司或他人利益损失者。
543.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导致安全事故者。
543.4缓报安全事故导致不良后果之直属干部。
543.5毁坏我公司公告、标志、重要文书或财物者(需照价赔偿损
失)
5.4.3.6故意损坏公物、丢失机具、工具、仪器者(需照价赔偿)5.4.3.7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经
制止不服者。
5.4.3.8对于盗窃、火灾或其它灾害发生防范不力或处理不当者。
5.4.3.9维护人员不及时进行电机安装、维修,造成生产受阻者。
5.4.3.10各级主管因管理、督导不当,造成生产延误或安全事故者。
5.4.3.11各级主管未能做好单位间联系,或错误传递迅息,致使生
产中断或使公司蒙受损失,后果较轻者。
5.4.3.12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后果者。
5.4.3.13上班时间记录指纹考勤后返回宿舍睡觉者;
违反宿舍、餐厅管理规范者。
5.4.3.14违反工业安全卫生条例者。
之事且影响他人者。
543.16在厂内行为粗暴、卑劣、污言秽语、侮辱他人,隐瞒、捏
造、谎报事实以图利自已或制造事端、伪证,恶言中伤同仁者。
543.17因个人失职或监督不善造成较大品质或灾害事故者。
543.18违反宿舍管理规章,乱接电源开关及未经人力资源部同意
而带外来人员住宿者。
543.19因工作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损失
1000元或以上3000元以下者。
543.20经公司认定有其它情节较重且须记小过之事件者。
544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大过:
5.4.4.1有意欺骗、蒙蔽上司情节严重者。
5.4.4.2弄虚作假、虚报产量、虚报加班加点者或伪造考勤记录。
5.4.4.3借厂牌与非本公司员工使用,将其带入宿舍或工作区内逗留
者。
5.4.4.4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私自外出者。
5.4.4.5
未经允许,擅自使用机器设备、仪器者,造成公司财物严重
受损时。
5.4.4.6
未经允许,擅自作业,造成公司或他人利益较大损失者。
5.4.4.7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导致较大安全事故者。
5.4.4.8
进出公司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不接受门卫正当检查而强行
出入公司者。
5.4.4.9干部发觉部属违反公司重大规定,未做处理及呈报者。
5.4.4.10隐瞒或谎报安全事故之相关人员和直属干部。
指派之任务,经领导劝导仍不改正者。
公告者。
3000元或以上者。
5.4.4.18未经许可,擅自携带违禁品入厂区及宿舍者。
5.4.4.19擅自动用消防器材、严重违反生产安全操作规程者。
5.4.4.20当月内旷工2次(含)或连续旷工2天(含)者或迟到、
早退累计达6次(含)者。
5.4.4.21如有伪造事实,骗取奖励,查实后撤消其奖励,同时给予
记大过处分。
5.4.4.22经公司认定有其它情节较大或损害较重需记大过之事件者。
5.4.5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予以开除/辞退,即刻解除合同,
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金:
5.4.5.1伪造个人主要经历或填写不真实资料而欺骗厂方被录用者。
5.4.5.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司各项管理规定者。
545.4对公司负责人,各级主管或其它员工及其家属,有恐吓、强
暴胁迫或重大侮辱,并产生不良后果者。
5.4.5.5受通缉在案者;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吸食毒品或代用品者。
545.6故意破坏安全设施,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导致重大安全事故者或是重大责任事故者。
545.7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公物;
故意泄漏技
术与营业秘密或协助同类公司,使我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65.8造谣惑众,破坏团结,煽动或要胁他人闹事怠工、罢工或参
与非法罢工、怠工者;
或聚众要胁,妨害生产秩序进度者。
545.9在厂区内散布谣言或张贴传发煽动性之文字及宣传单,破坏
劳资关系者。
5.4.5.10贪污或侵占、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达1000元及以上者、营
私舞弊者。
5.4.5.16
未经核准,而在其它公司工作者;
或在外从事与我公司利
益冲突之工作,损害公司利益,情节严重者。
545.17顽忽职守,严重失职,造成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者。
545.18员工被合理调动工作,无故拒绝接受合理调派工作三次或
不服从管理三次者。
545.19经人事部资料显示无故旷工连续3天(含)或一年内累计10天(含)以上者。
545.20在厂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或不当行为造成对方身体造
成严重伤害者。
5.4.5.21故意毁坏公司财产,销毁资料,或使公司遭受损失1000元
或以上者。
5.4.5.22品性顽劣、行为不良、屡诫不改,年度累计三次大过且未
有记功相抵者。
5.4.5.23自己或教唆他人威胁上级或其它同事者。
5.4.5.24上班时间内睡觉或擅自离岗一个月累计达三次者。
5.4.5.25其他不正当之行为,妨害生产及生活秩序,或足以破坏员
工与公司关系者。
5.4.5.26严重违反公司各种安全管制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
故。
5.4.5.27其它严重违反公司或法律的行为。
5.5连带责任处罚:
管或相关人员做连带责任处罚
5.5.1.1因个人工作失误,导致公司造成损失金额上万的,直属主管
负连带责任。
5.5.1.2报价有误,金额上万,复核人负连带责任,直属主管负连带
责任。
5.5.1.3仓库人员在发货时出货有误,给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直
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4在盘点工作时,发现仓库货物与实物严重不符时,直属主管
5.5.1.5员工因私借用公车外出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直属主管负
连带责任。
5.5.1.6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7厂内发生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盗窃,直属主管明知而不制
止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8因管理不善,厂内任何部门或生产车间发生火灾时,直属主
管负连带责任。
5.5.1.9因生产管理不善,造成车间产生大量废品或重大品质事故时,
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10车间发生工伤事故,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如需相关部门
人员帮忙,而故意不予配合时,相关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11相关人员接待客户时,严重怠慢客户,让客户投诉到副总
经理,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主管负连带责任;
如需相关部门人员帮助,而故意不予配合时,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13因工作交接不力,造成严重损失,交接方负连带责任。
5.5.1.14因请假交接不力,代理人需致电请假人咨询详细情况,而
请假人故意多次拒接电话或故意关机(如有电话回复说明情况除外),
导致重大工作严重延误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请假人负连带责任。
5.5.1.15上班时间在厂内聚赌、打牌、打麻将,在禁止吸烟区或易燃物品区抽烟或点火时,直属部门主管在场而不制止时,直属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16业务员故意泄露公司商业(营业)机密,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2连带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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