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276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9567700 上传时间:2023-01-07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83.7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276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276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276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276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276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276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276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276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276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9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7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T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HJ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

HJ421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

HJ2029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GBJ22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

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

GBZ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15号)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

《消毒技术规范》(卫法监发〔2002〕282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医疗废物medicalwaste

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也包括《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的废物。

3.2

高温蒸汽消毒steamdisinfection

利用高温蒸汽杀灭医疗废物中病原微生物,使其消除潜在的感染性危害的处理方法。

3.3

消毒处理disinfectiontreatment

杀灭或消除医疗废物中的病原微生物,使其消除潜在的感染性危害的过程。

消毒处理技术主要包括高温蒸汽消毒、化学消毒、微波消毒、高温干热消毒等。

3.4

贮存storage

将医疗废物存放于符合特定要求的专门场所或设施的活动。

3.5

处置disposal

将医疗废物焚烧达到减少数量、缩小体积、减少或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经消毒处理的医疗废物按照相关国家规定进行焚烧或填埋的活动。

3.6

周转箱/桶transfercontainer/barrel

医疗废物运送过程中用于盛装经初级包装的医疗废物的专用硬质容器。

3.7

消毒舱disinfectionchamber

高温蒸汽消毒处理设备内部对医疗废物进行蒸汽处理的腔体。

3.8

消毒舱容积loadingvolumeofdisinfectionchamber

消毒舱内直接盛装待处理医疗废物的腔体或容器的实际容积。

3.9

消毒温度disinfectiontemperature

为达到规定的生物灭活程度而设定的消毒舱内稳定、有效的温度限值。

3.10

消毒时间disinfectiontime

消毒舱内升温达到消毒温度后,医疗废物在消毒温度下的持续停留时间,不包括升温时间和降温时间。

3.11

单批次处理时间singlebatchprocessingtime

高温蒸汽消毒处理设备连续运行时,从一批医疗废物进入消毒舱到下一批医疗废物进入消毒舱的时间间隔。

3.12

杀灭对数值killinglogvalue

当生物指示物数量以对数表示时,消毒处理前后生物指示物数量减少的值。

计算公式为:

(1)

式中:

KL——杀灭对数值;

N0——消毒处理前生物指示物数量的对数值;

Nx——消毒处理后生物指示物数量的对数值。

3.13

预真空pre-vacuum

对医疗废物进行蒸汽消毒处理前,利用抽真空装置使消毒舱内部环境达到某一负压值的过程。

3.14

单次预真空singlepre-vacuum

对消毒舱进行预真空操作时,使消毒舱内部环境1次达到某一负压值。

3.15

脉动预真空fractionatedpre-vacuum

对消毒舱进行预真空操作时,使消毒舱内部环境达到某一负压值,再充入高温蒸汽,该过程连续进行2次以上。

3.16

下排气gravityexhaust

利用重力置换原理,通过向消毒舱内通入高温蒸汽,迫使消毒舱内的空气从蒸汽消毒处理设备的下排气孔排出的过程。

3.17

废气exhaustgas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处理过程中从消毒舱内抽(排)出的气体、贮存设施排出的气体以及进料、出料、破碎等环节产生的气体。

3.18

残液residualliquid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处理过程中蒸汽与医疗废物接触后形成的冷凝液及医疗废物本身携带的渗出液。

3.19

B-D试验Bowie-Dicktest

采用专用测试包,通过观察测试包内真空测试图的颜色变化来检测高温蒸汽消毒处理设备内热穿透性能的一种测试。

4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4.1适用的医疗废物种类

4.1.1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适用于处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及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等不可辨识的病理性废物。

4.1.2集中处理工程不适用于处理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4.2医疗废物产生量

4.2.1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服务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产生量应按可收集和处理的废物实际重量进行统计与核定。

无法获得实际产生量的,可对医疗废物产生量进行估算,估算方法参见附录A。

4.2.2其他产生源医疗废物的产生量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合理估算。

4.3污染物来源与种类

4.3.1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高温蒸汽消毒处理及处理前后的抽真空、贮存、进料、出料、破碎等环节。

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恶臭、挥发性有机物(VOCs)。

4.3.2集中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高温蒸汽消毒处理、运输车辆和周转箱/桶清洗消毒、卸料区和贮存区等生产区清洗消毒、高温蒸汽消毒处理和破碎设备清洗消毒等环节,以及生产区和废水处理区的初期雨水、事故废水。

主要污染物指标为pH值、生化需氧量(BOD)、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SS)。

4.3.3集中处理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经消毒处理的医疗废物以及废气处理装置失效的填料、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固体废物。

4.3.4集中处理过程产生的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风机、真空泵、破碎机等设备。

5总体要求

5.1一般规定

5.1.1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建设应遵守国家传染病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相关规定。

5.1.2集中处理工程运行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污染及厂界的大气污染物(不包括臭气浓度)控制应符合GB39707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5.1.3经消毒处理的医疗废物及其他固体废物应符合国家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的相关规定。

5.1.4集中处理工程应设置围墙、警示标志,并符合GB15562.2、HJ421的要求。

5.1.5集中处理工程排气筒的设置应符合GB16297的要求,采样监测应符合GB/T16157的要求。

5.2厂址选择

5.2.1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厂址选择应符合GB39707的相关规定。

5.2.2集中处理工程厂址选择还应综合考虑以下条件:

a)厂址应满足工程建设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气象条件;

b)厂址所在区域不应受洪水、潮水或内涝的威胁,必须建在该地区时,应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

c)厂址附近应有满足生产、生活的供水水源、污水排放、电力供应等条件,并应综合考虑交通条件、运输距离、土地利用状况、基础设施状况等因素;

d)厂址应考虑蒸汽供给条件,如需自建蒸汽供给单元,还应符合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

e)厂址宜选择在生活垃圾焚烧或填埋处置场所附近。

5.3建设规模

5.3.1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的建设规模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a)应考虑服务区域内医疗废物产生量、成分特点、变化趋势、医疗废物收运体系等;

b)应考虑高温蒸汽消毒处理技术的适用性;

c)规模设计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预留足够的裕量,并考虑检修状况下的备用能力;

d)应考虑所在城市或区域内其它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等在规模、技术适用性方面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

5.3.2单台消毒处理设备规模应根据消毒舱容积及单批次处理时间确定,按以下计算方法转化为额定日处理规模表示:

W——额定日处理量,t/d;

V——消毒舱容积,m3;

γ——医疗废物容重,t/m3;

η——装载率,%;

T——日运行时间,h/d;

T1——单批次处理时间,h。

单台消毒处理设备V应不大于10m3,γ以0.1~0.12t/m3计,η以90%计,T以16h/d计。

5.4工程构成

5.4.1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由主体工程、主要辅助工程和配套设施构成

5.4.2主体工程主要包括:

a)接收贮存系统,该系统由医疗废物计量、卸料、贮存、转运等设施构成;

b)高温蒸汽消毒处理系统,该系统由蒸汽供给单元、进料单元、蒸汽消毒处理单元、破碎单元和自动化控制设施等构成;

c)二次污染控制系统,该系统由清洗消毒单元、废气处理单元和废水处理单元构成。

5.4.3主要辅助工程包括电气系统、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通信、机械维修、检测等设施。

5.4.4配套设施主要包括办公用房、食堂、浴室、值班宿舍等设施。

5.5总平面布置

5.5.1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的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厂址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结合生产、运输、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卫生、职工生活,以及电力、通信、热力、给水、排水、防洪、排涝、污水处理等因素确定。

5.5.2集中处理工程人流和物流的出、入口应分开设置,并应便利医疗废物运输车辆的进出。

5.5.3集中处理工程的平面布置应按照生产和办公生活的功能分区设置。

5.5.4集中处理工程生产区的平面布置应按照卸料、贮存、处理、清洗消毒的功能分区设置。

5.5.5集中处理工程的运输车辆及周转箱/桶清洗消毒设施宜临近卸料区设置。

5.6道路

5.6.1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厂区道路的设置,应满足交通运输、消防、绿化及各种管线的铺设要求。

5.6.2集中处理工程厂区道路路面宜采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并应符合GB50187以及GBJ22的相关要求。

5.7绿化

5.7.1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厂区绿化布置应按照总图设计要求合理安排绿化用地。

5.7.2集中处理工程厂区绿化应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选择适宜的植物。

6工艺设计

6.1一般规定

6.1.1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建设宜采用成熟稳定的技术、工艺和设备。

6.1.2集中处理工程在确保消毒处理效果的前提下,优先采用能耗低、污染少的技术、工艺和设备。

6.1.3高温蒸汽消毒处理效果检测应采用嗜热脂肪杆菌芽孢(ATCC7953)作为生物指示物,集中处理工程的工艺设计应保证杀灭对数值≥4.00。

6.1.4集中处理工程应尽可能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设计,工作人员不得直接接触医疗废物。

6.1.5集中处理工程的工艺设计应保证各工序的有效衔接以及控制和操作的便利性。

6.1.6集中处理工程的工艺设计应同时考虑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控制措施。

6.1.7集中处理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应考虑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防范措施。

6.1.8集中处理工程应设置事故废水、初期雨水、地面清洗废水的导流收集系统。

6.1.9集中处理工程应设置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其设计应符合相关规定。

6.1.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前,应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技术、工艺、材料、装备、消毒处理效果及污染物排放等进行评估。

6.2工艺选择

6.2.1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艺应至少设置一种工艺环节增强蒸汽的热穿透性和热均布性,包括但不限于:

a)蒸汽消毒处理前对消毒舱进行预真空;

b)蒸汽消毒处理前对医疗废物进行破碎;

c)蒸汽消毒处理过程中搅拌医疗废物。

6.2.2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典型工艺流程如图1所示。

6.3工艺设计

6.3.1接收贮存单元

6.3.1.1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应设置计量系统,计量系统应具有称重、记录、传输、打印与数据统计功能。

6.3.1.2集中处理工程卸料区面积应满足车辆停放、卸料操作要求,地面应硬化并应设置沟渠收集雨水、冲洗水。

图1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典型工艺流程

6.3.1.3集中处理工程应设置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全封闭、微负压设计,并配备制冷、消毒和排风口净化装置。

6.3.1.4贮存设施贮存能力应综合医疗废物产生量、贮存时间及高温蒸汽消毒处理设备检修期间医疗废物的贮存需求等因素确定,贮存时间应满足GB39707要求。

6.3.1.5贮存设施地面和1.0m高的墙裙应进行防渗处理,并应配备清洗水供应和收集系统。

6.3.1.6贮存设施应根据医疗废物类型和接收时间合理分区,并设置转运通道。

6.3.2蒸汽供给单元

6.3.2.1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可采用外接蒸汽源或自行配备蒸汽发生系统,所提供的蒸汽应符合如下要求:

a)蒸汽应为饱和蒸汽,其所含的非可凝性气体不应超过5%(体积分数);

b)蒸汽供给压力宜在0.3~0.6MPa范围内;

c)蒸汽供应量应能满足处理工程满负荷运行的需要;

d)年供蒸汽天数不宜低于350d,且连续中断供应时间不宜超过48h;

e)蒸汽由自备锅炉提供的,锅炉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使用及检验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6.3.2.2蒸汽供应系统应设置压力调节装置,减少蒸汽压力扰动对高温蒸汽消毒处理设备的影响。

6.3.3进料单元

6.3.3.1医疗废物的装填应为自然堆积,装填体积不宜超过消毒舱容器的90%。

6.3.3.2进料口应设置集气装置,收集的废气应经处理后排放。

6.3.3.3进料口的设计应与HJ421对周转箱/桶的相关要求匹配。

6.3.4蒸汽消毒处理单元

6.3.4.1单独采用预真空增强蒸汽处理效果的工艺,应符合以下参数要求:

a)采用单次预真空,抽真空结束后消毒舱内真空度应不低于0.09MP,采用脉动预真空,抽真空与充蒸汽的循环次数应不少于3次,且每次抽真空结束后消毒舱内真空度应不低于0.08MPa;

b)蒸汽消毒处理过程应在消毒温度≥134℃、压力≥0.22MPa(表压)的条件下进行,相应消毒时间应≥45min。

6.3.4.2预真空环节收集的废气应经处理后排放。

不得采用下排气式处理设备。

6.3.4.3采用蒸汽消毒处理过程中搅拌医疗废物的工艺,搅拌强度应实现医疗废物外包装袋的有效破损。

6.3.4.4蒸汽消毒处理后应根据工艺状况对物料进行泄压、冷却处理,有效降低出料温度,出料口应设置集气装置,收集的废气应经处理后排放。

6.3.5破碎单元

6.3.5.1医疗废物应破碎毁形,破碎单元可根据处理工艺及后续处置要求合理设置。

6.3.5.2破碎单元位于蒸汽消毒处理单元之前时,应采用破碎单元和蒸汽消毒处理单元一体化全封闭设备,启动破碎程序后设备舱门不得开启,直至该批次处理程序结束。

6.3.5.3破碎单元位于蒸汽消毒处理单元之后时,应在蒸汽消毒处理单元和破碎单元之间设置机械输送装置,并应采取措施防止物料洒落和废气逸散。

6.3.6压缩单元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距离处置场所较远时,可设置压缩单元。

6.3.7处置

6.3.7.1经消毒处理的医疗废物处置应符合GB39707的要求。

6.3.7.2经消毒处理的医疗废物外运处置时,外运车辆应采取防洒落措施。

6.3.7.3经消毒处理的医疗废物如需厂内贮存,应单独存放于具备防雨、防风、防渗功能的库房。

不得将经消毒处理的医疗废物与未处理的医疗废物一起存放。

不得使用医疗废物周转箱/桶盛装经消毒处理的医疗废物。

6.3.8清洗消毒单元

6.3.8.1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应设置用于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周转箱/桶,以及卸料区、贮存设施清洗消毒的设施。

不得在社会车辆清洗场所清洗医疗废物运输车辆。

6.3.8.2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卸料区、贮存设施等的清洗消毒可采取喷洒消毒方式,周转箱/桶的清洗消毒可采取浸泡消毒方式或喷洒消毒方式。

6.3.8.3采用喷洒消毒方式时,可采用有效氯浓度为1000mg/L的消毒液,均匀喷洒,静置作用时间>30min;

采用浸泡消毒方式时,可采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消毒液,浸泡时间>30min。

6.3.8.4周转箱/桶的清洗消毒宜选用自动化程度较高的设备。

6.3.8.5清洗消毒场所应设置消毒废水收集设施,收集的废水应排至厂区废水处理设施。

6.3.9废气处理单元

6.3.9.1蒸汽消毒处理单元抽真空排气口、贮存设施排气口应设置废气净化装置,废气净化装置应具备除菌、除臭、去除颗粒物和VOCs的功能。

6.3.9.2进料口、出料口、破碎设备集气装置收集的废气,宜导入蒸汽消毒处理单元的废气净化装置,也可单独设置废气净化装置进行处理。

6.3.9.3废气净化装置可选择活性炭吸附、生物净化等技术,并根据废气特征及排放要求单独或组合设置

6.3.9.4废气净化装置应设置进气阀、压力仪表和排气阀,设计流量应与处理规模相匹配。

6.3.9.5废气处理单元管道之间应保证连接的气密性。

6.3.9.6排气筒高度设置应符合GB16297的要求。

6.3.10废水处理单元

6.3.10.1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应分别设置收集系统。

生活污水宜排入市政管网,或单独收集、单独处理,不得与生产废水混合收集、处理。

6.3.10.2集中处理工程应设置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工艺应根据废水水质特点、处理后的去向等因素确定,宜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工艺,工艺设计参见HJ2029。

6.3.10.3高温蒸汽消毒处理过程产生的残液应经消毒处理后排入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消毒处理效果应不低于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处理要求,可采用热力消毒方式对残液进行消毒处理。

6.3.10.4集中处理工程初期雨水、事故废水应收集并排入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6.3.10.5集中处理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出水宜优先回用。

回用于生产,应符合GB/T19923的要求,回用于清洗等,应符合GB/T18920的要求。

6.3.11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6.3.11.1高温蒸汽消毒处理过程产生的填料、滤料、污泥等固体废物应根据其污染特性分类收集、处理。

6.3.11.2废气净化装置失效的填料、滤料应经消毒处理后再进行后续处置。

6.3.11.3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经消毒处理后再进行后续处置,消毒方法参见HJ2029。

6.3.12噪声控制

主要噪声源应采取基础减震和隔声措施,噪声控制设计参见GB/T50087。

7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

7.1一般规定

7.1.1高温蒸汽消毒处理设备应根据防腐、耐压要求选择材质。

7.1.2处理设备宜优先选择通过环保产品认证或环境技术评估的设备。

7.2设备

7.2.1高温蒸汽消毒处理设备消毒舱内腔及直接盛装医疗废物的容器应采用高温下耐腐蚀且不产生有毒物质的材料制成,且消毒舱内腔及舱门的选材、设计、制造、检验等应符合GB/T150的相关规定。

7.2.2处理设备消毒舱内部蒸汽喷口布局应保证消毒舱内温度、压力均衡;

消毒舱的进料口和出料口宜分开设置。

7.2.3处理设备应设置联锁装置,在腔体未密闭时,不能升温、升压;

在蒸汽消毒处理周期结束前,腔体不能开启。

7.2.4包含抽真空环节的处理设备应设置防止抽真空排气孔堵塞和防止设备倒吸水、气的装置。

7.2.5直接盛装医疗废物的容器的设计应便于处理过程中蒸汽均匀穿透和热传导,并应采取防止冷凝液浸泡医疗废物的相关措施。

7.2.6直接盛装医疗废物的容器宜标识最大装载量指示线,且其内壁宜进行防粘处理。

7.2.7蒸汽输送管路的选材、设计、制造、安装、检验等应符合GB/T20801的要求。

7.3材料

7.3.1废气净化装置的过滤材料应采用疏水性介孔材料,并应满足≥140℃的耐温要求,过滤孔径不得大于0.2μm。

7.3.2破碎设备刀片材料应具备耐磨性能,并确保对医疗废物的破碎要求。

8检测与过程控制

8.1一般规定

8.1.1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应具备污染物排放的自行检测能力,配备相应的场所、设备、用品。

8.1.2集中处理工程应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能力或资质的单位开展消毒处理效果检测。

8.1.3包含预真空环节的高温蒸汽消毒处理设备应配备蒸汽穿透性能检测和密封性能检测装置及材料。

8.1.4高温蒸汽消毒处理设备应实现全过程自动控制。

8.2检测

8.2.1蒸汽穿透性能检测

8.2.1.1包含预真空环节的高温蒸汽消毒处理设备应在空载情况下进行B-D试验,频率不少于1次/周。

蒸汽消毒处理单元每次检修后,也应进行B-D试验。

8.2.1.2包含预真空环节的高温蒸汽消毒处理设备B-D试验不合格时,应检查抽真空状况和消毒舱密封性能,并采取相应维修措施。

B-D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医疗废物蒸汽消毒处理操作。

8.2.2密封性能检测

8.2.2.1包含预真空环节的高温蒸汽消毒处理设备应进行密封性能检测,频率不少于1次/月。

消毒舱出现(疑似)泄漏情况或开展与消毒舱密封性能相关的维修后,也应进行密封性能检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