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防止汽轮机燃汽轮机事故执行检查表详解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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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超速保护均应正常投入运行,超速保护不能可靠动作时,禁止机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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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组重要运行监视表计,尤其是转速表,显示不正确或失效,严禁机组启动。
运行中的机组,在无任何有效监视手段的情况下,必须停止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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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平油和抗燃油的油质应合格。
油质不合格的情况下,严禁机组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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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组大修后,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汽轮机调节系统静止试验或仿真试验,确认调节系统工作正常。
在调节部套有卡涩、调节系统工作不正常的情况下,严禁机组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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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组停机时,应先将发电机有功、无功功率减至零,检查确认有功功率到零,电能表停转或逆转以后,再将发电机与系统解列,或采用汽轮机手动打闸或锅炉手动主燃料跳闸联跳汽轮机,发电机逆功率保护动作解列。
严禁带负荷解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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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组正常启动或停机过程中,应严格按运行规程要求投入汽轮机旁路系统,尤其是低压旁路;
在机组甩负荷或事故状态下,应开启旁路系统。
机组再次启动时,再热蒸汽压力不得大于制造商规定的压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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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情况下绝不可强行挂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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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轮发电机组轴系应安装两套转速监测装置,并分别装设在不同的转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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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汽供热机组的抽汽逆止门关闭应迅速、严密,连锁动作应可靠,布置应靠近抽汽口,并必须设置有能快速关闭的抽汽截止门,以防止抽汽倒流引起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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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投产机组或汽轮机调节系统经重大改造后的机组必须进行甩负荷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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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按规程要求进行汽门关闭时间测试、抽汽逆止门关闭时间测试、汽门严密性试验、超速保护试验、阀门活动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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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保安器动作转速一般为额定转速的11O%±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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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危急保安器试验时,在满足试验条件下,主蒸汽和再热蒸汽压力尽量取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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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式电液控制系统(DEH)应设有完善的机组启动逻辑和严格的限制启动条件;
对机械液压调节系统的机组,也应有明确的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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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轮机专业人员,必须熟知数字式电液控制系统的控制逻辑、功能及运行操作,参与数字式电液控制系统改造方案的确定及功能设计,以确保系统实用、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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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液伺服阀(包括各类型电液转换器)的性能必须符合要求,否则不得投入运行。
运行中要严密监视其运行状态,不卡涩、不泄漏和系统稳定。
大修中要进行清洗、检测等维护工作。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备用伺服阀应按制造商的要求条件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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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油泵轴与汽轮机主轴间具有齿型联轴器或类似联轴器的机组,应定期检查联轴器的润滑和磨损情况,其两轴中心标高、左右偏差应严格按制造商的规定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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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慎重对待调节系统的重大改造,应在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的前提下,进行全面的、充分的论证。
8.2防止汽轮机轴系断裂及损坏事故
机组主、辅设备的保护装置必须正常投入,已有振动监测保护装置的机组,振动超限跳机保护应投入运行;
机组正常运行瓦振、轴振应达到有关标准的范围,并注意监视变化趋势。
运行100000h以上的机组,每隔3~5年应对转子进行一次检查。
运行时间超过15年、转子寿命超过设计使用寿命、低压焊接转子、承担调峰启停频繁的转子,应适当缩短检查周期。
新机组投产前、已投产机组每次大修中,必须进行转子表面和中心孔探伤检查。
按照《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438-2009)相关规定对高温段应力集中部位可进行金相和探伤检查,选取不影响转子安全的部位进行硬度试验。
不合格的转子绝不能使用,已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并投入运行的有缺陷转子应进行技术评定,根据机组的具体情况、缺陷性质制定运行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严格按超速试验规程的要求,机组冷态启动带10%~25%额定负荷,运行3~4h后(或按制造商要求)立即进行超速试验。
新机组投产前和机组大修中,必须检查平衡块固定螺栓、风扇叶片固定螺栓、定子铁芯支架螺栓、各轴承和轴承座螺栓的紧固情况,保证各联轴器螺栓的紧固和配合间隙完好,并有完善的防松措施。
新机组投产前应对焊接隔板的主焊缝进行认真检查。
大修中应检查隔板变形情况,最大变形量不得超过轴向间隙的1/3。
为防止由于发电机非同期并网造成的汽轮机轴系断裂及损坏事故,应严格落实10.9条规定的各项措施。
建立机组试验档案,包括投产前的安装调试试验、大小修后的调整试验、常规试验和定期试验。
建立机组事故档案,无论大小事故均应建立档案,包括事故名称、性质、原因和防范措施。
建立转子技术档案,包括制造商提供的转子原始缺陷和材料特性等转子原始资料;
历次转子检修检查资料;
机组主要运行数据、运行累计时间、主要运行方式、冷热态启停次数、启停过程中的汽温汽压负荷变化率、超温超压运行累计时间、主要事故情况及原因和处理。
8.3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事故
1.应具备和熟悉掌握的资料:
(1)转子安装原始弯曲的最大晃动值(双振幅),最大弯曲点的轴向位置及在圆周方向的位置。
(2)大轴弯曲表测点安装位置转子的原始晃动值(双振幅),最高点在圆周方向的位置。
(3)机组正常启动过程中的波德图和实测轴系临界转速。
(4)正常情况下盘车电流和电流摆动值,以及相应的油温和顶轴油压。
(5)正常停机过程的惰走曲线,以及相应的真空值和顶轴油泵的开启时间和紧急破坏真空停机过程的惰走曲线。
(6)停机后,机组正常状态下的汽缸主要金属温度的下降曲线。
(7)通流部分的轴向间隙和径向间隙。
(8)应具有机组在各种状态下的典型启动曲线和停机曲线,并应全部纳入运行规程。
(9)记录机组启停全过程中的主要参数和状态。
停机后定时记录汽缸金属温度、大轴弯曲、盘车电流、汽缸膨胀、胀差等重要参数,直到机组下次热态启动或汽缸金属温度低于150℃为止。
(10)系统进行改造、运行规程中尚未作具体规定的重要运行操作或试验,必须预先制订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后再执行。
2.汽轮机启动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禁止启动:
(1)大轴晃动(偏心)、串轴(轴向位移)、胀差、低油压和振动保护等表计显示正确,并正常投入。
(2)大轴晃动值不超过制造商的规定值或原始值的±
0.02mm。
(3)高压外缸上、下缸温差不超过50℃,高压内缸上、下缸温差不超过35℃。
(4)蒸汽温度必须高于汽缸最高金属温度50℃,但不超过额定蒸汽温度,且蒸汽过热度不低于50℃。
3.机组启、停过程操作措施:
机组启动前连续盘车时间应执行制造商的有关规定,至少不得少于2~4h,热态启动不少于4h。
若盘车中断应重新计时。
机组启动过程中因振动异常停机必须回到盘车状态,应全面检查、认真分析、查明原因。
当机组已符合启动条件时,连续盘车不少于4h才能再次启动,严禁盲目启动。
停机后立即投入盘车。
当盘车电流较正常值大、摆动或有异音时,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当汽封摩擦严重时,将转子高点置于最高位置,关闭与汽缸相连通的所有疏水(闷缸措施),保持上下缸温差,监视转子弯曲度,当确认转子弯曲度正常后,进行试投盘车,盘车投入后应连续盘车。
当盘车盘不动时,严禁用起重机强行盘车。
停机后因盘车装置故障或其他原因需要暂时停止盘车时,应采取闷缸措施,监视上下缸温差、转子弯曲度的变化,待盘车装置正常或暂停盘车的因素消除后及时投入连续盘车。
机组热态启动前应检查停机记录,并与正常停机曲线进行比较,若有异常应认真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机组热态启动投轴封供汽时,应确认盘车装置运行正常,先向轴封供汽,后抽真空。
停机后,凝汽器真空到零,方可停止轴封供汽。
应根据缸温选择供汽汽源,以使供汽温度与金属温度相匹配。
疏水系统投入时,严格控制疏水系统各容器水位,注意保持凝汽器水位低于疏水联箱标高。
供汽管道应充分暖管、疏水,严防水或冷汽进入汽轮机。
停机后应认真监视凝汽器(排汽装置)、高低压加热器、除氧器水位和主蒸汽及再热冷段管道集水罐处温度,防止汽轮机进水。
启动或低负荷运行时,不得投入再热蒸汽减温器喷水。
在锅炉熄火或机组甩负荷时,应及时切断减温水。
汽轮机在热状态下,锅炉不得进行打水压试验。
4.汽轮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打闸停机:
(1)机组启动过程中,在中速暖机之前,轴承振动超过0.03mm。
(2)机组启动过程中,通过临界转速时,轴承振动超过0.1mm或相对轴振动值超过0.26mm,应立即打闸停机,严禁强行通过临界转速或降速暖机。
(3)机组运行中要求轴承振动不超过0.03mm或相对轴振动不超过0.08mm,超过时应设法消除,当相对轴振动大于0.26mm应立即打闸停机;
当轴承振动或相对轴振动变化量超过报警值的25%,应查明原因设法消除,当轴承振动或相对轴振动突然增加报警值的100%,应立即打闸停机;
或严格按照制造商的标准执行。
(4)高压外缸上、下缸温差超过50℃,高压内缸上、下缸温差超过350℃。
(5)机组正常运行时,主、再热蒸汽温度在lOmin内突然下降50℃。
调峰型单层汽缸机组可根据制造商相关规定执行。
应采用良好的保温材料和施工工艺,保证机组正常停机后的上下缸温差不超过35℃,最大不超过50℃。
疏水系统应保证疏水畅通。
疏水联箱的标高应高于凝汽器热水井最高点标高。
高、低压疏水联箱应分开,疏水管应按压力顺序接入联箱,并向低压侧倾斜45°
。
疏水联箱或扩容器应保证在各疏水阀全开的情况下,其内部压力仍低于各疏水管内的最低压力。
冷段再热蒸汽管的最低点应设有疏水点。
防腐蚀汽管直径应不小于76mm。
减温水管路阀门应能关闭严密,自动装置可靠,并应设有截止阀。
门杆漏汽至除氧器管路,应设置逆止阀和截止阀。
高、低压加热器应装设紧急疏水阀,可远方操作和根据疏水水位自动开启。
高、低压轴封应分别供汽。
特别注意高压轴封段或合缸机组的高中压轴封段,其供汽管路应有良好的疏水措施。
机组监测仪表必须完好、准确,并定期进行校验。
尤其是大轴弯曲表、振动表和汽缸金属温度表,应按热工监督条例进行统计考核。
凝汽器应有高水位报警并在停机后仍能正常投入。
除氧器应有水位报警和高水位自动放水装置。
严格执行运行、检修操作规程,严防汽轮机进水、进冷汽。
8.4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轴瓦损坏事故
汽轮机、燃气轮机制造商或设计院应配制或设计足够容量的润滑油储能器(如高位油箱),一旦润滑油泵及系统发生故障,储能器能够保证机组安全停机,不发生轴瓦烧坏、轴径磨损。
机组启动前,润滑油储能器及其系统必须具备投用条件,否则不得启动。
未设计安装润滑油储能器的机组,应补设并在机组大修期间完成安装和冲洗,具备投用条件。
润滑油冷油器制造时,冷油器切换阀应有可靠的防止阀芯脱落的措施,避免阀芯脱落堵塞润滑油通道导致断油、烧瓦。
油系统严禁使用铸铁阀门,各阀门门芯应与地面水平安装。
主要阀门应挂有“禁止操作”警示牌。
主油箱事故放油阀应串联设置两个钢制截止阀,操作手轮设在距油箱5m以外的地方,且有两个以上通道,手轮应挂有“事故放油阀,禁止操作”标志牌,手轮不应加锁。
润滑油管道中原则上不装设滤网,若装设滤网,必须采用激光打孔滤网,并有防止滤网堵塞和破损的措施。
安装和检修时要彻底清理油系统杂物,严防遗留杂物堵塞油泵入口或管道。
油系统油质应按规程要求定期进行化验,油质劣化应及时处理。
在油质不合格的情况下,严禁机组启动。
润滑油压低报警、联启油泵、跳闸保护、停止盘车定值及测点安装位置应按照制造商要求整定和安装,整定值应满足直流油泵联启的同时必须跳闸停机。
对各压力开关应采用现场试验系统进行校验,润滑油压低时应能正确、可靠的联动交流、直流润滑油泵。
直流润滑油泵的直流电源系统应有足够的容量,其各级保险应合理配置,防止故障时熔断器熔断使直流润滑油泵失去电源
交流润滑油泵电源的接触器,应采取低电压延时释放措施,同时要保证自投装置动作可靠。
应设置主油箱油位低跳机保护,必须采用测量可靠、稳定性好的液位测量方法,并采取三取二的方式,保护动作值应考虑机组跳闸后的惰走时间。
机组运行中发生油系统泄漏时,应申请停机处理,避免处理不当造成大量跑油,导致烧瓦。
油位计、油压表、油温表及相关的信号装置,必须按要求装设齐全、指示正确,并定期进行校验。
辅助油泵及其自启动装置,应按运行规程要求定期进行试验,保证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机组启动前辅助油泵必须处于联动状态。
机组正常停机前,应进行辅助油泵的全容量启动试验。
油系统(如冷油器、辅助油泵、滤网等)进行切换操作时,应在指定人员的监护下按操作票顺序缓慢进行操作,操作中严密监视润滑油压的变化,严防切换操作过程中断油
机组启动、停机和运行中要严密监视推力瓦、轴瓦钨金温度和回油温度。
当温度超过标准要求时,应按规程规定果断处理
在机组启、停过程中,应按制造商规定的转速停止、启动顶轴油泵。
在运行中发生了可能引起轴瓦损坏的异常情况(如水冲击、瞬时断油、轴瓦温度急升超过120℃等),应在确认轴瓦未损坏之后,方可重新启动。
检修中应注意主油泵出口逆止阀的状态,防止停机过程中断油。
严格执行运行、检修操作规程,严防轴瓦断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