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工作制度汇编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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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途中必须安全、平稳,但尽可能快速安全到达。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建立高危孕妇筛查制度,所有孕妇应在辖区卫生所或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行首次建卡。

按规范认真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孕产妇保健手册》相应之处,同时进行《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高危评分在10—30分以上的孕妇应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诊治和分娩。

2、实行医师首诊负责度,产科门诊医生对发现高危孕妇要建立档案,专案管理、专人负责,做到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3、严格执行高危孕妇逐级报告制度,村级发现高危孕妇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妇保医生,妇保医生负责全乡(镇)高危孕妇动态管理,并将高危孕妇随时报告县级保健院保健科进行动态管理。

4、执行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制度,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将收到的高危产妇信息卡及时反馈到孕产妇所在地医院防保科,乡镇妇保医生定期下村跟踪随访高危孕产妇,并做好追访笔录。

5、高危孕产妇护送转诊制度,负责转送的医护人员应有在转送途中有初步急救能力,转出单位要使用《高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

下级医疗机构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及时转诊。

上级产科急救中心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相关信息。

6、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宣传高危孕妇孕期保健知识,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对母亲和婴儿的危害,服从医务人员的指导。

业务培训制度

1、严格执行“职工继续教育制度”的有关规定。

2、成立培训领导小组。

3、每月组织一次产科知识学习,使培训者通过教科书和产科杂志等扎实掌握产科相关临床理论,了解本专业技术国内国外新进展并能于实际工作相结合。

4、培养临床医师处理急诊能力,独立完成产科常规临床操作。

5、进行临床进修学习,使受培训者对妊娠高血压、羊水栓塞、心衰、肾衰等急症有正确的诊断和处理。

6、积极参加法制教育、母乳喂养讲座、“三基”考试、护理操作比赛等学习培训活动。

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

1.了解辖区内妇女健康状况,掌握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死亡原因,制订有效的干预措施。

2.监测对象为监测地区所有孕产妇,包括有正式户口的孕产妇、计划外的孕产妇,非正式户口及流动人口死亡的孕产妇。

孕产妇死亡是指从妊娠期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者,不论妊娠时间和部位,包括内外科原因,计划生育手术、宫外孕、葡萄胎死亡者,但不包括妊娠各期的意外死亡(如车祸、中毒等)

3.发生孕产妇死亡的医院负责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应及时上报县妇幼保健院。

在家死亡或途中死亡的孕产妇,由死亡孕妇所在辖区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填报《孕产妇死亡报告卡》。

4.凡发生孕产妇死亡的机构,应在24小时内以电话或以《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形式报县妇幼保健院;

在5天内将《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上报县妇幼保健所。

5.加强孕产妇死亡补漏、质控工作的管理,孕妇产妇死亡病例要经过县级孕产妇死亡评审组作评审,质控和死亡评审做到有记录可查。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急救药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每周校对每月清点一次,由护士长负责领取、报损。

2、急救药品应根据药品的种类与性质将针剂、口服与外用药按顺序、编号分别放置在固定的位置。

3、护士长及专管人应定期对急救药品做好清点检查工作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破损、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涂改一律不得使用并做好更换登记。

4、急救药品必须建立交接登记本,每班进行交接登记,保证每日进行检查、核对做到随用随补保证其使用率为100。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急救药品挪作他用或转借他人,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6、毒麻及精神类药品按规定开据、使用、登记设专人管理。

重症监护制度

l、对急诊病人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的进行抢救,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人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在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护送病房,负责抢救医师应向病房负责医师直接交班,严重病人转院时抢救医师必须护送。

2、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械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消毒。

3、急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人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4、抢救室专为抢救病人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向有关部门上级领导报告。

5、急诊室应设抢救床两张,急诊病人必须做登记及抢救记录,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的采取诊治措施,待病情稳定可转入病房观察,不可在急诊室久留。

6、对传染病人,应按隔离消毒规则进行诊疗处理,并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及时报保健科并逐级上报。

7、急诊室值班人员要搞好急诊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会诊制度

1、凡遇到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

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签字后,填写会诊单。

应邀医师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的病人,可到专科检查,由提出会诊科室填写会诊单,被请科室接到会诊单后,应填写会诊人、时问、并将附联交给申请会诊科室。

3、急诊会诊:

被邀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

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律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

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应邀医院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

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给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集体会诊:

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新生儿窒息复苏制度及产儿科合作制度

1、在每次分娩时,必须要有一个熟练掌握新生儿复苏的产科或儿科医师在场。

2、在抢救新生儿窒息复苏过程中,因复苏的过程复杂,需要两个人或专家小组成员参加。

3、多胎分娩的每个新生儿都应有一个独立小组。

4、每个复苏小组应有一个专门的领导,每个成员都有明确分工。

5、新生儿复苏物品,如复苏囊、喉镜、吸引器、氧气均应处于功能状态,做到放置合理,随手可拿,随手可用。

6、急救药品需配齐,及时更换过期药品。

7、新生儿复苏必须团结协作,服从指挥,配合默契,由最高在职医师指挥,或科主任指挥。

8、有重度窒息儿抢救,应立即请儿科医师一起参加抢救,抢救完成后及时转儿科治疗。

9、剖宫产术的新生儿宫内窒息,出生时需抢救时,应请儿科医师到手术室一起做好抢救新生儿准备,一起协同抢救。

10、产房分娩时,发现宫内窒息,估计新生儿需抢救应请儿科医师一起协助抢救新生儿,对早产儿低体重儿分娩要及时通知儿科医师,分娩后转儿科治疗。

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孕产妇死亡必须进行死亡讨论。

2、死亡讨论必须在一周内完成,特殊病历应及时讨论。

3、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得迟于二周。

4、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其他人员参加,分管院长和医务科一同参加讨论。

5、讨论情况书写讨论病历,死亡讨论重点记录诊断意见、死亡原因分析、抢救措施意见、今后应当吸取的经验和教训等。

6、孕产妇死亡必须上报妇幼保健院和卫生局。

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1、对危重孕产妇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及时安排和制定抢救措施并及时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根据病情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小组相关人员。

2、产科急救中心小组人员接到通知应及时会诊,参加抢救,并担任相关抢救疾病的指导和处理,及时抢救孕产妇生命。

3、如遇数个科室合并症的危重孕产妇,由产科急救中心小组组长负责指挥抢救,相关科室必须团结协作,并向院长报告病情。

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情况制度

l、为尽量避免危重孕产妇滞留和在转诊时延误死于途中的情况,强调凡是危重孕产妇在任何属于保健机构都要实行首诊负责制。

2、转诊时要使用《危重高危孕产妇转诊通知单》。

3、转运的医务人员和接诊人员应具有在转运途中初步急救的能力。

4、下级医院必须在识别出高危后及时转送,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论等信息。

5、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

孕产妇急救工作流程图制度

l、各种孕产妇急救工作流程图必须上墙,张贴于抢救室及产房醒目的墙壁上。

2、对危重孕产妇必须立即组织抢救,抢救地点可在产房、抢救室、手术室及接诊卫生院、村及途中。

3、及时安排和制定抢救措施,由职称高的一位医师先组织抢救,严格按急救流程图进行抢救,并及时向科主任汇报。

4、科主任根据病情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小组相关人员,产科急救中心小组人员接到通知的应及时会诊,参加抢救并担任相关抢救病例的指导和处理,抢救孕产妇生命。

5、如遇多个合并症的危重孕产妇,由产科急救中心小组成员负责指挥抢救及报告医院。

爱婴医院工作制度

1、有书面的母乳喂养规定,并常规地传达到全体卫生人员。

2、对全体卫生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其能实施有关规定。

3、把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其处理方法告诉所有孕妇。

4、帮助母亲在产后半小时内开始喂养。

5、指导母亲如何喂奶,以及在需与其婴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

6、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添加任何食物或饮料。

除非有医学指征。

7、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

8、鼓励按需哺乳。

9、不要给母乳喂养的婴儿吸人工奶头,或使用奶头作安慰物。

10、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并将出院的母亲转给母乳喂养支持组织。

宣教工作制度

l、宣教工作由责任护士负责管理,护士长参加,其他护士协助。

2、定期向广大妇幼群众及孕妇传播孕妇卫生、围产保健与母乳喂养知识。

3、有固定宣教室,宣教室内设电视机、VCD、光碟、墙上画。

4、每周五进行宣教上课,看电视。

产房工作制度

1、产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值班医生、助产(士)、护士不得擅自离开产房。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一般产妇在临产室待产。

遇有容易污染或患有传染病的产妇,应送隔离产室.工作人员进入产室,必须穿戴产房专用的帽子、口罩、鞋和工作服。

3、检查产妇后要洗手。

接产和手术时常规刷手、泡手,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

4、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立即处理。

产房应设有产程中所必需的用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做到专人保留,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

5、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测血压,听胎心,并做好记录、签字。

6、产房每月大扫除、封闭消毒一次,并定期做细菌培养,器械每周全部消毒一次。

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和出生证等记录。

7、产妇生产后留分娩室观察一小时,无特殊情况可转回病房。

婴儿出生后按常规进行检查,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并系好手条,盖足印,认真核对,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1、清楚和准确地填写每位就诊孕妇的姓名、家庭住址及通讯地址。

2、详细询问病史、月经史及孕产史,准确推算预产期。

3、认真测血压、体重,并做好记录。

4、仔细进行体格检查,包括心、肺、乳房、腹型、宫底高度、胎位、胎心音和骨盆检查等,并做好记录。

5、发现异常者及时给予处理。

6、按规定介绍孕妇及其有关家属到宣教室接受三次孕产期保健,围产保健,母乳喂养及产后保健等教育。

7、教会孕妇及家属如何做自我监护。

8、热情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并告诉孕妇作好母乳喂养的各项准备。

9、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并作好产后节育指导。

10、热情接待每位孕妇,并解答孕妇提出的有关问题。

11、预约下次复诊时间,动员住院分娩。

分娩室工作制度

1、产房工作人员应严肃认真,有高度责任感,不得在分娩室、产室等闲谈,对产妇做到态度和蔼、关心体贴,对精神紧张的产妇应耐心解释,做好心理护理。

2、产房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分娩室保持安静、清洁、光线充足、空气流通,但应避免风直接吹人,室内具备冷暖设备,温度保持20℃-26℃,湿度保持在55%-65%左右。

4、产程中所需的用品、药品、急救设备要齐全,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更换,不得影响使用,定点放置。

5、工作人员应穿室内工作衣、戴帽子、换鞋,进入分娩室应戴好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原则和消毒隔离制度。

6、严格执行护理常规,认真观察产程,定时测血压,胎心音和适时准备助产,做好产程记录,如有异常不能处理,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医生。

7、新生儿处理后,要抱给产妇辨认性别,规定出产房之前应告之婴儿性别于家属,根据新生儿情况及时帮助早接触、早吸吮。

8、新生儿早吸吮后,随母在分娩室观察2小时,无特殊情况方能送母婴室。

9、每次接生后用消毒液抹产床,将器械放入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用清水洗刷擦干,再灭菌,并整理好一切用物。

10、分娩室、待产室每天二次用消毒水拖地面,抹用物,接生后随时消毒水拖地,每日以消毒机定时空气消毒二次,每周大扫除一次,定期作细菌培养。

晨会制度

1、晨会由科主任或护士主持,病区全体医护人员参加,每晨上班15分钟内召开,每周一次工作总结,晨会时间不超过30分钟。

2、晨会前,科主任或护士长应事先查阅每夜值班人员交班记录,向夜班值班人员了解有关病人情况和其他工作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夜班值班医师晨会前必须完成交班记录的书写,做到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晨会内容包括:

1、进行交班:

夜班值班人员应简明扼要的报告病人出入院情况和危重、手术、特殊检查前后的病人病情变化。

2、听取有关医务人员的情况反映,能及时协调处理的及时处理。

3、布置当天工作。

4、传达上级指示和院周会精神。

助产士岗位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正常产妇接产工作,协助医师进行难产的接产工作,做好接产准备,认真观察产程进展及变化,遇产妇发生并发症或婴儿窒息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医师。

3、严密观察产程,胎心音、宫缩情况,指导第二产程正确用力,每15-20分钟听胎心音一次。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执行医嘱。

5、儿头拨露时,做好会阴冲洗及接生准备。

6、助产士上台前按常规洗手、泡手,在助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胎儿娩出后即按医嘱给产妇静脉注射催产素,对会阴侧切的产妇进行切口清洁护理的知识教育。

8、胎儿娩出处理脐部后,立即给产妇辨清婴儿性别,做全身检查,由专人协助在产后半小时内进行早接触、早吸吮,并对产妇进行纯母乳喂养的好处和喂养方法的教育。

9、产妇产后常规观察2小时,无特殊情况将母婴一道送回病房并与病房护士交接有关情况。

10、完整填写各项记录,并再次核对婴儿床号、姓名、性别并签名。

11、坚守岗位,对工作严肃认真,不得闲谈或离开产妇。

12、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接产工作。

13、保持分娩室整洁、安静,做好交接班工作。

产房消毒隔离制度

1、产房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着装整齐,更衣,带帽子,带口罩,换鞋,帽子必须盖住头发方准入内,外出必须更换外出衣,外出鞋。

2、产房工作人员必须树立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3、产房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肝功能检查及肛查有异常及皮肤化脓性感染者暂调离产房工作。

4、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严格控制参观人员。

5、产房环境应清洁、安静、无污染源。

6、产房专用拖把每天拖地二次。

7、每天开窗通风一次,每月室内大扫除一次。

8、产房、待产室、洗手间的把手、桌、椅等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一次。

9、每月进行空气微生物监测一次,按规定达标。

10、产房的听诊器、胎心听筒、血压计、输液架等用物不得与婴儿室、病房交叉使用。

11、抢救婴儿用的喉镜、气管导管用后必须先清洁处理,酒精擦拭,经浸泡后凉干备用。

12、接生用的中心负压瓶必须每天清洁,不得存有羊水污迹。

13、产房消毒包,产包、器械包必须标有灭菌日期,有签名,有效期为一周,每周六进行大消毒。

14、无菌物品存放在无菌物品存放柜内,不得与末消毒物品混放。

15、消毒无菌液每周更换一次。

紧急用血管理制度

1、以院长直接领导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输血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输血工作安全。

2、严格按照县卫生局的要求到州中心血站进血,坚决做到不自采自供血液。

3、合理制订用血计划,每周向县人民医院中心血站申请一次,血库贮备壹周以上足够的各类血型的血液,杜绝血库“零”贮血现象。

4、在特殊紧急需要用血情况下,经院领导同意,向州中心血站申请帮助急诊送血或派车自行取血。

5、确因其它单位紧急用血而县人民医院中心血库储血量不足时,可由县人民医院中心血站临时调配。

高危妊娠筛查管理制度

1、所有孕妇应在辖区卫生所或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建册(卡),首次建册卡时特别强调要询问既往难产史、生育史、内、外、妇产科病史。

医疗机构产前检查时必须做心、肝、肾、血液等病史的采集和检查,按规范认真预约产前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孕产妇保健手册》相应之处,做到早期发现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

2、产前检查要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进行高危因素筛查评分在10—30分以上的孕妇应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诊治或分娩,并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左上角作特殊标记△或▲。

高危孕妇首诊负责制度

产科门诊医生对高危孕妇要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妇要建档管理,专案管理,专人负责,做到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高危孕妇逐级报告制度

村级(街道)发现高危孕妇及时报告辖区医院妇保医生,妇保医生负责全乡(镇)街高危孕妇动态管理,并将高危孕妇每10日前报告县级保健院妇保科进行动态管理,实行零报告制度。

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制度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将收到的高危孕产妇信息卡及时反馈到孕产妇所在地医院防保科,妇保医生定期下村(委)跟踪随访高危孕产妇,并做好追访笔录。

高危孕产妇护送转诊制度

负责转送的医护人员应在转送途中有初步急救能力转出单位要使用《高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

乡镇卫生院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立即与上级产科急救中心联系,及时转诊。

上级产科急救中心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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