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科技工程学校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法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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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下设遴选委员会,负责遴选的日常工作。
遴选过程中要严格根据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遴选条件逐级推荐,择优选拔。
五、管理措施:
我校骨干教师和专业学科带头人由科研处负责管理,每三年遴选一次,实行动态管理,期满后可参加下届遴选。
1、学校和各系部要为骨干教师和专业学科带头人提供有利于其专业发展的工作环境,积极创造条件,在外出培训学习、教学专著出版、教学经验推广等方面提供大力支持。
在评先选优、培养使用等方面应优先予以考虑。
2、科学合理地使用骨干教师和专业学科带头人,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根据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的要求,在教师研修、培训等活动中承担对其他教师的指导任务;
主动承担教育教学重大课题研究任务;
积极协助配合各级教研员做好教育教学研究的相关工作。
3、建立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年度考察、考核制度。
培养对象要结合学科特点,制定管理期内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报科研处;
要每年就思想、业务等情况向科研处进行一次书面汇报,并对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科研处每年对培养对象进行一次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表现、专业成长、工作实绩。
培养对象在管理期内因个人过失给工作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以及其它原因不宜继续作为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的,由科研处提出意见,报学校领导批准,取消其称号。
4、遴选出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由学校颁发证书,并通报表彰。
优先推荐参加省、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遴选。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上交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一式3份)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小二寸照片3张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骨干教师参评条件。
附件二专业带头人参评条件
附件三衡水科技学校骨干教师申报表
附件四衡水科技学校专业带头人申报表
2011年9月
附件一:
骨干教师参评条件
一、政治思想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3.勤奋博学,治教严谨,具有团队合作能力和改革创新精神,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起示范作用。
二、业务能力
1.任教五年以上,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中级专业技术教师职称,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教学方法灵活有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够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
获得校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遴选、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
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并获得校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所开发的课程资源入选校级以上教科研部门建立的课程资源库。
3.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一项:
(1)参与校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2)在校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在校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遴选中获一等奖以上。
(3)至少参与产教结合项目或行业企业技术开发服务项目一个。
4.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每年至少有一个月的时间到企业或生产一线接受培训和实践;
深入企业指导学生实训与实习。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者;
(2)教学上有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
(3)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查处者。
(4)连续两学期不担任课程者。
附件二:
专业带头人参评条件
1.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高级专业技术教师职称(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中级职称)满三年;
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2.对所授专业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技能教学水平高,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在专业教学领域里处于领先地位。
近三年取得的成绩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二项:
(1)获得市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遴选获得一等奖以上奖励;
担任市级以上教师业务培训的主讲教师。
(2)本人参与或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并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3)指导或主持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校本教材、实践教学指导书的编撰等工作。
(4)所开发的课程资源入选校级以上教科研部门建立的课程资源库。
3.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带头参加课题研究,承担本专业课程改革的主要工作。
近三年取得的成绩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主持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2)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
在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遴选中荣获省级一等奖。
(3)独立出版或参与编著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著作或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含复习资料等教辅材料)一部。
4.承担对专业课教师尤其是对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指导任务,发挥传帮带作用。
指导一名以上青年教师。
5.具有参与产业发展和行业工作的经验并取得一定成果。
6.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每年至少有一个月的时间到企业或生产一线接受培训和实践。
(3)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查处者;
(4)连续两学期不担任课程者。
附件三:
衡水科技学校骨干教师
申报表
申请人
所在系部
讲授课程
年月日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照片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职称
教龄/专业教龄
技能等级
籍贯
毕业学校、时间、专业(第一学历)、学位
参加专业锻炼、进修和培训情况
参加专业学术
团体情况
近三年受奖励
和处分情况
主要学习及工作经历
从何年月
至何年月
在何地、何学校、何单位工作(或学习)
证明人
二、近三年教研工作
(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主编或参编的教材、主持或参与教研项目及企业技术开发项目、获得的省级以上教学奖励)
三、近三年教学工作
课程名称
授课时间
学时
授课班级
总学时
年均学时
四、个人总结
(包括教书育人、教学方法改革和创新、生产实践和社会服务能力)
五、评审意见
系(室)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评审组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学校领导小组
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注:
1、部门审核意见需说明申报人近三年教师岗位级别评定结果
2、此表A4打印,一式两份,系(室)、教务处分别存档
附件四:
衡水科技学校专业带头人
申报专业
参加专业锻炼、进修
和培训情况
(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主编或参编校本教材或出版教材、主持或参与教研项目及企业技术开发项目、获得的专利、获得的省级以上教学奖励)
三、近两年教学工作
(包括专业建设、教书育人、教学方法改革和创新、生产实践和社会服务能力)
系审核意见
此表A4打印,一式两份,系、教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