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的自用水率共五篇》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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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我市在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面临新的挑战。
——中远期城市用水安全保障存在缺口。
我市本地水资源总量不足,80%用水主要依靠东江调水,2008年广东省印发了《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的通知》,对流域内用水城市实行总量控制。
根据东江分水方案,深圳市境外东江分水总量为16.08亿m3,与2015年和2020年用水需求量相比分别存在2.0亿m3和5.0亿m3较大缺口。
水量缺口短期内可以通过东江用水城市间相互调济来解决;
远期,受东江境外水资源约束问题限制,城市供水安全将面临重大挑战。
——水源应急保障能力不足。
由于全市用水主要来自境外东江,而本地水源储备能力不足,若东江遭遇特枯年或突发性水源污染事件,全市供水保障将受到较大考验,备用应急水源建设十分紧迫。
——供水水库面临污染威胁。
水源工程建成运行后,水资源紧缺状况有所缓解,对现有的小型水库水源的保护意识变得淡薄,且水库库区开发建设难以控制,水库保护压力加大,水体已经受到污染威胁;
部分中型供水水库库区存在建成区,污水没有有效截流处理,库区支流污染严重。
——供水水厂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整合。
目前全市现有水厂布局存在总体产能过剩、局部产能不足问题,其中龙华、观澜、松岗、龙岗片区供水量不足,需要外部补充;
沙井、坪山新区由于尚未大规模的开发建设,水厂规模尚有富余;
关内由于用水基本稳定,水厂规模略显剩余。
——城市供水水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众多小水厂自身工艺简单、设备陈旧,出水水质难以保障;
关外水厂均采用常规处理工艺,依托现有净水设施进一步大幅度提升供水水质的能力受限。
同时,关外管网年代较久,管网残旧,腐蚀严重,在导致高漏耗率的同时又严重影响水质。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依托现有城市供水网络构架,以“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和推进供水设施一体化发展”为抓手,逐步构建“联网分片、内外一体、安全优质”的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一是在完善现有供水网络基础上,构建优化合理的水源调度体系,保障充足的水资源储备和供应能力,满足城市未来发展需水。
二是积极推进水厂优化整合、工艺升级及管网更新改造等工作,全面提升供水一体化发展,搭建起与深圳国际化先进城市匹配的,满足市民不断提升的城市供水安全需求。
根据深圳市城市不断发展,用水量不断增加的实际情况,在考虑城市总体规划及深圳市规划水平年可供水量分析基础上,通过不同方法预测比较,确定2015年城市需水量为22.2亿m3。
受东江向深圳市分水指标16.08亿m3/年(P>95%)及本地水源工程可供水量的限制,全市现有及规划工程供水量仅为20.0亿m3,水量供应存在缺口,但短期内可以考虑通过调配东江用水城市间水量解决需求缺口。
由于全市的可供水量有限,因此应严格控制用水需求,全市各组团按照水资源配置规划进行相应水务设施建设及城市用水量控制;
与此同时,要及早开展新增境外引水工程前期研究,确保远期用水安全。
目标:
构建联网分片内外一体安全优质新体系
“十二五”期间构建水源安全保障体系的具体设想是,在继续推进已开工建设的公明供水调蓄工程、清林径水库供水调蓄工程、铜锣径水库扩建工程、松子坑水库扩建工程、鹅颈水库扩容工程、东涌水库新建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网络布局,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与调度。
同时,要加强与周边城市的水务合作,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探索深莞惠间互连互通水源网络建设,使水资源应急保障能力逐步提高到3个月左右。
据了解,我市将加大力度合理配置水源,完善与优化供水网络。
根据省政府批复的我市境外引水量,结合应急备用水源体系布局,加快已有规划的水库建设,充分开发利用当地水资源,进一步完善“长藤结瓜、分片调蓄、灵活调度”的供水工程体系,建立现代化水源调配系统。
加强水源防护,构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体系今后几年将会有较大提高。
在近年来气候异常变化频繁、水资源稀缺、水源污染突发事件不断显现的背景下,加快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工程的建设,减小连续干旱及水污染事件造成的危害。
深圳市在继续推进大型应急备用水库建设的同时,一方面应根据水库地理位置及供水对象,开展片区水库联网建设,通过小型水库新、扩建挖潜和连通工程的实施,整合分散水源,建设水库群,以大中型水库为依托,在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存蓄自产水量的同时,通过水库联通,以及水库群与输配工程的连通,形成水资源高效利用的供水保障体系,实现水库群在用水空间上的调度和区域自身与外部的双向供水调度;
另一方面依据深圳市地下水水质较好,动态稳定,具备常年供水和应急扩大供水功能的特质,适当开采地下水量,增强全市的应急储备能力。
确保供水需求,开展重大前期研究面临新突破。
根据《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东江向深圳市分水指标为16.08亿m3/年,计入本地可供水量,全市现有及规划工程供水能力达到21.0亿m3/年,与2015年、2020年的22.2亿m3和26.0亿m3城市需水量相比,存在1.0~5.0亿m3的供水缺口。
解决水资源缺口问题十分紧迫。
深圳市是水资源短缺区域,受自然地理条件限制,本地水源挖潜能力有限,境外引水工程是解决资源性缺水地区用水矛盾的长久性措施。
在解决供水缺口和应急供水水源方面,西江引水具有良好的水资源条件及与东江流域同时遭受旱灾概率较小的优势,以及可与东莞、惠州等地联合建设的优势,但目前未有深入研究,应积极开展相关勘测研究工作,为项目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根据深圳特区一体化进程总体要求,以提高供水安全、提升供水水质、优化供水成本及改善供水服务为目标,通过高标准、高起点积极推进水厂优化整合、工艺升级及管网更新改造、水厂水源保障以及水质检测、先进的水处理技术、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一体化供水服务等工作,建立完善的供水水质安全保障体系,实现供水行业一体化发展,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专家告诉记者,实施优质饮用水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供水水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民对供水水质的要求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在完善和调整城市供水模式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城市饮用水供水水质,早日实现优质饮用水目标。
优质饮用水工程主要包括三方面:
一是水厂工艺改造和市政供水管网改造,二是小区内供水管网改造,三是用户室内水管改造。
此外,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加快低碳城市建设,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
“十二五”期间完善供水设施和建设优质饮用水的同时,大范围地开展供水行业的节能降耗工作。
通过建设废水回收系统等,实现水厂自用水率≤3%;
单位制水药耗:
通过生产过程控制,单位制水药耗仍<5mg/L;
配水电耗:
通过技术进步和精细管理<360kw.h/km3.MPa;
管网漏损率:
全市≤12%;
污泥处理率:
对全市供水规模大于10万t/d的水厂新增污泥处理系统,处理率>55%。
在全市以打造“深圳质量”为标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在努力建设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民生幸福城市、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城市的同时,水务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
构筑安全优质的城市供水保障体系是“十二五”期间深圳实现水务事业新跨越的重点之一对于深圳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意义深远。
5水厂管理5.1水厂规划与整合
5.1.1各供水企业应按照经批准的城市供水规划的要求优化供水范围内水厂布局,根据用水需求对水厂进行必要的规划与整合,逐步淘汰部分水源保障率低、规模小、设施陈旧、工艺落后的小水厂,有计划地改建、扩建规划保留的水厂,实现水厂的规模化经营,提高水厂自动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5.1.2水厂布局应充分结合水源及供水区高程系统,尽量避免高程跌落,减少系统能耗。
5.1.3水厂用地应考虑水质发展规划对水质全面提高的要求,规划水厂必须考虑深度处理设施的用地预留。
5.2供水设施能力
供水设施建设应适度超前,确保供水能力大于需水总量。
水厂供水设施利用率应控制在70%~100%之间,建议的
最优值为80%~90%。
5.3水厂内控指标
5.3.1供水规模在10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的水厂的沉淀(澄清)池出水浊度应≤2ntu,滤池出水浊度≤0.3ntu,
合格率应≥95%。
5.3.2供水规模在10万立方米/日以下的水厂的沉淀(澄清)池出水浊度应≤3ntu,滤池出水浊度≤0.5ntu,
5.3.3水厂出厂水的ph值应≥7.0,合格率应≥98%。
5.4水厂工艺设施要求
5.4.1水厂应有两路电源供电,且两路电源从不同变电所接入。
如因条件限制只有一路电源,应配备发电设备,
并储备必需的发电原料。
5.4.2水厂净水构筑物每道工艺的运行参数在技术上均应处在合理的范围,否则应进行必要的工艺技术改造。
5.4.3水厂应配备石灰或其他ph值调节药剂的投加装置,控制混凝过程和出厂水的ph值。
5.4.4净水药剂必须计量投加,应优先选择计量泵加注并采取稳定加注量的措施。
计量泵或计量装置应定期进
行校准。
5.4.5沉淀(澄清)池的集水槽应水平安装,各出水孔或出水三角堰的底部误差不得超过±
2毫米。
5.4.6滤池应推广采用气水反冲洗、气水反冲洗加表面冲洗的冲洗方式。
5.4.7水厂应有控制初滤水的措施,反冲洗后的初滤水宜排放至浊度≤1ntu后再收集进入清水池。
5.4.8消毒剂投加车间应符合防火、防爆和通风的要求。
使用液氯消毒的水厂应配备氯泄漏自动检测和自动吸收装置;
使用二氧化氯消毒的水厂应采用防爆型的生产设备,并合理调控二氧化氯浓度,确保发生器及环境的安
全。
5.4.9为获得较好的消毒效果,清水池进口或出口处应设有导流板,池内应设置隔板,建议清水池内水流廊道
的长度/宽度≥30。
5.5水厂生产现场管理
5.5.1应根据原水水质特点通过混凝试验确定混凝剂投加量和适宜的ph值,结合构筑物型式和状况确定最佳的混凝剂投加点和石灰的投加点。
混凝试验应至少每月做一次,水质发生变化时,应增加试验频率。
5.5.2应根据原水水量和水质变化情况、矾花或絮体形成和沉降情况、出水浊度及时调节混凝剂和石灰的投加
量,以达到较好的混疑沉淀效果。
5.5.3应根据沉淀池进口穿孔墙前后的积泥情况、沉淀区积泥情况及时排泥,并根据各出水孔出水的均匀情况
及时调整集水槽的水平度,确保出水均匀。
5.5.4应经常性观察滤池运行和反冲洗时滤料情况,要求滤池运行时滤料表面平整、质地均匀、无板结现象,反冲洗强度合理、冲洗均匀,滤池除浊率一般应≥90%。
5.5.5滤池过滤周期、水头损失、或出水浊度超过设定值时,应强制进行滤池反冲洗。
5.5.6混合、絮凝、沉淀及滤池的池壁、池面、廊道等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洗池体、排泥并采取必要的消
毒措施,以防止蚊虫聚集和红虫滋生。
5.5.7采用前加氯工艺的水厂,应综合后加氯量,控制出厂水氯副产物的含量。
采用氯胺消毒的,应合理控制氯、胺的用量的比例和投加顺序。
采用二氧化氯消毒的水厂,在确保微生物指标达标的要求下,应严格控制二氧化氯的投加量,消毒副产物必须符合gb5749要求。
5.5.8水厂清水池严格控制在合理的最高、最低水位间运行。
5.5.9清水池每年应清洗消毒不少于一次。
清水池的检测孔、人孔和通气孔应安装防护措施,防止蚊、虫侵入
和雨水渗入。
5.5.10混合、絮凝、沉淀、过滤和消毒等运行参数应定期进行测定,主要参数宜每季度测定一次。
如混合时间、絮凝时间、沉淀时间、滤率、反冲洗强度、滤料含泥率等。
5.5.11水厂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或检修施工之前,必须制定水质保障措施;
用于供水的新设备、新管网投产前或者旧设备、旧管网改造后,必须严格进行清洗消毒,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6非常规处理工艺
5.6.1水厂可配备粉末活性炭投加设施,贮存适量粉末活性炭,当原水在短时间内含较高浓度溶解性有机物、
藻类、产生异臭异味时适量投加。
5.6.2经常规处理,部分水质指标难以达标或达标率低于95%时,应优先采取优化工艺参数、更新改造现有供水
设施等强化常规处理工艺措施。
5.6.3对通过强化处理工艺措施仍不能彻底解决的,应当根据水源水质特点、饮用水超标项目和超标时间长短,综合考虑技术和经济因素,合理选择预处理、深度处理技术或预处理与深度处理相结合的净水技术。
5.6.4采用臭氧活性炭工艺的,活性炭滤池应防止微生物泄漏,投加臭氧后,应注意控制尾气浓度和溴酸盐含
量,调节和控制出厂水ph值。
5.7水厂现场监测
5.7.1水厂生产工艺中各工序的水质、水量、水压等主要运行参数应配置在线连续测定仪,实现实时动态监测和人工定时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工序质量控制。
其中:
a)取水口或原水泵房应有流量计、水位计、浊度计、温度计、ph计、泵站压力表、电表和水质生物预警
设备;
b)沉淀池前应有ph计,沉淀池后应有浊度计;
c)滤池应有水位计、压差计、反冲洗流量计,滤池后有浊度计,有条件的水厂设置颗粒计数器;
d)清水池应有水位计、浊度计、ph计、余氯分析仪;
e)加压泵站应有流量计、电表、泵站压力表;
f)出厂水应有浊度计、ph计、余氯分析仪。
5.7.2水厂电量消耗应按水厂生产、办公等分类计量,主要生产工艺电量消耗应独立计量。
原水或送水泵站机
组应按单机组分别配置电量表。
5.7.3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应达到所需的灵敏度和准确度,并符合相应检验方法标准或技术指南的要求。
5.7.4所有在线监测数据应能及时传递到控制中心进行监控和处理。
目前在线仪表数据尚不能传递到控制中心的水厂,其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查看、记录并反馈在线仪表数据。
5.7.5在线仪器设备要有专人定期进行校准及维护。
当仪表读数波动较大时,应增加校对次数。
5.8水厂运行控制
5.8.1规模在1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厂应建立中心调度室,采用集散型微机控制系统,能够监视主要设备运行状况及工艺参数,提供超限报警及制作报表,实现生产过程自动控制。
小型水厂主要生产工艺单元(沉淀池排泥、滤池反冲洗、投药、加氯等)可采用可编程序控制器实现自动控制。
所有水厂应逐步采用全自动控制的dcs系统。
5.8.2水泵和滤池阀门的电动装置应选用双线、高数、大扭矩结构,并包括遥控、电脑集成块似的智能型控制,
实现阀门程控和群控自动化要求。
5.8.3泵站水泵机组、控制阀门、真空装置宜采用联动、集中或自动控制。
5.9出厂水管道
5.9.1出厂水管道不宜少于2条,一条管道检修时,其余管道的输水量应≥水厂设计规模的70%。
5.9.2出水管设置不满足以上要求的,应在供水管网上设置调节构筑物,如高位水池、调节水池+增压泵站。
5.10水量计量设备管理
5.10.1水厂的进水管道上及出厂水管道上应设置流量计,计量率应达100%,有条件的水厂的出厂水流量可采用
单机安装方式。
5.10.2流量计应首选计量准确度优于1.0级以上的管段式电磁流量计和超声波流量计,日供水能力在2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厂应选用准确度0.5级及其以上流量计。
5.10.3流量计安装前应经计量监督检测部门校验,并取得合格证明,流量计的安装应符合cecs162中第3.
3条要求的规定。
5.10.4各供水企业应每年对水厂的原水和出厂水流量计进行校验。
5.10.5流量计应每3年由有资质的单位及人员进行现场周期检定。
5.11水厂机电设备管理
5.11.1水泵、电机的选择应符合高效节能原则,根据需要合理选用先进调速传动系统,机泵要能够进行单机能
耗考核。
电动机负荷率不得低于0.5。
5.11.2淘汰s7系列变压器、负荷低于0.4的变压器或本身效率低于98%的变压器,选用s9或者能耗更低的节
能型变压器。
5.11.3淘汰bsl、bfc低压开关柜,选用ggd、jk、gcs、mns、artv、sikus、sivacon型开关柜。
。
5.12水厂节能降耗
5.12.1水厂应建有生产废水回收利用系统,水厂自用水率应≤3%。
水厂排泥废水不符合回收利用要求的,应考虑处理后回用。
生产废水经技术经济比较可回用或部分应予回用,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不影响净水厂出水水质;
b)回流水量尽可能均匀,回流水量与原水量的比例应c)回流到混合设备前,与原水及药剂充分混合。
5.12.2通过混凝试验选择良好的混凝剂和助凝剂,合理地控制投加条件和投加量,在保证水质的前提下降低药耗,正常情况下水厂混凝剂平均投加量建议不超过5mg/l(采用铝盐混凝剂,以al2o3计算)。
5.12.3为减少液氯消毒副产物,各水厂应合理控制前加氯和后加氯的投加量,正常情况下工艺前加氯投加量建
议不超过3mg/l。
5.12.4当供水水量和水压变化较大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采用机组调速、更换叶轮、切削叶轮、调节叶片角度、使用新型优质涂料等措施提高现有水泵的使用效率。
水厂配水电耗应≤350kw.h/km3.mpa,水厂综合电耗
应≤380kw.h/km3.mpa。
5.12.5对国家明文规定淘汰禁用的机电产品,要立即更新。
5.13水厂环境保护
5.13.1水厂排泥水(包括沉淀池排泥水、滤池反冲洗废水)应处理后排放,排入河道、沟渠等天然水体的水质
应符合gb8978要求。
5.13.2规模在1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水厂应建有污泥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经浓缩脱水,脱水液应达标排放,
泥饼的处置和利用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5.13.3采用臭氧活性炭工艺的水厂,对敞开式炭池环境空气中的臭氧含量应经常检测,并配套相应的安全防治
措施。
5.14水厂安全生产
5.14.1水厂应制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门卫制度,危险品、有毒物品管理制度,氯运输、管理制度,
消防制度,劳动防护和职业卫生等安全生产制度。
5.14.2水厂应建立完善安保措施,水厂围墙应安装红外线对射装置,水厂关键部位应安装摄像头,配置至少能
保存15天录像的硬盘。
5.14.3制水生产工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应保证连续安全供水的要求,关键设备应有一定的备用量。
设备易损
件应有足够量的备品备件。
5.14.4为保证制水生产过程的安全,对于有害气体、压力容器、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应符合相关规范及各专业
的安全要求。
5.14.5加氯间和氯库、加氨间和氨库严格按照gb50013-202x中第9.8条要求和《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
全技术规程》要求执行。
5.14.6水厂应有综合防雷措施,包括直击雷防护、感应雷防护,并具有良好的接地系统,确保人身安全、设备
安全和系统稳定工作。
5.14.7定期对水厂生产运行安全进行评估,针对发现的缺陷及时进行整改。
6水质管理6.1水质目标6.1.1出厂水水质目标
出厂水水质应达gb5749要求,且合格率≥98%。
6.1.2管网水水质目标
管网水水质应达gb5749的要求,合格率≥98%。
6.2采样点设置
6.2.1供水管网上每2万服务人口设置一个水质采样点。
服务人口数量超过100万且人口密度较高的地区,可酌情减少采样点数量,但至少应每4平方公里或每4万服务人口设置一个采样点。
6.2.2供水管网上每10平方公里应设置一个水质在线监测点,实现对浊度、ph值和余氯的实时监测和数据传输。
6.3水质检验项目、频率、标准与合格率
6.3.1原水、净化工序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检测项目、检测频率、检测标准及合格率要求见
看看《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202x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