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大学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基督山性格里贯穿始终的节制,即面对财富、美色、仇恨的不贪婪,亦让我印象深刻。
在达成一生最大的心愿后,他悄然地放弃了原有的财富,只身远走他乡。
掩卷思索时,觉得这个人物在小说中几乎完成了从人到神的蜕变过程。
因为掌握巨大财富的支配权,基督山伯爵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似乎整个社会都在围着他转。
这固然有它揭示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社会现象的积极意义的一面,但从文学创作角度出发,塑造这样一个完美的“超人”,不能不说是作品的一个败笔所在,因为它大大削弱了作品现实主义的批判力量。
在大仲马笔下,时时吐露出金钱可爱、金钱万能的观点,也反映了他本人的“拜金主义”思想观念。
大仲马曾经直言不讳地说过:
“在文学上我不承认什么体系,也不屑于什么学派,更不树什么旗帜;
娱乐和趣味,这就是惟一的原则。
”大仲马之所以在法国文学史上不能得到更高的地位,究其根源,我想这恐怕就是主要原因所在。
翻看全书,不能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和布局谋篇的编故事才能。
在这部将近一百多万字的小说里,既有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有节奏相对舒缓、充满浪漫传奇色彩的小故事。
大仲马在小说中还不时穿插一些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海、岛屿的景色描写。
所有这些,也许就构成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说的“大仲马情趣”吧!
如果单纯以故事情节论,我以为《基督山伯爵》确实是难得一觅的好书,并且让人大开眼界、回味无穷。
【篇二:
大学暑假读一本好书《哈姆雷特》读后感】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
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悲剧美的英雄。
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通过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
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性格特点,正是遵循了悲剧艺术的特征,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
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角色,他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
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可以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美好的时刻。
然而,这美好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
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奇怪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美好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不过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悲剧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悲剧的帷幕拉开了……面对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
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
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
,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
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
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己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曾经说过:
“悲剧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能力。
然而面对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因此,他的悲剧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悲剧,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时代的悲剧。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篇三:
大学暑假读一本好书《你在为谁工作》读后感作文】
最近我读了《你在为谁工作》这本书,在读书的同时,结合自己平时的工作,把工作中的一些想法和书本上的思想作了对比,感受颇深。
这种感悟就是如何对待自己的工作,如何摆正自己的工作心态。
通过学习这本书,我有了如下三点的认识:
第一,加深了对“为谁工作,怎样工作”的认识。
书中有这么一段话给我印象很深,即:
“你不是在为老板打工,而是在为你自己工作。
因为工作不仅仅是让你获得薪水,更重要的是,它还教给你经验、知识,通过工作,你能够提升你自己,从而变得更有价值。
”我认为这是《你在为谁工作》一书的主题,因为,只有树立了主人翁精神和正确的工作观念,明白了为单位工作,更是为自己工作的道理,才能激发出奋发进取的工作热情,才能满怀深情地对待岗位工作,才能够站在单位的高度,时刻为单位着想,充分挖掘潜能和发挥工作的主观能动,尽职尽责、尽心尽力的为单位发展做出积极努力和应有贡献,从而体现自身价值、实现奋斗目标。
书中还有一句话,说的非常有意义,就是在工作中,不管做任何事,都应将心态回归到零:
把自己放空,抱着学习的态度,将每一次任务都视为一个新的开始,一段新的体验,一扇通往成功的机会之门。
千万不要视工作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结果做得心不甘情不愿,于公于私都没有裨益。
工作是一个施展自己才能的舞台。
我们寒窗苦读来的知识,我们的应变力,我们的决断力,我们的适应力以及我们的协调能力都将在这样的一个舞台上得到展示。
除了工作,没有哪项活动能提供如此高度的充实自我、表达自我的机会、以及如此的个人使命感和一种活着的理由。
工作的质量往往决定生活的质量。
第二,要把工作做到位。
有人曾经这样说过:
把每一件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
实际工作中,真正能把每一件简单而又平凡的事情做好、做到位也是需要下一番功夫的。
可能也有很大一部分人不满足于现状,认为自己不是干这种简单的事情的人,这样就让我们产生了抱怨的情绪,到了后面可能连这种简单的事也做不好了。
所以,企业员工必须从小事做起,只有这样,我们将来才能干大事,才能取得个人的成功。
对待工作,要有百分之百的责任感,企业需要的是有强烈责任感的员工。
对自己工作负责的员工,才能得到信赖;
对企业负责的员工,才能得到器重。
挑起你应该承担的责任,千万别以为不做决定就不会犯错误,千万别为自己的错误找借口,千万别说你不知道,千万别以为小错就不是错。
所有的这些都不是你没做好工作的借口,不做决定本身就是个错,找理由是不敢直面错误的表现,说不知道的人不可原谅,轻易放过小错的人永远不会成功。
踏踏实实把事情做好,挑起自己的责任。
敢做敢当的人才值得别人信赖与尊重,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
第三,要有团队意识和集体协作观念。
个人的成功离不开团队的帮助,没有团队的成功就没有个人的成功。
一个公司,一个集体,如果只强调个人的力量,你表现得再完美,也是很难创造很高价值的只有紧密配合、团结协作,才能形成合力,取得更快更好的发展。
毕竟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依靠集体的力量,才可以克服一个人不能克服的困难。
当我们在帮助别人的时候,也会得到别人的帮助。
所以,工作中牢固树立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真正把自己融入到团队中,主动搞好协调配合,形成积极向上、和谐融洽的良好环境氛围,我们才能感受并领略到工作带来的快乐,创造出适宜个人成长和单位发展的广阔空间。
只有这样,我们的企业才可以成为一个成功的企业,我们的员工才可以成为优秀的员工。
读完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很多工作中最起码的道理,对我的触动很大。
在往后的工作中,我将结合书中的一些道理,改变自己的一些错误思想,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树立为自己工作的观念,我相信自己的工作会有一个大的提高。
总之,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认真努力的工作,只有通过完成出色的工作才能让自己实现理想,实现自我价值。
【篇四:
大学暑假读一本好书《做最好的自己》读后感】
最近,局里开展读书交流活动,本人也利用工作之余参与其中。
一本好书的价值并不仅仅在于阅读过程的片刻愉悦,更是为人们打开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
《做最好的自己》用缜密的逻辑和真实的案例来阐释成功的秘诀,以鼓励的口吻和许多发生在作者身上的有意思和有价值的事情来引导和说服读者,慢慢的让读者“有勇气改变可以改变的事情,有胸怀接受不可以改变的事情,有智慧分辨两者的不同”,从价值观、态度、行为、习惯、性格等方面为年轻人指引方向,让你终生受益。
在这本书的阅读过程中,我总会情不自禁用自身与之对比,不经意间,便成就了一次心灵的洗礼与一次很好的自省。
首先要更清楚地认识自己,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不断审视自己、规划自己,才能做好自己,不留遗憾。
做最好的自己,是乐观面对人生,拥有诚信的价值观,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工作,努力做到言行如一,言出必践,不辜负别人的期望和信任,增强自律感。
做最好的自己,是相对自己来说做比自己更好的自己。
从实际出发,从自己出发,根据个人不同的自身条件“量身定做”,做最好的自己,而不是做超越自己能力范围之外不切实际的事情。
做最好的自己,不是急功近利,尔虞我诈,不惜一切手段去损人利己;
而是有着明确的高尚的理想,展示一个独特而又有内涵的自己。
做最好的自己,不是好高骛远,强求自己取得遥不可及的成就;
而是有着合乎自己实际的理想,对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精益求精,从点滴做起,脚踏实地的一步一个脚印,走好自己的每一步。
做最好的自己,不见得就必须有什么轰轰烈烈的成就,成为众人仰慕的对象;
而是要立足本职工作,爱岗精业,不懈地努力。
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位置。
我们不必去追求那些遥不可及的梦想,只要做一个真实的、最好的你也就可以了。
非常感谢李开复博士的这本书,也感谢他把自己的人生体验和生命历程总结出来让我们得以分享。
都说开卷有益,认真读他的著作,从中我找到了对生活的自信以及积极乐观的心态和用于尝试的勇气。
积极的去尝试,虽说不一定会成功,但是放弃就等于失败。
在不断的努力和不断的尝试过程中,总会碰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机遇,或许这时希望就出现了。
在工作和生活中,时时作好准备,时时保持上进的心态也是很重要的一环。
如果还未开始就放弃了努力,就等于失去了一切机会;
失去机会等于失去了成功的希望,这样就与我们的最初目标背道而驰,这是极为不可取的。
人可以平凡,但不能平庸!
李白说过,“天生我材必有用”,做最好的自己,不断发挥自己的特长和潜质,超越自己,让自己做得更好。
【篇五:
大学暑假读一本好书《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
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
你看封面:
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
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
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
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
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
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
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
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
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
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
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
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
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
如果说:
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
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
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
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
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
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
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
平时走路还摇摇晃晃,直打圈,看它站立不稳的样子,真是有点发育不良,至今,我都没见过它奔跑的样子。
正因为如此,奶奶都不好意思带它出门,怕被人笑话。
从杰克·
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篇六:
大学暑假读一本好书《朝花夕拾》读后感】
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
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
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
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
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
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
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
“人都到哪里去了?
”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
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
老师也曾说过:
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
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
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
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
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
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
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
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
《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篇七:
大学暑假读一本好书《三国演义》读后感】
五字品《三国演义》忠织席贩履却不忘报效国家。
黄巾叛乱,独自望榜叹息,结识了羽、飞是他一生驰骋的翅膀。
仕途不顺,没有泯灭他振国兴邦的志向,纵使是第9路诸侯也要铲除乱臣贼子;
没有容身之处又如何,他依然为了兴复汉室奔波劳累;
兵少将寡,他依然不与奸邪为伍,他毅然决然的守住徐州。
三顾茅庐,那是他救民于水火的渴望,收取西川,北上伐曹那是他分内之事,因为他是汉室宗亲,中山靖王刘胜之后,大汉皇叔刘玄德。
孝单福,一个虚假的名字,却不能掩盖住他的才能,初为刘备军师,便立下赫赫战功,破曹军八卦阵,不慎路出马脚。
几天后他收到了家书,那是家母的信,言曹操将杀了她。
那是封假的家书,可是身为人子,他不能见自己的母亲遭人祸害。
自古忠孝不两全,却以百善孝为先。
他辞别了刘备,走上了一条诠释善孝之路,这一去却害死了他的母亲,他用悲与疼缠裹着自己的才智,用一生的前途守着对母亲的孝。
徐庶,一个在书中描写很短,但他是我经常想起的名字。
智“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
”身居卧龙岗,心知天下事。
欲守明主,以展青云之志。
隆中三策早已成竹在胸,火烧新野那是他初出茅庐的小手笔;
舌战群儒,只是谈笑而已;
火烧赤壁方显他的才智。
借荆州,气周瑜,取西川,定蜀中,又是何等的英雄。
白帝城托孤,是刘备对他的信任,对他才能的肯定;
居相府,退五路雄兵,七擒七纵,让对手心悦诚服;
北上伐魏,七出祁山,是何等的毅力;
木牛流马,是那个时代科技的曙光。
空城计,更从心里上战胜了敌手;
五丈原,是人们对他永久的怀念……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中华大地出英才,千古智绝诸葛亮!
义结义誓言千古仿,铮铮铁骨无来者,桃园三杯酒注定了他要与两位兄弟同生共死。
随刘备流浪毫无怨言,许都的锦衣玉食却无法掩饰思念兄弟的惆怅。
汉寿侯爵又如何;
闻兄河北不还是挂印封金千里走单骑吗!
他傻不?
不!
那是他对人们叙说什么叫兄弟之义。
华容道上立下生死军令状,誓斩曹操。
可往日情分怎么能忘,座下赤兔马是曹操所赠,身上青蟒袍也是其所赐,他忆起当初被曹操围困,曹操没有杀他,而是礼贤下士,自己还斩了他六员大将……他心软了,在生与死的选择中,他还是放走了曹操。
这是一个普通人能做到的吗?
可他做到了,因为他是义神关帝爷。
奸白色的脸谱中,透出阴森之气,一副奸诈模样,也许那并不是他的本色。
宁为我负天下人,也不教天下人负我,那是他做人的信条,也是他内心的读白。
刺董卓,拟矫诏足见其奸雄本色,挟天子以令诸侯,那是他称雄的手段。
官渡之战,成就他王者的垫脚石。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诗情才气不失男儿气概。
爱才,他失了关羽,放了赵云,重才;
郭嘉、典韦为他忠心至死,赤壁败了却没有击倒他征服天下的雄心,他依然重整旗鼓平定北方。
曹操实不该用“奸”字来写,他应该再配一个“雄”字。
他的诗中也有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五字,不足以诉尽对《三国演义》的感慨,它的内涵与魅力概述了政治与军事的智慧,是我们中华民族一部经典巨著。
【篇八:
大学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傅雷家书》有感】
翻开《傅雷家书》,一封封深情的家信映入眼帘,父母的谆谆教导、孩子的感恩之情,不觉已流入心间。
《傅雷家书》,创作于9~9经历了文革初期,文革前,傅聪去波兰留学。
此后与父亲傅雷常常书信来往。
文革时傅雷家遭到抄家,傅聪的书信只剩下残余的几通,所以文章中大部分为傅雷对傅聪写的书信,故名“傅雷家书”
《傅雷家书》不仅仅是书信,还是傅雷和傅聪交流艺术的平台,处处可见深厚的艺术功底。
在一篇篇清新的文笔中,我们还可以感受到父子之间的浓浓亲情,即使相隔万里,依然不减。
家书中最常见到的,还是关于音乐的内容。
父子俩时常在家书中畅谈自己对音乐的见解,对音乐作品的感悟,对艺术家的评论。
傅聪曾获得第五届肖邦钢琴比赛第三名,是有名的钢琴家,受过国内外知名音乐家的赞誉。
这些功劳与他严厉的父亲是密不可分的。
傅雷对小时候的傅聪严加管教。
那时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在四周被日本侵略者包围的上海孤城,连大气中都弥漫着一种罪恶的毒氛。
傅雷先生不让孩子去街头游玩,他把孩子关在家里,培养他的音乐和文化。
他还十分注意孩子的言行举止和生活习惯,他要求孩子生活俭朴,学习认真,每天都要监督傅聪不停地连上几个小时的琴。
不过傅雷并不是死板的教育。
有一次傅聪正练着琴,突然来了灵感,弹着弹着就跑到自己的调上了。
父亲察觉到异常,便走下楼来。
傅聪吓得赶忙回到谱子上去。
但这次,傅雷不仅没有责备傅聪,反而叫他弹自己创作的曲子,父子俩一起研究,并将刚才的曲子命名为《春天》。
傅聪长大后远出家门出国留学、演出,傅雷的家书也一直陪伴着他。
傅聪在外艰苦奋斗时,家书便是他唯一的慰藉。
9年9月3日凌晨,傅雷夫妇戴着沉重的精神镣铐,离开了这个世界。
两个多月后,当傅聪从一位法国朋友那里得知噩耗后,顿时天旋地转,热泪纵横。
人爱其子,胜于一切。
傅雷对孩子所灌注心血,全部融入到一封封家信中。
傅聪在异国他乡漂流的生活中,从父亲的这些书信中汲取了信念与精神。
使他在海外孤儿似的处境里,好像父母仍在他身边给他教导、鼓励和鞭策,使他拥有更多的勇气与力量,去战胜各种各样的艰难险阻,走自己正当的道路。
他拒绝与祖国敌对的国家的邀请,从不做有损于祖国尊严的言行。
这种热爱祖国的精神,与傅雷在万里之外给他殷切的爱国主义教育是分不开的。
傅聪在艺术上的造诣,离不开父亲傅雷苦心孤诣的教诲。
傅雷已去,家书仍留。
傅雷家书给我们带来的爱与精神,永远影响着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