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安全九条规定建立安全监控平台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9673825 上传时间:2023-01-08 格式:DOCX 页数:30 大小:237.9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爆破安全九条规定建立安全监控平台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爆破安全九条规定建立安全监控平台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爆破安全九条规定建立安全监控平台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爆破安全九条规定建立安全监控平台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爆破安全九条规定建立安全监控平台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爆破安全九条规定建立安全监控平台文档格式.docx

《爆破安全九条规定建立安全监控平台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爆破安全九条规定建立安全监控平台文档格式.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爆破安全九条规定建立安全监控平台文档格式.docx

从重大事故来看,2014年,煤矿共发生14起重大事故,死亡229人,违章爆破就造成6起,死亡111人。

占事故起数的42.8%。

占死亡人数的51.4%。

已经占了很高的比率。

更为重要的是最近几年来,相关比率处于一种上升的态势。

如果不坚决遏制,后果不堪设想。

相关数据如下,2013年发生13起重大事故,死亡209人,其中违章爆破造成4起,死亡78人。

占事故起数的30.8%。

占死亡人数的37.3%;

2012年共发生16起重大事故,死亡277人,违章爆破造成3起,死亡43人。

占事故起数的18.8%,死亡人数的15.5%。

从较大事故来看:

2014年,发生45起较大事故,死亡183人,违章爆破造成11起,死亡45人。

占事故起数的24.4%。

占死亡人数的24.6%。

2013年,发生46起较大事故,死亡297人,违章爆破造成10起,死亡57人。

占事故起数的21.7%。

占死亡人数的19.1%。

建国以来,国内煤矿共发生百人以上的事故24起,死亡3780人,其中爆破引起的9起,占死亡1147人,占37.5%和30%。

其中瓦斯(瓦斯煤尘)爆炸事故19起,死亡3168人,爆破引起6起,死亡766人,占31.5%和24%。

煤尘爆炸事故3起,死亡912人,2起是爆破引起的,占66.7%。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3起,死亡381人,都是爆破引起的,占100%。

《爆破安全九条规定》是针对事故的有效措施,只要坚决的贯彻执行,就能够遏制爆破事故,杜绝爆破事故,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二是为了全面实现安全管理的精细化、标准化,夯实安全基础。

安全的根基在于精细化、标准化。

将爆破作业一个单一的工序进行超细化的解剖分析,制定规定,并以总局局长令的形式颁布实施,这在我国安全管理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凸显了总局对安全工作精细化、标准化的重视,凸显了对安全工作根基的重视。

颁布《爆破安全九条规定》,就是要求夯实爆破安全的基础。

同时,也是给其他安全生产工序的一个示范。

以期实现安全生产各个工序的全面精细化、标准化,全面夯实安全根基,保障安全的长治久安。

三是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目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和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对安全生产的理念、方针、目标、措施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具体的措施、更大的处罚力度。

为实现“到2020年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主要安全生产相对指标达到或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奠定了新的法律依据。

《爆破安全九条规定》的制定,一方面,源于煤矿本身安全形势的变化;

另一方面,是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理念、方针和新《安全生产法》,按期实现煤矿安全形势根本好转目标的需要。

二、《爆破安全九条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爆破安全九条规定》涵盖了爆破作业的全部过程,其主要内容就是“九个必须、九个严禁”,抓住了爆破安全管理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其主要特点:

一是面向矿工,通俗易懂。

《爆破安全九条规定》采用了最简练、最通俗、最直接的表述。

首先面向实施爆破作业实际操作的爆破工、班组长、瓦斯员、区队长、安监员和爆破现场有关的其他矿工,让他们听得懂,记得住,操作对。

让《爆破安全九条规定》成为,爆破操作的标准规范,成为保护矿工生命的利器。

二是事故导向,高于规程。

《爆破安全九条规定》是从很多个事故教训中提取和获得的,是鲜血和生命的凝结。

有的规定已经高于现行版本的规程、标准。

这些规定与“发展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一致,与新《安全生产法》一致,依法制定,具有确实的法律地位。

有的规定是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提炼而成,也是有法可依的。

违犯了规定就是违法,就要依法进行处罚。

三是精细管理,夯实基础。

《爆破安全九条规定》是对爆破工序的精细化、标准化,规定了爆破安全作业的每一个具体步骤、具体动作的标准和要求。

从最基层的矿工抓起,从最基本的动作、步骤、工序抓起,从微观上、从细节上,堵死安全漏洞,夯实安全基础。

四是设定红线,杜绝违章。

“九个必须,九个严禁”就是爆破安全的红线,不得逾越,不得违章,不得违犯。

违章就是违法,违犯就是违法。

为深刻领会、准确理解《爆破安全九条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现逐条进行简要解释说明。

一、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落实“一炮三检”,严禁违章指挥、违章爆破作业。

一)强化法律意识,建立违规就是违法,违章就是违法安全理念

从事故分析报告看,违章指挥、违章爆破甚至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例如2013年“12.13”事故中,新疆白杨沟煤矿的全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通过了一个违法的爆破作业方案,一炮过后,数十条生命瞬间消失;

再如,2014年“4.7”事故,云南下海子矿带班矿长,明明知道有淋水、潮湿等明显的突水征兆,强令工人爆破作业,一声炮响后,22条生命魂丧井底。

在这两起事故中,相信一定有人知道,这是严重的违章指挥,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勇敢的出面制止、拒绝!

这是个案吗?

不是。

再如,2014年“11.26”事故,阜新矿业集团恒大煤矿,国有现代化大矿,矿领导同样批准了违犯《煤矿安全规程》等的爆破作业规程。

2014年“4.21”事故,矿长们也是肆无忌惮,明知瓦斯超限预兆,还是强令作业。

从另一个层面看,负责具体操作的矿工,对于违章指挥的容忍,对自己生命和工友生命的漠视,更是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明明知道违章指挥,不制止,不举报。

明明知道有危险预兆,还是乐此不彼的去违章作业,置自己、自己工友的生命于不顾,置自己家人的幸福于不顾,是侥幸心理做崇?

是知识的匮乏使然?

还是法制意识淡薄?

根据事故分析报告统计,100%的爆破事故都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爆破造成的。

法律意识淡薄是事故不断发生的最深层次的原因,企业所有者、管理者和矿工,认为违章就是违章,不是违法,无所谓。

对违章指挥、违章爆破毫无忌惮,对于安全法规规程的藐视甚至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因此,造成了一次又一次的违章,一次又一次的事故。

《爆破安全九条规定》再次强调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赋予了更高的地位,这就是违章指挥就是违法指挥,违章作业就是违法作业。

就是要击醒还在迷茫中的违法指挥者、违法作业者。

违法指挥的主要表现就是没有爆破作业规程爆破,或者使用的爆破作业规程违犯了《安全生产法》以及《煤矿安全规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违法作业主要表现就是不按照已经批准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作业,或者按照错误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作业。

贯彻第一条,还要求矿工兄弟们,必须树立主人意识,树立法律意识,自己才是自己生命的主宰,自己才是家庭辛福的保障,自己才是工友生命的保障。

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保护家人、保护工友,举报和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贯彻第一条,也需要监督监管部门,从严、从重、从快地对违法指挥、违法作业行为依法处理。

让管理者不敢违法指挥,不愿违法指挥,不能违法指挥;

让操作者,不敢违法作业,不愿违法作业,不能违法作业,并积极举报违法指挥。

特别在让管理者不能违法指挥,让操作者不能违法操作方面,下功夫、下力气,研发装备爆破闭锁技术,确保干部不能违法指挥,工人不能违法作业。

二)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认真制定和落实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杜绝违章,才能杜绝事故。

杜绝违章就要从严格规程的编制、审批和监督执行开始。

杜绝违章,应该从下面几个层次着手。

一是,操作人员必须按照三大规程即《煤矿安全规程》、《爆破作业规程》和《爆破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保证流程正确和动作正确。

发现违章指挥,必须坚决拒绝执行。

不可盲从违章指挥,甚至成为违章指挥的帮凶。

在发现没有《爆破作业规程》和《爆破操作规程》,没有进行规程的学习和签字,仅仅是哪一个领导,口头安排爆破作业,这就是违章指挥,就要坚决拒绝执行;

在发现贯彻执行的《爆破作业规程》、《爆破操作规程》与更高级的法律法规不一致时,视同为违章指挥,坚决拒绝执行。

二是,《爆破作业规程》、《爆破操作规程》的编写必须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等,并且要明确各个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之间的法律地位关系。

《爆破作业规程》、《爆破操作规程》的编制依据是《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爆破安全九条规定》、《爆破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等。

上述这些法律、法规、标准的总和就是本条中安全规程的全部含义。

《安全生产法》是爆破安全的最高法律,一切其他的规程、规定、标准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

下级的规定、标准不能违背上级的规定标准,不能低于上级的规定标准。

三是,坚决杜绝机械套用规定和标准。

机械的、教条的套用某个规程或者标准里面的条文,就可能违背了规程和标准的原意和本意。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精神实质就是确保安全。

对于条文的理解和使用,首先要在确保安全的大前提下进行。

特别是当下,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后,一些与新《安全生产法》不一致的规程、规定、标准等还来不及修订完善的情况下,更应该要深刻领会掌握安全生产的实质,避免教条,避免事故。

四是,凡是《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中有与新《安全生产法》不一致就是违章指挥,与《爆破安全九条规定》不一致就是违章指挥,与《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标准不一致就是违章指挥。

贯彻第一条规定,首先要求各矿个煤炭企业清理完善现行的爆破作业规程、爆破操作规程。

相关部门也要尽快完善爆破有关的规程标准。

使现行的规程、规定、标准与安全生产的宗旨和方针以及与新《安全生产法》、《爆破安全九条规定》高度一致。

爆破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炮孔布置图,标明采煤工作面的高度和打眼范围或掘进工作面的巷道断面尺寸、炮孔的位置、个数、深度、角度及炮孔编号,并用正面图、平面图和剖面图表示;

炮孔说明表,说明炮孔的名称、深度、角度、使用炸药、电雷管的品种、装药量、封泥(含水炮泥)长度、联线方法和起爆顺序;

安全起爆位置和安全躲炮位置;

爆破警戒位置、范围、人员、方式、时间等;

爆破作业“人、机、环、管”闭锁的项目、标准等;

盲炮检测、处理等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爆破目的,合理布置掏槽眼、周边眼、辅助眼等;

炮孔位置和数量应根据巷道岩石条件和巷道断面大小合理设置;

根据巷道条件,合理选择斜眼、直眼或混合掏槽;

炮孔深度、炮孔直径、装药量等合理设计;

爆破作业过程中的危险预兆的识别与处理;

爆破安全环境监测、检查与处理;

爆破作业的流程以及每个工序、步骤施工操作的具体要求、安全措施,爆破作业指挥管理的程序等。

爆破工依照爆破作业规程(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采掘工作面的爆破作业规程(说明书),应编入采掘作业规程,并在煤岩、水文、构造、及巷道断面等相关条件变化时,及时修改补充。

3)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一炮三检”执行到位

“一炮三检”是一个执行了数十年,行之有效的爆破管理制度。

实践证明,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都极易造成事故。

2014年爆破引起的6起重大事故,11起较大事故中,凡是瓦斯爆炸事故、煤尘爆炸事故、瓦斯突出事故都是“一炮三检”没有做,或者没有做到位的典型案例。

历史上的类似案例更是不胜枚举,可以说每一次爆破引起的瓦斯爆炸事故、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煤尘爆炸事故都与“一炮三检”没有做到位有直接关系。

“一炮三检”是指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执行,在装药前、起爆前、起爆后,检查爆炸地点附近20米范围、母线敷设沿途、起爆地点的瓦斯、煤尘(浮尘和积尘),当瓦斯浓度≥1%、有煤尘集聚或煤尘飞扬浓度超标,装药前超标就不能装药、起爆前超标就不能起爆、爆破后超标就不能进入工作的制度。

实现“一炮三检”与起爆作业闭锁,能够确保“一炮三检”的切实到位,避免事故发生。

“一炮三检”还应与安全监控系统监测和便携仪检测相结合,三者只要有一个数据超标,就应闭锁,不能爆破。

二、爆破必须认真执行报告和联锁制度,由带班队长向矿调度室报告瓦斯、煤尘、支护、警戒等情况,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严禁擅自爆破。

1)建立“4+1人连锁”机制,严禁擅自爆破作业

“三人连锁放炮制”简称“三人连锁”,由原煤炭部1996年颁布的《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正式明确规定,尽管后期版本的《煤矿安全规程》取消了这一规定。

但是,“三人连锁”爆破制度还是在煤矿基层得到了广泛的实施。

无可否认,“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对于促进爆破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有的地区、煤矿,甚至发展成为“四人连锁”、“六人连锁”等。

然而,多年来,不断发生的爆破事故也暴露了“三人连锁”爆破制度的缺陷。

这种缺陷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仅仅靠制度连锁,没有装备限制的连锁,无法完全限制违章个人(爆破工、班组长、其他无证人员)的擅自爆破行为,并因此造成大量的事故。

例如2014年“4.7”事故中的班长代替爆破工,“4.21”事故中,瓦检员代替爆破工,造成三人连锁完全失效。

为解决此问题,许多矿井装备了“三人连锁发爆器”、“四人连锁发爆器”,实现了更加可靠的连锁;

另一方面,原来的“三人连锁”无法避免三人共同的违章行为。

例如,2006年“2.23”山东联创(原枣矿集团陶庄煤矿)爆破引起的重大煤尘爆炸事故,“三人连锁”人员被共同炸死在距离爆炸地点8.1米的位置,2013年“12.13”新疆白杨沟煤矿事故,“三人连锁”人员也是同时炸死在同一位置,2014年“11.26”阜新恒大煤矿事故,“三人连锁”人员也是死在同一位置等等。

在这类事故中,“三人连锁”人员存在明显的共犯,共同违法违章,共同的擅自爆破行为。

因此“三人连锁”爆破制度,面临尽快完善和提高,以便进一步杜绝爆破事故的迫切需要。

《爆破安全九条规定》规定了“4+1人连锁”爆破机制,就是对“三人连锁”爆破制度的完善和提高,就是为了杜绝爆破事故。

“4+1人连锁”就是“现场4人+调度1人连锁”,是现场操作连锁与地面管理连锁的有机结合。

现场将“三人连锁”升级为“4人连锁”,目的就是避免或者杜绝三人共犯。

“+1人连锁”,是进一步避免杜绝现场人员的共犯行为。

因此,无论从逻辑上、还是从实践上来讲,“4+1”连锁爆破机制都是一个很大的完善和提高。

现场的“4人连锁”是指瓦检员、爆破工、班组长、带班队长四人,一方面要求爆破时他们必须在现场,是否在现场需要采用虹膜识别等技术确认,另一方面,每个人必须按照职责和规定的顺序完成各自的任务。

瓦检员向班组长报告“一炮三检”以及安全监控传感器和便携仪检查数据情况、通风情况,爆破工向班组长报告装药、连线、发爆器、水炮泥、炮泥等情况,班组长对报告的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安排检查是否有突出、突水、冲击地压等危险预兆,检查巷道支护、警戒、撤人、检查喷雾洒水等综合防尘效果等,认为正常可以起爆时,向带班队长报告爆破准备情况,带班队长接到报告后,要逐一检查核实相关情况,没有问题后,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请示起爆。

“+1人连锁”就是调度室连锁,调度室员接到爆破请求后,应该依表逐项记录带班队长汇报的安全指标,并与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视频监控、爆破监控等系统的自动监控数据进行对比,同时还要与现场的安全员进行联系确认,在确认没有漏项,没有虚报,各项指标合格的情况下,制作爆破申请单,报调度室值班领导(或者调度室主任)批准后,方可下达允许爆破的命令。

地面指令与起爆作业的连锁,也要实现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的结合,确保连锁的有效性、可靠性。

接到调度室的起爆命令后。

带班队长给班组长、爆破工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应高声连续三次发出起爆警示,并待5s后,方可按下按钮起爆。

通电爆破以后,爆破工应先取下起爆操作手柄或者钥匙,并再次检测爆破网络全电阻,然后将爆破母线从发爆器上摘下,扭结成短路。

并根据检测结果以及其他情况,判断是否完成起爆。

待工作面的炮烟吹散、有害气体排出,达到规定的延时进入时间后,才能进入进行炮后检查。

二)爆破必须由专职爆破工进行,其他人员不得爆破。

2014年发生的6起重大爆破事故中,云南的“4.7”、“4.21”、“6.11”等事故都是班长爆破,“12.14”事故是非爆破工爆破,2005年“11.27”事故是给煤机司机爆破。

非专职爆破工,很难全面掌握爆破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极易造成爆破事故。

因为,爆破过程十分复杂,据统计,完成一次爆破需要做完77个步骤,没有经过严格训练的爆破人员,根本不可能全面掌握爆破过程的每一个步骤,而任何一个步骤的操作错误都可能引发事故。

为避免事故发生,爆破工应由责任心强,具有2年以上煤矿井下爆破工作面施工经验,熟悉通风、瓦斯和爆炸物品管理与爆破技术,无不良嗜好和劣迹、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持相应操作证的专职人员担任。

其职责是:

领取并保管所领取的爆炸物品、装配引药;

按照爆破作业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爆破后,参加检查工作面;

参加处理盲炮;

及时清退剩余的炸药、雷管爆炸物品等;

每个爆破工管理的爆破地点宜固定,如需调整应报矿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批准。

为确保爆破工业务素质,应该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的专业培训和考核,不合格的坚决取消专业资质证书或操作资格证书。

同时,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实现爆破工与发爆器的闭锁,避免其他人员借用、盗用发爆器进行违章爆破。

爆破工装药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按照爆破作业说明书规定的各个炮孔的装药量、装药方式进行装药。

各个炮孔的电雷管的段号与爆破作业说明书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

检测起爆药卷中的雷管网络全电阻,超限的,不装入;

一个炮孔只装一个起爆药卷;

装药时,一只手抓住电雷管的脚线,另一只手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孔底,药卷之间密实联接,不留空隙。

推入时用力均匀,不冲撞或捣实;

不装“盖药”和“垫药”,不采用其他不合理的装药结构,不使起爆药卷爆炸产生的爆轰波方向与药卷排列方向相反;

对于仰角较大的炮孔,可以在药卷后顶上一段炮泥,一起送入炮孔,用炮泥卡住药卷;

装药后,把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并悬空,不使电雷管脚线与电气设备、运输设备、导电物体等接触,也不使脚线的裸露部分与岩石和煤层接触。

联接电雷管脚线,应遵守下列规定:

由经过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

按照爆破作业说明书规定的联线方式联线;

按照规定的顺序,从一端到另一端进行;

采用对头联接,不用顺向联接,不留有须头;

联接接头之间相互拧紧,并悬空;

联线过程中,进行网络全电阻检测和雷管实际用量检测,网络电阻测量值与标准值的误差≥5%、或者雷管实际用量与自动检测用量不一致时,重新联线。

爆破母线和脚线的联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母线与脚线的联接、母线悬挂、母线与发爆器的联接等,由爆破工亲自完成;

联线前,对母线电阻进行检测,电阻值≥20Ω时,不联线;

爆破母线和电雷管脚线之间的接头相互扭紧并悬空,不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爆破母线由爆破工随用随挂。

不使用固定母线;

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

如果需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挂在电缆的下方,并保持≥0.3m的距离;

不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不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爆破前,爆破母线应扭结成短路;

待其他人员全部撤离,采用仪器查明母线无电流后,方可将母线和脚线联接;

裸露接头不置于水中或淋水处,淋水大或只能置于水中时,接头使用绝缘防水胶封。

所有接线头,应采用绝缘防水胶布封闭,不让金属线裸露。

爆炸物品的装配应在装配硐室进行,爆炸物品装配硐室,应符合以下要求:

在距离爆破操作地点比较近的位置;

顶帮完好,支护完整、牢固,无淋水;

无电缆、电气设备,无轨道、机械等金属设施;

净高≥1.8m、净宽≥1.8m,深度≥1.8m;

满足扩散通风要求;

可存放炸药、电雷管及炮泥、水炮泥、母线、发爆器等;

炸药箱、雷管箱、引爆药卷箱分开摆放,并设有明显的名称标志和分界线标志;

门口有栅栏门,并上锁;

门口悬挂声光警示仪,有爆炸物品时,发出“爆炸危险、严禁靠近”等声光报警信号,保证附近100m内能看到、听到;

不在装配硐室存放炸药和雷管等爆炸物品,当班剩余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清退。

装配前,应对装配硐室或者房间四周喷水湿润。

在地面专用房间装配起爆药卷前,应切断专用房间以及附近50m范围内的动力电源、照明电源等非本安电源。

装备前,应检测杂散电流,杂散电流≥30mA时,不应装配。

装配前,爆破工应了解炮孔布置情况,装配的数量应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使用毫秒电雷管爆破时,装配起爆药的段别应符合爆破要求。

装配起爆药卷时,应避免电雷管受震动、冲击,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起爆药卷由爆破工装配,不由其他人代替;

不坐在爆炸物品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药卷扎眼装配,先将药卷顶部捏软,再采用比电雷管稍粗的竹签或者木签先在药卷顶部扎眼,然后将电雷管从眼中装入,不使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电雷管全部插入药卷内,然后用电雷管脚线在药卷上套一个扣,剩余脚线全部缠绕到药卷上,并将脚线末端短路;

不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一个起爆药卷内只插放一个电雷管;

起爆药卷做好后,按顺序放在专用的起爆药卷箱内保管,点清数目、锁好;

炸药、电雷管、起爆药卷等,在不同的箱子里存放,箱子间距≥1m,并设有明显分界线标志和名称标志。

三)班组长、跟班队长、调度员与调度室、安监员等在爆破作业中职责

1.班组长职责,负责爆破作业的班组长,应由3年以上煤矿井下爆破工作面施工经验,无重大责任事故,人品好,无不良嗜好,熟悉采掘与一通三防灾害防治等相应专业技术知识、经培训合格、持证的专职人员担任。

根据爆破作业说明书组织现场爆破作业,检查爆破区域内是否有瓦斯异常(包括瓦斯超限和不能检测瓦斯的空间)、突水、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危险预兆,组织炮孔施工,监督瓦检员“一炮三检”情况,检查爆破现场附近安全监控(含人员定位、视频监控、爆破监控等)系统以及瓦斯便携仪运行情况,检查通风、供电、杂散电流等情况,组织喷雾洒水降尘,检查安全警戒、起爆躲炮位置、派人设立警戒,检查雷管炸药等爆炸物品以及母线和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