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监理执业手册管理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青岛市监理执业手册管理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青岛市监理执业手册管理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一)具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证书,且取得建设领域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掌握基本的工程监理专业理论,取得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培训证书、山东省监理工程师从业能力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三)男性60岁以下,女性55岁以下,身体健康且为企业在职人员(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申请的人员放宽至男性65岁以下,女性60岁以下);
第十二条 取得总监理工程师类《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的人员,除应满足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一级项目总监执业手册的,需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工程技术高级职称或取得工程技术中级职称7年(含7年)以上,并担任过一个一级或二个二级现从事专业监理工程的项目总监或项目总代;
(二)申请二级项目总监执业手册的,需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工程技术高级职称或取得工程技术中级职称5年(含5年)以上,并担任过一个二级或二个三级现从事专业监理工程的项目总监或项目总代;
(三)申请三级项目总监执业手册的,需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具有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担任过一个三级及以上工程的项目总监或项目总代。
第十三条 对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可由其所在的单位统一向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办相应的《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
第十四条《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申办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结合的方式,申请人需从青岛市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上申报个人材料,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出书面申请表,经本人签名、单位盖章后连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需每页加盖公章)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五条申请《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申请表(附表1);
(二)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培训证书、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从业能力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聘用单位的聘用合同、社会保险清单(至少三个月)或离退休证明;
(五)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六)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类《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的,还须提供相应的业绩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六条申请变更《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信息的(变更现从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证件名称),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变更申请表(附表2);
(二)变更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现聘用单位的聘用合同、社会保险清单(至少三个月)或离退休证明;
(四)执业手册原件;
(五)技术职称变更涉及从业人员类型变动的,可申请换证。
第十七条《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的监理从业人员需进行继续教育;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120学时,其中60学时为必修课,60学时为选修课,可一次性计算,亦可累计计算。
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在《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有效期内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培训后,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并应提供以下材料办理《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三年。
(一)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延期申请表(附表3);
(二)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三)执业手册原件。
第三章执业手册使用和管理
第十八条 持有总监理工程师类《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的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可在手册注明的专业和等级范围内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行使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一般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总监工作,在所监理工程项目全部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后,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经工程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最多可允许兼任3个(含)以内不高于其资格等级的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第十九条持有专业监理工程师类或监理员类《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的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可在手册注明的专业范围内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行使相应职责。
建设工程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仅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工作。
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在监项目在本专业密集施工期间,只能在一个一级、二级或两个三级工程中开展监理工作,非密集施工期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一级、二级或三个三级工程。
第二十条持有《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的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取得《山东省监理工程师从业能力证书》或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经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与工程项目总监共同书面授权,可担任一个特定工程项目的总监代表,但有在监其他项目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实行中标网上押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实行现场押证。
经招标确定监理服务的,中标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网上押证,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报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担任其他其项目总监时,其所在单位应持《项目总监兼任其他项目总监备案审批表》(附表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中标通知书、合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任命材料等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网上解押手续,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需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押证。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注销其《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从业或死亡的;
(二)年龄超过执业年龄的;
(三)持证人或单位主动提出要求注销的;
(四)已有《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需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类、专业监理工程师类《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的;
(五)应该注销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收回《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
(一)以不正当手段获取《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的;
(二)工程监理活动中有过失,并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伪造、涂改、转借《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的;
(四)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监理活动,或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
证书被收回的,相关当事人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第二十四条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的《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所载内容发生变化或需收回、注销时,其所在单位应1个月内在网上提交申请后,携带相关材料及时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销、收回手续。
第二十五条 遗失补办《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的,应当在市级以上综合类新闻媒体上声明后,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第二十六条每年六月份为《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集中年审时间,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应提交其所有从业人员的《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3个月以上)等材料,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年审。
未经年审《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无效。
第四章业绩管理
第二十七条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时,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的业绩以《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所载业绩为准,其他一律无效。
第二十八条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签订委托服务合同一个周内,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应在网上申报从业人员中标业绩,并携带下列资料等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业绩登记,逾期将不予认可。
(一)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
(二)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交易通知书);
(三)社会保险清单(至少三个月)或离退休证明;
(四)《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
第二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应在网上申报从业人员中标业绩,并携带下列资料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业绩确认,逾期将不予认可。
(三)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市政项目可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证明);
(四)社会保险清单(至少三个月)或离退休证明;
(五)《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
(六)其他证明材料(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变更信息表等)。
第三十条《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业绩等级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或中标通知书(交易通知书)及监理业务手册认定,无法认定时一律按三级业绩确认。
第三十一条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和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一致,原则上不得变更。
如确需变更的,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且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在7天内填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变更备案表》(详见附件5)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变更后人员的业绩、考核分数(项目总监变更的)、资格、职称等级不得低于变更前人员。
(一)主动辞职或调离原从业单位的;
(二)因死亡或重病(伤)不能履行职责的;
(三)因管理原因导致所监理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工作不称职,无能力履行监理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或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要求更换的;
(五)失去执业、从业资格的;
(六)因违法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更换的情形。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变更后,其工程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继承,变更前的人员其相应业绩不予认定。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一、二、三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执行。
第三十四条 对本规定实施前已取得项目总监证书和监理员执业手册的,考试合格后统一换发《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
第三十五条 2013年6月30日前,原项目总监证书、监理员上岗证书和《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均可使用;
自2013年7月1日起,原项目总监证书和监理员证书一律作废。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附表1
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申请表
手册编号:
____________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
证号
学历
技术
职称
编号
所学
专业
申请
一:
二:
证书
名称
工作
单位
资质
事项
是否通过考试:
□是□否
监理业绩
项目名称
结构
类型
工程
等级
岗位
职务
中标
时间
竣工
备案
备注
所在单位意见
年月日(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审查内容
审查结果
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1
申请表
2
身份证
3
毕业证
4
职称证
5
申报证件
6
聘用合同
7
社保清单或
其他证明材料
8
9
初审结论
审查人(签名):
年月日
10
复审结论
11
附表2
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变更申请表
现有
□
单位变更
原从业单位
现从业单位
专业变更
原登记专业
现登记专业
职称变更
原登记职称
现登记职称
登记变更
原登记等级
现登记等级
其他变更
附表3
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延期申请表
□是□否是否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执业手册原件
附表4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变更备案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地点
建设规模
工程类别
开工时间
变更理由
变更前监理人员信息
变更后监理人员信息
监理岗位
(项目总监/总监代表/专业
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技术职称
总监等级
总监专业
考核分数
业绩情况
其他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
(公章)
建设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公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附表5
项目总监兼任其他项目总监备案审批表
监理单位名称(盖章)
总监姓名
总监资格
执业手册编号
在建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等级:
总监代表姓名:
总监代表资格:
执业手册编号:
建设单位:
(盖章)
招投标管理部门:
年月日
注:
1、办理备案时携带项目总监及总监代表执业手册。
2、办理押证时须提供此表。
3、本表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