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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概况1

2、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3

第三章安全目标与措施6

1、安全目标6

2、安全保证体系6

3、安全奖罚制度7

4、安全保证措施8

5、消防安全制度及措施22

第一章编制依据

1、编制依据

1.1.施工组织设计

1.2.主要规范

第二章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1建设规模

新建电缆隧道起自拟建三星庄110kV变电站东侧110kV和10kV隧道甩口,沿创新园经三路永中以西7m向北至规划翠湖南路折向东。

然后沿规划翠湖南路南红线以北1.5m向东穿过东埠头排洪渠(周家巷沟),再沿规划翠湖南路南红线以北1.5m向东至规划上庄路后折向南。

然后沿规划上庄路永中以西18m向南穿过屯佃排洪沟(团结渠),再沿规划上庄路永中以西21.5m向南至现状北清路北侧,向东穿过上庄路后沿上庄路东红线以西3.0m向南穿越北清路及海淀山后线高架区间,终点与现状隧道甩口相接。

本标段电缆隧道设计起点3+100,设计终点4+250。

共计单孔2.0m×

2.3m复合衬砌暗挖隧道1150m,其中Φ5.2m竖井1座,Φ4.0m竖井8座,通风亭5座、接地装置2组。

1.1.1隧道断面

暗挖单孔隧道断面2.0m×

2.3m,净宽2m,起拱线高1.85m,矢高0.45m,净高2.3m。

初衬厚度为:

250mm,二衬厚度为250mm。

1.2工程量:

2.0m×

2.3浅埋暗挖单层复合衬砌隧道

1150m

其中包括竖井9座

Φ5.2m埋管四通井

1座

Φ4.0m直线井

8座

通风亭

5座

接地装置

2组

1.3初期支护

初期支护采用钢格栅+钢筋网+喷射砼的结构形式,结构净宽3.03m,结构净高度为3.33m,结构断面厚为0.25m。

初期支护结构强度C20,钢格栅间距0.5m,格栅间采用Φ20钢筋连接筋连接,连接筋沿格栅主筋内外交错布置,单层间距1.0m,内外双层φ6@100×

100钢筋网同格栅绑扎牢固。

1.4防水

隧道采用柔性防水层,施做于隧道初衬和二衬之间,主材为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规格要求不小于600g/㎡。

1.5二衬结构

隧道二衬采用现浇钢筋砼结构,隧道净宽2.0m,起拱线高1.85m,矢高0.45m,净高2.3m,二衬厚度为250mm。

2、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

2.1工程地质

本工程勘察场地地形整体基本平坦,本次勘察期间实测钻孔孔口处地面标高为41.56-45.72m。

根据现场勘探及室内土工试验成果,将本次勘察、勘探深度(最大21.00m)范围内的土层划分为人工堆积层、新近沉积层和一般第四纪积层三大类,并根据各土层岩性及工程性质指标进一步划分为6个大层及亚层。

(1)人工堆积层

表层为一般厚度约0.60-3.60的人工堆积层,包括粘质粉土、粉质粘土素土①层和杂填土①1层。

(2)新近沉积层

人工堆积层以下为新近沉积的粉质粘土②层,粘质粉土、砂质粉土②1层,粘土②2层;

粉质粘土、重粉质粘土③层,粘质粉土、砂质粉土③1,粘土③2。

(3)一般第四纪沉积层

新近沉积层以下为一般第四纪沉积的粉质粘土④层,粘质粉土、砂质粉土④1层,粘土④2层,粉细砂④3层;

粉质粘土⑤层,粘质粉土⑤1层,粘土⑤2层,细砂⑤3层;

粉质粘土层⑥层,粘质粉土⑥1层,粘土⑥2层。

本标段新建暗挖隧道及竖井围岩的为第四系土层,粘性土主要呈可塑-软塑状态,粉土及砂土为稍密-中密。

2.2水文地质

本次勘察期间(2013年11月下旬~12月中旬)于钻孔中实测到3层地下水。

第一层地下水水位标高为36.04~42.28m(埋深0.40~6.50m),其类型为上层滞水。

第2层地下水水位标高为31.42~34.71m(埋深7.20m~12.30m),其类型为潜水。

第3层地下水水头标高为28.74m(水头距地面距离16.00m),其类型为承压水。

场区赋存的潜水主要接受地下径流补给,并以地下径流为主要排泄方式。

天然动态类型为渗入—径流型;

从水位长期动态资料看,其水位年变化规律一般为6月份~9月份水位较高,其他月份水位较低,其水位年变化幅度一般2~3m。

工程场区承压水主要接受地下水侧向径流补给,以地下水侧向径流为主要排泄方式。

其水位年变化规律一般为11月份~来年3月份水位较高,其他月份水位相对较低,其水位年变化幅度一般2~4m。

场区历年(自1955年以来)最高地下水位和近3~5年最高地下水位标高均接近自然地面。

建议拟建场地的抗浮设防水位按自然地面考虑。

2.3浅埋暗挖竖井

本工程浅埋暗挖竖井分别为φ4.0m直线井φ5.2m埋管四通井,,竖井盖板覆土1.5m。

为保证竖井结构稳定,在井口设现浇钢筋混凝土锁口圈梁,在锁口圈梁下采用钢格栅+钢筋网支护+喷射混凝土+防水膜+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初衬厚度0.25m,喷射C20防水混凝土,钢格栅竖向间距0.6m,格栅之间采用Φ20钢筋连接,内外交错布置,间距1m,搭接长度10d,钢格栅内外满铺φ6-100×

100mm钢筋网,钢筋网搭接不少于100mm。

二衬厚度0.25m,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为C40P6商品混凝土。

第三章安全目标与措施

1、安全目标

实现“六杜绝、三消灭、二控制、一创建”。

六杜绝:

杜绝职工因工或非因工重大亡人事故;

杜绝多人重伤事故;

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杜绝因我方责任造成的交通亡人事故;

杜绝重大水灾、火灾事故;

杜绝危爆物品爆炸事故。

三消灭:

消灭违章指挥,消灭违章作业,消灭惯性事故。

二控制:

无死亡,年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6‰。

一创建:

争创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

2、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是工程项目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企业的施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为确保施工作业安全,我们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办事;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

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建立高效精干的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并从技术上入手,针对本标段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以确保实现安全目标,创建北京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本标段工程施工遵循“安全重于泰山、抓生产必须抓安全,以安全促生产”的指导思想,按照“五项”(综合治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一票否决权、从严治理、标准化管理)原则,充分认识“领导是关键、教育是前提、设施是基础、管理是保证”,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具体见下页图《安全保证体系图》。

安全保证体系机构框图

项目经理:

项目主任工:

项目副经理:

材料设备部:

工程部:

3、安全奖罚制度

3.1建立健全安全奖罚制度

3.1.1发现违反安全施工程序,不按规范、规程施工,各级安检人员有权制止,必要时向主管领导提出进行安全施工的激励约束机制。

3.1.2项目经理部和各施工队均制定详细的奖惩方法。

3.2安全事故申报制度

安全事故的处理按国家和建设单位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3.2.1建立工程安全事故逐级报告制度,坚决杜绝隐瞒不报、擅自处理事故。

3.2.2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施工现场。

3.2.3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在规定时间内用电话、传真或电报等方式报告上级安全质量监察部门和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

两天内提出书面报告,并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

①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安全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

③发生安全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④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安全事故控制情况;

⑤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

⑥安全事故报告单位。

4、安全保证措施

在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加强工程施工技术的安全管理,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执行质量与安全检查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及北京市颁布实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和技术标准,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教育,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保证措施,确保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4.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选派持有建设部颁发的壹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施工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本标段工程的项目经理。

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指示、决议,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单位第一管理者为本级第一责任人,逐级签订施工安全承包合同,确保万无一失。

各级领导认识到位、管理到位、责任到位,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

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和权限,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良好施工氛围。

4.1.2建立、健全持证上岗制度

安全员、质量员、试验员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所有特殊工种操作工人均佩带胸牌、持证上岗。

胸牌贴有本人照片并标明单位、姓名、编号、岗位职务,胸牌尺寸为9.5cm(长)×

6.5cm(高),白底红字。

4.1.3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开工前,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并相应制定分阶段、分项安全生产目标及安全措施,确保工程总体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4.1.4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健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制度,查安全隐患、查事故苗头,消除不安全因素。

通过安全检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

①安全检查组织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有目的、有计划、有整改、有处理、有总结地进行检查。

项目总工程师带领安全监察部每旬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项目经理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分析会。

施工队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提出保持或改进措施,并落实执行。

发现违章操作时,各级安检人员有权制止,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提出暂停施工、进行整改的建议。

施工中,现场常设一名熟悉工作类型、工作任务、安全条例的专职安检工程师,负责监督检查日常安全规则与条例的实施情况。

②安全检查类型

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定期检查:

施工队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提出保持或改进措施,落实执行。

不定期检查:

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分阶段、分项安排不定期检查,包括施工准备工作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安全员日常检查等。

③安全检查内容

坚持自查为主、互查为辅、边查边改的原则,主要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结合施工中的实际情况,重点检查防触电、防机械车辆事故、防火、防雷击等措施的落实。

④安全检查方法和手段

采取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自查和互查相结合、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业性和综合性检查相结合、对照安全检查表检查等方法和手段进行安全检查。

⑤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A、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

施工前,按照“技规”、“行规”等有关施工生产安全的规定,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保证措施,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使项目经理部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

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保证施工生产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确保施工安全。

B、加大安全教育培训的力度

上场后,根据工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的不同,制定分项目的切实可行的安全制度,编制成册,发给各类人员,做到人手一册,以方便随时学习和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以确保安全生产。

C、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

项目经理部教育:

包括一般教育(即新工人入场教育的意义和必要性;

建筑施工的特点及它给劳动者的安全带来的不利因素;

当前安全生产情况);

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即建筑法、消防法、宪法、刑法有关条款,建设部、交通部颁布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北京市等地方政府和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总部、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及细则,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等);

建筑工程施工时容易发生的伤害事故及其预防。

施工队教育:

包括《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

建筑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细则;

本标段基本情况、安全生产的重点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等。

班组教育:

包括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等。

D、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不但进行一般安全教育,而且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号文接受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定期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应用新材料、推行新工艺前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专项安全教育,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E、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

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干部,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熟悉安全技术、劳动卫生业务知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F、培训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

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标准;

本标段工程施工生产的工艺流程、主要危险因素以及预防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措施;

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全纪律以及保证措施;

各级领导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任务以及如何管理;

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基本知识等。

G、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在做好对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生产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进行。

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

适时安全教育。

⑥坚持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根据本标段工程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组建安全生产管理QC小组,严格按照PDCA循环的四个阶段(即:

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四个阶段)、八个步骤(调查分析现状,找出问题,分析各种影响因素,找出主要影响因素,针对主要影响因素制定措施,执行措施,检查工作效果,巩固措施、制定标准,将遗留问题转入下一个循环等八个步骤),制定出每旬、每月的活动计划,规定每次活动的时间、内容、目标等,并组织实施,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⑦建立、健全事故申报制度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和处理》的规定,认真做好意外职工伤亡、施工机具损坏等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施工中的各类事故由项目经理带领有关人员进行详细调查,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调查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有关施工人员未受到应有的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今后防范措施不放过。

以最快的速度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尽快申报。

在监理工程师调查指示下,积极主动配合消除危害和影响。

⑧建立、健全交接班制度

施工中,各工班间实行规范的交接班制度,交班负责人必须将本班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问题向接班负责人详细交待,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定期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及交接班记录。

4.2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由专职安检工程师组成安全部门具体负责本标段工程项目的全部安全监察和管理工作,各施工队设专职安全员,各工班设专职安全员,形成一个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2.1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的职责

项目经理是本标段工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

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的正常开展。

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执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决议和规章制度;

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承包经营合同的安全条款,认真制定本标段工程的安全管理标准,合理配置安全生产要素;

积极采用“四新”技术,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系数。

正确处理安全与工程进度的关系,坚持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定期组织检查。

负责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协助调查、分析、处理各类事故和隐患整治工作,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整改。

对因违章指挥或决策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4.2.2副组长的职责

项目总工程师对本标段工程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

结合工程特点及施工进度及时编制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技术方案和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

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开展劳动保护科研工作,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

对重大事故隐患的预防和整改提出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

参加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事故负领导责任。

4.2.3安全监察部的职责

依据企业安全目标制定本标段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规划,负责安全综合管理,编制和呈报安全计划、安全技术方案和具体安全措施,并认真在施工中贯彻落实。

组织每周、每月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监督整改。

负责安全检查督促,负责对事故隐患、易发点提出预防措施,定期对施工队进行安全教育,关键工序提出安全施工防范的技术交底。

4.2.4施工队队长的职责

带领队内职工认真落实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章,制止“三违”行为。

坚决服从上级领导和安监人员的监督检查。

认真坚持“三工”(工前交待、工中检查、工后讲评)制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认真组织安全教育和技术学习,做好施工中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发生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对因违章作业甚至不听指挥而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负直接责任。

4.2.5安全员的职责

专职安全员在施工队队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协助队领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防护措施,并监督检查。

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指挥、作业行为,纠正和消除人、机、物环境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对危及人员及设备的险情要及时排除,对重大险情有权制止继续施工并随时向队领导报告。

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事故承担责任。

4.3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针对本标段的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变配电设施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加强地下管线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合理安排工序进度及关键工序的作业循环,统一指挥,及时解决生产进度与施工安全的矛盾。

4.3.1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必须在开工前编制,并经过审批后实施。

4.3.2经过批准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4.3.3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实行验收制度。

4.3.4技术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章操作的行为,解决存在的问题。

4.3.5各级安全部门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地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落实。

4.3.6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

4.3.7施工中如果发现险情,当班负责人必须立即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看守,同时迅速报告项目经理,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4.4施工现场及临时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4.4.1施工现场安全保证措施

①施工现场以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为原则,符合抗洪防汛、防火、防风、防雷击等安全要求,具备安全生产、生活的条件。

②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在施工现场内部及周围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警告与危险标志、安全与控制标志、指路标志与标准的道路标志;

防火、防汛、防风、防雷击等安全设施完备,且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及时修理。

③现场运输道路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

特殊、危险地段设醒目的标志,夜间设有照明设施。

④施工现场内各种材料分类码放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钢管及其它废旧物品及时清理,以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

⑤发电机房、空压机房、配电室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使用非易燃材料修建。

⑥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区的较为空旷的地点,并配有防污染设施。

⑦备足备齐防水、防火、防毒等安全器材,尤其要重视防火灾,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的事故根源,易燃物或助燃物装设灭火器材,培训专业灭火人员。

4.4.2施工便道安全保证措施

①施工便道在穿越现场区域时设置交通标志,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车辆通过时设有专人负责指挥。

②施工便道平整无坑洼;

路面高过自然地面20cm,低洼地段适当加高;

面层用碎石铺垫,并派专人维护。

③对于道路两侧有深沟时,道边设支墩或木桩防护。

4.4.3临时用水设施安全保证措施

①现场施工用水和饮用水在施工前对水质进行化验鉴定,并采取相应的处理和防护措施。

饮用水要经过净化,达到现行卫生部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之规定。

②场内合理布置排水沟,不妨碍场内交通。

4.4.4临时用电设施安全保证措施

①变压器设在施工现场不妨碍施工处,并设围栏;

根据用电位置,在主干线电杆上装设分线箱。

②在施工现场专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外壳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中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③场内架设的电力及照明线路,其悬吊高度及距工作地点的水平距离按当地电力部门的规定执行。

④场内的电线按标准架设。

不得将电线捆在无瓷瓶的钢筋、树木、脚手架上;

露天设置的闸刀开关装在专用配电箱里,不得用铁丝或其它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⑤生活区室内照明线路用瓷夹固定,电线接头牢固,并用绝缘胶布包扎;

保险丝按实际用电负荷量装设。

⑥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必须符合安全距离。

⑦使用高温灯具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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