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止水带检验规程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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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验周期
所有检验项目中每批进厂原材料均进行检验;
4、抽样数量
每批进厂原材料为一检验批,每检验批取三个试验样品;
5、判定规则:
如果对进厂每批原材料通过验对材质单,所有检验项目均符合采购物资技术标准规定,则判定该批原材料合格。
如有不合格项存在,该批原材料不合格,若对抽取三个样品实际检验时,三个样品中如有两个样品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批原材料不合格;
如有一个样品不符合要求时,应从该批原材料中抽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若仍有不合格项目,则判定该批原材料不合格。
第二章配料检验
配料:
按配方表中质量进行生胶、大小料称量;
2、抽样规定及检测频次
每班随机抽取三车;
3、检测方法:
配料检验按技术部所制订相应的配方表检验;
4、判定规则
配料检验中,每班所随机抽取3车,有两车称量不准确,判定该班所配料不合格,有一车称量不准确,则加倍抽检,若仍有不准确的,则判定该班配料不合格。
第三章胶料物理机械性能的检测
1、检验项目:
橡胶止水带胶料的物理性能检测项目:
硬度、拉伸强度、撕裂强度、扯断伸长率、压缩永久变形、脆性温度、热空气老化、臭氧老化、橡胶与金属的粘合。
2、抽样规定及检测频次:
在待检的胶料中随机抽取适量做以下检验:
(1)同一配方的胶料每班抽取三车进行硬度、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的检测。
(2)每半年对胶料的热空气老化、压缩永久变形、撕裂强度进行一次检测。
(3)每年对胶料的臭氧老化、脆性温度进行一次检测。
(4)橡胶与金属的粘合性能只在生产带钢边止水带时才进行检测。
在生产之前,取足够试样作为试验样品检测钢边与橡胶的粘接剥离强度,合格后正式生产,在生产此批产品过程中,一般合同或数量较小的,生产过程中至少进行一次胶料与钢边粘接剥离强度试验;
特殊、重要合同或数量较大的,生产过程中至少进行三次胶料与钢边粘接剥离强度试验。
3、检验方法:
⑴硬度的检测按GB/T531.1-2008的规定进行。
⑵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的检测按GB/T528-2009的规定进行。
⑶撕裂强度试验按GB/T529-2008的直角形试样进行。
⑷热空气老化试验请参照GB/T3512-2001的规定进行。
⑸臭氧老化实验请参照GB/T7762-2003的规定进行。
⑹脆性温度的检测按GB/T15256-1994的规定进行。
⑺压缩永久变形检测请参照GB/T7759-1996的规定进行。
⑻橡胶与金属的粘接可采用任何适用的剪切或剥离试验方法,但试样断裂部分应在弹性体内。
4、判定依据:
胶料的物理性能应满足表1
序号
项目
指标
B
S
J
1
硬度(邵尔A),度
60±
4
2
拉伸强度,Mpa≥
17
13.5
11.5
3
扯断伸长率,%≥
440
350
压缩永久变形
70℃x24h,%≤
35
23℃x168h,%≤
20
5
撕裂强度,KN/m≥
30
25
6
脆性温度,℃≤
-45
-40
7
热空气老化
70℃x168h
硬度变化(邵尔)度≤
+8
__
拉伸强度,Mpa≥
12
10
300
100℃x168h
9
250
8
臭氧老化50pphm:
20%,48h
2级
0级
橡胶与金属粘合
断面在弹性体内
注:
指标B适用于变形缝用止水带;
指标S适用于施工缝用止水带;
指标J适用于有特殊耐老化要求的接缝用止水带
DIN7865标准胶料物理性能表2
项目
指标
邵尔A硬度
62±
压缩永
久变形
24小时70℃≤
168小时/23℃≤
撕裂强度N/mm≥
热空气老化试验
7小时70℃
邵尔A硬度变化≤
拉伸强度Mpa≥
扯断伸长率≥
臭氧老化50pphm,20%48小时23℃
裂纹级别0
橡胶金属粘合(KN)≥
1.0
耐热沥青
不得变形
每次抽取样品需要检测的指标符合本检验规程中表1、表2中要求则判为合格,如有两车(项)不符合要求,则判为该班(批)胶料不合格。
如有一车(项)不合格,应在该班(批)胶料中另取双倍试样对该项进行复试,如仍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相反判为合格。
第四章胶片尺寸和外观质量的检验
1、止水带胶片尺寸的检验:
(1)检验项目:
胶片厚度、胶片宽度、芯条宽度、芯条厚度
(2)抽样方法:
胶片裁成片在晾胶车上存放时,每车随机抽检3片。
(3)检测工具:
测量宽度用精度1mm的钢板尺或钢卷尺,厚度用精度0.02mm的游标卡尺。
(4)测量方法:
宽度每米长度测3处;
厚度在每米长度上均匀取3处测量,在宽度方向均匀取两点测量。
(5)判定依据:
相应规格的止水带的胶片技术要求。
(6)判定规则:
抽检晾胶车上的胶片,三片全合格,是视为全车合格,如有二片不合格,则视为该车胶料不合格。
若有一片不合格,应从该车胶料中取双倍胶料进行复试,若抽检合格,则视为该车胶料合格。
2、胶片外观质量的检验:
逐一检查胶片表面,不得有夹杂的块状胶,不得有孔洞,不得有严重影响胶片厚度的水纹。
胶片表面钙粉要均匀不能过多或过少。
上述情况出现一种,则视为该胶片外观质量不合格。
第五章成品的外观质量检验
1、组批与抽样:
对我公司生产的所有止水带应逐一进行外观质量检验。
2、外观质量要求:
(1)止水带外表面不允许有开裂、缺胶、海绵状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2)中心孔偏心不允许超过管状断面厚度的1/3。
(3)每米长度的工作面内不允许有深度大于1mm、面积大于10mm2的凹痕、气泡、杂质、明疤等缺陷。
小于以上尺寸的缺陷不允许超过3处。
(4)非工作面每米长度内允许有深度不大于2mm、面积不大于16mm2的凹痕、气泡、杂质、明疤等缺陷4处。
(5)止水带展开后,应平整,无波浪状现象。
2、判定规则:
判定以单条为单位,有一项不合格,视为该条止水带外观质量不合格。
第六章成品的尺寸检验
1、检测项目:
止水带的宽度、厚度、长度、同批止水带止水梗和中间管状部分尺寸的一致性。
2、抽样规定:
每件产品均要进行厚度、宽度、长度的测量,对于止水梗、管状部位尺寸一致性的确认同批产品中每件只需测量一处。
3、检测工具:
厚度:
精度0.02mm的卡尺
宽度:
精度1mm的1米钢板尺或钢卷尺
长度:
钢(皮)卷尺
4、检测方法:
(1)厚度的检验:
每条止水带自其两端起在制品的设计工作面的对称部位取四点进行测量,取其平均值。
(2)宽度:
在每件产品长度方向上均匀的取4处进行测量。
(3)测长度时,止水带必须平铺于地面或其它平面上,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弯曲,钢(皮)卷尺沿止水带一边测量。
5、判定依据:
止水带尺寸公差如没有标注,则必须满足下表要求:
表2厚度、宽度的尺寸公差
公称厚度δ,mm
宽度L,%
4~6
>
6~10
10~20
极限偏差
+1
+1.3
+2
±
表3止水带长度偏差
止水带分类
长度(米)
环形止水带(厘米)
直线止水带(厘米)
0~5
5~7
-2
+2.5
7~10
-3
+3
10~15
-4
+3.5
取足够的试样进行物理机械性能检验。
对于特殊或重大合同项目,技术部将另有规定或依照用户要求进行。
(2)检验项目:
应逐批对止水带的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撕裂强度、硬度进行出厂检验。
(3)检测方法:
a、制品上裁取试验所需的足够长度试样,按GB/T2941-2006的规定制备试样,并在标准状态下静置24小时后进行检验。
b、硬度的检测按GB/T531.1-2008的规定进行。
c、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的检测按GB/T528-2009的规定进行。
d、撕裂强度试验按GB/T529-2008的直角形试样进行。
(4)判定规则
尺寸公差、外观质量及物理性能各项指标全部符合技术要求,则为合格品。
若物理性能指标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表3、表4中的相应规定,应另取双倍试样进行该项复试,复试结果如仍不合格,则判为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2、型式实验:
下表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指标项目为型式试验检验项目,通常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1)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
(2)产品的结构、设计、工艺、材料、生产设备、管理等方面有重大改变,而有可能影响物理性能的。
(3)转产、转厂、停产后复产。
(4)合同规定。
(5)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该项试验的要求。
在正常情况下,臭氧老化应为每年进行一次,其余各项为每半年进行一次。
3、判定规则:
若物理性能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表3、表4的要求,应取双倍试样进行该项复试,复试结果如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表3止水带的物理性能
拉伸强度,MPa≥
15
扯断伸长率,%≤
380
70℃x24h,%≤
23℃x168h,%≤
70℃x168h
注:
1、橡胶与金属粘合项仅适用于具有钢边的止水带。
2、B表示伸缩缝用止水带,S表示施工缝用止水带,J表示有特殊耐老化要求的止水带。
DIN7865标准止水带成品物理性能表4
邵尔A硬度变化≤
止水带外观质量级别判定标准
一、目的:
为了提高操作工人的质量意识,落实公司“创产品精品”、“出优质产品获优厚报酬”的政策,特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只适用于合格品的外观质量级别判定。
三、级别分类:
合格品的外观质量分三个级别:
精品、Ⅰ级品、Ⅱ级品。
四、级别判定标准:
1、精品需满足以下几项要求:
(1)止水带表面不允许有开裂、缺胶、海绵状等缺陷,中心孔偏差不允许超过管状断面厚度的1/5。
(2)止水带表面允许有深度不大于1mm,面积不大于10mm2的凹痕、气泡、杂质、明疤、凸起等缺陷1处(指每米长度内)。
(3)梗变形现象,每模之间无肉眼明显可辩的接痕。
(4)水带边缘无锯齿状的修胶边痕迹,且胶边厚度小于0.5mm。
(5)止水带每米长度内,允许有小于10mm2的修补的痕迹1处。
2、Ⅰ级品要求:
(1)止水带表面不允许有开裂、缺胶、海绵状等影响使用的缺陷,中心孔偏差不允许超过管状断面的1/4。
(2)止水带表面允许有深度小于1mm,面积小于16mm2的凹痕、气泡、杂质、明疤、凸起等缺陷3处,但设计工作面内仅允许有深度不大于1mm、面积不大于10mm2的此类缺陷2处。
(指每米长度内)
(4)胶边时不允许留下锯尺状缺陷,胶边厚度小于1mm。
(5)止水带每米长度内允许有面积小于20mm2的修补痕迹1处。
3、Ⅱ级品要求:
(1)止水带表面不允许有开裂、缺胶、海绵状等影响使用的缺陷,中心孔偏差不允许超过管状断面的1/3。
(2)止水带表面允许有深度小于2mm,面积小于16mm2的凹痕、气泡、杂质、明疤、凸起等缺陷4处,但设计工作面内仅允许有深度不大于1mm、面积不大于10mm2的此类缺陷3处。
(3)无梗变形现象,每模之间允许偶然出现肉眼可辩的接痕,但表面应平滑,无凸起或凹陷。
(4)胶边时不允许留下锯齿状缺陷。
(5)止水带每米长度内允许有面积小于20mm2的修补痕迹3处。
界定止水带级别以单件为单位,不以米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