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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长江水系的河流,只有位于都庞岭北坡栗木镇泉会村一带的山溪,流入灌阳县牛江,然后经灌江汇入湘江,集雨面积35.75km2,占全县总面积的1.7%。

恭城河古名乐川水,又名茶江,属珠江水系桂江一级支流,发源于县境东部三江乡黄坪村的古木源北卡山,向北经落岭界出境,此段称古木源河段,干流长26km。

进入湖南省后,仍向北流经源口、桃川,折向西流经粗石江,再向西南流经龙虎关入县境,此断称源口河段,干流长42km。

流入县境后,恭城河自龙虎关入境至岭尾出境,此段干流长58km。

以上三河段干流长126km,恭城河出县境后向西,经沙子南折,流至平乐县城上关之令公庙注入桂江。

恭城河流域面积247.90km2,年均径流量25.71×

108m3,最大年径流量37.48×

108m3,最小年径流量12.54×

108m3,年平均径流深981.3mm,年均流量32.06m3/s,最大流量6290m3/s,最小流量3.69m3/s,年均流速0.53m/s。

1.2.3资源情况

(一)土地资源

目前,恭城瑶族自治县土地总面积2149平方公里,山地占48.71%,丘陵台地占22.91%,平地占27.14%,水面及其它占1.24%。

上述结构表明,恭城瑶族自治县耕地少,林地与荒山荒地多,土地资源潜力较大,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应注意禁止占用耕地现象的出现。

(二)水资源

水力资源11.07万千瓦,可开发6.31万千瓦。

(三)旅游资源

1、恭城文庙

恭城文庙占地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

是广西现存规

2模最大、历史最悠久、气势最宏伟、保存最完整的庙宇,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它始建于明朝永乐八年(公元1410年),至今已有近六百年的历史。

论年龄,它比北京故宫小四岁,比天安门大七岁。

庙内的棂星门由青石砌筑,“棂星门”三字是由乾隆所题怕;

泮池上下班状元桥及桥上的云纹石雕即是“平步青云”的意思;

双扇大成门上有着非常精致的双面镂空雕花;

象征天子地位的大青石龙陛(全国仅存两块);

还有大成殿内清代帝王康熙所题《万世师表》、雍正所题的《生民未有》、光绪所题的《斯文在兹》三块扁额及像高3.5米,座高0.8米的孔子塑像、像高2米的“四配”像。

大成殿后面的崇圣祠,里面展示的是《圣迹之图》彩绘共36幅,它是我国现存最早,以反映人物事迹为主、具人完整故事情节的边环画。

2、恭城武庙

恭城武庙,又称关帝庙,是祭祀三国名将关羽的庙宇。

始建于明朝万历三十一年(公元1603年)。

至今已有400年的历史。

现为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整个庙宇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33平方米。

坐落在印山南麓文庙的右侧。

印山一山分二脊,一东一西,一左一右。

左为文庙,右为武庙,文武两庙浑然一体,相得益彰。

3、周渭祠

周渭祠占地面积16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040平方米,由戏台(毁于三十年)、门楼、大殿、后殿及左右厢房组成。

周渭祠门楼,是全庙的精华所在。

门楼面阔五间,重檐歇山,颇有明清古建特色。

檐柱承托下檐,金柱通顶支承上面重檐,体型在中间骤然收小,五层斗拱逐层出挑,使用权屋顶飞檐高翘,显得雄伟壮观。

由座斗、交手斗、鸳鸯交手斗三种形式组合成的严谨而有规律的重檐,形似蜂窝,人们称之为“蜜蜂楼”。

斗拱仅起装饰作用,完全靠内部米字枋格承托上层屋顶。

斗拱单体形似鸡爪,使上层重檐气流畅并产生回流,不时发出轰鸣之声,令雀鸟们不敢在此筑巢造窝,起到了自然保护免遭虫鸟侵害的作用,为今人研究古建筑,提供了宝贵的实物例证。

4、湖南会馆

湖南会馆建于清朝同治十一年(公元1872年),为当时的三湘同乡会集资所建,占地面积为1847平方米,建筑面积1420平方米。

由门楼、戏台、正殿信两边厢房组成。

因其结构独特,造型奇巧,雕饰丰富,花草人物繁杂,故有“湖南会馆一枝花”之美称,它是恭城“四大会馆”(广东会馆、湖南会馆、福建会馆、江西会馆)至今惟独保存完整的一座。

5、社山生态农业示范村

社山,是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乡的一个自然村,距县城7公里。

这里交通便利,

恭城红岩村

民风纯朴,自然风景秀丽,群山环绕,享有“小桥流水人家”之美誉。

这里的果园,是恭城瑶乡三十二万亩果园的一部份,是百花众中花一枝。

每年农历十月间,金风送爽,硕果飘香。

到那时,希望你来分享瑶寨丰收的喜悦,参与果农的收获劳作。

当你品尝着亲手从树上摘下的金果时,那阵阵的甜蜜,那种充满激情的韵味是难以形容得出来的。

6、大岭山桃花圆

恭城大岭山风光

桃花历来让人喜欢。

白居易的“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充满奇巧,刘禹锡的“人面桃花映相红”情意最美妙。

每当三月桃花盛开的时候,恭城瑶族自治县大岭山上漫山遍野的桃花,争相怒放,艳丽迷人,向游客展示包含春意的芳容。

大岭山的桃花有两色,一是细嫩粉红的,一是耀艳鲜红的,两相交映,如一典雅一鲜亮的少女并行。

路边的看花的姑娘依花而立,亮丽的光映照人脸,人面桃花,两相竞秀。

到了

五、六月,挂满枝头的甜李熟桃,像翡翠玛瑙般在阳光下格外夺目,吸引无数游客络绎前来,嘴里还留着桃李的余香,手里已提着亲自摘下的劳动果实,别具风味的农家大餐又展现在你的眼前,另有一番风味。

7、生态田园风光

恭城近几年来以沼气为纽带的农业生态模式得到了迅速发展。

猪样——沼气池——沼气入室照明烧饭,沼液、沼渣入田入地做肥料,既发展了经济,保护了生态环境,实现了良性循环生态。

它集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一体,增加了经济收入,保护了生态环境,解决了农民的生活问题,节约了劳动力,使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劳动效益四得利。

随着“养殖——沼气——种植”三位一体的生态模式的应用推广,恭城的水果业发展迅速。

到处是一望无际的开放式果园,特别是社山村,集山水、田园风光于一体,那小桥、流水、人家、绿树、古道、硕果的田园意趣,似乎让人感受到桃园仙境的迷离。

是久居闹市的人们返归在自然,享受田园的好去处。

第二章规划背景与规划依据

2.1规划背景

为指导恭城瑶族自治县县域村镇污水垃圾专项规划合理有序的进行,落实恭城瑶族自治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内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决定》(桂发(2008)18号)等有关规定,特编制本规划。

2.1.1国家、广西相关政策的要求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废止。

这标志着我国的空间管制已开始从孤立的点向广阔的面进行转移,也预示着在市场经济日益成熟的条件下,空间管制将在国家宏观经济的调控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决定》(桂发(2008)18号),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出《加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桂发改[2009]285号),2011年自治区主席马飚在全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总结表彰大会发表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垃圾设施建设的讲话。

这些自治区政策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处置与管理提出了年更高的要求,提出了编制县域范围内的“十二五”村镇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规划,污水垃圾处理由城镇建设逐渐向农村全面铺开。

随着恭城瑶族自治县的发展,城乡环境卫生要求的提高,恭城瑶族自治县将以新的国家和自治区法规、政策、规范为指导,在其框架下进行县域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的编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以往《城市规划法》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上的规划管理制度,以及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的规划制定与实施模式,已经不适应现实需要。

这种行政管理上的城乡二元分治方式带来种种弊端:

其一,不利于城乡统筹均衡发展。

一方面由于经济规律作用,大中城市获得了更为优越的发展条件,另一方面由于地方政府在发展战略上客观存在的城市导向,进一步拉大城乡差距。

其二,造成法律空白地带。

在一些地区无法进行有效的规划管制,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地区和各类开发区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规划管理薄弱,出现了遍地开花式的零星建设,大量耕地被圈占,直接损害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因此,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确立科学的规划体系和严格的规划实施制度,提出“城乡规划”的概念,制定《城乡规划法》以代替《城市规划法》与《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城乡规划法》的颁布于实施,充分体现了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思想,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理念,使城乡规划、建设步入一体化的新时代,将有利于我们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先导和调控作用。

2、《关于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决定》(桂发[2008]18号)为实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排减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近日,广西出台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决定》。

《决定》要求全区要以市县为责任主体,将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严格的“行政问责制”和评优创先“一票否决制”,至2010年底,全区城镇平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

其中,设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县城达到50%以上;

设市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县城达到50%以上。

《决定》强调,要将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市、县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污水垃圾处理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市县政府行政首长是本行政区内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负责人。

3、自治区主席马飚在全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自治区主席马飚总结了近三年来全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经验做法,并就下一步如何做好全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作出重要指示,马飚明确指出,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思路,以县为单位组织编制2011-2015年村镇垃圾及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并纳入各级“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村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布局、规模和时序。

同时,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今年重点是加强村镇污水处理系统和垃圾中转站的建设,提高村镇污水垃圾处理水平。

对人口较多、经济条件较好和处于主要江河流域的乡镇,先行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厂,以点带面、积累经验、逐步推开。

结合开展城乡风貌改造三期工程,选择具备条件的村屯,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在具备条件的乡镇配套建设垃圾收集站(池)、转运站,配置相应的垃圾运输车辆,加快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填埋、市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对运距远、交通不便的村镇,要科学规划,统筹建设区域性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形成规模适当、布局合理、资源优化配置的村镇垃圾处理体系。

规划编制工作自开展以来,得到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府、县市容局、县规划局、县建设局等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使规划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在此,非常感谢各级部门与领导对本次规划的支持与帮助。

2.1.2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必要性

“发展”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加快了城乡建设,提高了人们生活水平,另一方面,他也带来了大量的垃圾,同时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环境污染,影响了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

为创造一个优美的城乡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府对城市环卫事业一直非常重视。

近年来,恭城瑶族自治县大力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建设,并与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南珠杯”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互相促进,互相提高,环卫建设发展迅速,环境改善明显。

恭城瑶族自治县村镇污水垃圾处理工程专项的研究与编制,是落实和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要求。

2.2规划编制依据

2.2.1主要依据

本规划的编制是根据恭城瑶族自治县建设局与桂林诚乡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的规划设计合同进行,其项目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等主要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86年3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2005年4月1日)

(7)《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规划(2007—2011年)》

(8)广西壮族自治区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

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决定》(桂发(2008)18号)

(9)《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细则》(2002年3月20日)

(11)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文件桂发改投资(2009)285

号《加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12)《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运营监管的意见》

(建城[2004]225号,2004年12月)

(13)《广西“十一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05

年9月)

(14)《广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05年6月)

(15)《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

展城乡清洁卫生运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16)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二五"

规划纲要

2.2.2项目直接依据

1恭城瑶族自治县县城总体规划(2010—2030)

2恭城瑶族自治县嘉会乡集镇总体规划(2002—2016)

3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总体规划(2001—2015)

4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总体规划(2001—2015)

5规划设计委托书

2.2.3标准及规范

(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082-98)

(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8)

(3)《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2002)

(4)《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3025-93)

(5)《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正式版

(6)《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CJJ31-89)

(7)《防洪标准》(GB50201-94)

(8)《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

(9)《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修订)

(10)《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1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12)《城市污水回用设计规范》(CECS61:

94)

(13)《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

(14)《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15)《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

(16)《城市生活垃圾产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J/T106-1999)

(17)《农村生活饮用水量卫生标准》(GB11730-89)

(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

(19)《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20)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的通知(建城[2010]61号)

(2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农用泥质》(GJ/T309-2009)

(2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

(23)《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11年1月1日)

(24)《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11年1月1日)

(25)《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

(26)《城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01年修订)

2.2.4主要设计资料

恭城瑶族自治县县城总体规划(2010—2030)

恭城瑶族自治县嘉会乡集镇总体规划(2002—2016)

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总体规划(2001—2015)

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总体规划(2001—2015)

恭城瑶族自治县2010村镇历年统计年报

2011年各乡镇政府工作报告

2.3规划编制原则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标准。

(2)城市排水专业规划的编制应遵循城市总体规划,全面考虑城市的全局,统筹安排,使城市排水设施布局既科学又符合城市总体布局规划。

(3)应充分了解和分析排水现状,在制订新的规划时,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将现状设施中,能利用的加以合理利用,尽可能使现有设施发挥其作用。

(4)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流域治理规划,确定城市污水处理的处理深度,合理规划处理厂数量、位置,以及处理规模。

(5)建立合理、完善的城市排水系统,根据现状情况选择排水体制,划分排水区域,有效地收集、输送、处理城市污水,确保城市正常的生活秩序。

(6)科学、合理地预测城市污水量,合理计算雨水量,选择合适的重现期和径流系数,合理确定污水处理规模。

(7)城市排水体系的建立应与城市防洪排涝工程有机结合起来,使防洪排涝与排水系统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保证城市的安全。

(8)从县、乡镇、行政村、自然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在恭城瑶族自治县污水垃圾专项规划指导下,采取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分期实施的原则,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发展规划与城市发展相协调,以垃圾为出发点,尽量做到垃圾减量化,并逐步实现资源化。

(9)根据县、乡镇、行政村、自然村具体情况,城市规划,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城市地理、地质环境等因素,确定建设规模、处理方法,使所选的工艺技术成熟,经济合理,工程投资较少且日常管理费用低,以取得良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0)应尽量提高垃圾收运及处理操作的机械化水平,减轻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率。

垃圾收运要密闭化,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11)规划中应尽可能考虑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行管理维护费用,以节约有限的建设资金。

2.4规划范围及规划内容

2.4.1规划范围

根据规划设计合同,本规划范围为恭城瑶族自治县县域范围内的所有村镇,包括共辖恭城镇、莲花镇、栗木镇三个建制镇,观音、龙虎、嘉会、西岭、平安、三江七个乡。

工业区废水的水质及水量是由工业企业的生产类型及生产工艺决定,工业区废水处理应由工业区自行解决,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另外,建设后的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主要服务于县域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医疗垃圾、工业垃圾、餐厨垃圾及相关危废垃圾应由相关专业垃圾处理点处理。

因此,本规划不包含规划区域内的医疗垃圾、工业垃圾、餐厨垃圾及相关危废垃圾处理。

2.4.2规划内容

本规划污水处理方面:

内容包括规划区内污水管道系统的布局,以及各规划分区排水管网与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联接。

探索城市污水集中、分散处理的合理性,规划各系统污水处理厂的位置、规模以及处理后水再生回用于工业用水等途径,以达到环境、经济、社会三效益的和谐统一。

其具体内容如下:

(1)预测规划区内各个规划年限的污水量,提出污水量计算的平均指标值。

(2)在规划整个县域、镇区排水系统。

(3)确定污水处理厂的规模。

(4)确定污水处理厂回用水规划。

(5)确定污水处理厂水处理工艺流程方案。

(6)确定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艺流程方案。

(7)污水处理工程投资估算及财务评价分析。

本规划垃圾处理方面:

内容包括规划区内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的位置、规模以及处理后垃圾再回收;

建立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等,以达到环境、经济、社会三效益的和谐统一。

(1)预测规划区内各个规划期末的总垃圾量,提出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规模,垃圾中转站规模,通过实地勘察选择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中转站的位置。

(2)确定垃圾处理工艺及处理系统。

(3)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设计。

(4)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工程投资估算及财务评价分析。

2.5规划年限及目标

2.5.1规划期限

根据恭城瑶族自治县城总体规划及各个乡镇总体规划年限,确定规划年限:

近期2011年—2015年,远期规划年限为2016—2030年。

2.5.2规划目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环保部的要求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到“2015年底广西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率要分别达到85%和80%,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

本规划中至规划期末恭城瑶族自治县规划建设的8座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一级B标准的要求。

合理预测规划期内的城市污水量,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的近远期规模。

合理确定污水管网布局,截污干管的布置,合理确定城市排水体制。

至规划期末,恭城瑶族自治县的污水工程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应达到下列规划目标:

(1)规划近期县域村镇生活垃圾处理率为80%。

(2)规划近期县域村镇污水处理率为85%。

(3)规划期末县域生活垃圾处理率为90%以上。

(4)规划期末县域污水处理率为90%以上。

第三章县域村镇给排水及环境卫生现状

3.1县域村镇给排水现状

3.1.1供水现状

1、县城供水

恭城县城现有茶江穿城流过,茶江5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5700m3/s,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4300m3/s。

县城的水源主要取之于茶江水(水地表),水经净化后作为供给全城工业生产与居民生活用水。

城区供水的用户约有6400户,用水普及率为98%。

城区尚有一些自备水源的单位,如:

桂林龙星公司、广银金属公司、燕新铁合金厂等。

县城现有自来水厂1座,水厂位于建城区东北面,设计供水能力2.5万m3/d,现最高日供水量为0.8万m3/d,水厂占地面积为90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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