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排放源清单及控制技术指南Word文档格式.docx
《VOCs排放源清单及控制技术指南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VOCs排放源清单及控制技术指南Word文档格式.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意义
VOCs污染的危害性和控制的必要性
VOCs共包括烷烃、芳香烃类、烯烃类、卤烃类、酯类、醛类、酮类和其它化合物8类。
大约1/3的VOCs是有毒的,芳香烃类、酮类、酯类等可以引起皮肤、眼睛、呼吸系统、血液、肝肾脏、神经系统等中毒,如甲醛、苯等。
VOCs不仅对人体有明显的毒性效应,还具有多重环境效应。
VOCs可以和氮氧化物发生光化学反应,形成光化学烟雾;
也能与大气中的OH、NO3-、O3等氧化剂发生多途径反应,生成二次有机气溶胶,对环境空气的O3和PM2.5均有重要影响(图1)。
图1VOCs多重环境效应(左)及近地面臭氧生成机制(右)(来源:
US
EPA)
在国际上,美国、欧盟等很早就认识到了VOCs对环境空气质量的重
要影响,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VOCs污染控制政策。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
问题复杂,呈现高污染负荷、多污染物叠加等特征,已从传统的煤烟型污染逐渐过渡为以PM2.5和03为特征的复合污染。
2016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六项监测指标中03是唯一一个不降反升的污染物。
因此,必须加快推进
03和PM2.5的协同控制。
VOCs作为PM2.5和03共同的关键前体物,控制VOCs排放将有利于降低PM2.5和O3的浓度,减少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
我国VOCs排放特征
1:
行业分布
我国VOCs排放来源非常复杂,工业门类齐全,产业规模庞大,且VOCs污染物种类繁多。
根据《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公告2014年第55号),排放源主要包括交通源、工业源、生活源和农业源四大类。
其中交通源包括道路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源和油品储运销等;
工业源包括化石燃料燃烧和工艺过程;
生活源包括生活燃料燃烧、环境管理、居民生活消费、建筑装饰和餐饮油烟;
农业源则包括生物质露天燃烧源、生物质燃料燃烧源和农药使用等。
基于上述技术指南和相关统计资料计算,2015年我国VOCs排放总量
为2503万吨。
其中工业源VOCs排放最多,占总量的43%,其次是交通源排放的VOCs,占总量的28%,生活源和农业源排放的VOCs量比较接
近,分别占总量的15%和14%(图2)。
按行业划分,工业源中排放较多的是化工、工业涂装、石化和印刷行业;
交通源中,道路机动车油品储运
销排放的VOCs较多;
农业源中农药排放的VOCs最多;
生活源中家居用
图22015年我国不同VOCs排放源构成
2:
区域分布
从我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及省份角度看,2015年我国城市(群)
VOCs排放量可依据其在全国总量的占比,分为〉10%、5%〜10%、3%/
4%、1%〜2%和V1%五个档位(图3)。
其中介于3%〜4%的城市数量最多,共13个;
长三角地区VOCs排放量最大,占全国VOCs排放总量的19%;
介于5%〜10%之间的,从大到小依次为山东(9%)、京津冀地区
(8%)、河南(7%)和珠三角地区(6%);
介于3%〜4%之间的,从大到小依次为四川、辽宁、湖北、湖南、黑龙江、福建、内蒙古、山西、吉林、云南、陕西、广西、江西和新疆;
介于1%〜2%的,从大到小的城市
分别为甘肃、重庆、贵州、海南和宁夏;
V1%的分别为青海和西藏。
图32015年我国重点区域及不同省份VOCs排放量占比
我国VOCs治理重点的确定
厘清VOCs对O3生成的贡献大小是分区、分类、有序开展03污染防
治工作的关键。
臭氧生成潜势(OzoneFormationPotential,OFP)代
表VOCs物种在最佳反应条件下对O3生成最大贡献,是综合衡量VOCs
物种的反应活性对臭氧生成潜势的指标参数;
OFP广泛应用于评估VOCs
在某一地区O3生成中的作用;
OFP大小决定于VOCs物种排放量及该物种的最大增量反应活性。
通过估算不同区域、行业排放VOCs的OFP,确
定生成O3的关键源和关键物种,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
VOCs污染控制。
重点控制区域
根据重点区域对全国OFP的贡献来看(图4),我国VOCs源排放的重点控制地区应包括长三角(15%)、京津冀(10%)、珠三角(7%)和成渝地区(6%),特别要重视山东(10%)和河南(6%),这两个省份对全国OFP的贡献与重点地区的贡献不相上下。
图42015年重点区域和不同省份对全国OFP的贡献
重点控制物种和行业
依据VOCs臭氧生成潜势研究结果,提出重点控制的VOCs排放物种
和行业。
强化排放控制
芳香屆烯忍则瓠含氧VOCs(醛.|醐等)等活性
重点削减排放
甲苯、二甲苯、丙烯、乙苯、三甲苯、乙基甲苯、丁烯*
乙烯、r二烯和甲醛等ofp最大的十种vocs
优先加强治理
移动源、石油炼制、汕品储运、印刷以及机械没备制造*交通运输设笹制j覆世筑装饰、家其制遗等涂裝上好
3:
pJiy*5?
r-I■
3
京津斃地区移动源、石化和化丁*机械设备制造、油甜储运*交通运输设
涪制造、包装卬刷・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焦燥生产和建筑装
饰等泻染源VOCs排放
K打"
地区移动源、石化和化口机械设备制适、建筑装饰、符成革制造•
包装印刷、油品储运、交通运输设备制造和电了信息等厉诛源
VOCs排放
珠三角地区石化*机械设备制造幫移动源、油品储运屠包装印刷、家具制造、交通运输设备制洽涂料生产和制桂善污梁帖W审磁
我国主要的VOCs控制措施
国家政策
2010年5月,环境保护部等9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
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正式地从国家层面上提出了
加强VOCs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并将VOCs和颗粒物等一起列为防控重点
污染物。
我国VOCs控制工作的政策体系已初步形成,并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2012年10月,《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出台,把VOCs污染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指标,从此VOCs的
监测市场被打开,VOCs治理正式进入政府视野。
随后环境保护部陆续发布
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为开展我国VOCs排放清单提供技术支
撑。
2014年石化行业VOCs治理全面启动,主要控制技术为泄露检测与修复(LeakDetectionandRepair,LDAR);
2015年全面启动印刷行业
VOCs治理,主要控制技术为浓缩转轮和蓄热式催化燃烧联用。
其他它重点
行业的VOCs治理正在逐步开展。
法律约束
2015年8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版自2016
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新增四个VOCs污染控制条款,包括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材料和产品、VOCs有机废气治理、建立工
业涂装台账以及泄漏管理等,体现了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和终端治理的全过程控制理念。
不仅如此,在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关于罚则的规定大幅度提高。
例如在第七章法律责任中多条涉及超标排放、不治理违规排放等规定。
超标排放不仅要罚款、停业整顿,严重者还要追究法人责任。
标准管控
VOCs标准管控包括排放标准和监测标准两个方面。
概括而言,
2010-2015年期间,平均每年发布2-3个VOCs相关标准。
涉及物种包括总烃、VOCs、SVOC、挥发性卤代烃、苯系物、醛、酮、酚8大类;
采样
方式包括罐采样、吸附法和采样袋等多种方法;
分析方法包括气相色谱法
(GC)、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方法(GC-MS)和高效液相色谱(HPLC)等方法。
建议
目前,我国已经具备开展VOCs污染控制的基本条件,但仍有许多技
术细节需要研究:
依据O3污染的空间分布格局,划定O3污染联防联控区,开展区域联
防联控。
同时在重点区域探索制定活性VOCs总量减排目标,并完善相关
排放系数。
建立互相匹配的高精度VOCs和NOx排放清单,以城市为单位识别
O3敏感性,科学协同削减VOCs和NOx。
研究建立VOCs成分谱采样/分析标准和指南,加强典型行业VOCs排
放成分谱研究,甄别VOCs活性物种及相关重点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