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楼煤矿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暂行办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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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楼煤矿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暂行办法Word格式.docx

程龙彬孙道松张平徐启雷陈晓伟

韩文刘兆鑫郑年华赵凯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安排、协调、检查、督促、推进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工作。

(三)设立活动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吴义泉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效益、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三效”并重原则,以推进技术经济一体化为切入点,进一步推进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工作,着力实现三大转变,即支护理念由“重安全”向“重安全重效率重效益”转变、支护设计由“多巷一策、一巷一策”向“一巷多策”转变、岩性探查由“一级探查”向“三级探查”转变,有效提升巷道施工的安全水平、单进水平,降低巷道支护成本,提升矿井经济效益。

三、管理职责

(一)生产技术部:

负责编制巷道掘进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书和巷道支护设计。

负责监督检查作业规程、措施的现场执行情况。

负责组织第三级顶板岩性探查和支护质量的抽检、分析及巷道支护设计变更工作。

(二)安监处:

负责对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动态转换全过程及施工质量进行监督。

(三)调度所:

负责支护动态转换过程的信息传达和协调工作。

(四)物资保障部、坑代科:

负责支护材料、施工及检测等工具的供应。

(五)经营管理部:

负责支护材料管理与考核、巷道差异化支护成本分析对比工作。

(六)施工单位:

负责编制、贯彻、落实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质量。

负责第一级、第二级顶板岩性探查,及时汇报施工现场的地质及围岩变化情况等。

四、管理流程

(一)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流程

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工作须以安全为前提,技术做保障,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动态转化是实现路径。

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要遵循“初始设计→现场监测→修改完善”的支护设计动态跟踪调整流程,实现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的动态转换,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

(二)支护形式动态转换条件

巷道应优先采用锚带网索、锚梁网喷主动支护形式。

当遇到地质构造带、顶板破碎带或支护锚杆(或锚索)锚固端不能生根在稳定岩层中,顶板离层值超过规定的临界值时,应采用架棚支护。

巷道由架棚支护改为锚带网索、锚梁网喷支护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矿总工程师或掘进副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部、安监处和施工单位现场鉴定,下发技术业务联系单方可更改。

具体见下图:

(三)支护形式、支护参数的转换流程

1、补强支护转换流程:

巷道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地质构造、围岩破碎、巷道变形严重、顶板明显离层等状况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向矿调度所汇报,现场有权采取增加支护密度、加大支护强度、挑棚、套棚加固等措施,及时变更支护形式、支护参数。

安监员负责支护动态转换现场监督,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支护转换情况报生产技术部,由矿总工程师(或掘进副总)组织安监处、生产技术部、施工单位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现场鉴定,确定变更支护方式或支护参数,以业务联系单形式下发到施工单位,补强支护转换流程图见附录B。

2、降低支护转换流程:

施工单位经第一级、第二级顶板岩性探查,确认巷道围岩条件较好,可降低支护强度时,施工单位现场无权变更支护形式或支护参数,必须书面汇报至生产技术部,由矿总工程师(或掘进副总)组织安监处、生产技术部、施工单位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现场鉴定,确定是否变更支护设计,若变更支护形式或支护参数,以技术业务联系单形式下发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接到技术业务联系单后方可转换支护形式或支护参数,安监员负责支护动态转换现场监督,降低支护转换流程图见附录C。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流程管理和责任落实

1、建立动态管理制度

加强推进流程管理,根据管理职责要求,实行定标准、定流程、定时间、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的“五定”管理,时时掌握巷道支护形式、支护参数的转换流程,并跟踪、考核、监督、落实转换效果。

2、建立工作会议制度

每月月底召开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专题会议,听取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领导小组汇报,系统分析巷道支护差异化管理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难点、亮点与不足,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未按本办法执行的进行相应处罚。

(二)坚持三级顶板岩性探查制度

在分析地面钻孔、巷探、钻探及巷道实际揭露围岩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地质月报,提高其指导性,并坚持三级顶板岩性探查制度:

第一级:

由施工单位跟班队长每班进行探查,探查和施工锚索钻孔同步进行,探查深度为锚索钻孔深度。

探查内容主要为迎头顶板状况(岩性、厚度、完整性),并在锚索施工台账岩性一栏做好详细记录,当班跟班队长负责落实,当班跟班队长和当班安监员负责审核。

第二级:

巷道每施工20m,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协同当班跟班队长垂直顶板施工一个不小于8m的探查孔。

技术人员在探查孔施工期间应观测钻孔钻进速度变化、孔内排出的岩粉情况,及时整理、分析探查资料,并编制顶板岩性探查台帐,内容应包括巷道名称、探查孔编号、位置及孔深、观测人员、钻孔柱状图、分析意见等。

顶板岩性探查台账一式两份,一份交生产技术部备案、一份在施工单位保存(变更施工队伍时移交相应施工单位)。

第三级:

巷道每施工100m或岩性发生较大变化时,由生产技术部技术组、地质组人员协同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当班跟班队长现场垂直顶板施工一个不小于8m的探查孔,采用钻孔窥视仪对孔内的岩层岩性、厚度、起止位置、裂隙发育等情况进行观测,地质组人员做好记录,绘制岩层柱状图。

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挂牌管理,探查孔应按施工先后顺序进行编号,生产技术部负责监督落实。

(三)加强围岩变形监测

1.顶板离层监测

(1)顶板离层仪安设:

煤巷锚带网索支护巷道每50m安设一个顶板离层仪,降低支护时离层仪步距缩短为每30m一个,滞后迎头不大于70m,对于断层及构造破碎区域、应力集中区域、顶板淋水段、交岔点及硐室等特殊地段的巷道增设顶板离层仪。

应保证顶板离层仪安装质量,安装时初读数必须大于0mm,深、浅基点位置分别不低于锚索、锚杆的端头200mm。

(2)顶板离层仪监测:

掘进工作面50m以内的顶板离层仪每班由当班跟班队长进行测读和记录,掘进工作面50m以外的顶板离层仪每周二、五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测读和记录。

当顶板离层仪深部离层值达到每天5mm或顶板离层仪深部离层值达到30mm时,该离层仪的观测周期改为每天一次。

(3)数据分析处理:

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对当天汇总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绘制顶板离层量曲线图,发现异常或顶板下沉量达到50mm,应及时汇报生产技术部,由矿总工程师(或掘进副总)组织安监处、生产技术部、施工单位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现场鉴定、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整改落实。

2.巷道围岩移近量监测

巷道出现异常压力变化、更改支护形式或参数时,每隔100~200m布置一个围岩移近量监测站,降低支护时要求每隔50~100m布置一个围岩移近量监测站,对顶底板和两帮移近量均应进行监测,并建立台帐,观测巷道围岩稳定状况,每周二、五测读和记录。

当发现围岩移近速度急剧增加或移近量达到300mm,应及时汇报生产技术部,由矿总工程师(或掘进副总)组织安监处、生产技术部、施工单位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现场鉴定、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整改落实。

3.矿压监测管理

(1)顶板离层仪和巷道围岩监测站现场要编号、挂牌管理(注明巷道名称、安装时间、观测人、初始数据、观测数据),并做好观测记录,建立台帐。

台帐一式两份,一份交生产技术部备案,一份在施工单位保存,施工单位每周二到生产技术部填报观测记录,并在每月月底对施工巷道内的所有顶板离层仪及围岩观测站的观测记录绘制变化曲线图一并报送生产技术部。

(2)顶板离层仪和巷道围岩监测站在工作面开始安装前,由掘进区将巷道矿压监测资料报矿生产技术部审查后,移交给综采预备区。

移交前,由生产技术部牵头,综采预备区、掘进区、调度所、安监处参加,对风、机两巷所有顶板离层仪和巷道围岩监测站进行排查,对于失效或观测值超过规定的顶板离层仪、巷道围岩监测站,要求掘进单位及时补打或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后,再行交接。

(3)顶板离层仪和巷道围岩监测站在采煤工作面投产前,由综采预备区将巷道矿压监测资料报矿生产技术部审查后,移交给综采区。

移交前,由生产技术部牵头,掘进单位、预备区、综采区、调度所、安监处参加,对风、机两巷所有顶板离层仪和巷道围岩监测站进行排查,对于失效或观测值超过规定的顶板离层仪、巷道围岩监测站,由生产技术部下发业务联系单,掘进单位处理完毕后,再行交接。

(4)施工单位应及时将顶板离层仪及巷道围岩监测站位置标注在巷道布置平面图上,巷道移交时,巷道布置平面图和矿压监测台账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同移交。

(5)施工单位每月月底对施工巷道内的所有顶板离层仪及围岩观测站的观测记录绘制变化曲线图。

六、支护材料动态管理

(一)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矿月度生产计划、生产技术部制定的支护设计及支护参数编制支护材料计划。

(二)在生产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增补计划的,经营管理部应按照生产技术部业务联系单要求及时给予增补。

(三)物资保障部应加强支护材料管理,根据施工单位材料需求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及时采购支护材料,保证库存支护材料满足生产需要。

(四)井下掘进工作面应备齐不少于10m巷道的动态支护所需材料,支护材料必须按照《井下设备材料定置化要求》,挂牌管理、责任到人、集中分类码放。

(五)经营管理部加强材料使用的现场监督检查管理,对材料的使用情况、库存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支护形式及支护参数随时能够动态转换。

(六)生产技术部月度井巷工程验收时,应注明巷道的支护形式及支护参数,对于没有按照技术业务联系单进行动态支护转换的,井巷工程考核验收表上应明确标注。

(七)经营管理部应严格按照井巷工程考核验收表进行支护材料费用考核,对于没有按照技术业务联系单要求进行支护动态转换的支护材料费用按照现场所用支护材料费用的2倍给予考核。

七、责任追究及奖罚规定

(一)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地质条件变化,符合支护动态转换条件,未及时汇报或汇报情况经鉴定与现场实际不符的每次给予跟班队长、安监员各罚款100元。

(二)未按照顶板岩性三级探查制度进行探查或探查台账弄虚作假的,每次给予三级探查相关责任人各罚款100元。

(三)顶板离层仪和巷道围岩监测站质量不合格或不按规定建立的,每次给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

(四)未及时进行矿压观测或矿压观测数据错误的,每次给予观测人员和观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各罚款100元。

(五)每次不按时记录、提交矿压监测台账、顶板离层量曲线图等资料的,每次给予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

(六)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及时执行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动态转换的,每次给予区长、队长、跟班队长、安监员各罚款200元。

(七)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未按规定汇报、未按规定对巷道采取加固措施的,每次给予施工单位区长、技术负责人、队长、跟班队长、安监员各罚款100~300元。

(八)巷道施工完毕后,生产技术部、经营管理部应对巷道的支护效果和经济成本进行分析对比,支护效果相同的情况下,与原支护设计进行经济成本对比,按巷道节约成本费用的10%提成,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八、矿原有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录A:

附录B:

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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