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技术管理规定修改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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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采方法的选择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试验方案的确定与监督执行;
矿压观测及顶板离层观测制度的编制与监督执行;
(三)煤炭生产工艺改进方案。
十、技术改进与设备更新管理
(一)矿井各生产环节与综合生产能力的核定;
(二)技术改进项目与方案的确定;
(三)施工与生产设备的更新和设备与设施大修技术鉴定以及先进设备引进与应用。
十一、安全技术管理
(一)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确定,安全技术工程设计与施工项目的申报、审批;
(二)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三)各类安全措施的制定与呈报;
(四)矿井生产能力的核定;
(五)重大事故案例分析与各专业业务保安制度的建立。
十二、科技管理
(一)积极探索、调研、引进,推广新的先进技术。
(二)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申报、奖励;
(三)年度技术工作总结与年度科技机制制定、实施。
(四)技术资料的归档、保管、提供、发放、借阅工作。
十三、井巷工程设计
(一)生产技术部设计工作范围
1、协助总工程师完成工作面遇地质构造等临时性补充设计;
2、完成回采巷道设计(包括工作面煤巷等);
3、完成准备巷道设计(包括煤巷运输巷、联络巷等);
4、完成临时硐室及交岔点设计(包括临时水仓、小型皮带机机头机尾硐室、信号硐室、躲避硐室、临时水沟等);
5、必须积极完成矿领导布置交办的其它方面的设计工作。
(二)设计要求
1、矿丼所有设计必须由矿长、总工程师签字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无效设计,并不得实施;
2、凡对外提供的用于设计或其它用途的技术资料,必须经总工程师同意;
3、井巷工程的设计必须包含一次成巷的所有项目,设备基础、缆线、管道、水沟、台阶、扶手与巷道设计在同一图纸中出现。
十四、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步骤
(一)编制步骤
1、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编制前由业务主管部门向施工单位下达编制业务联系单;
2、施工单位技术员接到编制业务联系单后要认真调查研究,掌握地质及掘进设备情况,并收集有关资料;
3、明确任务,掌握由我矿下达的关于该工作面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产量、进尺、效率等控制数字;
4、编制前施工单位技术员要同施工队长、现场管理人员研究施工方法及安全等方面的问题,施工单位必须达成一致意见,并做好记录;
5、编制作业规程初稿并上报审批:
首先由技术部初审,合格后向总工程师汇报,确定集体会审时间;
6、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部、安全部、机电运输部、调度室、通防部、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规程进行集体审查,会审后由施工单位技术员按照规定日期,及时、准确地修改、补充和完善作业规程,达到作业规程审批要求;
7、采煤工作面的收尾、初采初放、过巷、顶板破碎、过地质构造以及掘进工作面改变支护、巷道贯通、过地质构造等工程,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必须提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8、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与应用、试验,必须由使用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经集体会审通过,技术措施中必须包括劳动组织、人员分工及负责人等;
(二)审批步骤
1、作业规程初稿经技术部初审合格后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部、安全部、机运部、调度室、通防部、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集体会审;
2、会审时如作业规程的编制符合要求,经集体会审后全体成员对会审意见表决通过,并在集体会审记录本上签字,表示参与会审,并同意会审意见,作业规程的修改、补充内容由技术部监督落实;
3、会审时作业规程存在重大问题或原则性错误的,集体会审不予通过,由生技部长责令区队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重新编制作业规程,另行确定集体会审时间,直到作业规程编制合格,实行集体会签为止;
4、作业规程的编制、修改、补充、完善,首先由区队技术人员、区队长审查,审查合格同意执行后报业务主管部门,作业规程进入审签流程,签字顺序为:
技术措施的编制人→施工队队长→主管业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通防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矿长;
5、作业规程审签完成后将文本分发:
驻矿安监处、各业务部室、施工单位;
6、工作面遇特殊情况所采取的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紧急措施,可以现场办公直接进行审签。
(三)编制要求
1、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按照矿统一要求的格式编制;
2、作业规程文字部分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所有技术用语必须规范;
必须应用计算机编写,做到排版精美、科学合理;
无错字、无涂改,并使用A4纸双面打印;
编页、目录、工程名称、签字栏、会审意见栏齐全;
3、作业规程编制前,必须有生产技术部提供经总工程师签字的地质说明书,并保证地质资料完整可靠。
(四)审批要求
作业规程、各类安全技术措施严禁他人代签,签字必须由本人进行,凡经矿长、总工程师签字的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图纸即刻生效,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改动、补签或涂改;
并且作业规程和各类安全技术措施中任何地方都不得出现手工涂改,签字必须遵循先业务主管部门后相关业务部门的原则;
十五、作业规程、措施的会审与复审
(一)生产技术部开工准备通知单一经下发,各相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如果没有按期完成相关任务影响正常开工的,由安全部组织追查处理。
(二)对于编制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必须达成一致意见,由部长、队长签字并持有队内会审意见方可报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后由总工程师安排时间进行集中会审。
(三)参加采掘作业规程会(复)审的单位为:
生产技术部、通防部、机运部、安全部、调度室、机电副矿长、通防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矿长。
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会审由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授权的生技部长主持。
(四)作业规程、各类安全技术措施会审时应由生技部门做好审查意见记录,总工程师或矿长意见为最终结论。
主管业务部门根据会审整理出会审意见,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按会审意见进行修改补充,会审意见一同装订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
十六、采掘工程(包括采掘工程开停工、探放水开停工等工程)均实行开停工通知单制。
(一)新开工的工程由生产技术部下发工程开停工通知单;
(二)开(停)工通知单、工程验收单实行统一格式(详见附表)。
(三)开(停)工通知单、工程验收单必须经矿各相关部室签字,开(停)工通知单、工程验收单签发后,必须及时送达所有签字部门和人员。
十七、中腰线的管理
(一)在正常情况下,技术部测量技术人员必须做到煤巷及半煤岩巷每80米,岩巷每50米放一组中腰线,每组中腰线不得少于3个,特殊情况必须做到随叫随到。
(二)对于巷道开口,变方位、弯道及特殊施工时,生产技术部要提前做出施工大样图,测量技术人员要及时按要求延设中腰线,巷道开口时测量技术人员必须提前放中腰线,放线时掘进队技术员应在现场;
(三)测量人员除按规定的距离延放中腰线外,每次实测时必须对已掘巷道的中腰线进行复查校正,若发现中腰线超过允许误差时,要及时向掘进队下发通知单,进行处理;
(四)激光指向仪的安设由施工队技术员负责;
(五)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图施工,不得私自改变施工巷道的方位,坡度及尺寸,如因地质条件或其它原因需改变时,必须经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同意;
(六)各类掘进巷道开工或停掘,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天通知测量人员以便测量人员作开工标定或实测。
(七)各类巷道的测量标志(中腰线及导线点)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并对测量人员给予必要的配合,需要使用激光指向仪的由施工单位进行安装、延设,并每班由施工单位进行校准,如发现中腰线有疑问时,及时通知测量人员进行校准。
十八、防治水管理
(一)每年年初编制矿井年度防治水计划。
(二)每月编制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存在水害隐患的,及时下发水情水害预报。
(三)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监督整改。
(四)定期进行井下涌水量观测,分析掌握矿井涌水量的变化规律。
(五)每年雨季前编制防洪预案,清理干净防洪沟、排洪沟,充填地表裂缝,预防地表水渗入井下。
(六)井下探放水工程有设计、有验收记录,验收包括单孔验收和循环孔验收。
单孔验收人员为掘进队长、探放水队长、防治水技术员、当班带班矿长、当班安全员、当班瓦斯员。
循环孔验收人员为掘进队长、探放水队长、当班带班矿长、总工程师、驻矿安检员。
(七)收集井田范围和周边正在生产矿井开采范围,采空区积水等情况,收集的资料及时上图。
(八)每年雨季前督促清理主、副水仓并检修好中央泵房水泵和相关的排水管路。
十九、测量仪器的保养、保管
(一)仪器及工器具的管理由使用者负责,认真做好仪器的保养、检校、维修、收借调配使用等工作。
(二)仪器及工器具应存放在清洁、干燥、安全、通风良好的室内,乘车时精密仪器应抱在怀里。
(三)仪器及工器具使用完后应凉干、擦净后再装箱(收卷),装箱前必须仔细检查各螺旋是否归位,读数窗是否关闭,垂球等是否齐全,再按要求装入箱内,然后锁好仪器箱。
(四)要根据观测对象合理地使用不同精度的仪器。
(五)各种仪器及工器具都应建立管理台帐,管理台帐应将仪器历次检校情况和发生在某些部位的故障等问题填写清楚。
(六)禁止随便拆卸仪器及工器具,禁止把仪器箱当凳子坐,禁止用花杆、水准尺、视距尺抬东西。
(七)仪器一般不得外借,如确需外借时须经部长、矿主管领导批准,所有仪器的借出与归还必须进行检查,清点附件并办理借还登记手续。
(八)仪器因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坏时,必须追查原因,总结教训,视损坏程度或造成的经济损失,对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和赔偿。
(九)未履行批准手续或办理登记手续,私自借出仪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罚。
造成仪器损坏,由借出人赔偿损失。
二十、水文、地质、测量
(一)根据本矿生产需要,提供有关的地质测量资料,为本矿正常生产当好参谋,所提供资料必须及时、可靠。
(二)及时解决和预报生产中遇到的地质问题,测设井巷施工的位置和方向,指导生产,施工按设计要求正确进行,必须保证采掘工程的准确性、安全性。
(三)及时掌握井下一手资料,对揭露的掘进巷道画出素描图,把遇到的地质构造绘图管理并存档。
(四)查明影响本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并掌握地下水的规律,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编制防治水工程设计,必须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五)进行井上下控制测量工作,测量井上下每项工程及设施之间的几何关系并绘制每种矿图,测量误差和精度必须符合测量规程要求。
(六)负责井巷施工定向和大型固定设备安装的定位工作,并参与采掘工程进度验收工作。
(七)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国土局、煤管局等)图纸资料交换工作,负责测算、统计上报矿井的储量等,掌握矿井各类储量的动态及其变化情况。
(八)参加矿井采掘技术设计和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以及本矿井远景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九)地质预报应做到月有月报、季有季报、年有年报、必要时应做临时性预报,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
(十)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
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
(十一)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十二)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的现象。
二十一、工作面回收率
(一)地质人员负责工作面实际采高丈量,一般情况下每10天丈量一次,当工作面推进较快或构造复杂时,应适当增加丈量次数。
工作面丈量沿倾斜每10~15米丈量一点次。
丈量主要内容:
工作面实际进度、长度、采高、煤层厚度、工作面丢失顶、底煤及浮煤厚度;
工作面内出现的主要地质构造、出水情况等。
(二)生产技术部负责测量每月工作面推进度,计算工作面回收率。
(三)综采队工作面月度回收率不得低于设计值(93%),每低于设计值1个百分点,对综采队罚款2000元,高于设计值1个百分点,对综采队奖励2000元,生产技术部每旬考核一次,月底累计兑现。
工作面回采率的计算方法依据《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的规定:
工作面回采率(%)=
×
100%.
工作面动用储量=a×
b×
h×
d-R
其中:
a—-工作面月进度;
b—-工作面斜长;
d—-煤层容重;
h—-平均实际采高;
R—-工作面合理损失(包括初采、末采丢煤及上下两端头损失煤量)
二十二、巷道贯通测量
(一)进行重要贯通测量前,生技部牵头编制贯通测量设计书。
根据井巷贯通测量精度和施工工程的要求,编制测设方案,绘制贯通测量导线设计图(1:
2000),重要贯通测量设计书应报矿总工和矿长审批。
在重要贯通工程施工过程中,必备比例尺不小于1:
2000的贯通工程进度图,并作到及时填绘上图。
(二)巷道贯通实行两次预报的制度。
两个掘进工作面贯通预报的规定:
岩巷剩余30米,煤巷剩余40米时,地测部门发送第一次贯通预报;
岩巷剩余15米,煤巷剩余20米时,地测部门发送第二次贯通预报。
相向掘进的两个工作面,煤巷综掘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米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实行单面施工。
(三)贯通预报由地测部门以书面形式(贯通通知单)报告总工程师,并通知安全、通防、机运、生产部门和施工区队。
(五)各类巷道的开口,由生产部门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测部门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
停工或复工前,生产部门也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
(六)大型贯通测量工程以及开拓北翼测量工程,必须制定贯通测量方案,贯通工程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贯通实测资料的整理和精度分析。
二十三、掘进工程月度验收规定
(一)掘进巷道每月月末组织验收一次,验收结果作为月度工程结算依据,验收范围包括各个掘进队工程进尺及综采回收率等。
验收结果由生产技术部汇总报主管领导及有关部室,作为月度结算依据。
(二)月度验收由生产技术部组织,调度室、安全部、通防部参加共同验收。
(三)验收职责范围:
生产技术部主要负责巷道工程质量,巷道层位管理情况检查验收;
调度室负责文明生产及其他事项的检查验收;
安全部负责安全设施、安全隐患、顶板管理的检查验收;
通防部负责通风设施完好检查验收。
(四)月度验收记录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完成,送调度室、财务部、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各一份。
二十四、掘进工程质量月度验收办法
(一)不合格的巷道原则上不予验收。
但确因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如:
遇断层、褶曲、地质钻孔、顶板淋水增大)时必须经生产技术部认可后,确认巷道宽度、高度不影响使用,可以给予验收。
(二)准备巷道及回采巷道确因地质原因造成超高超宽的按以下要求执行:
巷道超宽200~300mm、超高200~350mm时,按90%工程量结算,巷道超宽300~400mm,超高350~450mm,按70%工程量结算,巷道高度和宽度低于设计要求的不予验收。
(三)开拓巷道锚喷厚度不够、地脚不直、钢筋网外露、巷道没有达到《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不予验收。
(四)支护材料材质不合格的巷道,不予验收。
(五)没有按设计层位施工的,不予验收。
二十五、考核
1、生技部成员具体分工:
宋宏喜(生技部长):
对生产技术部所有工作全面负责;
刘斌(技术副部长兼地测防治水部长):
负责对技术、地测、防治水等技术管理和资料管理工作;
王殿军(地测技术员):
负责测量及地测方面资料管理工作;
薛海珍(采煤技术员):
负责采煤方面技术管理及技术部绘图工作;
李龙海(掘进技术员):
负责掘进方面的技术管理及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苏敏(防治水技术员):
负责防治水方面的技术管理及井下探放水的现场技术指导工作。
2、要求技术部人员根据井下需要及时下井,现场解决采区、掘进、地测、防治水等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做好技术指导与监管工作,需要请示领导的及时与领导联系请示,出井后要把当班了解到的情况及时汇报上级主管领导,否则出现一次处罚当班技术员50元。
3、对图纸资料方面分工负责、责任到人,限期4月1日前把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所有资料全部更新、补充完善。
否则,每出现一次错误罚款30元。
4、技术部实行轮流值班制,值班期间不准随意脱岗,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
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上班期间不允许回宿舍躺卧休息,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上班期间不允许玩电脑,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作业规程、措施没有及时送达各管理部室者,每出现一次对技术员罚款100元;
规程、措施内容不全或漏审批单位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8、工作面遇变化不及时处理、汇报、编制措施的,对技术员罚款50-200元;
对影响生产的要进行追查处理。
9、规程、措施编制不认真,出现明显错误、书写不工整、缺项、少页、涂改、针对性不强、词不达意、代替签字等情况的,对编制人员罚款100-200元,当场指出并责令其及时修改;
若出现影响生产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10、所编制的采掘作业规程、措施的内容如有违反《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技术操作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集团公司有关技术安全文件规定的现象,发现一处对编制人员罚款50元。
11、技术员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没有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掌握地质及采掘设备情况,也没有收集有关资料、积极掌握矿下达的有关该工作面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发现一次对技术员罚款100元。
12、技术员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根据集体会审意见,不能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并且第二次集体会审时仍达不到作业规程审批要求的,对技术员罚款100元;
第三次集体会审仍达不到审批要求的,将直接被评为最差技术员,给予警告,如屡次不改者调离工作岗位。
13、因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不力而影响工程正常开工的,出现一次对技术员罚款200元,并且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
14、各单位参加采掘作业规程集体会审、会签的人员,必须按生技部长确定的会审、会签时间按时参加,缺一次罚款50元;
迟到一次罚款20元;
早退一次罚款20元;
中途脱岗一次罚款20元;
会审、会签时不认真,影响会审质量的,出现一次罚款50元。
15、技术员没有及时签字送达、贯彻学习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或执行不严格的,每出现一次对技术员罚款50元。
16、各单位没有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完整、合格的贯彻记录、考试档案,或贯彻记录、考试档案弄虚作假,或不经过贯彻学习和考试就有下井作业现象的,每出现一人次对该单位技术员罚款50元。
17、开工时以及在整个作业时间内,工作面附近都没有设置必备的施工图牌板的,每出现一次对技术员罚款50元。
18、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与规程一并贯彻到每个施工员工,如果发现没有接受贯彻措施的人员下井作业的,每出现一人次对技术员罚款50元。
19、作业规程(或措施)没有送达或作业规程(措施)没有编制、审签而私自开工者,将严肃追究施工单位和技术员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对施工单位及技术员惩罚100-500元。
20、工作面不按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的,将扣除当班进尺,并对当天跟班技术员罚款100元。
21、若因审批人员不负责任而造成业务范围内有漏洞的,对审批人员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或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2、生产技术部不及时收集提供各类资料,不及时准确下发各类通知单,现场不标定各种位置标志、做好各种记录、填报各种图表的,每出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的要进行追查处理。
西易煤矿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