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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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旁站方法详见《旁站方案》。

2、管线及构筑物工程风险控制点

43

1号出入口明挖基坑邻近大山子南里5层住宅

K40+906.000~K40+944.000

1号出入口坑深16.85m,大山子南里住宅为5~6层砖混结构,墙下无筋条形基础,基础埋深约2.3m,基础轮廓与出入口结构水平距离约5m。

二级

44

1号出入口明挖基坑邻近740x520通讯方涵

1号出入口坑深16.85m,通讯方涵最大埋深为1.6m,管内底标高33.77m,与1号出入口平面净距7.5m。

三级

45

2号出入口明挖基坑邻近Φ500雨水管线

K40+718.500~K40+764.500

2号出入口坑深最深为16.85m,雨水管最大埋深为1.8m,管内底标高33.8m,与2号出入口平面净距最近为5m。

46

2号出入口明挖基坑邻近740x520通讯方涵

1号出入口坑深16.85m,通讯方涵最大埋深为1.3m,管顶标高34.35m,与2号出入口平面净距10m。

47

2号出入口基坑临近切改至基坑外侧管线1600x1650热力方涵、Φ600给水管线

K40+763.400~K40+823.400

管线位于集散厅基坑周边,埋深2.6~3.6m,与基坑平面距离最近为2m。

三、监理工作主要方法与措施

1、明挖监理原则

(1)控制超载,做好排水。

(2)随挖随撑,严禁超挖。

(3)腰梁连续,背后填实。

(4)遇水及排,防止塌方。

(5)施工监测,三级管理。

(6)旁站监理,确保质量。

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要点

(1)复核地质资料,熟悉现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2)研究施工场地环境,掌握邻近建筑、管线分布与基坑相对关系。

(3)熟悉消化施工图纸,参与图纸会审。

深基坑施工方案均须组织专家论证,监理人员应特别关注设计对专家意见的落实情况。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审核资料。

(5)审查各分包单位资质及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6)审查各专项施工方案,着重审查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编制针对性的各项监理细则。

(7)审查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资质及各专业特殊工种上岗资格。

(8)检查施工“人、机、物、料”的准备情况和场地开工条件。

(9)审查开工用原材料质保资料及监理见证取样复试报告。

(10)审查施工用各种大型施工机械有效期内的检测合格证明。

(11)审查针对可能遇到的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1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防护措施费投入的使用情况。

(13)检查管井运行:

观测井水位变化情况;

收集管井降水资料并观察其水位变化规律。

(14)土方工程的开挖和填筑必须按照经审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15)施工前必须清楚地上障碍物和勘定地下工程、管线的准确位置,做好标识,并采取有效地保护措施。

严禁使用机械对地下管线进行探察。

(16)审核基坑监测方案。

审查重点:

监测单位及其人员资质、监测仪器、测点布置、监测项目及其控制值、监测频率等。

3、施工过程监理控制要点

、降水工程

1)降水施工对东风北桥有影响,为确保降水施工中东风北桥的安全,对该桥桥桩布置沉降监测点,共布置12个建筑物沉降监测点,2个地面沉降监测点。

2)降水施工对将台路车站有影响,根据建筑物特点,布置沉降监测点,共布设47个建筑物沉降监测点,5个地面沉降监测点。

3)降水施工对高家园站有影响,根据建筑物特点,布置沉降监测点,共布设36各建筑物沉降监测点。

4)一般规定

施工场地应平整,并能满足排降水施工机械的作业要求。

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对降水影响区域内的交通设施、管线、建筑物等的沉降、位移、倾斜等进行观测,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施工排降水抽升的水流应引入雨水管道、排水渠道,并排至排降水影响范围以外。

水泵的电力缆线引接与拆卸由电工负责。

排降水施工结束后,应清理恢复地貌,地面遗留的孔洞应及时用沙石等材料回填密实。

5)排水井

做排水井时,排水井井壁及其进水口,应根据土质状况采取相应的支护措施。

排水井周围1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材料、机具和土方,井口应采取防坠落、防滑措施。

井内掏挖作业时,应随时观察井壁、支护的稳定情况,当土壁有坍塌征兆时,井筒发生扭斜或支护位移、变形较大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井深大于1.5米时,井内掏挖作业时,井上应设专人监护。

利用排水的间歇时间掏挖排水井时,井下掏挖作业人员应与水泵操作工密切配合,并穿绝缘鞋。

6)管井

成孔后应及时安装井管,因故不能及时安装井管的,必须对孔口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安全标志。

井管安装宜用起重机进行,吊装时吊点应正确,栓系应牢固;

往井孔吊放井管时,严禁将手、脚置于孔口上。

井管口应高出地面50厘米以上,必须封闭并设安全标志。

当环境不允许管口高出地面时,管口应设在防护井内,防护井盖应与地面同高并盖牢。

拆除井管应垂直向上提升或顶升,不得斜拉、硬拔。

7)为保证降水期间抽水持续作业,防止长时间停电造成水位回升,影响地下结构施工,须配备应急备用电源,并配有自动切换装置。

8)加强水位观测,使靠近建筑物的深井水位与附近水位之差保持不大于l.0m,防止建筑物出现不均匀沉降。

9)基坑排降水要注意以下安全要求:

基坑范围内有地表水时,应设水泵排除,在水深超多1.2米的水域作业,必须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应采取防止溺水的措施。

基坑中设排水井时,排水井和排水沟的边坡应稳定,且不得扰动基坑边坡,水泵应安设稳固。

10)施工排水不得在沟槽、基坑外漫流回渗,危及边坡稳定。

11)排降水机械设备的电气界限、拆卸、维护必须由电工操作,严禁非电工操作。

12)降水期间,应设专人对临近建筑物、道路的沉降与变位进行监测,遇到异常征兆,必须立即分析原因,采取防护、控制措施。

13)施工现场应采用两路供电线路或配备发电设备,正式抽水后干线不得停电、停泵。

14)定期检查电缆密封的可靠性,以防磨损后水渗入电缆芯内,影响正常运转。

15)基坑排降水应连续进行,工程结构施工至地下水位以上50厘米时,方可停止排水。

16)现场施工排水,应排入已建排水管内。

排水口应设在远离建筑物的低洼地段,并应保证排水畅通。

17)排水井进水口处土质不稳定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18)排水沟开挖过程中,遇到土质不良,应采取护坡技术措施,保持排水沟和沟槽、基坑的边坡稳定。

19)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严禁带电作业。

20)降水期间,必须24h有专职电工值班,持证操作。

21)潜水泵电缆不得有接头、破损,以防漏电。

22)地表水排除

离心泵运转中严禁人员从机上越过。

离心泵吸水器应设网罩,且距离动水位不小于50厘米,潜水泵泵体距离动水位不得小于50厘米,严禁潜水泵陷入污泥中运行。

23)管井井点降水

成孔后,应及时安装井管。

由于条件限制,不能及时安装时,必须安设围挡,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电缆不得与井壁或其他尖利物摩擦受损伤。

24)维护降水期地下水观测

维护降水期应对地下水动态进行观测,并对地下水动态变化进行及时分析。

当地下水位急剧变化应及时分析原因(如水泵损坏、地下含水构筑物突然破裂漏水或区域地下水位上升等),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混凝土灌注桩、支护

1)机械设备必须有资质的施工机械检测单位的合格证、机械(特别是吊机、桩机)进场后必须进行检测,经监理验收后方可使用。

2)检查设备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出厂年月及其他相关安全资料。

3)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

机械设备的防护罩位置正确,固定牢固。

机电设备外壳应有良好接地。

桩机底盘应平整稳固。

4)施工前做好设备进场、安全调试等工作。

5)桩机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桩机的支撑情况,发现由于不均匀下沉而引起的倾斜,立即采取措施纠正;

防止侧翻;

机械要经常保养维修。

6)钻机及桩机(架)所有电箱不得有照明和动力混用。

7)钻机及桩机(架)要安装接地装置。

8)现场应设泥浆沉淀池,四周要加设围栏及安全文明施工牌。

9)桩机施工完成后应对孔洞进行安全防护措施。

10)开钻前监理督促施工单位召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1)检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2)作业时,人员应位于安全处,不得靠近钻杆。

禁止人员触摸运行中的钻杆,钻具。

13)钻孔作业中,发生塌孔和护筒周围冒浆等故障时必须立即停钻;

钻机有倒塌危险时,必须立即将人员和钻机撤到安全位置。

14)成孔后未浇筑混凝土前,孔口应设围挡或护栏和安全标志,孔口附近不得堆放重物。

网喷砼

1)作业前认真检查:

锚喷地段的危石是否处理;

用高压水冲洗岩面清除岩粉是否符合要求,能否使喷层与岩面密贴;

脚手架平台是否牢固可靠,是否设置防护栏杆,照明是否符合要求;

作业范围是否布置警戒人员。

2)机械必须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保养和交接班制度。

3)机械设备应布置在安全地段,喷射机、注浆罐、水箱、风包等均应安装压力表,安全阀,并在使用前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搅拌输送车卸料点及喷射作业场地的布置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关系密切,要做到机械布置得当,运输道路畅通,风、水、电位置合理,线路顺直,互不干扰,管线路应不漏风、不漏水、不漏电,场地整洁无积水。

加强交通管理,防止行人和车辆互相干扰而发生事故。

5)喷射机开始时应先给风,再开机,后送料。

结束时待料喷完,先停机,后关风。

工作中应经常检查输料管、出料弯管等有无磨薄击穿及连接不牢固的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6)向锚杆孔压注浆时,压力不宜过大,并密切注视压力表。

如发现压力过高,应立即停风,排除堵塞。

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在未打开风阀前,不得搬动或关启密封盖,以防高压喷射物喷出伤人。

7)预应力锚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张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张拉机具、千斤顶等机具使用前必须经由资质的单位鉴定和标定,压力表、持压阀、油管等部件的接头必须牢固。

张拉开始时,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油腻、杂物。

张拉时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

压力表指针在一定压力时,禁止拧动油泵和千斤顶每个受力螺丝或撬打千斤顶。

千斤顶与油泵在稳压时,工作人员必须在安全的位置。

退契时,所有人员必须远离千斤顶,禁止对着契快退出和在钢丝绳的斜度位置站立。

拆除千斤顶时,必须先取出千斤顶两侧的契块。

应搭设满足操作人员和张拉设备荷载牢固可靠的脚手架,并搭设防雨棚。

预应力张拉区域应设明显的安全标志,非操作人员禁止入内。

锚杆进行拉拔实验时,张拉前方严禁有人。

钢支撑架设

1)支护材料应随搬运随使用,不得集中堆放在竖井边。

2)使用起重机向井下运送支护材料,竖井上应划定作业区;

吊运时,井下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吊物距井底50厘米以内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

3)支护桩设环撑时应与挖土密切配合,当开挖至环撑位置或施工设计规定的位置时,应及时安设环撑,并应及时安设角撑保持环撑结构稳定。

土方开挖工程

1)从上而下开挖,人工挖土2人操作间距横向不得小于2m,纵向不得小于3m。

禁止采用挖空脚底方法开挖土方或者不良地质岩石。

2)明挖放坡宽度必须大于土质自然破裂线宽度;

开挖深度1.5m以上,且无条件放坡的,必须设置固壁支撑。

固壁支撑应经过安全验算并随挖深增加。

3)坑边缘1m以内不得堆放弃土、机械或者其他杂物,并在距边缘1m处设置截水沟。

4)机械开挖应设专人指挥。

机械放置平台保持稳定,掘进前要先发出信号。

严禁人员进入机械旋转范围。

多台机械开挖,挖土间距应大于10m以上。

多台阶开挖应验算边坡稳定,确定挖土机离台阶边坡脚底安全距离。

5)基坑边缘必须设置不低于1.2m高的防护栏杆和夜间警示灯。

人员上下应走马道或梯子,严禁蹬踏固壁支撑上下。

6)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得大于1000N;

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力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7)梯子若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连接后梯子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子的强度。

8)基坑内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

当开挖深度超过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基础深度时,应采取加固固壁支撑,控制降水,对建筑物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人员撤离现场,并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建筑。

9)雨天和雪天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冻措施。

10)深基内的开挖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并经常检测有毒、有害气体,不得在有毒、有害气体超标情况下施工。

11)挖土时要注意土体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可能坍塌时,人员要及时离开并及时处理。

每日施工或雨后要及时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土和其他物件不准堆在支撑上,不准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12)机械开挖过程中,进铲不得过深,提升不得过猛。

13)机械应在坚固的地基上施工,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或加固措施。

运土机车不得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塌翻车。

14)向汽车上卸土时,应等待汽车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驾驶室上经过。

15)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通畅,各种车辆应有专人指挥疏导。

16)车辆进出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和地质断面图,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混凝土加固。

17)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做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

18)开挖出的土方,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土体超载引起土体位移或支撑破坏。

19)挖土机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

20)深基坑内应有防烟、防尘、防毒、防火措施。

21)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照明,基坑内应采用36V安全电压。

22)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应预留30厘米人工开挖。

23)坑底应及时封闭,及时进行基础施工,防止基坑暴露时间过程。

土方回填

1)从硬实地面向软土地面逐步填筑,并随填随压实;

2)设专人指挥,具有回转车道;

3)倾倒前应先发出信号,检测倾倒位置是否有人或机械、物资;

严禁在填筑坡脚下站人;

4)划定危险区域,并设专人监控。

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

3)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4)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5)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

6)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基坑开挖阶段对围护墙体渗漏进行修补。

1)检查喷射砼的厚度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并检查其渗水情况。

2)结构完成后及时绘制渗漏展开图,据此堵漏,跟踪检查。

3)加强对支持端头、穿墙管(杆)等薄弱环节堵漏。

4)监理在明挖基坑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循“控制超载,做好排水;

随挖随撑,严禁超挖;

腰梁连续,背后填实;

遇水及排,防止塌方;

施工监测,三级管理;

旁站监理,确保质量。

基坑开挖施工监控

监理工程师应随时对监测监控记录认真核查

基坑开挖施工监控表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周边观察

随时进行观察

地表沉降

基坑开挖期间:

h≤5m,1次/3天;

5m<h≤10m,1次/2天;

10m<h≤15m,1次/1天;

h>15m,2次/1天;

周边建筑物沉降

桩顶位移

桩体变形

钢支撑轴力

钢筋应力

桩侧土压力

地下管线沉降

1)监测预警标准:

根据设计单位提出的监控量测控制指标值,将施工过程中监测项目(点)的预警状态按严重程度由小到大分为三级:

黄色监测预警、橙色监测预警和红色监测预警。

黄色监测预警:

“双控”指标(变化量、变化速率)均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的70%时,或双控指标之一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的85%时;

2)黄色预警发布后,施工单位加强组织分析,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主持并组织实施风险处理。

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加强监测和巡视,监理单位加强巡视、监管,监控管理分中心加强协调和督察。

3)橙色监测预警:

“双控”指标均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的85%时,或双控指标之一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时;

4)橙色预警发布后,施工单位组织四方会议,项目部经理主持并组织实施风险处理。

其中,对特、一级和其它认为有必要进行监控的风险工程:

监控管理中心相关专业组加强现场跟踪。

5)红色监测预警:

“双控”指标均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或实测变化速率出现急剧增长时。

红色预警发布后,施工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2小时内组织专家论证。

施工单位北京片区主管领导主持并组织实施风险处理。

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加强监测和巡视,监理单位加强巡视、监管。

现场安全监理工程师巡视,包括对施工单位开挖面地质状况、支护结构体系、周边环境等监督审查和自身巡视施工工艺及设备、施工组织管理及作业状况,填写监理单位安全巡视预警表。

4、监理措施

监理措施见《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四、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和程序

1、监督: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作业。

(2)督促施工单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项目监理部。

(3)督促施工单位,分阶段进行自查自评。

工程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安全实况和自查自评情况,认真、公正地进行审查评价,填写有关报表,并报送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备案。

2、巡视检查:

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巡视检查。

监理工程师应对应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发现有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有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书面报告。

每日巡视,如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

3、监理会议:

(1)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会议上,将安全生产列入会议主要内容之一,评述现场安全生产现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制定预防措施,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2)发现施工单位违反安全施工有关要求时,应在监理例会上提出或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

(3)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汇报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4、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程师工作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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