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级经济基础考题解析207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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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单方免责声明行为
D.无效民事行为
C,D
[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的规定,厂商的上述做法是单方免责行为,因而是无效民事行为。
所以答案为CD。
3、按照账户所反映的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账户可以分为()
A.资产类
B.所有者权益类
C.损益类
D.总分类
E.费用类
A,B,C,E
按照账户所反映的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账户可以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费用类和损益类。
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联营合同,合同约定:
甲公司出款200万元与乙公司联营,期限为三年,每年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固定利润20万元,三年后归还200万元联营款。
如因合同发生争议,由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合同签订半年后,乙公司主张合同无效,向法院起诉,对此,法院应,当()。
A.因主合同无效,仲裁协议随之无效,法院应依法受理
B.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法院应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向丙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法院应就仲裁协议的效力进行审查,仲裁协议无效的,依法受理
D.如果甲公司向法院提出双方存在有效仲裁协议,法院则应不予受理,将案件移送仲裁委员会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仲裁法》第5条规定: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故一方当事人起诉的,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5、南园实业公司拖欠海达电脑公司货款7万元,海达电脑公司多次催付没有结果,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向南园实业公司发布了支付令,限期还款。
支付令送达后,南园实业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原合同规定价格不合法,愿意付款5.8万元,另1.2万元不应当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如何处理
A.法院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B.法院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如合同确定的价格合理,则支付令有效
C.法院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如合同确定的价格确实不合理,裁定驳回债权人的申请,支付令无效
D.法院应询问债权人的意见,如其同意债务人只付款5.8万元,可将支付令数额改为5.8万元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2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
所以在南园实业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原合同规定价格不合法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海达电脑公司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严某大学毕业后到一家国营化工厂工作,因为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很快成为技术骨干。
工作两年后,某中外合资企业招聘,严某去应聘,受到该企业的欣赏,于是严某以工资待遇低、污染严重、有害健康为由,要求化工厂解除劳动合同。
化工厂不同意,竭力挽留。
一周后,严某与某中外合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再到化工厂上班,致使化工厂遭受重大损失,双方发生纠纷。
化工厂对本案如依法提起诉讼,则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化工厂以严某为被告起诉,列某中外合资企业为第三人
B.化工厂以某中外合资企业为被告起诉,列严某为第三人
C.化工厂以严某与某中外合资企业共同侵权为由起诉,将严某与某中外合资企业列为共同被告
D.化工厂只能选择以其中一方为被告起诉
A,B,C
根据《劳动法》第1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7、在选择开发方法时,适合使用原型法的情况是()。
A.用户需求模糊不清
B.系统设计方案难以确定
C.系统使用范围变化很大
D.用户的数据资源缺乏组织和管理
E.缺乏适用的原型开发工具
[解析]本题考查原型法的基本概念。
简答题
8、【案例五】 J市地铁1号线由该市轨道交通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及运营。
该市K建筑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承揽了第3标段的施工任务。
该标段包括:
采用明挖法施工的304地铁车站1座,采用盾构法施工,长4.5km的401隧道一条。
J市位于暖温带,夏季潮湿多雨,极端最高气温42℃。
工程地质勘查结果显示第3标段的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401隧道工程需穿越耕土层、砂质粘土层及含水的砂砾岩层,共穿越1条宽50m的季节性河流。
304地铁车站开挖工程周边为居民区,人口密集。
明挖法施工需特别注意边坡稳定、噪声和粉尘飞扬,并监控周边建筑物的位移和沉降。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K建筑公司对第3标段施工开展了安全评价。
J市轨道交通公司与K建筑公司于2014年5月1日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工期2年,K建筑公司将第3标段进行了分包,其中304地铁车站由L公司中标,L公司组建了由甲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项目部管理人员共25人,于6月2日进行了进场开工仪式。
304地铁车站基坑深度35m,开挖至坑底设计标高后,进行车站底板垫层、放水层的施工,车站主体结构施工期间,模版支架最大高度为7m。
施工现场设置了两个钢筋加工区和一个木材加工区。
在基坑土方开挖、支护及车站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
门式起重机1台、混凝土泵2台、塔式起重机2台、履带式挖掘机2台、排土运输车辆6辆。
施工用混凝土由J市M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供应。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26分)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指出304地铁车站工程中需要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项工程。
安全施工方案的分项工程: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其它
暂无解析
9、课税对象构成了税收实体法诸要素中的基础性要素,主要是因为()。
A.课税对象是各税种划分的最主要标志
B.课税对象明确了各税种的征税范围
C.课税对象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主要依据
D.税制要素中的其他要素一般都是以课税对象为基础确定的
A,B,D
[解析]课税对象构成了税收实体法诸要素中的基础性要素,因为:
课税对象是各税种划分的最主要标志;
课税对象明确了各税种的征税范围;
税制要素中的其他要素一般都是以课税对象为基础确定的。
10、什么是会计职业道德其作用有哪些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其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中各种利益关系的手段;
(2)会计职业道德具有相对稳定性;
(3)会计职业道德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11、(2002年)下列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哪些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A.某私营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B.某国家机关与工勤人员之间的劳动合同
C.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
D.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
A,B
解析:
《劳动法》第2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 《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本题中C项中的董事长不是和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所以该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范围。
此外,法人之间的劳务合同也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12、甲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解散事由的有()。
A.甲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B.甲公司被丁公司吸收合并
C.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甲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
D.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A,B,C,D
[解析]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解散的情形有: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13、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期货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A.在期货公司或者其关联方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B.为期货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及其近亲属
C.在其他期货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职务的人员
D.在持有或者控制期货公司3%以上股权的单位任职的人员
A,B,C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期货公司独立董事:
(一)在期货公司或者其关联方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二)在下列机构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持有或者控制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单位、期货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与期货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者利益关系的机构;
(三)为期货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之一的人员;
(五)在其他期货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职务的人员;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14、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有______。
A.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B.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C.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D.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解析]
(1)选项AB:
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2)选项CD: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5、下列合同中,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有()。
A.借款合同
B.运输合同
C.供用电合同
D.劳动合同
[解析]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范畴,不适用《合同法》。
16、在全面质量管理中,对两个产品特征之间关系的分析能够通过()方式进行。
A.运行图
B.直方图
C.散点图
D.控制图
C
散点图用来描绘两个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
17、对以下问题能够给予肯定回答的是()
A.张某发现8月份水费大大高于其他月份,遂到自来水公司询问,自来水公司解释说由于8月份张某所在的楼的总水表流量大大高于各家的分水表流量之和,为维护公司利益,也为了该楼用户以后可以互相监督,所以将差额平摊到各家用户。
自来水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B.王某到某市旅游,在一景点处发现公共厕所很少,并且每人去一次厕所收费10元。
公厕收费合法吗
C.10月份李某得知单位马上派遣他到外地做销售代表一年,遂决定不交今年的采暖费,供暖公司通知李某,由于各家没有单独的阀门,李某即使不交取暖费,也会供热,所以李某必须交纳。
李某有权拒绝供暖公司的要求吗
D.陈某发起成立了“3•15维权会”,为消费者免费提供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规服务。
陈某的行为违法吗
[考点]消费者的权利[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该条规定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根据该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得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A选项中,自来水公司强行将总表与分表的差额平摊到消费者身上,B选项中,公厕收费畸高,都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此A、B选项的问题都应给予否定回答,所以AB选项不正确。
根据该条规定,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C选项中,李某不需要消费,即不需要供暖,供暖公司无权强迫李某交纳供暖费,李某有权拒绝供暖公司的强制交易行为,因此C选项的问题应给予肯定回答,所以C选项正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2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第33条规定:
“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
”根据这两条规定,陈某有权设立维护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并且陈某没有通过该组织从事营利性服务,因此陈某的行为合法,D选项的问题应给予否定回答,所以D选项不正确。
18、下列哪些说法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A.经营者提供服务或出售商品有欺诈行为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消费者起诉后,可根据案情酌情决定,是否按照受害消费者的要求责令经营者加倍赔偿消费者所受损失
B.经营者在任何情况下(不论消费者是否当场知晓所接受的商品或服务有瑕疵),都应当保证消费者在正常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情况下该商品或服务应当具备的质量、性能、用途与有效期限等
C.按照民法意思自治原则,商店里提供某种商品时可以与消费者讨价还价,自由协商而不必明码标价,这是自由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D.经营者为了防止其他同种商品或服务经营者假冒其注册商标和名称,可以不在其商品服务上标明真实名称或标记
[考点]对经营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商店明码标价义务及经营者标明商品真实名称的义务
19、一般认为,在税负转嫁的何种形式下,纳税人可以直接提高商品和劳务的价格()
A.前转
B.后转
C.消转
D.税收资本化
前转又称为“顺转”,即纳税人在进行商品或劳务的交易时通过提高价格的方法将其应负担的税款向前转移给商品或劳务的购买者或最终消费者负担的形式。
一般认为,前转是税负转嫁的最典型、最普通的形式,多发生在商品和劳务课税上。
这种形势下,名义上的纳税人是商品或劳务的出售者,而实际上税收的负担者是商品或劳务的消费者。
20、下列有关公司合并或分立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公司合并或分立均需由公司权力机关作出决议
B.公司合并或分立均经过清算程序
C.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公司合并产生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效力
[考点]公司合并或分立[解析]《公司法》第37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38条规定: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
第99条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104条规定: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因此A项正确。
公司在解散时才需经过清算程序,公司合并或分立时不须清算,B项错误。
《公司法》第175条规定: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因此D项正确。
《公司法》第177条规定: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C项正确。
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