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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名德国诗人海涅,年过半百之后不幸患了中风,眼睛也半失明,但是,他就在这“床褥坟墓”上,凭借顽强不屈的精神,用口授的方式,继续创作出大量的作品。

这一时期用歌谣形式写成的故事集《罗曼·

采罗》等,不仅没有丧失早年作品的光彩,而且具有了全新的生命体验的深度。

  最令人感动的是俄罗斯作家巴乌斯托夫斯基著的《金蔷蔽》。

在《金蔷蔽》中,他谈到了关于巴黎清洁工约翰·

沙梅的故事。

沙梅早年当兵的时候,悄悄地在心中爱上了一个叫苏珊娜的小姑娘,但是由于自己长得奇丑而没有表白。

多年以后,他们在巴黎邂逅,此时苏珊娜正处于失恋当中,她忆起了沙梅昔日送她回法国时在船上对她讲过的得到一朵金蔷薇就会幸福的故事,于是对沙梅叹息说:

“如果有人送我一朵金蔷薇就好了,那便一定会幸福的。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从此以后,沙梅就将从手工艺作坊中扫到的垃圾悄悄地收起来,每天用口袋背回家。

邻居都以为这个清洁工疯了,很少有人想到这些来自手工艺作坊的垃圾中可能带有一点点金屑,因为首饰匠们在进行加工时必然会锉掉少许金子。

沙梅决定要以自己多病的身躯长期坚持下去,一定要将这大量尘土中的金粉筛出来,集少成多,铸成一块小金锭,然后为他心中的苏珊娜的幸福而打造一枝金蔷薇。

沙梅对此事守口如瓶,他只是白天收集垃圾,晚上进行筛选。

随着时光的流逝,沙梅的病一天重似一天,但是金屑也一天比一天多了起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有一天,沙梅请首饰匠用这些金粉打制成了一枝美丽绝伦的金蔷薇。

但这时候,沙梅开始惧怕与苏珊娜见面,因为那既是他理想的实现和幸福的高峰,同时又是他生命的终结——他怕他那干瘪憔悴的形体面对苏珊娜那被金蔷薇照亮的美丽的面容。

最终,这朵金蔷薇并没有送到苏珊娜的手上,因为她早在一年以前已经去了美国,并且再也不会回来了。

沙梅终于倒下了,他沉默着,悄悄地死于尘土并归于尘土,在他脸上露出了一种笑容。

一位作家将这个真实的故事记录下来,而且在书中写到:

“每一个刹那,每一个偶然投来的字眼和流盼,每一个深邃的或者戏谑的思想,人类心灵的每一细微的跳动,同样还行白杨的飞絮,或映在静夜水塘中的一点星光——都是金粉的微粒,我们都可以将这些收集起来铸成合金,然后再用这种合金锻成自己的金蔷薇。

  总之,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生命中的韧性,有了这种知难而进、不屈不挠的精神,那普通的朴素人生才具有了一种人格的魅力。

透过这种人格魅力,我们才能看到朴素人生中那金子般的光辉。

  【篇二:

生活的境界】

  当收音机里播出《光辉岁月》时,当我的目光再次聚焦于那篇感动世界的《我有一个梦想》时,我晒太阳时懒洋洋的心境突然被触动了一下。

看着这篇演说词,我的思绪飘到了近半个世纪前的那个度……遥想着那个感动黑人、黄人和白人的故事,我仿佛看到了一个灵魂在升腾……

  马丁·

路德·

金出生在美国较安宁的北部,尽管在那里黑人也不可能有同白人一样的权利,但他生活得似乎还不错,他还可以上大学,甚至能找一份像样的工作。

本来他完全可以生活得很惬意,但为了黑人明天的希望,他毅然离家去了南方……

  这时,我喝了一口茶。

茶刚泡好,没什么味道,但我仿佛已感受到了那液体里的浑厚的力量。

一切才刚刚开始,但我已看到了一个灵魂在慢慢升腾。

放下茶杯,我继续思索着……

  在南方的日子既痛苦又充实。

他做了牧师,然而他的使命不仅是“将世人引向天堂”,他还要拯救黑人,拯救这个国度。

为了给黑人争取平等权利,他奋斗着,努力着,终于在那场轰动全美的“公交车事件”中成了黑人的领袖。

接下来的斗争更加艰苦,他一次次被捕,又一次次地抗争……

  深吸一口气,呷了一口茶,茶已泡开,有点苦,可茶气已浸润到我的心灵。

我的脑海里再次浮现出那个灵魂,但更圣洁,更伟大……

  1963年8月28日,是黑人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日子,他们在马丁·

金的领导下向华盛顿“自由进军”。

在庄严的林肯纪念堂前,他发表了著名的演说——《我有一个梦想》,他们胜利了,黑人的春天即将到来……茶似乎越来越浓,颜色也越来越深……我终于有些欣喜起来,为那些可敬的人们。

  可是当我吸了一口茶气,颤抖着把茶杯放回时,落空了,只听“砰”的一声,茶杯碎了。

下意识地看着那一页的末端,马丁·

金被刺!

我惊住了,以为这是故事的结局,但当我准备收拾碎片时,一阵风吹过,下一页——黑人胜利了!

  杯碎,人亡,但风吹过,满屋茶香。

马丁·

金之死,给人们留下了无限遗憾,可他的灵魂常在,精神永存,他已达到了人生的最高境界——为黑人而生,又为黑人而死。

他是黑人民权运动的领袖,更是人类精神的领袖……

  “Ihaveadream……”我双眼噙满泪水,喃喃地念着,我的心也随着那一缕茶香去朝觐这位人类精神的领袖,让自己人生的境界提升再提升……

  【篇三:

生活的境界作文】

  生活是一杯茶,平淡是它的本质,苦涩是它的历程,清香是它的馈赠。

当你品味到这茶中的各种滋味时,也就达到了生活的境界。

  远离城市的喧闹,远离灯红酒绿的生活。

像陶渊明般“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享受生活中的惬意。

踏着晨曦的雨露,听着悦耳的鸟叫,迎着和煦的微风,闻着一路的花香,散步在小道上,与迎面而来的朝阳来个大大的拥抱。

看大树下悠然晨练的爷爷奶奶,身旁还有顽皮的孩童,背着书包唱着欢快的歌。

纷纷扬扬的下着,有种“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含杨柳风”的温情。

这不就是生活的境界吗?

  夏日的午后,泡上一杯茶,来到大树下,告别烦躁与嚣声。

静下心来,打开手中的书,抛开一切繁乱的情趣。

与书相融,体会在大自然中与圣人交谈的欢愉。

耳边虽有蝉儿的鸣叫,脚边虽有青蛙的聒噪。

但一切似乎却又是那么的美好,就如书中的“明月松间照,清泉石山流”,所有的事物都仿佛沉浸在这朦胧的醉意中,这就是生活的境界。

  秋高气爽,与家人一起来到农间。

与农民一起农作,感受“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的忙碌。

来到田间,微风吹过,看到那一阵阵的“稻浪”,也许,还能闻到稻香。

在田间挥洒汗水,收获丰收的喜悦,撒下一路的欢笑声。

农民的快乐,也就成了我们的快乐。

烈日当空,却烧不灭心中的激情。

傍晚,三五个一起坐在田头,听他们讲述生活的快乐,一起“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欢笑声与蛙声编织在一起,飘向遥远的天际。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照向床头时,打开窗子,呼吸清新的空气,忘掉一切的不愉快,忘掉一切的烦杂;

用心聆听大自然的心跳,用心感受大自然的脉搏,听鸟儿唱歌,看鸟儿舞蹈,循着那阳光,露出温暖的笑;

享受大自然这“造物者”的“取之无尽,用之不竭”的馈赠,感受“野芳发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阴”的美好,体会这不同的“四时之景”。

  生活,这杯茶,虽年淡无奇,却饱含诗意。

只有细细品味,用心品尝,才能体会它的真谛,享受它的醉意,体味生活的境界。

  【篇四:

生活的三种境界】

  人生活在世间,总要承受三种不同的状态,即经历最初的“忍受”,然后是“接受”,最后达到“享受”的阶段。

但是,这三个不同的状态考验着人们的毅力,也见证着人们对于生活的不同感受,当然也目睹了不同的人生状况。

  首先走进“忍受”,感受这个阶段的不平凡。

它不仅仅是经历生活的磨难,承受困苦的挑战,同时也是一种责任,一种“卧薪尝胆”的品质。

比如学生学习、读书,最初就要忍受读书的磨砺,砥砺自我的意志,不能因为自我的喜恶而改变了读书的方式,甚至放弃读书。

读书对于个人来说,是提高自我素养,迎接明天拼搏的筹码。

没有今天的苦读,就不会换的明天的辉煌前程。

因此,就必须忍受一切世间浮躁,摈弃生活的诱惑,怀揣一份虔诚,走进读书世界。

就好像当年“头悬梁、锥刺股”的故事,只有能够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方能进入“忍受”境界,才能为未来的提升发展奠定基础。

  其次聆听一下“接受”的声音。

“接受”是表明自我由原来的无奈、无助,开始能够接受对方,这是双方互相体验的结果。

打个比方,刚结婚的夫妻,从面相和接触来看,双反存在差距,只能忍受着对方,漫漫地在双方相互责任的促使下,也在感受着彼此带来的快乐,主见能够接受对方。

还是说一下学习与读书,在读书的过程中不断地为其中的故事所吸引,并且不断地体验到期中的乐趣,也就逐步的接受书籍的魅力。

接受的过程是学习的提升阶段,也是由“忍受”到“接受”的分水岭。

达到这个阶段,意味着学习不再是一种折磨,反而能够深切地感受到。

因此,在这个乐趣的引领下,接受了这个让自己曾经困惑的课程。

  最后达到“享受”阶段,这里你将听到优美的华章,可以尽情释怀自己的感悟。

关系已经达到如胶似漆,甚至“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读书学习如沐春风,每天徜徉于书海,吮吸甘饴。

这是读书学习的最高境界,也是生活的最高境界。

无需娇柔作姿,更不需把揽书籍以示路人,有读有字之书到读无字之书,纵览世事皆文章。

这就是“享受”的味道,是人们追求的最高境界。

  【篇五:

生活之感悟之境】

  佛教传入中国的时间年代,学术界尚无定沦。

一般以汉明帝永平(公元58~75)年间,遣使从西域取回《四十二章经》为佛法传入中国的开始,距今已经两千余年了。

  《四十二章经》中有一段极富哲理的话,可以说明生命的感悟之境:

“佛问沙门:

‘人命在几间?

’对日:

‘数日间。

’佛言:

‘子未知道。

’复问一沙门:

’对曰:

‘饭食间。

“呼吸间。

’佛闻:

‘善哉,子知道矣。

’”

  通常人们都以为生命有几十年上百年,有几万个漫长的日日夜夜需要我们去体味。

但是,在理解了天地万物之后,佛即大智慧者却认为生命仅在呼吸之间,可见生命的短暂。

正因为生命的短暂,生与死只在呼吸之间,所以人生在世不应以享乐和索取为目的,而应以奉献和追求为目的。

只有充满生命活力的无尽的追求,才能使生命处于一种真正的诗意化的状态,一种生命感悟的境界。

  法国著名女权主义作家西蒙娜·

波伏娃写了一本小说《人总是要死的》。

在书中,她通过自己的想象描画出一个因吃了长生不老之药而活了600多岁的人物。

这个青年永远保持在自己的青春时期,他不断地与一个又一个年轻的女孩恋爱,当他结婚以后,他永远保持着青春的语言、心境与行为方式,但他的妻子却一天天衰老下去,最后老死。

于是,他又重复地向新的少女求爱,当这种情况重复了多次以后,他忽然感觉到自己很无耻,由于他是不死的,所以他在不断恋爱并在爱情中说尽谎言。

他无法感到生命消逝的春愁秋恨,无法感受到恋人或妻子面对生命的衰朽时的悲哀。

因此,在这种不平等中,在这种生命的透支中,他渴望死亡,因为只有死亡才能给他带来生命的紧迫感和真正的两心相契,让他感觉到青春的稍纵即逝并进而珍惜生命。

相反,这种无始无终的“不死”的生活,事实上是一种“不生”的麻木的没有激情的生活。

  在呼吸之间的短暂与长生不老两者中,人类选择了短暂。

正是面对死亡,面对瞬间消失的生命,人们才可能奋起而去完成自己最伟大的使命,才可能有充足的爆发力和生命力。

  尽管生命有几十年甚至百年,但人领悟生命的意义可能只是一个短暂的瞬间。

有些人活了一辈子,但由于外在的功利目的蒙住了他的眼睛和心灵,使他漫长的一生犹如“迸宝山空手而回”,没有留下任何值得自己骄傲的记忆;

有些人尽管生命非常短暂,却活在自己坚定的信念和不断的进取中,因而他的每一刻生命都是宝贵的。

  俄罗斯一名死囚被判绞刑,还有三分钟他就将被绞死。

这个仅仅20岁的年轻人感到短暂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尽头处是一片永久的黑暗。

因此,他突然感到,要用这最后的三分钟好好看一看这个世界,看一看天地人。

他先仰望天空,天是那么湛蓝,云是那么洁净,20年来他从未感觉天空是如此澄澈、苍渺、辽远;

他又俯看大地,青山绿水,麦田水渠,他感到大地是如此的丰厚、广阔、美丽;

最后,他看了看人群中的父母,为自己流尽了眼泪的父母显得那么苍老无力。

这时,这个青年突然感到了自己一生中所犯的弥天大罪,觉得自己空度了这二十余年,想到倘若能让他活下去,他将珍惜自己生命的每一天每一刻,去努力感受生命的美好并悉心侍奉他的父母。

  在绞刑绳索套在他脖子上的时候,大赦令到了,他被释放了。

  又过了几十年,这个青年已垂垂老矣,在病榻上气息奄奄。

他感到尽管他当时欣逢大赦,回首往事,他却重蹈覆辙,隐入赌博与诈骗中醉生梦死。

为了获得外在的蝇头小利,他费尽心机,自己的灵与肉都过早的衰老,虽然他的生命延续了60多年。

他在临死之前痛切地感到,他的一生中过得最充实、最有价值的就是临刑前那感悟的三分钟。

  生命的价值与意义不在于生命的长度,而在于生命的强度,在于生命的悟性,在于对自己生命意义的把握。

人可以活得很长,但如果他只是活着,空虚地打发着时光,或者干脆做坏事,那么他的生存就等于死亡。

而那些为最有意义的事而死去的人,却虽死犹生。

  这就是不朽与速朽的辩证法。

  【篇六:

生活之幸福之境】

  在《安娜·

卡列尼娜》的开篇,托尔斯泰这样写道: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幸福是人生中令人向往的境界,然而,这一境界因每个人的理解不同而有各自不同的结果。

  卢梭在其名著《漫步遐想录》中说:

“假如有这样一种境界,心灵无需瞻前顾后,就能找到它可以寄托、可以凝聚它全部力量的牢固的基础,时间对它来说已不起作用。

现在这一时刻可以永远持续下去,既不显示出它的绵延,又不留下任何更替的痕迹;

心中既无匮乏的感觉,也无享受的感觉,既不觉苦也不觉乐,既无所求也无所惧,而只感到自己的存在,伺时单凭这个感觉就足以充实我们的心灵:

只要这种境界持续下去,处于这种境界的人就可以自称为幸福,而这不是人们从生活乐趣中取得的不完全的、可怜的、相对的幸福,而是一种在心灵中不会留下空虚之感的充分的、完全的、圆满的幸福。

只要这种境界持续下去,我们就排除了其他感受到的自身存在的感觉,得到一种弥足珍贵的满足与安宁的感觉。

有了这种感觉,任何人如果还能摆脱分我们的心、搅乱我们的温馨之感的尘世的肉欲,就更能感到生活的可贵与甜蜜了。

  卢梭在这里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什么是幸福?

也许生活中人们总是把实现自己的目的作为幸福,但人生中的目的总是不断出现的,满足了一个目的之后,另一个目的紧跟着就出现了,人就是在这一个个目的中走向生命的终点。

有些人在走到生命尽头时,却发现一生的追逐竟是虚无,自己付出生命代价所获得的并不足珍贵,因为他的一生只把幸福看作完全满足自己的私欲,满足一己所需要的东西。

也许他曾经感到快乐,但是幸福不会光临到他的头上,他所得到的只是满足,而不是幸福。

  只有当自己为服务于人类群体,通过自己而实现群体的目标,使个体与群体融为一体的时候,才是幸福;

只有当我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深切地感受到自然之美,并在自然之美中心醉神迷、欣喜若狂的时候,才能感受到幸福;

只有当我们逃离了功利目的诱惑和尔虞我诈的机心,逃离了随波逐流的世俗和人云亦云的乡愿的时候,才能摆脱一切束缚和羁绊,以自由的心灵翱翔于天地之间,体味到幸福的美妙。

  造化并没有把幸福安排为一个永久的状态,它瞬息即逝。

  孔子说: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时间在不停地流动,白云苍狗,人世间一切都变幻。

人也在变幻。

幸福并不是一个可以抓住握住的对象,它不在机关算尽的精明中,也不在千金散去的享乐中,那种妄想将幸福拴在身边、永远不肯放弃的人,恰恰离幸福最远。

  幸福是一种心境,一种当下生命的体悟。

当一个人面对夕阳西下那苍凉广阔的旷野中一行南归的征雁而心有所动时,当一个人面对玉宇澄明中一轮清辉、满天星斗而感到宇宙无穷对,当一个人在岁月更替中回望来时的足印而无怨无悔时,他就感受到了幸福,稍纵即逝的感触却留下了永恒的追忆。

  幸福,是在逆境中扼住命运的咽喉,是在顺境中保持安详宁静的心境而不张狂不虚荣。

在艺术欣赏中,在大自然中,在与良师益友的交谈中,在助人而不求报偿的开阔磊落中,在良知苏醒时,在体会到宇宙的永恒和生命的短暂,而通过自己短暂的生命去把握这一永恒即瞬间的永恒时,幸福都会涌现。

  幸福不在于对金钱的拥有,不在于对权势的玩弄,也不在于对于外在目的一桩桩的实现,而在于对生命、本性及社会存在的深切体悟和不断完善自己、升华自己的过程中。

幸福就是对这一过程的深切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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