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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农民工对企业的文化需求中,电视、技术培训、图书报纸、电脑的要求最多。
而在企业给予农民工文化生活满足上,其供给的主要文化产品是一种普适性的大众文化消费品,对企业来说相对便利和便宜,但仍不能满足需求。
在供需矛盾上,技术培训、电脑这类利于农民工素质提高的文化资本供需矛盾最大,其次是文化艺术活动。
二、农民工文化工作的基本状况、内容形式、特点亮点、措施和成效
关心农民工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十一五”期间,我县围绕“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农业稳县、旅游活县”战略目标,突出绿洲红城特色,发现xx、建设xx、实现xx,打造神奇xx中国xx文化品牌,创办中国红军节,开展系列文化活动,丰富城乡文化生活。
我县把农民工文化工作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通过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进一步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
一是组织电影放映队,深入农民工集中的建筑工地、厂矿企业、广场等放映xx电影。
二是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建立“职工书屋”。
三是积极组织职工参与文化广场活动,利用小品、相声、快板、舞蹈、小合唱等职工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寓教于乐。
四是把做好农民工文化服务纳入文化建设总体目标。
把送文化进工地、厂矿作为农民工文化服务的重点工作,通过开展各种适合农民工特点的文化活动,切实做好农民工的文化服务工作。
五是编排一批文艺节目,到建筑工地、厂矿等地方进行演出,利用法定节假日组织举办农民工业余文艺汇演。
六是开展向建筑业、饮食服务业以及商品流通业等农民工集中的地方送图书活动。
七是鼓励支持离退休文艺工作者、艺术院校学生和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参与农民工志愿文化服务。
八是通过强化文化设施配备,给农民工开展文化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九是充分利用城市公共文化设施,城市社区综合文化站向居住或工作在本社区的农民工开放,为农民工提供报刊阅读、文化活动等公共文化服务。
十是以“关爱万里行—走近外出民工”为载体,实现交流沟通零距离。
与县总工会、坭坝、二郎、双龙及部分县“三关”成员单位一起,先后走进北京、重庆、浙江、上海、云南、福建、贵阳、遵义等地,深入民工开展走访慰问,开展相关咨询服务、召开座谈会,进行中秋国庆联欢会。
高度重视开展符合农民工文化活动工作。
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文化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切实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
一是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文化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农民工文化工作,切实尊重和有效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文化建设,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高度重视农民工文化建设,加大工作力度,把活跃和繁荣农民工的文化生活纳入小康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切实承担起满足农民工文化生活的责任。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积极探索和推广适合农民工的文化消费方式,加强面向农民工的文化服务。
农民工文化生活既有城市特点,也有农民工特色。
文化部门贴近农民工,研究农民工,深入开展针对农民工的社会文化调查,深刻分析农民工文化需求特点,掌握消费习惯,总结消费规律。
积极探索适合于农民工文化生活的艺术形式,组织创作和生产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开展适合农民工的文化活动,为农民工提供健康有益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三是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社会教育职能,完善服务方式。
充分利用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各乡镇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发挥文化工作在提高农民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方面的作用,使农民工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不断加强自身文化建设。
要充分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送书下乡、送书到工地、图书流动站等文化项目,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文化服务。
四是调动文化经营单位和文艺工作者积极性,丰富活跃农民工文化生活。
文艺表演、音像制品、电影、图书等文化产品和服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载体,是活跃农民工文化生活的主要手段。
引导文化经营单位和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民工生活,创作和生产反映农民工生活、为农民工所喜闻乐见的节目,鼓励文化经营单位和文艺工作者为他们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文化经营活动,净化农民工文化生活环境。
提高责任意识,坚持守土有责,一方面加强引导和教育,开展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活动,帮助农民工提高识别、判断和自觉抵制不良文化产品的能力,提高文化水平,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另一方面加大对农民工务工相对集中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杜绝和制止非法文化活动和不良文化现象毒害和侵扰农民工的身心健康。
六是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用工单位自身文化建设。
农民工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文化、财政、劳动、建设、农业、公安等
部门的大力支持,也需要农民工用工单位的积极配合。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保持与用工单位的沟通,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协助用工单位做好电影、戏剧进工地和在全县各乡的村委会等开展“2131”电影工程活动。
积极扶持农民工用工单位自办文艺表演团体,发展农民工业余演出队,鼓励农民工创作和表演自编自演、自娱自乐的文艺节目,创新文艺形式,倡导健康文明的文化生活方式,推动农民工文化建设走上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
加强与用工单位及有关部门的沟通,通过系统的文化培训,提高农民和农民工的思想、文化和道德素质,丰富农民工的文化生活。
三、农民工文化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对策建议
当前农民工群体文化需求旺盛,但相对供给不足。
一是地方政府和社区财力有限,提供给农民工的文化设施或文化项目难以满足农民工的需求,所提供的文化设施、项目也比较单一、匮乏。
农民工反映所在地方政府或社区给他们提供了阅报栏、招工就业信息、休闲广场、露天电影、图书室和技术培训等文化设施或文化项目。
而农民工则希望地方政府和社区提供技术培训、文艺活动、图书室和阅报栏、电视录像厅等文化项目、文化设施,同时,他们也期望地方政府和企业给他们提供更丰富的文化生活内容,而且这些文化生活内容符合农民工的实际需要。
二是企业的文化供给与农民工的文化需求之间存在结构性缺口,农民工所在企业提供的文化设施或文化项目从多到少依次是电视、图书报纸、文体活动场地等。
值得注意的是,高达近30%以上的农民工反映所在企业没有提供任何文化娱乐服务。
而农民工的文化需求层次较高且具有多样性,他们希望企业提供电视、技术培训、图书报纸、电脑等文化设施或项目,或者组织各种文体活动,就文化需求而言,农民工对企业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对发展型的文化需求,如农民工群体十分渴望企业为他们提供技术培训、电脑、图书报纸。
第二,农民工群体在文化上渴望被“组织”,如希望由企业出面组织看电影、看戏,组织一些集体性的文化活动。
农民工群体应当享受的文化消费更多的应是一种由社会、政府、企业、团体来提供的公共消费品,诸如公共图书馆、城市阅报栏以及必要的职业培训等等,都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政府和农民工所在的企业、社区等不能提供这些消费品,农民工所需要的文化消费就会短缺。
从本次调查情况来看,所有这些本应当由政府、企业、社区等提供的文化消费品,都存在严重的不足。
农民工文化建设面临的新问题。
一是大部分农民工没有文化消费的时间和条件。
文化素质不高、紧张而高强度的劳动、相对陌生的暂住环境,使得大部分农民工,特别是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基本上没有什么文化娱乐生活,长年累月重复着干活——吃饭——睡觉的单调乏味的生活。
在许多城市,很多农民工将上街溜达、看临街电视、打扑克作为业余生活的主要内容。
新生一代的农民工又大多年轻力壮,精力充沛,求知欲强,很容易接受新鲜事物,相对于他们的父辈,文化水平更高。
但是,由于没有文化消费的时间和条件,使得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受到了严重压抑。
二是农民工的心理障碍普遍存在。
在城市和乡村之间的旅途上,农民工很难做到精神天地的自由穿梭。
与城市居民、农民工居民比,农民工频繁的流动职业和流动地域,难以形成象城市居民基于单位而结成的业缘关系,也难以形成象农民工居民与生俱来的地缘关系,难以与城市居民建立起较为深厚的联系。
虽然农民工非常希望得到城市居民的承认和接纳,但天生的农民身份又使他们显得非常自卑,甚至会自觉不自觉地回避与城里人交往,形成自我隔离的状况。
长期单调乏味的生活方式容易造成他们心理的孤独与无助,精神上的空虚和处境的艰辛又使得其中一部分人容易出现精神崩溃从而成为社会的隐患。
三是农民工获得培训的机会普遍较少。
目前,农民工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者所占比例为80%,未接受过任何技能培训的约占70%左右。
由于农民工外出务工人员文化和技能素质普遍偏低,他们本人主动获取技能培训的意识不强或者说有的根本没有,从而导致大部分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次、工作环境差、职业声望低、工资收入低,文化消费能力弱和文化消费机会非常少。
四是农民工子女文化教育堪忧。
多数农民工的孩子渴望读书,然而,家长们因给孩子找不到合适的就近学校上学常常感到头痛。
为了孩子能够上学,多数农民工只好忍痛割爱把子女送回老家读书;
有的农民工因某些原因只好让孩子不上学而留在身边;
仅有少数农民工子女有条件在城市上学,但必须交纳较高的借读费或满足各种苛刻的条件。
教育高收费已经成为很多农民工的不堪重负之痛。
俗话说: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水平直接影响着当代农民工的文化生活,并且他们子女中间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即将成为下一代的农民工。
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程度如何,必将影响深远。
五是对农民工文化生活的关注度不够。
据有关农民工文化生活的调查显示:
逾八成农民工主要靠睡觉、闲聊打发闲余时光;
近六成农民工对文化生活现状
表示“不满意”或“很不满意”,超过四成的受访农民工身边没有一本书。
打扑克、看电视、聊天几乎成为农民工基本的文化生活,上网吧、看碟片、逛商场成为一些年轻农民工业余生活的主要方式。
虽然一些私营企业设立了各种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但是往往成为一种摆设,活动室经常不开,阅览室没有图书的现象屡见不鲜。
由于农民工与私营、个体老板的简单雇佣关系,使农民工大多处于散漫无组织的状态。
因此,有的农民工走上了赌博、吸毒、偷盗等犯罪道路。
目前,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虽然对农民工的文化生活给予了一定关注,举行了一些活动,但从总体上看,包括政府部门、建设单位在内的社会各界,对农民工的文化需求尚未给予足够重视。
农民工文化建设应采取的主要对策。
一是提供便利条件。
农民工文化建设问题是当前影响社会进步的重大问题,实践证明,开展农民工文化活动是解决当前农民工文化建设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
因此,提高农民工文化生活水平,各地政府和企业都可以采取一些实际措施,比如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方兴建一些文化娱乐场所,在劳动之余给他们播放一些健康时尚的电影、电视剧等,既能改善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又能增强他们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是提高文明素质。
创造条件和机会,引导农民工加强文化学习,用知识充实自己,尽快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农民工,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不断活跃农民工的文化生活,满足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
广泛开展农民工争创职业道德先进个人、“文明岗位”、“诚信示范岗”等活动,引导广大农民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和社会公共道德。
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助农民工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学会运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引导农民工遵守公共秩序、爱护社会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培养科学、文明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是提高职业技能。
各级工会要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和以岗位技术练兵为基本内容的技能竞赛以及合理化建议活动,不断提高农民工的学习能力、钻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在收费上,要低廉,要让农民工学得起;
在学习上,要形式多样,提倡边工作,边学习,以工养读,以读促工;
在专业设置上,要考虑能够大规模的解决农民工的长期就业问题,着眼于培养稳定的产业工人队伍。
四是加强关爱和帮助。
农民工所在的单位必须履行改善其文化活动的义务,在强调企业社会责任、文化责任中,按照农民工的一定数量,规定企业设置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实质性地定时向农民工开放。
农民工所居住的街道社区也要关心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应该象关心当地居民一样关注他们,不能存在忽视的现象,更不能有歧视他们的态度,要主动组织他们参与社区的各种文化活动。
五是政府应有所作为。
政府在农民工文化活动上要舍得花钱,多组织一些有益于农民工心智健康、寓教于乐的文化活动。
比如广场电影,广场文化活动,节日活动,送戏进社区、厂矿、企业,政府出资或社会赞助等组织农民工开展卡拉o比赛、举行农民工地方民歌比赛、组织农民工开展各类竞技体育比赛等等。
同时我们城市的一些文化设施和活动场地要争取免费向农民工开放,有意识地利用这些文化活动的窗口和平台,让他们
走进来,使他们从陌生到熟悉,最后融入城市居民的文化活动阵地。
事实上,政府为农民工提供精神文化方面的公共产品花费不一定很大,一场露天电影、一次露天演出或者一个阅览室,农民工就会有很大满足。
农民工文化工作的建议。
农民工大多干的是体力活,收入低,压力大,缺乏精神寄托,心理空虚是普遍现象。
如果不给他们提供排遣苦闷、释放压力的有效途径,他们就有可能把时间和精力用来做一些不该做的事,甚至产生破坏行为。
因此,关注和改善农民工的文化生活应成为提高城市文化品位的当务之急。
一是应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
城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设身处地地为农民工着想,经常性地办一些免费或低收费的娱乐活动,设立一些面向农民工的娱乐服务场所。
一些娱乐场所也应转变观念,降低门槛,或采取供应低价服务券的办法,为农民工适当地提供一些娱乐服务,丰富他们的生活。
可以制定鼓励服务农民工文化建设的优惠政策,对为农民工提供专场演出的文艺团体和影剧院给予补助;
让展览馆、博物馆、公园、体育场馆等对农民工可以提供免费或廉价门票等优惠;
让用人单位将农民工文化生活消费打入生产成本,并加强检查督办,不断改善农民工文化生活。
二是用工单位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企业管理层要改变那种吆喝式的管理模式,认识到工人才是企业真正的主人;
管理层要逐步形成现代企业管理理念,要从心里尊重外来农民工,要保证工人必要的休息时间,提供必要的娱乐设备;
可以为农民工提供简单的图书阅览室、乒乓球室、棋牌室等设施,满足他们的求知和娱乐需求。
三是应该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在农民工中建立工会组织,不仅可以维护农民工最基本的合法权益,而且能使工会成为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的“助推器”。
作为农民工最重要的利益诉求渠道之一,工会应把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纳入工作日程,为他们提供切实有力的权益保障,在平衡劳资关系、保持农民工利益诉求渠道的顺畅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工会组织还可以出面组织一些免费的露天电影、纳凉晚会等节目,满足农民工的低层次,多元化的文化需求,让他们能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增加他们在城市中继续辛勤工作的信心与动力。
四是农民工应该主动加强学习,提升个人综合素质。
定南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魏佐善说:
“减少和消灭农民工犯罪现象,最根本的是要提高他们的素质,给予他们更多的人文关怀,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
”农民工自身应该将聊天、打牌的时间转而用在学习上,可以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学习一些文化知识,给自己的大脑充电;
农民工应该珍惜各级组织为他们举办的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在接受培训期间认真习得一技之长,切实让培训活动收到实效;
农民工还应善于悦纳自己,看到自己身上的长处,保持淳朴的优良品质,同时主动找
出存在于自身的不良习惯,比如酗酒等,并努力改正,让自己的个人素质得到一种飞跃,从而更有益于他们在城市中的生活。
四、保障农民工文化服务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
制定政策法规,形成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要纳入总体规划。
建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将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纳入新农民工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
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高度重视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建立领导干部责任制,切实加强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努力推进我市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程。
并把这作为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抓好落实,确保农民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是出台加强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政策。
建议市及县政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尽快制定加快农民工文化建设发展专项规划,重点突出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三级文化网络体系建设规划,出台《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三是对现有文体设施布局进行合理调整。
特别是要在县、乡规划建设中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发挥县、乡文化中心的导向、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增加资金投入,形成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一是要继续加大政府的投入。
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政府所应承担的公共责任,公共财政是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经费的主渠道,要认真抓好中央、省、市有关文化建设经费投入政策规定的落实,改进投入方式,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在加大基础设施和重点文化工程建设投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的投入,各类投资尤其是市、县财政投入要适度向乡镇倾斜,使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每年有较大增长,占财政支出的经费比重逐年提高。
建议市及县政府设立“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补助基金”。
二是出台配套优惠政策,拓展渠道,形成多元投入机制。
要引导农民转变消费观念,扩大文化消费支出。
倡导农民工集体投资、集资、个人出资自办文化事业。
加大农民工文化建设招商引资力度,引导社会力量捐资、赞助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三是注重文化与经济结合,大力发展农民工文化产业。
把农民工文化产业纳入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四是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
促进农民工文化产业多元发展,引导和鼓励城乡资本参与农民工文化产业的开发;
扶持农民工集体、个人放手经营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保障农民工文化专业户的合法收入,培植和做大做强农民工文化龙头企业。
完善设施建设,增强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物质保障机制。
一要全面构建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屯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大力建设县、乡、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
县级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抓好一批龙头,重点建设文化活动广场、文化馆、图书室等一批现代化文化设施。
乡镇级要努力建设一个集图书阅读、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老年与青少年活动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
村级要坚持经济适用原则,重点建设“一网、一院、一室”。
“一网”是指确保村村通有线电视,有线电视进村率和入户率要达到100%;
“一院”是指在农民工开展创建文化大院活动;
“一室”是指建立农民工图书室。
通过倡导全民读书活动,努力培养知识型农民。
二要建管并重,加强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利用和管理。
建议采取强有力措施,制定建设标准。
切实按照中办[XX]21号文件的要求,全力推进规范性综合文化站建设,实现三级文化网络体系化目标。
实施农民工文化设施示范工程。
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建设一批规范化综合文化站及示范性文化广场、村级文化综合活动室、“小康文化示范户”和农家书屋。
应尽快出台农民工基层文化设施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强化责任制管理、规范化管理、功能性管理。
建议市及区县对农民工文化设施的流失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对被挪用、出租的,要限期归还和恢复文化功能,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利用和管理。
三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民自办文化的引导与支持。
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农民组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图书室等,以市场运行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
支持农民群众自筹资金、自己组织、自负盈亏、自我管理,兴办农民书社、文艺团队等,开展各种面向农民工、面向农民的文化经营活动,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民工文化建设的主体。
整合服务资源,形成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辐射带动机制。
一要延伸城区文化设施功能。
市县文化艺术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电教中心等文化设施的开放要向农民工拓展,为农民服务,加快文体设施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
二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切实改进“三下乡”办法。
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确保送文化下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在提升质量、增强实效上下功夫,让城乡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三要实施城乡文化建设共建工程。
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驻市部队以及街道社区与乡镇农民工结对帮扶、共建,使城市文化下乡,农民工文化进城,双向助推农民工文化事业和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发展。
四要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民工群众文化活动。
要本着“业余自愿、形式多样、健康有益、便捷长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农民工农闲、节日和集市,丰富和活跃农民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要重视发展农民工特色文化,加强对农民工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系统发掘、整理和保护,通过建立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机制,积极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各种民间艺术或工艺项目。
要开拓思路,把文化活动与农民致富结合起来,进入生态文化致富、文化项目致富、休闲文化旅游致富、文化知识致富的良性循环。
完善阵地建设,形成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队伍培养机制。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乡镇文化机构。
合理设置机构编制,理顺关系,明晰职责,保证政令畅通。
二是强化农民工文化干部队伍建设。
配齐配强乡镇文化专职干部,切实纠正文化专职干部不专职的问题,通过提高政治经济待遇吸引专业人才。
建议对缺额的乡镇文化干部由县统一招考,市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并通过调整、充实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基层文化专职干部队伍的结构。
三要培养农民工公共文化事业带头人。
采取得力举措,不断增强乡镇、村领导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建设观念,使他们成为农民工文化事业建设的热心人、带头人。
四要积极培养农民工文化骨干。
建设一支思想作风过硬、专业业务熟悉、组织能力强的农民工文化队伍。
乡镇文化站还要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在活跃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