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安全操作流程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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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爆破设计书的审批权限,由各主管工业部(或相当于此级的总公司)大爆破作业除报主管部门批准外,应征得当地县(市)以上公安部门同意。
4、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
a、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
b、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
c、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
d、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e、距工作面20m内风流中沼气含量达到或超过1%,或有沼气突出征兆;
f、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g、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
h、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
i、未严格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5、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的人员穿化纤衣服。
6、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地面和水下爆破。
需在夜间进行爆破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遇雷雨时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7、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装药前应对峒室、药壶和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b、大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测资料校核修正,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c、起爆材料应专人背送,禁止炸药与起爆材料同车装运。
爆破材料运到现场应放在安全地点,要加强保管,起爆材料与炸药应分开堆放。
d、爆破材料运到现场应放在安全地点,要加强保管,起爆材料与炸药应分开堆放。
c、使用木质炮棍装药;
d、装起爆破包、起爆药柱和硝化甘油炸药时,严禁投掷或冲击;
e、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能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用铜或木制长杆处理;
f、禁止烟火;
g、禁止用明火照明;
h、禁止使用冻结的或解冻不完全的硝甘油炸药。
8、填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装药后必须保证填塞质量,峒室、深孔或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扩壶破除外);
b、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c、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d、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e、禁止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
9、禁止拨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
10、导爆索网络起爆注意事项:
导爆索固定在炮孔中后,应立即切断。
不应等整个炮孔的药量装完后再行切断。
切割导爆索要用锋利的快刀,一刀切断,不得多刀切割,禁止用卡线钳剪切或用石块等砸断。
导爆索联接搭头应用黑胶布缠结实,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厘米。
当导爆索的支线联接到干线上时,必须使支线的传爆方向与主线的传爆方向一致。
敷设导爆索网路时,不应将其绕成环状或结成扣,在有交叉的导爆索部分,两者间应衬以厚度不小于10厘米的隔离衬垫。
11、电力起爆网络注意事项:
a、距爆区边界50米范围内不应有电缆通过或存留电器设备。
放主线时,不应通过电缆线,若必须通过时,要用木板或绝缘物品垫好。
爆破施工前应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存在危险立即采取预防和排除措施。
b、联线时各接头要擦净。
每孔都应进行导通试验,应使用专用导通器和爆破电桥,仪器仪表应每月检查一次。
电阴应符合设计要求。
接头要结牢,缠绕圈数不应少于6圈,并用胶布包好。
c、电爆网路不应使用裸露导线,不得利用铁轨、钢管、钢丝做爆破线路,爆破网路应与大地绝缘,电爆网路与电源之间应设置中间开关。
d、爆区网路全部联接完后,应用专用仪表测试其电阻,并使其符合设计要求。
母线与网路接头应在工作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区,警戒人员发出安全信号后,由爆破总指挥发布命令方可联接。
e、线路联接后,不应有其它人员进入爆区。
12、导爆管起爆网络注意事项:
a、把炮头装入孔内并用炮棍送到孔底,要及时把捆扎的导爆管脚线解开。
下放炮头时要轻,管脚线要放顺,严禁出现打折现象。
b、每装完一个孔口,把外露管脚线盘起,用电管脚线捆扎好,放置在炮孔周围比较显眼位置,以防其它人员碰伤管脚线,而导致拒爆。
c、待所有钻孔装完药后,导爆管每10-20个为一组收集在一起,每一组使用2发电雷管反向连接引爆。
2发工业电雷管,包裹在中间,用高压胶布或绑扎线和防水胶布缠扎实在,缠扎由电雷管尾部30mm开始直到电雷管引药部位前30~50mm处。
电雷管与导爆管连接采用反向连接,电雷管尾部距导爆管的端部不小于300mm。
d、最后由爆破员与安全员认真检查是否有漏连或错连,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与母线相连接。
13、炸药起爆完后,露天爆破不少于5分钟(不包括峒室爆破),地下爆破不少于15分钟(经过通风吹散炮烟后)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14、地下爆破作业点的有毒气体的浓度不得超过标准。
爆破工作面的有毒气体含量应每月测定一次,爆破炸药量增加或更换炸药品种,应在爆破前后进行有毒气体测定。
地下各爆破作业点的通风要求与安全措施,应由单位的总工程师批准。
15、爆破警戒与信号:
a、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b、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使所有通路经常处于监视之下。
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
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
回风巷应使用木板交叉钉封或设支架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标志。
爆破结束,巷道经过充分通内后,方可拆除回风巷的木板及标志。
c、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
应使全体职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法和时间。
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
所有与爆破无关的人员应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
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
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
确认人员、设备全都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
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
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
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
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d、最末一声炮响15分钟后才可撤出警戒人员。
16、爆破后的安全处理和检查
a、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
b、爆破员如果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产危险警戒或标志。
c、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人珀,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e、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17、盲炮处理
(1)处理盲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
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b、难处理的盲炮,应请示爆破工作领导人,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大爆破的盲炮处理方法和工作组织,应由单位总程师批准;
c、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它作业;
d、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e、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络短路;
f、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g、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
(2)处理裸露爆破的盲炮,弁许用手小心地去掉部分封泥,在原有的起爆药包上重新的起爆药包,加上封泥起爆。
(3)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手下列方法:
a、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b、打平行眼装药爆破。
平行眼距盲炮孔口不得小于0.3m,对于浅眼药壶法,平行眼距盲炮药壶边缘不得小于0.5m,为确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弁许从盲炮孔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cm的填塞物;
c、用木制、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d、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e、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盲炮数目、炮眼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4)处理深孔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a、爆破网络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联线起爆;
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联线起爆;
b、在距盲炮孔口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
爆破参数由爆破工作领导人确定;
c、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者,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然后作进一步处理。
(5)处理峒室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a、如能找出起爆网络的电线,导爆索或导爆管,经检查正常,仍能起者爆,可重新测量最小抵抗线,重划警戒范围,联线起爆;
b、沿竖井或平峒清除填塞物,重新敷设网络,联线起爆或取出炸药和起爆体。
(6)处理水下裸露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a、在盲炮附和另设行投放裸露药包,使之殉爆;
b、小心地将药包提出水面,用爆炸法销毁。
(7)处理水下炮孔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a、造成盲炮的因素消除后,可重新起爆;
b、填塞长度小于炸药的殉爆距离或全部用水填塞者,可另装入起爆药包起爆;
c、在盲炮附近投放裸露药包爆破。
(8)破冰爆破发生盲炮,可在盲炮药包处投放新起爆药包诱爆。
(9)处理地震勘探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a、从炮孔中小心地取出药包,用爆炸法销毁;
b、不可能从炮孔或炮井中取出药包者,可装填新起爆药包进行诱爆。
(10)处理金属、金属结构物和热凝物爆破的盲炮,应吹出部分填塞物,重新装起爆药包诱爆。
处理热凝物爆破的盲炮,必须使孔壁温度冷落到40℃以下,才能重新装药爆破。
18、由于情况变化,将严重影响爆破效果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后再行起爆。
19、多排炮孔起爆时,应采用微差或秒差起爆,不应同段即发起爆。
20、每次爆破作业完成后,爆破员必须将剩余爆炸物品认真清理退回,并对本次爆破作业情况进行认真记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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