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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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规章制度
(三)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
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制订出台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重要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和实施情况,工作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验计划及结果等。
上述有关内容各成员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送,各成员单位每季度末必须单独报送一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发布内容主要包括:
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的实施情况,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全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检测结果和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和抽
验结果等,信息报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成员、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
有关单位。
五、宣传培训制度
(一)协调委员会统一协调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相互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在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
主
任:
刘洪达
副主任:
程
悦
委
员:
刘宝军
张在营
段希运
牛
雍
马继艳吴琳璘
郝长城
杜正磊
牛庆军
石立宝
韩
国
窦伟谭
洋
张玉霞
张
波
于然龙
孟海鹏
铁新泉
王
磊
王
迪
田成友
段培公
公丽萍
王文田
王
伟
闵祥东
孔令军
韩
燕
八、、
武玉波
李秀杰
庄宿顺
江海洋
武善勇
罗兴文魏光照公伟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办,程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