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制度.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9696860 上传时间:2023-04-24 格式:DOCX 页数:99 大小:162.9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校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9页
学校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9页
学校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9页
学校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9页
学校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学校制度.docx

《学校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制度.docx(9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学校制度.docx

学校制度

第一部分办学章程

中学办学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教委发布的《初中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

前大章乡中学

第三条学校地址:

政府东临500米

第四条办学形式:

全日制

第五条办学者:

教育局

第六条性质:

全民所有制

二、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主要任务

第七条办学宗旨:

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培养二十一世际的优秀人才奠定基础。

第八条培养目标:

初步具有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具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具有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以及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

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能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审美情趣。

主要任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

其他各项工作均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原则。

三、入学及学籍管理

第十条学校应按照《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并保证招生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面试入学。

第十一条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

班级为基本的组织形式,教学班级一般不超过50人为宜。

班级规模有利于教育教学,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便于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学校对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需具备医院的认定证明),在上报经区教育局批准后,可准予休学。

学生休学的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其实际学习程度,并征求本人意见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的年级。

对因户籍变更申请转学,并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符合入学条件者,应及时妥善安置,学校不得无故拒收。

对因故在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学的学生,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准其借读,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

第十三条学校应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

做好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工作,取消留级制度。

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毕业年级不准留级。

第十四条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应予表彰,对犯错误的学生应予批评教育,对极少数错误较为严重的学生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不得开出学籍。

第十五条学校应防止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

发现学生辍学,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并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应健全学籍管理,学籍管理档案齐备,各种报表齐全;按规定的手续办理转学,有关证明齐备;规范使用初等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素质报告册、毕业证等。

四、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应按照国家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重视学生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第十八条学校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运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教育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

第十九条学校要将德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做到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

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学校教育要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

第二十条学校要在每一个班设置班主任老师,负责管理、指导班级工作。

班主任教师要同各科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学业等方面的情况,协调配合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

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要根据学生的操作行为写出寄语。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学生应以正面教育为主,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不得挖苦,粗暴压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第二十一条学校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要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生兴趣,促进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工作,不得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一天之内由校长决定,并报成华区教育局备案,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应报成华区教育局批准。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质的庆典,演出等活动,参加其他社会活动不得影响教学秩序和学校正常工作。

第二十四条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能超过6小时。

不得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上课,更不得收费上课,有偿补课。

课后作业要精选,难度要适当,数量要适当,要严格执行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四十分钟以内,五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一小时内的规定,保证学生的学业负担适度。

第二十五条学校使用的教材,须经国家或国家授权的省级教材审定部门审定,开设的课程,每门只准使用一本经审定通过的教科书。

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不得要求或者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材以外的教辅资料、图书、报刊和学生用书。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按照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通过各种形式,测评教学质量。

学期末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其他学科通过平时考查评定成绩。

学生学业成绩实行等级制,取消百分制。

学校要建立德、智、体全面评估教育质量的科学标准,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组、学生的名次,不得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重视体育和美育工作。

应严格执行国家教委颁布的有关学校体育工作的法规,通过体育课和其他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的体质。

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通过课外活动,激发学生各方面的兴趣,发挥艺术特长。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

培养学生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培养从事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的能力,养成劳动习惯。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加强学生课外、校外活动的指导,注意与学生家庭、社区服务站、少年宫和青少年科技馆等校外机构联系,开展有益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竞赛、评奖活动,要遵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评奖活动。

 

五、人事工作

第三十条学校按编制,设校长1人,党支部书记1人,副校长1-2人,主任3-4人,教师和其他人员若干。

第三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行政负责人,对学校工作全面负责。

校长有区教育局聘任,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副校长由校长提名,党支部审议,报区教育局批准、聘任;教导、总务主任由校长提名,党支部审议后由校长聘任,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年级组长和教研组长经校长和副校长与有关处室主任商议后由校长聘任;其他教职工由处室主任和年级组长协商后进行合理组合后,报校长聘任。

第二十二条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

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教学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范,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

(二)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

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三条学校校长应充分重视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教职工应服从校长的领导,认真负责,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

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建议、意见,必要时可直接向主管部门反映,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三十四条学校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享受和履行法律法规的权益和义务,遵循职业道德,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十五条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教师资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制度,建立健全业务考核档案。

要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敬业精神。

对认真履行职责的优秀教师给予奖励。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重视教师的继续教育,制定教师进修计划,为教师进修创造条件。

教师进修应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自身发展的需要,以在职为主,自学为主。

鼓励高层学历进修。

支持教师创造教学和科研成绩。

第三十七条学校其他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其任职资格及职责由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

六、行政工作

第三十八条根据学校规模,校内设教导处、总务处、大队部、教育科研室、现代教育技术室等工作机构,学校制定其具体职责,相关人员协助校长做好有关工作。

第三十九条学校成立由校长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第四十条学校应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大会可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

设教职工代表会履行职责。

第四十一条学校党支部在学校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校长要依靠学生党支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及其他组织在学校中的作用。

第四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理论研究、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安全工作、学习、会议等制度。

学校应建立工作人员名册、学生名册和其他统计表册。

定期向去教育行政部门上报。

第四十三条学校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及时报告工作,反映情况。

学年末,学校应向主管部门成华区教育局报告工作,如遇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

七、校舍、设施及经费

第四十四条学校的办学条件及经费由区教育局负责按有关政策提供,学校也应自筹部门资金。

学校由具备符合标准的校舍、场地、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等。

第四十五条学校应遵循有关规定使用校舍、场地等,未经区教育局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其用途。

要定期对校舍进行维修和维护,发现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上级部门。

对侵占校舍、场地的行为,学校可以向侵权行为者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直到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加强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文娱体育器材和卫生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提高使用效率。

第四十七条学校免收学生的学费,根据政策收取杂费。

学校收费应严格按照省市区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执行。

第四十八条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办校办企业,从学校实际出发组织师生勤工俭学,多渠道筹集资金,学校可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助。

第四十九条学校应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经费,提高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应提交行政会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接受区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八、卫生保健及安全

第五十条学校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的卫生制度,应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设立校医室,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定期进行检查。

第五十一条学校的环境、校舍、设施、图书、设备等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

第五十二条学校应加强安全工作,制定安全条例,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凡组织学生参加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劳动等均应采取妥善防护措施,保障师生的安全。

九、学校、家庭及社会

第五十三条学校应同街道及附近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建立

社区教育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工作,与所在派出所建立警民联系制度,确保学校安全和学生人身安全。

优化育人环境,学校应发挥自身优势,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五十四条学校应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建立家长学校,帮助学生家长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学校应成立家长委员会,使家长了解学下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几种反映学生家长的意见、家长委员会在校长的指导下工作。

十、规章制度

第五十五条学校教职工大会审议制度的规章制度有:

(一)岗位职责制度

(二)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三)后勤管理制度

(四)财务管理制度

(五)少先队工作管理制度

(六)班主任管理制度

(七)教职工奖励管理制度

(八)教职工继续教育制度

(九)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

(十)教师聘用工作制度

(十一)安全责任制度

(十二)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十一、附则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其重要内容的修改必须经过同样程序。

第五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成都市培华小学

第三部分岗位职责

校长职责

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依靠教职工,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学,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领导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审定各处室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努力使学校教育做到“三个面向”。

三、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设置学校管理的组织机构,选任各层次的干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四、主持校行政会议,指导学校全面工作,研究决定学校重大问题。

五、抓好学校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及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培训,知人善任,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积极性,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

六、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

坚持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

七、坚持以教学为中心。

组织好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坚持深入课堂,切实抓好教学改革和各项科研实验,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八、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

妥善处理“五育”之间的关系,保证此工作生动活泼、确有成效地开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

九、领导总务工作。

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为师生服务。

全面负责学校的财物工作,坚持勤俭办学,搞好校园建设,严格校产和财务管理,合理使用经费,接受上级各有关部门对财务工作的监督,对财经的审计。

十、配合党组织,支持和指导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在办学育人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十一、民主管理学校,学校的重大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支部的意见,听取教代会、行政会和校务委员会成员的意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十二、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代表学校协调、处理公共关系,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党支部书记职责

   学校党支部是学校各项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与广大教职工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担负着宣传、组织、团结教职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学校日常工作的重要责任。

党支部在学校中发挥政洽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根据上级党委有关工作指示精神,按照支部委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一、坚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本校具体实际、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学校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将党支部工作中心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与反映,及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四、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加强交流、谈心,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参与学校行政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和监督校长履行职责,协调学校内部关系,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办好学校。

   六、负责领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七、组织安排好党员、干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八、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负责干部的推荐、考察、培养、教育工作,认真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及时吸收优秀知识分子加入党的组织。

   九、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落实统战政策,关心知识分子。

   十、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业务和教育改革中心工作,重视教职工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尤其是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从政治上、业务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努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教学副校长工作职责

1、协助校长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校教学工作的指示,按照教育教学规律,负责组织管理教学、教育科研工作,健全教学教育科研指挥系统、管理制度和教学常规,提高教学质量。

2、拟定教学工作计划、总结,审定教导处、教科室、教研组工作计划,主持学校教学工作会议,组织教师业务学习和教学教研经验交流活动,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3、具体负责全校各学科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工作,构思部署并指导学校全局性的教学、教研、教改工作,负责安排、指导教导处、教科室日常工作。

4、制定教学、教科研、教务各岗位职责和考核措施,负责对教导、教科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5、协助校长做好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课题组长的选配以及教学人员具体课务的安排。

6、做好教师培训和教辅人员队伍建设,组织教学人员教书育人,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

7、深入各个教研组,指导学科、年级开展教研活动,及时解决教学、教研、教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8、负责审定教科室工作计划,组织教师参加科研工作,督促教师按时高质量完成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9、负责安排和指导图书阅览室、实验室、微机室、音乐室、美术室及各专用教室等工作。

组织开展素质教育课程超市设置与实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10、检查教学、教科研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教师工作进行考核与评定。

11、接待处理教学方面的来访来信事宜。

12、加强自身政治业务修养,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勇于实践,敢于创新,以身示范。

13、执行上级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校长会议布置的其他工作。

德育副校长工作职责

1、协助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德育为先导,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和校党组织及行政决议。

2、负责组织和领导全校德育工作,制定全校德育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建立健全校纪校规,加强德育工作的制度建设,制定德育各岗位职责和考核措施。

4、负责学生会、年级组、班主任的领导,经常与之研究改进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5、深入学生、了解学生,召开学生座谈会或与学生对话,把握学生思想脉搏,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指导和帮助共青团、少先队、关工委、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使学生工作形式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局面。

7、发动全体教师、职工、各部门、学生家长共同做好学生德育工作,保证德育工作的全员性,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8、指导教师发挥各学科德育功能的教育,使德育工作做得有序、自然、生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9、负责组织德育研究工作,不断总结德育工作经验,探索规律,全面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质量。

10、加强学习、落实师德规范,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德育工作研讨、交流,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11、协助校长加强|依法治校、综合治理工作。

12、接待处理德育方面的来访来信事宜。

13、执行上级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校长会议布置的其他工作。

教导主任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教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各学科教学、教辅人员工作安排方案,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具体组织落实。

2、建全教师业务档案、学生档案,做好学籍、教务、考务、考勤、成绩统计等管理工作;编班、排课、调课、安排代课,编制课程表、作息时间表以及其他教学用表;积累教学资料,并整理归档;对教导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评估。

3、领导教研组的工作。

指导、审批各教研组的教研工作计划;定时召开教研组长会议,研究教学教研工作,及时改进存在问题;督促、指导教研组及教师开展教改、教研、教科研工作;做好教学常规的指导、检查和落实工作;开展教学质量评估,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为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献计献策;会同教科室做好教研组长及科任教师的业务考评工作,对教师的奖励、晋升和职称评定提出意见。

4、做好学生课外活动和学科竞赛活动的指导、组织和检查工作;组织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行的各类学科竞赛。

5、协助校长制定教师进修规划并组织实施,努力发挥老教师的作用,加强对教学骨干和新生力量的培养。

6、管理好电教馆、图书馆、仪器室、实验室、微机室、音乐室、美术室及各专用教室,做好有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努力为教学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7、制定和组织实施教育工作计划,对学生加强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8、组织指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分别做好年级、班级日常管理工作;协助校长对年组长、班主任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年级组长、班主任的奖励提出意见;及时总结推广年级组、班级的工作经验。

9、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和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对犯错误的学生予以积极耐心的帮助教育。

10、加强学校、家庭、社会的联系,达成教育共识和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

11、建立健全学校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收集、整理、管理教学常规工作资料。

12、完成校长会议布置的其他工作。

教科室主任职责

 

1、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管理机构,在校长直接领导下,负责学校教研、教科研活动的组织工作和管理工作。

2、组织教师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和教科研基本知识,促使教师增强科研意识,提高教育理论水平,规范教研、教科研行为。

3、制订并实施学校教研、教科研工作计划。

每学期(年)推出一项或几项教研、教科研专项活动,带动学校科研课题实验的深入开展,推进教育改革和群众性科研活动的开展。

4、建立健全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建设教育科研资料库,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和存档保管工作;向教师提供教育情况信息。

5、开展听课评课、专题研究、课题实验等教研、教科研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好学校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计划、跟踪、成果总结鉴定和推广工作,保证立项课题按计划顺利开展。

6、建立由教科室主任,特约专家,教研组长和各学科教学骨干等人员组成的教育科研骨干队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教研、教科研工作,提出指导性的意见。

7、引导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科研实践,主动地、创造性地完成教育科研任务。

总务主任职责

 

1、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做好提供各种教学设备和办公用品等服务性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现代化教学设施设备的建设工作。

2、为师生提供生活设施,做好供水、供电、卫生医疗等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方便师生生活;办好师生食堂,定期进行卫生检查,预防事故发生,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搞好门卫及校内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3、负责校舍、校园的建设和管理,协助学校领导制订并实施校园整体建设规划,做好校舍维修以及校园净化、绿化和美化等工作。

4、认真编制并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严格收费标准,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各项资金;处理好日常财务收支工作。

5、坚持“勤俭办学”原则,积极主动地为学校资金开源节流。

6、认真执行财产管理制度,做好财产管理工作。

7、加强学校教辅人员的管理,增强教辅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感,提高服务质量。

工会主席职责

1、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主持工会的全面工作。

根据上级工会和学校党支部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会工作计划。

2、积极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或重大事件的讨论和决策,当好领导参谋,共同推进学校民主化建设。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发挥教职工在学校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不断完善教代会制度,依法维护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起诉状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