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秋犯罪学本科形成性考核测评答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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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重新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你认为应采取哪些对策?
我国重新犯罪的特点:
1、从年龄的分布来看,青少年重新犯罪现象严重
2、从职业状况来看,无业人员和务农者居多
3、从犯罪类型来看,财产型和暴力型犯罪占主体
4、从犯罪形式来看,重新犯罪的团伙化突出,犯罪性质黑社会化
5、从社会危害程度来看,重新犯罪大案要案和恶性犯罪突出
6、从犯罪主观恶性来看,重新犯罪者反社会意识增强,主观恶习深
7、从犯罪周期来看,重新犯罪短周期化明显
对策:
1、吸收借鉴国际上防治重新犯罪的思想制度经验
2,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方针,贯彻宽严相济形事政策,防治重新犯罪。
3、积极推行社区矫正,尝试恢复性司法,防治重新犯罪。
4、推进监狱改革,提高矫正质量,防治重新犯罪。
5、落实刑满释放、解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防治重新犯罪。
6、加强社会管理、尤其是流动人口管理,防治重新犯罪。
7、发挥家庭的亲情教育和引导作用,防治重新犯罪。
8、犯罪者个人自信、自尊、自爱、自强,自我防治重新犯罪。
四、试结合你所在的城市,谈谈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犯罪的特点。
答:
近年来我国犯罪不仅数量发生巨变,而且质量日益严重。
特点有:
(1)一度绝迹的犯罪死灰复燃,且来势凶猛。
拐卖妇女、儿童、卖淫嫖娼、赌博、绑架、毒品犯罪,甚至涉黑、邪教组织犯罪等案件大量出现。
犯罪朝组织化、集团化、武装化的方向发展。
(2)案件性质日趋严重,暴力犯罪日益增多。
(3)经济犯罪突出,日益严重,其中尤以盗窃罪和金融犯罪、贪污贿赂犯罪居多
(4)高科技犯罪、环境犯罪等新型犯罪样式层出不穷,后果严重。
(5)有组织犯罪发展迅速,
(6)青少年犯罪日益增多。
具贪利性、疯狂性、团伙性、反复性特点。
(7)跨国跨境犯罪大量出现。
(8)高科技犯罪、环境犯罪等新型犯罪样式层出不穷,后果严重。
五、是如何理解犯罪预测概念的?
犯罪预测有何意义?
犯罪预测,是一种以数据为基础,再从过去到现在和从现在到将来的发展趋势中,对犯罪事件和犯罪进程作出的预测。
重要性:
1,犯罪预测是加强犯罪预防工作的需要。
2,使整个社会治安工作由经验型转变到科学型的需要。
3,可以为完善刑事提供依据。
任务2
一、何理解犯罪学的概念
学是融合各种有关学科的知识,表述犯罪现象,揭示犯罪原因,寻求治理、预防犯罪之对策的刑事事实科学。
犯罪学包括:
中国犯罪学、外国犯罪学、比较犯罪学、沿革犯罪学、犯罪社会学、犯罪心理学、犯罪生物学、被害人学等。
刑法学、监狱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侦探学等,是犯罪学的相关学科,它们共同构成刑事科学。
(一)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对策是犯罪学研究最基本的容。
(二)犯罪学的研究尤其需要融合各种有关学科的知识。
(三)犯罪学是一门刑事事实科学。
(四)犯罪学也包括中国犯罪学、外国犯罪学、比较犯罪学、沿革犯罪学。
(五)犯罪学也包括犯罪社会学、犯罪心理学、犯罪生物学、被害人学等分支学科。
(六)刑法学、监狱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侦探学等,是犯罪学的相关学科。
二、如何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一)积极探索因民事纠纷激化形成的刑事案件的处理办法,尽可能依法减少刑事处罚数量。
(二)积极探索扩大轻微刑事案件的自诉围,建立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调解制度,节省司法资源,解决社会矛盾,力争取得最好的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
(三)认真研究依确适用缓刑、减刑关押数量,避免交叉感染,促进罪犯改造,做好劳教工作,提高教育挽救质量,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四)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青少年犯罪刑事政策。
(五)应将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推行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规化建设结合起来,促进社会和谐。
(六)严格贯彻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三、何理解青少年犯罪概念?
1,在我国“青少年犯罪”这一概念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而是社会学或犯罪学研究中使用的概念。
2,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青少年犯罪”这一概念,学者目前对青少年犯罪概念的释义只是学理上的解释,而非法律上的定义。
学理解释必须以法律规定尤其是刑事法律的规定作为解释基础,而不能脱离法律规定而任意加以解释。
3,我国青少年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26周岁的青少年实施了《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其中已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称为少年犯罪或未成年人犯罪。
我国法律规定,已满18周岁的人为成年公民。
所以,青少年犯罪中既包括年轻成年公民(已满18周岁不满26周岁)的犯罪,也包括少年(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
按照《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均不视为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
4,由于犯罪学研究犯罪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犯罪,不是为了定罪量刑,所以,它并不完全严格按照《刑法》的规定。
既要依据《刑法》的犯罪规定,又不局限于《刑法》,它从年龄上说可以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从行为容上说,既有犯罪行为,又有行为和不良行为,犯罪学研究的青少年犯罪围比刑法学关于犯罪定义所界定的围,无论从年龄上看,或者从行为上看,都要宽泛得多。
5,犯罪学研究的广义的青少年犯罪概念可以表述为:
已满6周岁不满26岁的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或者行为、不良行为。
把青少年的年龄定为已满6岁至25岁,第一,为适应犯罪向低龄化发展趋势的需要。
根据全国人大务司法委员会的调查,青少年犯罪初次有劣迹年龄为6岁,第二,从预防青少年犯罪角度看,将青少年的年龄下限定为6岁,体现预防青少年犯罪必须抓早,抓小的共识。
第三,以6岁作为研究起点,是因为6岁孩子一般开始上小学,第四,将青少年年龄定为6岁至25岁可以保持研究的连续性。
25岁以下的青少年,基本上还处于不同程度的“不成熟”状态,男性到25岁,女性到23岁,发育才完全停止。
6,狭义的青少年犯罪概念则是刑法学上的犯罪概念,青少年犯罪的年龄,是指14岁至25周岁。
刑法第17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任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未满14岁的人即使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认为是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第17条第3款还明文规定:
“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49条规定: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根据上述规定,狭义的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可以表述为:
已满14岁未满26岁的人实施了危害社会、触犯刑事法律,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四、我国财产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你认为应该对财产犯罪采取哪些对策?
财产犯罪的特点
1、犯罪主体特点青少年、流动人口、社会闲散人员
2、犯罪类型特点大案要案日益突出,犯罪金额越来越大。
窃车犯罪猖獗。
街头两抢频发
3、犯罪行为特点公开化暴力化智能化
4、犯罪时空特点季节昼夜变化地区城乡差异,
5,被害主体特点有财可取有空可钻
防治财产犯罪的对策
1、开展被害调查
2、严厉打击犯罪
3、完善社会政策
4、加强文化道德建设
5、做好重点潜在犯罪人群的管理
6、加强被害预防工作
7、有针对性地矫治犯罪人
五、么是犯罪原因的心理因素?
谈谈个体心理失衡与犯罪的关系?
所谓犯罪原因的心理因素,是指支配和影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
犯罪原因的心理因素涉及到许多方面,错综复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
主要有人生观、心理失衡、个体需要、价格障碍、个性特征等方面。
个体心理失衡与犯罪的关系:
个体心理失衡是指社会中的某些成员在一定时期与其所处的实际生活环境不相适应的一种心理现象,是当前我国犯罪状况严重化的一个重要心理因素。
个体心理失衡极易造成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抵触情绪。
一般而言,心理失衡并不一定导致犯罪,它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得到缓解和释放,如自我控制、自我攻击等,但达到严重程度的个体心理失衡却极易导致一些人犯罪意识和动机的产生,促使他们去实施犯罪行为。
社会分配不公引起的心理失衡与犯罪。
腐败引起的心理失衡与犯罪。
任务3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涵是什么?
你认为应包涵哪些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涵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本任务工作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围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1、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综合治理摆上主要议程,建立综合治理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工作。
2,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
3,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群防群治形成网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围有以下六个方面打击防教育管理建设改造。
二试结合你所在的城市,谈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犯罪的现状与特点?
并分析其存在的原因。
三、什么是刑罚政策?
刑罚政策的原则有哪些?
所谓的刑罚政策,是指国家设定刑法以及运用刑罚手段控制犯罪的准则、策略、方针和措施等的总成。
总言之,就是关于设定刑法以及运用刑罚手段控制犯罪的政策。
刑罚政策的原则包括:
(一)刑罚个别化原则
(二)公平原则
(三)人道主义原则
(四)效益原则
四、你是如何理解有组织犯罪的概念和特征的?
有组织犯罪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即一般的有组织犯罪概念和典型的组织犯罪概念。
广义的有组织犯罪概念,即一般的有组织犯罪概念,也就是犯罪学意义上的有组织犯罪概念,它是指三人以上故意实施的一切有组织的共同犯罪或者犯罪集团。
这一概念提示的涵与处延是:
第一、作为有组织的犯罪,其主体必须在三人以上,有别于一般共同犯罪。
第二、作为有组织犯罪,其主观罪过形式只能是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有组织的犯罪。
第三、作为有组织犯罪,就其表现形态来看,不仅包括有一定组织行为的结伙性犯罪和团体性犯罪,也包括有一定组织形式的集团性犯罪,还包括有一定组织机构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
这样就把犯罪学意义上的有组织犯罪同刑法学意义上的有组织犯罪区别开来。
狭义的有组织犯罪概念,即通常人们所说的“黑社会”。
是指由故意犯罪者操纵、控制或直接指挥和参与,人数众多的(二人以上)犯罪分子的结合或几个犯罪集团的联合体,具有严密而稳定的组织结构——等级制、专业与分工及帮规会律,其组织系统呈开放性,表现为该系统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有一套能逃避社会控制和法律制裁的防护体系,通过暴力、恐怖和贿赂腐蚀等犯罪手段,以达到追求垄断,谋取经济利益,并对政治和社会问题施加影响的目的。
在中国现阶段的有组织犯罪,主要包括三种形态,即有组织犯罪中的初级形态——有一定组织方式的结伙犯罪与团伙犯罪,有组织犯罪中的中级形态——有一定组织方式的带黑社会性质的黑伙犯罪与犯罪集团,有组织犯罪中的高级形态——黑社会犯罪(典型的组织犯罪)。
典型的组织犯罪具有五个基本特征
1、具有成员的众多性和严密而稳定的组织结构;
2、犯罪呈开放性;
3、基本目标是追逐经济利益和对政治和社会问题施加影响;
4、犯罪的垄断性;
5、基本手段是暴力、恐怖和贿赂腐蚀。
五、你是如何理解犯罪预防体系概念和容的
犯罪预防体系,指参与预防犯罪的各种力量、各种手段、各种举措围绕着犯罪预防这个共同目标有机联系、协调运行的工作体系。
其特点是具有整体性、层次性、综合性和动态性
犯罪预防工作体系容可分为狭义的犯罪预防体系和广义的犯罪预防体系。
狭义的犯罪预防体系即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区预防三道防线相结合,该体系是在犯罪之前主动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即微观犯罪预防。
广义的犯罪预防体系即社会预防、心理预防、治安预防、刑罚预防四道防线相结合,该体系不仅限于事前的预防,而且包括事中的预防和事后的处理与改造的重新犯罪预防,即宏观犯罪预防。
其中社会预防,指通过对社会结构的调整与完善,使社会健康和谐发展,消除或减少社会弊病,从而达到预防、遏制和减少犯罪发生的目的的一种社会活动。
心理预防,指对健全人格的社会培养和自我修养活动,同时,也是削弱或者排除形成犯罪的在动因。
治安预防,指公安机关对于社会上具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所采取的专业防措施。
刑罚预防,也称刑事预防或司法预防。
是指国家通过各级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分子予以追究刑事责任,发挥刑罚的惩罚、威慑和改造教育功能,从而遏制犯罪的专门性活动。
其他
一、什么是犯罪预防?
我国有可能做到犯罪预防吗?
所谓犯罪预防,就是调动社会上的一切积极因素和力量,采取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行政的和法律的等综合手段,以达到防止、遏制、减少乃至最终消除犯罪的目的。
犯罪是可以预防的:
1,犯罪规律的可知性为犯罪预防提供了科学依据
2,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使得国家、社会、集体与个人力量形成整体,为犯罪预防提供了可靠保障
3,社会主义与人民群众利益一致,便于动员全社会力量预防、减少犯罪
4.,国际性犯罪预防的合作与交流为犯罪预防提供了有利的国际条件。
二、结合打黑,分析有组织犯罪产生的原因,谈谈预防有组织犯罪对策
参考答案:
原因
(一)经济因素的影响
(二)失业问题
1、大批下岗人员,一部分人就业观念旧,极易产生不满情绪,如果有坏人拉扰、同情,很容易形成犯罪团伙。
2、农村闲置人口、流动人口易于进行有组织犯罪活动。
3、“两劳”人员纠合形成有组织犯罪
(三)腐败现象对有组织犯罪的影响
(四)外来因素的影响
防治有组织犯罪的对策
一、狠抓严打,总结经验,汲取教训
二做好黑恶势力犯罪的防工作
三改变公安机关孤军奋战局面,构建公安社会双本位防控模式
四、防止黑社会组织向基层组织渗透
五惩治腐败,捅破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六、修改不予完善我国现行刑法
七、加强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国际合作
三、你是如何理解暴力犯罪原因的?
分主客观原因。
主观原因有1,强烈的反社会意识
2,错误的人生道德观
3,不良的心理机制
4,淡薄的法制观念
客观原因有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状况
2,社会环境和大众传播媒介的暴力熏染
3,没事纠纷得不到解决,人民部矛盾激化
4,家庭方面原因包括家庭结构不完整家庭教育不当家庭经济困难
5,学习方面原因包括学校法制教育欠缺校外教育管理脱节
6,被害人促动
五、你认为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概念与刑法学意义上的犯罪概念有何区别?
犯罪学研究的犯罪概念比刑法学关于犯罪概念所界定的围,无论从年龄还是行为上看,都要宽泛得多。
犯罪学研究犯罪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犯罪,所以它研究犯罪既要依据《刑法》的犯罪规定,又不局限于《刑法》,它从年龄上说可以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从行为容上说,既有犯罪行为,又有行为和不良行为。
所以,犯罪学也把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行为当作“犯罪问题”加以研究。
此外,对于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从刑法学角度不认为是犯罪,但从犯罪学角度也把此类问题纳入研究的围,甚至还把不良行为也纳入研究的围。
我国现阶段的有组织犯罪,主要包括三种形态,即初级形态——有一定组织方式的结伙犯罪与团伙犯罪,中级形态——有一定组织方式的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与犯罪集团,高级形态——黑社会犯罪(典型的组织犯罪)。
典型的组织犯罪有五个基本特征。
1、有组织犯罪具有成员的众多性和组织结构严密稳定性;
2、有组织犯罪呈开放性;
3、有组织犯罪基本目标是追逐经济利益和对政治和社会问题施加影响;
4、有组织犯罪的垄断性,帮派与帮派间由火并而联合,由联合而火并
5、有组织犯罪基本手段是暴力、恐怖和贿赂腐蚀。
六、试结合你所在的城市,谈谈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犯罪的特点。
近年来我国犯罪不仅数量发生巨变,而且质量日益严重。
(3)经济犯罪突出,日益严重,其中尤以盗窃罪和金融犯罪、贪污贿赂犯罪居多。
(5)有组织犯罪发展迅速。
七、试结合你所在的城市,谈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犯罪的现状与特点?
现状: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总的来说,我国的经济秩序,社会秩序是正常运行的,人民生活逐步迈进小康社会。
虽有犯罪,但犯罪率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英国和美国相比还是要低得多。
但我们仍应看到,三十年改革开放以来,先后两次对《刑法》、《刑诉法》不断完善,增大打击的力度,但犯罪现象仍有增无减,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以犯罪为职业的情形大量增加。
法人犯罪、经济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高官犯罪已呈现蔓延,扩之势。
而在建国后相当长一段时期里已销声匿迹的制毒、贩毒、吸食毒品、卖淫嫖娼等犯罪现象又死灰复燃。
这些犯罪给我国的稳定和改革开放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带来了严重的危害,需要我们对此加以控制,以致消灭。
特点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犯罪率在总体上保持着持续上升的趋势,特别在20世纪与21世纪之交,侵财和刑事犯罪率都有一个极其明显的跳跃,并且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呈现下降的态势。
为了加强对犯罪的打击,打造平安生活,构建和谐社会,笔者现结合调查、阅读,就改革开放犯罪的新特点进行一些分析:
(一)、犯罪数量明显上升
我国的犯罪除1978年出现暂时的好转外(同1977年相比,犯罪案件由548415起减为535698起),由于国外诸多因素的作用,犯罪现象一反常态,急剧恶化。
其间经历了四次犯罪高峰。
即1981年的890281起的犯罪高峰,1991年的2365709起的犯罪高峰,2001年的4457579起的犯罪高峰,2004年达4718122起的犯罪高峰,此后高居不下。
查阅资料,改革开放前所出现的两次犯罪高峰,按人口平均,都没超过1‰,改革开放后所出现的第四次犯罪高峰,猛增至2‰,犯罪发展数量上升,实属罕见,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二)、犯罪质量日趋严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生的各种刑事案件,不仅数量上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且在质量上也日趋严重,呈现出许多新的特征。
据公安部门统计的十九类案件看,盗窃、诈骗、抢劫、伤害、强奸、杀人六类犯罪案件合计占全部案件的95%上下。
犯罪的情节极为严重,在抢劫、入室盗窃、强奸等犯罪活动中,犯罪分子动辄将受害人置之死地。
杀人案件在80年代初(1980-1983)平均每年以2.6%的速度递增,而1984年之后(至1990年间),竟以15.32%的速度递增。
最能说明情况严重莫过于“双枪”犯罪的存在和令人胆战心寒的杀人事件层出不穷。
这些触目惊心的犯罪现象,时刻提醒着我们,中国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必须认真对待犯罪的问题。
〔1〕
(三)、犯罪主体趋向青少年化
“文革”期间,我国青少年犯罪急剧增加,从20世纪50年代的20%多上升到60%左右,从此青少年犯罪问题,开始成为我国令人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
而改革开放之后,青少年犯罪成为我国进入21世纪后决定犯罪多与少的一大犯罪主体。
青少年犯罪案件急剧增多和在部分大中城市中出现。
14-25岁的青少年案犯高达70%-80%。
并且从青少年犯罪的年龄结构来分析,我国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年龄比五六十年代提前了2~3岁,14~17岁成为犯罪年龄高峰。
(四)、侵财犯罪尤为突出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国家经济形势的变化,经济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侵财犯罪尤为突出。
进入21世纪以来,侵财犯罪仍居于各类犯罪之首。
盗窃、抢劫、诈骗这三类典型的侵财犯罪的立案数,可以反映侵财案件立案的总体情况。
犯罪手段呈现出隐蔽性、多样性、高科技性的特点,向智能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跨境结伙作案增多,并逐步由传统的金融、税收和商贸等经济领域向体育、教育等领域渗透,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的经济犯罪案件时有发生。
据统计,2000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案件6.9万起,挽回经济损失149.7亿元。
(五)、流动人口犯罪、有机组织犯罪数量增加化
城市中的流动人口数量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迅猛增加,虽然这一方面给当地的经济建设注入了活力,另一方面流动人口的无序流动给社会治安带来了消极的负面影响,尤其是流动人口犯罪往往会以老乡、区域为集体,形成有机组织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