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社互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与思考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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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社互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与思考Word格式.docx

“三社”优化了资源配置,直接面向基层,使三者机能有效统一,充分体现了“两个相结合”。

——“三社”互动是我市现代大民政的生动实践。

现代大民政的内涵就是立足社区,依托社会组织,通过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实现“尊重人的社会主体、恢复人的社会功能、增强人的社会资本”的目标,而“三社”互动就是现代大民政的鲜活生动的实践案例。

比如当湖街道南市东村社区社工站结合社区居民需求,开发文化俱乐部、活力俱乐部、公益俱乐部三大服务项目,既较好地整合了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资源,也使为民服务更具专业化、项目化,受到了居民的欢迎。

二、我市近几年“三社互动”的探索实践

我市自2009年成立社会工作委员会以来,把“三社”管理体系作为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探索具有现代制度特征和符合平湖特色的“党政主导、部门参与推动、三社互动发展”的社会工作运行机制。

如今,已初步形成以社区为基础、以社团为载体、以社工和志愿者为骨干的“三社”互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扁平式网络化社会管理新体系。

(一)加强“三社互动”制度保障,优化社会管理发展环境

1.统筹协调、加强指导。

市、镇街道两级成立市委社工委和社工办工作机构,对全市“三社”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指导,并建立健全“三社互动”长效机制。

通过举办社会工作会议以及社会工作发展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分析探讨“三社互动”工作任务以及社会工作发展思路。

2.理念引领、调研先行。

以社工节为契机,多次开展“三社互动”专题论坛,并通过摸底调查、学习取经、分析探讨等方式多次开展“三社”工作调研,撰写《关于我市行政村规模调整的调查与思考》、《培育和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对策研究》、《关于我市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调研情况总结》等材料,并向书记、市长办公会议作了汇报,为“三社互动”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3.完善政策、强化体系。

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社区、社团、社工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制的意见》及《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办法》、《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薪酬待遇办法》、《“社工和志愿者”联动工作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社会工作“1+X”政策体系;

制定了《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管理的意见》、《关于开展社区社工服务站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三社”互动的制度框架,形成功能齐全、服务完善、运作规范的互动管理和运行机制。

4.建立机制、增强实效。

一是建立“三社互动”交流机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社”工作,每年定期召开全市社会工作会议,研究关于“三社联动”工作的相关动态政策,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意见;

加强部门沟通,定期研究、统筹协调和着力解决“三社互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监督和指导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并将“三社”工作列入镇街道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内容。

二是建立“三社互动”联建制度。

注重配备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创造条件引导和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城乡社区开展服务,逐步提高全国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人数;

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协同归位和融合发展。

三是建立“三社”创新项目领办制。

由各镇街道社工委作为领办对象,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三社”建设创新项目,今年已收到创新领办项目13个。

(二)强化“三社互动”体系网络,夯实社会管理服务平台

在探索实践过程中,创新社团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市、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网络,完善“三社互动”组织体系,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实现服务网络全覆盖。

从市级层面来看,主要体现在“一基地一网络”:

一是重点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投资100多万元建成平湖市社会组织创益园,无偿或低偿为公益类、初创类社会组织提供共享服务空间、经营场地、政策指导、人才培训、公益资助等服务,引导社会组织相互交流、孵化、登记和项目运作,提高社会组织在资金筹措、项目策划与实施管理、合作交流等方面的实践能力。

积极鼓励专业社工服务机构发展,累计扶持成立体制内外社工机构7个。

加大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力度,市和谐家庭社工事务所等社工机构分别与政府部门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目前已累计万元。

二是不断延伸96345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网络,极大地方便了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上半年求助电话达到38441件,平均每天213件,服务满意率达%。

建立了96345便民服务队,组织加盟企业和个人进社区开展公益活动8次。

从镇街道层面来看,主要体现在“一中心一试点”:

一是完善各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建设标准及服务内容、办理程序等,并对该项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整合相关资源,进驻地税、工商、计生等10个部门,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并结合镇街道实际增设公益事业、党建服务等特色项目。

二是以平湖经济开发区(钟埭街道)为试点,开展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计划集社区生活服务、社会组织培育、社工专业服务为一体,为街道群众提供生活服务、文化休闲及专业社工服务。

从村社区层面来看,主要体现为“两覆盖一培育”:

一是实现社区服务中心全覆盖。

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加大软硬件建设力度。

硬件上,通过改建、租赁、调剂等方式,不断改善社区办公用房,推进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软件上,深化“三办”服务事项和“民生台账”制度,下发《平湖市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三办”事项服务指南》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台帐工作的意见》,统一下发登记簿,规范办理流程,建立三级督查和考核评价机制。

二是实现社区社工室全覆盖。

在建成“一社区一社工”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政府、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共同参与、群众受益的新平台—社区社工室。

通过个性化的个案服务、互动性的小组服务、多元化的社区服务等方式,向居民提供更加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的服务,这有利于政府服务职能的转变,有利于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有利于专业化社工的培养,较大程度上满足社区居民的多元化需要。

三是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通过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大调查,建立规范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引导社区社会组织有序开展社区自助、互助服务,使居民在接受服务和服务他人的过程中走出家门,融入社区,在参与活动中实现自我服务、自我完善。

至2012年底,全市城乡社区共有民间组织700个,其中农村210个,城市490个。

(三)推进“三社互动”主体建设,提高社会管理服务水平

1.加强民主自治,提高社区管理能力。

一是通过民主选举不断优化居委会成员结构,增强社区居委会管理社区自治事务、解决社区问题的能力。

深入开展以居民代表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以及社区居委会及居务监督委员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群众自治组织体系,推进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2.加强社工队伍,助推社会管理创新。

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行“四个一批”,培育壮大本土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一是引进一批。

2010年以来,相关社工机构先后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社工共计59人。

二是转换一批。

以职业化、专业化、长效化为导向,促进社区专职工作者向社会工作者的转型。

通过相关业务培训考试,现有取得社工资格证书的城乡社区干部297人,占社工总数的%,达到“一村一社区一社工”要求。

三是提升一批。

组织社区社工赴上海、宁波及周边县市考察学习,组织社工机构专职社工赴上海社工机构挂职锻炼,不断提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四是表彰一批。

开展首届“十佳社会工作人才”评选活动,发挥示范带动效应,通过以点带面,促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壮大。

3.推进社会组织建设,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

不断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民非企业直接登记制度。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管理的意见》,允许一业多会,合理竞争。

加大公益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降低登记门槛,对市党员爱心合作社等部分纯公益性社会组织实行开办注册“零资金”。

对市生命阳光社工服务社等社会组织实行开办经费补助。

对获得3A级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实行奖励,共发放奖励资金万元。

(四)激发“三社互动”服务活力,健全社会管理服务机制

1.不断规范社区管理。

一是积极推进村级便民服务和“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开展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扩展公共服务网上办事领域,将便民服务纳入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内容,实现基础台账电子化、业务经办网络化,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功能。

二是针对村社区普遍存在的“万能章”以及上墙制度“杂乱多”等现象,出台了《关于规范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村社区上墙制度的意见》,共清理用印项目34项内容,保留36项,并进一步改善村社区办公场所的整体环境和形象。

三是严格执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使社区专职工作者有更多的精力去培育社会组织、开展专业服务。

2.推进志愿服务试点项目。

以全国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为契机,坚持志愿者社会化、项目化、实体化、信息化、规范化的发展,充分整合文明办、组织部、团市委等部门资源力量,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开发平湖志愿网站和登记软件,完善记录、证明、激励等相关政策,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市志愿者协会,开展志愿者和其服务信息进行确认、录入、储存和更新工作。

根据群众需求,适时开发一批常设的志愿服务岗,开并将志愿服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项目,使服务组织和服务基地有机结合,使志愿服务动态化和常态化有机结合,实现了项目化管理的目标。

3.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指导意见》,逐步建立起“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工作机制,向作用发挥明显、群众受欢迎的公益性、服务性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

同时,积极探索公益创投等多元化服务项目,引导社会组织面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公益服务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领域,开展面对面、零距离的专业服务和公益服务。

据统计,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累计达万元。

三、“三社互动”发展遇到的问题与挑战

社会管理创新,关键在于公民参与,共同管理社会,而不是政府单向度管理。

从实践来看,要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等参与主体的能力至关重要,三者的联动能力和水平,直接决定着社会管理创新的群众基础和工作水平。

但是在实践探索中,遇到不少问题与挑战:

(一)认识不够,机制体制不顺。

一是“三社”工作的从属化地位尚未真正改变,政府和部分部门对“三社互动”工作重视不够,致使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培育发展步伐不快。

二是当前社区居委会所承担的职能与其法定性质错位,社区承担了大量“自治”职责以外的工作,严重影响了社区居委会本位功能的有效发挥和社区居民自治的健康发展。

三是当前社会组织总体上仍处于初始阶段,一些社会组织对政府部门有较强的依赖,特别是那些自上而下成立的社会团体很难从根本上摆脱行政化的倾向。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类别上主要集中于教科文卫类,市场化倾向又过于明显。

而数量众多的社区社会组织存在着过于自发化、发展不平衡、结构不合理、层次不高、规模不大,专业人才匮乏,筹资渠道单一等现象。

(二)政策不强,服务项目单一。

目前政府和部分部门没有全面落实购买服务的职能,没有配套落实“费随事转”的政策。

有些社区服务项目、社会组织重要活动和社工人员经费等保障不力,社区活动难以正常开展,社会工作人员的人才评价体系和职业化进程无法深层推进,社会组织多样化程度偏低。

(三)创新不足,群众参与度低。

社区居民总体上仍处于弱参与阶段,自主性差。

主要表现为:

参与意识不强,以被动型参与为主,参与热情低;

参与内容有限,以活动参与为主,缺乏决策参与。

如参与制定社区整体规划,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行使民主监督权等决策参与、监督参与少;

社区居民参与的广泛性差,参与率低,主要限于骨干分子和积极分子。

参与人员的结构不够合理,老年人多,中青年人少,退(离)休、下岗待业人员多,在职人员少;

参与制度化程度低,社区居民参与具有被动性特点以及政治动员色彩,随意性大,缺乏制度保障。

四、对“三社”互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几点建议

(一)重视提升社区自治能力。

进一步完善社区自治能力创新的制度。

一是认识制度,不断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的群体机制;

二是运行制度,积极培育社区居民自治的合力机制;

三是人才制度,合力打造社区自治的职业专业体系;

四是协商制度,全面落实社区自治能力创新的协调功能;

五是考评制度,着力提高社区居民自治的目标实施能力;

六是管理制度,统筹推进社区自治能力创新的管理效能。

这些制度和机制,要突出程序性设计,减少实际操作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将知情权、表意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交还给社区居民,把社区居民是否知道,社区居民是否参与,社区居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社区发展的标准,使社区居民真正成为社区的“主人”。

(二)加快发展社会工作专业。

建议完善市级综合性社会工作指导协调机构。

主要职能是:

提出社会工作相关机构设置方案,制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

统筹协调社会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

指导社会组织、社区的社会工作;

监督社会工作开展等,突出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水平评价、教育培训、专业职位设置、薪酬待遇、考核晋升等操作性内容。

(三)提升社会组织服务水平。

加快制定有关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法规和政策,对社会组织的服务宗旨、设立程序、运作机制、项目开发的方式、资金和人员管理、职业道德规范、法律责任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加快政府职能转移步伐,有计划、分步骤地稳步转移或委托社会组织承接。

加快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支持性组织的发展,提升其向社会组织提供培训、研究、信息、宣传、评估、资金、网络交流等技术性服务水平,以增强社会组织实现其目标的能力,使社会组织能够将有限的资源和力量集中于自己的优势领域。

(四)建立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一是采取委托、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形式,将社区专项服务项目等转移给社区社会组织或社工来实施。

政府或有关单位交给社区社会组织或社工工作任务时,按照“权随责转、费随事转、人随事转”的原则,更好地落实政府购买的为居民提供人性化、专业化的公共服务。

二是进一步落实扶持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和社工的政策,要将社区重点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经费、社工人员工资以及服务设施等项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发展需要保证一定的投入,为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发展提供有力的经费政策支撑。

三是坚持开展福利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无偿、抵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多种渠道筹措经费。

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应以服务为宗旨,积极探索市场化、产业化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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