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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敬礼

南京通达海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2007年9月5日

2007《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软件研讨会

会议纪要及回复

参加人员:

省高院信息科,各中级法院及部分基层法院系统管理员,

南京通达海软件公司

时间:

2007-8-20日于舟山

一、各客户问题及回复

1、温岭法院

使用情况

我院于今年6月份购买安装了该软件,虽然已经顺利地安装至每位干警,但由于在使用中发现很多文本模版需要修改、老数据库需要导入以及不时出现地各种导致无法正常立案地故障等情况,加上应用时间较短,目前发现的问题都集中在立案阶段,具体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1)数据的备份方面。

软件的数据备份比较繁琐,审判管理软件中没有备份、恢复数据的功能。

虽然在软件安装时通达海公司已经在SYBASE数据库中进行了设置,能够自动备份,但是还是不够直观,维护起来也比较麻烦,如果能直接在审判管理软件中增加备份、恢复数据的操作相信会更加方便。

回复:

数据库备份与本软件无必然关系,请系统管理员学习SYBASE有关文档,这部分工作确实比较繁琐,但相当重要,目前无法在软件中增加数据备份功能,我们会在现场安装时,提供脚本,通过计划任务自动做备份,但亦需系统管理员经常关注。

对于恢复数据不建议系统管理员自行进行,需在我公司工程师指导下操作恢复,否则可能带来数据损失。

2)流程卡片的打印方面。

由于流程卡片中的被告人自然状况表格栏里最多只能显示5人,导致的情况是:

被告人如果超过5人的话,那么就无法显示超出部分的被告人情况,也无法如实打印出所有的被告人情况。

对于超过5人的情况,暂时可通过手工填写其他被告人情况解决。

另对此问题,将在近期做研发调整软件,会发布给各法院。

3)法律文书的制作打印方面。

软件中涉及立案、排期阶段的许多法律文书,比如送达回证、举证通知等都是以原被告混合的形式出现的,比如我们只想打印原告的送达回证,那么就需要进行再编辑,否则原被告的送达回证就会都打印出来了,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如果能把原、被告的法律文书都区分开,就简单方便的多了。

(管理员已经调整)

针对打印需要,请定义文书的生成方法:

通过后台“文书维护控制”针对原告或被告生成文书;

贵单位可自行完成文书调整,我公司提供电话指导。

4)民一案件的立案方面。

经常会出现民一案件无法正常输入的情况,提示“因某种原因导致应用系统向数据库读/写数据失败,请检查你所输入的数据”,或是“案号重复或存在其他问题”,然后保存失败。

目前我们是采用“复制”的变通方法进行立案,而刑事、民二、行政、执行等案件的立案中又不会出现这种问题,仅体现在民一案件上,通达海公司曾远程调试过,但问题依旧。

此情况出现的原因较为复杂,请在下次出现此现象时,立即与我公司电话联系,针对具体现象,互相配合找出原因,予以解决。

5)行政案件的立案方面。

行政案件的案由不够明确,软件中出现的是“不服……的决定”等案由,而案由实际上主要有两类:

一是行政管理范围加上行政行为种类;

二是诉某行政管理机关不履行什么法定职责,软件中均未体现,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提供的软件是符合遵循最高院的规范的。

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如果遇到未涉及的案由,请选择归入“其他”类,并按实际情况填写“案由描述”一栏作为本院使用的案由。

6)排期开庭的查找功能有缺陷,比如我们需要查找8月20日至8月25日这段时间内的案件,但查找的结果显示的是从8月20日开始的所有排期开庭案件,不仅仅只显示20日至25日的案件。

经检查新版本软件没有出现问题。

下次出现此情况时,请提供截图供分析。

7)软件中的案号默认是5位数,对基层法院来说用处不是很大,案件没有这么多,而且在立案时如果要指定某个案号的话,需要打入一大串的“0”,比较发送你所,能否在立案分配案号时不显示多余的“0”,比如直接输入的是案号21,而不是00021。

将调整软件并发布:

收案登记窗口中的案件编号改成整数类型,并且不带前导’0’。

2、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信息流程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

1)案件不能批量移送,只能一件件移送。

目前软件中已增加此功能,将在此次软件调整后将新软件发布。

2)系统中一些当事人的称谓缺。

如在“民监”案件中,缺少“申诉人、被申诉人”(抗诉案件)称谓;

“行监”案件中,缺少“被申请人”(申请再审案件)、“申诉人、被申诉人”(抗诉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5版规范中,没有相关的标准;

请及时整理缺失的诉讼地位,与我公司联系,我公司在征得省高院的意见后,将及时做统一调整更新和发布。

3)案件移送、审结以后,已移送、审结或归档的案件仍在当前窗口中存在,造成案件混乱,难以管理、查找。

(立案庭这个情况特别严重)。

目前系统中已增加此定制功能,会将升级包发布。

请系统管理员在系统维护中的“参数设置”窗口中进行配置。

4)上诉案件未输入诉讼标的,却会自动生成案件受理费,一般都生成“100元”。

目前已收到浙江省物价局及财政厅对诉讼费的正式文件,会将软件包发布供升级。

5)立案阶段不能使用“查找案件”选项,造成不便。

经检查软件没有此问题,请检查软件权限是否赋予,例如是否授予“收案人”角色功能。

6)再审上诉案件立“再终字”后,会将此“上诉案件”自动归为“再审案件”。

再终字案件归类为“再审案件”(舟山法院建议跟高院讨论一下,如何归类)

7)将民事案件交由行政庭审理时(如民一第X号),在案件迎送行政庭时,系统显示移送的部门为“民一庭”,也就是说系统不会按实际移送的部门显示,只是机械的认为案号是“民一终”就是民一庭审理,且无法做调整。

系统维护案件类型维护中可设置默认移送部门,但只能默认确定一个部门.

8)立案流程管理表打印时出现字缺失或字半边的情况,如:

“被申请人”打印之后变成“申请人”,“申请人”打印之后变成“申请”。

不会自动换行。

此为软件BUG,将在此次做软件调整并发布,调整诉讼地位格式

9)刑事案件本院一审结案后,高院二审改判,系统不能将生效裁判的结果填入流程信息表(即一审无法在恢复成审理状态),例如:

一审判决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为死缓,则填生效时无法改为死缓;

一审案由时故意杀人,但二审改为故意伤害,则填生效时无法改为故意伤害。

二审生效信息请及时登记到一审案件的生效情况中,以便生成卡片。

但此处存在软件BUG,会在本次调整后发布。

10)系统结案操作默认当天日期为结案日期(生效也相同),无法按照实际结案或生效的日期填写、更改。

例如,刑事案件6号审判(实际结案日期),但在8号才在系统中将此案操作结案,则系统自动将8号作为结案日期,且无法手动更改。

系统管理之参数设置—案件参数中提供了多种方式控制填写结案日期,各有各的特点,请仔细推敲选择。

11)死刑案件现均由最高院核准,但系统不能按当月生效的死刑案件信息自动生成报表。

目前,新版软件已可做统计,会在本次软件调整后发布升级包。

12)7月份,法综5表进行核对时,核对正确;

但在整体核对时却显示5表错误(实际上报表时正确的),导致报表无法上报。

(核对功能出现错误)

通过数据反查,检查核对错误,司法统计软件没有此错误,如果下次出现此种情况,请提供截图供分析。

13)现我院规定23日位司法统计日,如一业务庭在23日做完报表上报后,在当天又有案件移送、移送案件接受、结案等操作,则下个月的报表必定出错,或少一件或多一件。

(这个原因估计时系统强制认为操作的时间为阶段终结的时间造成的)

可在系统管理中把司法统计截止时间定到21日,23日做司法统计;

或者把司法统计截止时间定到23日,25日做统计。

14)法综28表各项数据相加每月出错,明明各项数据相加为1,但在总计栏却显示10,导致报表出错。

原因:

相应指标未填或漏填。

请通过数据反查,并仔细查明相关指标的填写情况,如案由、结案方式、案件来源等。

15)现系统将“认可台湾地区裁判、调解、仲裁”等案件在23表统计后,还需在24表填入相关数据,但负责此类案件的民一庭却没有24表的权限,管理员也无法调整,导致民一庭一有此类案件,报表就出错。

由院级司法统计人员准确设置各业务部门司法统计人员的权限及报表。

在法综表维护中设置,同时检查案件案由是否正确。

16)此套软件在XP系统下无法将统计表数据转换到司法统计软件。

此功能已做调整,会在本次软件调整后发布升级包。

17)总体使用感受,此套软件的设定过于机械,无法按照实际情况作相应的调整,操作性差,不如原审判流程管理系统。

因为现有的软件,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范,否则无法通过其评测,所以相比较原有的审判流程系统,灵活性可能有所缺失,目前最新版的软件已可实现定制,如默认打开,默认显示案件,会发布升级包,另我公司会在后期的改版中,注意此类问题。

3、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

审判管理系统软件的建议

1)新版本的审限到期提前提醒功能没了。

目前软件打开时已有此功能,会发布升级包。

2)档案管理里面的历史档案排序有问题。

(案号排序不正确)

目前软件已解决此问题,会发布升级包。

3)诉讼费收费标准有变动,如何改动的问题。

4)案件搜索中应该增加模糊搜索的功能。

提法较抽象,请提交一份具体的要求,以供我公司分析。

5)查询案件中的查找结果里的案件无法浏览立案卡及结案卡信息。

软件查询功能,目前软件已比较完善。

会发布升级包。

6)各个承办人的案件审理中的案件条目最好能复制打印的问题,而不是应该通过其他环节来作出复杂的导出工作。

为保证软件的通用性,系统已提供了较为通用的导出打印功能。

如果需要另行定制的,可另行联系我公司单独解决。

7)通达海每年收取一定的维护费用,应该由被动维护变成主动维护,定期对数据库和软件进行全面的巡检。

正与省高院讨论此问题。

8)、技术人员的相应的法律业务应该增强。

谢谢,公司将对技术人员做不定期培训以增强业务知识。

4、台州中院

本院法院信息管理系统06年9月开始实施,10、11、12月份试运行,07年一月开始正式上线。

目前,本院受理的案件全部进入系统流程,截至昨天,系统中共录入2382件,结案1743件,结案率为73.2%。

经过近一年的运行,新的系统得到大部分同志的认可,期间:

也存在了以下问题:

1、重视不够,不愿意在系统中操作,由抵触情绪,造成大量案件超审限。

2、操作技能不强,由于院内好多老同志对电脑不熟悉,培训几次还是不能掌握。

3、制定了具体的考核方案,但实际操作中还存在问题。

4、执行局最高法院另有一套系统,所以他们对重复录入意见较大。

目前实施过程中系统中需要改进的几个方面:

1、卷宗问题(高院好象有个发文手续)

1)行政诉讼类案件卷宗的导入问题。

根据浙高法发【2005】6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

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试行)>

的通知》《关于引发<

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

的通知》的通知,本文件内严格规定了行政诉讼类案件的文书格式,这与现行的行政诉讼类案件的文书由较大的出入。

(已快递文书过来)

请提供上述的文书样式模板,我们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样式统一调整。

2)规范文书格式。

默认文书调用无法改动,希望在后台开发关于默认文书调用的相关功能模块,这样方便各法院视其院的具体情况进行配置和修改。

后台文书模板维护功能,已具备。

3)追加第三人的卷宗问题。

追加第三人的卷宗不能自动生成,从法律的角度出发,第三人的诉讼地位等同于被告,因此第三人的卷宗不能少。

建议手工选择文书模板生成后,再作调整。

目前尚无法提供绝对准确地生成文书的算法。

4)规范结案时对结案文书的判断条件。

现行判断条件是以结案方式的文字对比进行校对怕不断,这样不是很规范。

建议使用:

字号+结案方式的校对判断模式,规范外部引入的结案文书。

最新软件已去除此不十分正确的控制功能,会在本次发布升级包。

2、审限问题

1)环节审限:

希望在后台开发显示各个环节审限的显示模块,这样一方面能清楚看到哪个环节超审,在责任认定上更具有说服力。

系统中已有此功能,目前仅能提供大的环节流程(立案、移送、接受、审理、结案等)。

2)超审案件处理方案:

案件已经超审,说明原因如提交事务可以通过一定的手续或者操作进行弥补。

可以通过提交工作项来调整审限。

请查看使用手册。

3、随机分案

1)随机分案功能的实现。

现行分案规则内虽已经可以按照案件类项定案件承办人,一方面操作不是很简易,另一方面是否平均分案还有待考证,当同一合议庭小组同时受理一审,二审案件的时候,其系数设置不是很明确。

当一环节非随机分案,那其他环节也非随机分案。

系统已就自动分案提供较全面的算法,请在此次软件升级包发布包,参照最新软件附带的说明进行配置。

2)希望公司提供更新的时候,能详细提供一份更新目录,如更新内容,更新项目等,方便各中院管理员做系统维护和更新存档,如有新的模块,希望加入详细的使用说明书,方便大家使用。

谢谢你的建议,我们将有针对性整理每次升级资料

3)希望去除院长系统管理权限。

请系统管理员配置即可。

5、衢州中院

1、在通达海软件中的庭室报表数据不能转换到清华紫光软件中相对应的庭室报表中(我院所用的软件是WindowsXP版本)。

软件已实现,会发布升级包

2、刑一庭法综7表抗诉案件第十六行中电脑中显示危害国家安全罪,应显示公共安全罪。

此为软件BUG,会在此次调整软件。

3、刑一庭在信息表中没选择结案方式也可以点击结案。

因此在报表中显示不出结案的方式(如发回重审的结案方式)。

经过检查最新软件中没有此现象,会发布升级包。

4、行政庭的法综31表中的结案数不能显示。

二审结案不能在法综31表中自动生成。

(电话确认:

目前已经解决此问题)

经电话确认,问题已经解决

5、在清华紫光的报表中法综14表32行不能填维持而在系统中可以,故转换时不能显示,使报表数据不平。

结案时,对于诉讼程序只能下裁定,不能下判决。

故软件中应控制结案方式。

6、执行复议案件数做在法综30表其他项是否妥当,如果不做在法综30表中,复议案件是否算在执行庭案子报表中(注:

执行庭复议案件也算案件数)。

我们一直把复议案件做在法综30表8行其他项中,因此,电脑是否可以将该复议案件显示在该项中。

而现在电脑使自动显示在表31的申诉、申请一栏中。

执行复议案件应该统计在31表中,其他法院也作如此处理。

该部分软件无误。

7、在法综30表中,执行标的的总金额25列(非实际结案标的额电脑显示为实际结案标的额),我们认为该栏就是立案标的的额。

我们做该报表的公式是:

上月未执结总金额31列+申请新收总金额6列-执结标的的总金额25列=本月未执结总金额31列。

法综30表第25列为本期结案案件的实际执行到位的标的。

8、新收案件数如果立案庭搞错,多增一件给执行庭,后当月发现退回,该报表数否会默认多一件,还是按照退回正确数自动计算。

在部门级统计表中,在司法统计时间段内退回就没有此内错误。

超过后就会出现此情况,因已做统计。

在院级统计表中,不会产生错误。

9、立案庭在输入过程中,立案庭标的额没有输入,显示为零,在移送到执行庭并接收后,能否自动改为实际标的额。

移送到业务庭,业务庭不可以调整立案件标的。

所以,在接收案件时,需应有关数据仔细检查,确认正确后再接收案件;

如果有误,应及时通知立案庭调整。

否则,一旦接收后,需将案件退回到立案庭才能调整。

10、破产案件的相关数据都不能显示,司法统计不能产生报表,所有数据不能产生。

经电话联系,问题已经确认,需通过司法统计反查数据。

11、上月未结案件数与本月旧存案件数的案由有时不能相对应。

有可能出现案件案由调整情形,并将导致不一致。

最新的统计中,允许出现此种情形。

12、二审案件开庭情况有时承办人点击不上。

此问题不明,且未能联系上相关业务人员,请提供详细信息。

13、立案庭缓交诉讼费数字,虽承办人已输入相关数据,但在生成报表时不能显示该项数据。

会发布升级包解决。

14、办案人员用文书模版制作的文书,显示是立案人员制作的。

需仔细控制办案人员文书操作的权限;

经确认,软件无此问题。

6、富阳法院

1、在法综表28表和法综表26表中,第一行与第七行重复出现。

(数据不对)

经电话联系确认,无此现象。

2、每过一段时间就会出现如下现象:

如点“审限登记”,就整个系统全部退出。

出现此问题时,请及时联系,以分析情况。

3、点“审限跟踪”就出错,无法进入。

4、法综表小计中出项某个数字,如3,但点击进入无数据,请问是什么环节出错。

司法统计完成后,再次调整相关案件的数据,即会产生此种情形。

因此建议:

司法统计在截止日后两天进行。

7、湖州市吴兴区法院

1、自动分案无法实现。

系统已就自动分案提供较全面的算法,请在升级包发布后,参照最新软件附带的说明进行配置。

2、刑事案件超5人在打印时不能完整显示。

对于超过5人,目前可通过手工填写其他被告人情况。

软件将在近期做研发调整。

3、法综表数据重复。

司法统计问题已解决(电话解决)。

4、原清华紫光数据库中的判决、裁定书无法导入新系统中。

已有解决方案,择时现场处理。

5、原紫光数据库中的部分案件中标的额无法导入新系统。

案件的标的均已无误导入;

诉讼费部分,因无法识别诉讼费类别,所以无法导入。

6、打印收结案报表时,去除不必要的选项。

系统已提供通用报表数据转出功能,以方便各法院定制自己的报表。

如需要软件提供定制报表,需另行协商。

7、执行案件中,当事人(申请人、被申请人)分开排列,不要排列在一起。

民事、刑事案件同执行案件。

排列在一起以节约屏幕空间,显示更多内容。

此种排列仅供显示使用。

8、东阳市人民法院

目前我院审判管理系统软件(新版)的使用情况基本正常,出项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软件升级后出现了部分数据的丢失;

二、根据各业务庭的工作人员反映,新版软件的操作使用比较繁琐,不够简练,不如旧版软件方便;

三、审判软件的各个环节不够规范。

另外,在具体的使用过程中,据各业务庭工作人员反映,存在如下问题:

1、在软件的立案流程中,更新后的软件部分案由名称不正确,与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试行)》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中确定的案由不一致。

提供的软件遵循最高院的规范。

2、2007年刑法修正案(6)中增加了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罪这一罪名,系统中无此案由。

我们在收到最新规范后,将即时更新案由库。

3、公示催告程序中的受理通知书变成支付金受理通知书,且存在错别字、多字、语句不通等情况。

贵院可通过系统管理后台维护、调整文书格式。

我公司将配合完成。

4、诉前财产保全受理通知书存在语句不通、错别字等情况。

5、行政一审案件中的案件来源错误。

经检查,软件系统无误,可在下次出现此问题时,提供截图供分析。

6、在司法统计的过程中出现重复输入的问题,系统无法自动完成。

请确认数据是否准确,检查案件统计时间段,结案方式,案由等。

7、在审判流程中的案件审理阶段中,罪名变更无法处理,单位犯罪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无法处理。

罪名可以变更。

双击案件后,直接增/删/改。

系统拟增加案件“相关人”的处理模块。

8、案件排期表无法打印。

电话确认:

电话指导打印,目前已经解决

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希望贵公司能否考虑一下,在适当的时候派个工程师过来现场指导一下,针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加以修改,使软件的使用更加完善与方便。

目前已有工程师在现场,重点分析数据为何丢失问题。

9、湖州中院

1、当事人诉讼地位最好能增加选项。

系统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在2005版规范;

请及时整理缺失的诉讼地位,与我公司联系,经省高院确认后,以便及时做统一调整更新和发布。

2、诉讼地位的确定比较复杂,根据最高法院规定,机械设置不能满足现实需要,或能自动输入。

系统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在2005版规范中,没有相关的标准;

10、椒江法院

我们法院是在07年7月开始使用你们公司的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软件的,在这一个月的使用中,我们法院的工作人员总体感觉该系统是给工作带来成效的,结合实际工作还是有一些问题的,希望通达海公司尽可能给予解决。

发现的问题排列如下:

1、简便立案登记表的打印

立案庭立案后,每天需要打印一份立案登记表与案件一起流入承办部门。

立案登记表可能只包括原告、被告、案由等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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