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历史学考研总复习中国古代史知识点总结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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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丁之后,商代嫡长子继承制基本确立。
早商,最高官职是师保。
黍、稷为主要谷类。
商代已使用货币,贝以十枚为一朋。
安阳废墟:
是商代后期的王都;
偃师商城;
郑州商城。
西周初期,最重要的官职是太师和太保。
周公为太师,召公为太保。
周的三支军队:
1.虎贲:
王室的禁卫军;
2.周六师:
主力军,由周人组成,也成西六师;
3.殷八师:
商遗民组成,主要驻在东方,也成东八师。
军队组成以战车为单位,一辆战车为一乘。
记载西周刑罚的资料是《尚书·
吕刑》(刑法的名目)和《周礼·
秋官》(与刑法有关的官名和职责)。
周礼:
西周礼乐制度日趋完善,西周初期在周公主持下制定周礼,出了关于政刑的各种制度外,还有吉(祭祀)凶(丧葬)军(军旅)宾(朝觐盟会)嘉(婚冠喜庆)五礼。
配合典礼仪式还有舞乐。
核心内容是严格贯彻宗法等级制、分别亲疏贵贱尊卑上下的礼仪体系。
分封制:
大规模分封诸侯在周公和成康时期。
三类诸侯:
同姓亲属、功臣、古帝王。
诸侯对天子有隶属关系,镇守疆土、捍卫王室、交纳贡税、朝觐述职。
诸侯在封国内是君主,半独立,国内亦实行分封。
卫:
武王弟康叔;
齐:
姜尚;
鲁:
周公旦;
宋:
微子启;
燕:
召公奭;
晋:
成王弟唐叔虞。
宗法制:
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继承宗主地位,庶子分封。
诸侯、卿大夫、士。
大宗和小宗。
宗法制只适用于同姓贵族,与异姓贵族的关系以婚姻为纽带。
姬姓贵族和异姓贵族的婚姻是宗法制的重要补充。
国野制:
也叫乡遂制,产生于武力征服。
西周的平民阶级是国人和野人。
国是统治宗族聚居的城郭和郊区,野是被征服者散居的鄙野。
国人是贵族的远系旁支,子孙繁衍超出限度,发展为国人。
国人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是“执干戈以卫社稷”。
野人亦称庶人。
西周的经济与文化:
主要农具是木制的耒耜。
初垦的生荒田叫“菑”,耕作了两年的叫“新田”,三年以上的熟田为“畲”。
1976年陕西临潼出土的利簋是迄今发现最早的西周青铜器。
约西周后期出现了锦。
“质人”管理市场。
工商食官:
商周时期,手工业和商业基本上由官府控制,工商业者的生产经营在官府作坊和指定范围内进行,其产品和经营主要是为贵族统治者服务。
百工和官贾为官府效力,衣食住行均有官府提供。
新设“司工”一职总管官府手工业。
第三章、春秋战国
一、春秋五霸与战国七雄
周桓王时,周郑交恶。
齐桓公始霸:
齐桓公继位后任用管仲为相,改革。
当时北方山戎和狄正向南发展,侵扰燕、邢、卫等国。
齐桓公利用周王“尊王攘夷”,联合燕国打败山戎,又联合宋、曹制止狄。
齐国救邢存卫,在诸侯中威望大增。
召陵之盟:
楚国在南方强大,为了抵挡楚国的北上锋芒,656bc,齐桓公率齐鲁宋郑陈卫许曹联军侵蔡伐楚,直抵楚边境。
楚成王求和,双方订“召陵之盟”,楚实际上承认了齐的中原霸主地位。
蔡丘会盟:
651bc,齐在蔡丘召集鲁宋卫郑许曹等国会盟,商定了各国共同遵守的条约,盟约声明“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
周襄公派人送来祭肉,正式确立齐桓公霸主地位。
晋是周成王之地虞的封国,除封于唐,后以晋水改称晋。
城濮之战:
632bc,楚北上围宋,宋向晋告急,晋文公救宋。
晋军为避开楚军北进锋芒,未战之前主动退军三舍至城濮。
晋文公会晋宋齐秦等军大破楚军。
楚军北上受打击。
践土之盟:
城濮之战后,晋文公大会诸侯于践土,参加会盟的有晋鲁齐宋蔡郑卫等国,盟约规定“皆赏王室,无相害也”。
晋文公成为中原霸主。
此后晋楚斗争成了大国争霸的主要内容。
邲之战:
597bc,楚围郑,晋救郑。
次年晋楚战于邲,晋败。
弭兵之会:
春秋中期以后,晋楚相持中原效果普遍厌战,于是出现了宋国发起的两次弭兵会盟。
第一次在579bc,宋大夫华元向晋楚倡议,晋楚勉强响应,但三年后楚国毁约,北侵郑、卫。
546bc,宋大夫向戌第二次倡议,十四诸侯会于宋,确立了晋楚共为霸主的地位,小国对晋楚同样纳贡,齐秦大国分别与晋楚联盟。
晋楚间40年无大战。
秦穆公任用百里奚、蹇叔。
殽之战:
晋文公死后,秦穆公企图向东发展,争霸中原。
627bc,秦袭郑,回军至殽时遭晋军截击,秦军全军覆没。
秦改变战略,转而西向。
吴为古公亶父之长子太伯和次子仲雍的后裔所建。
吴王阖闾攻楚,五战五胜。
越亦称于越,相传是少康的后裔,建都会稽。
494bc,吴王夫差伐越,勾践求和。
473bc,勾践灭吴。
三家分晋:
晋在春秋中期,政权逐渐为智氏、赵氏、韩氏、魏氏、范氏、中行氏六家卿大夫掌握。
首先智韩赵魏灭了范氏、中行氏,随后韩赵魏联合灭掉最强的智氏。
韩赵魏瓜分晋的土地、人民。
403bc,周威烈王正式册封三家为诸侯,晋国灭亡。
赵国占有东、北,韩国占有南部,魏国占有中、西。
田氏伐齐:
公子完在齐桓公时,因避陈之内争,逃来齐国,姓田氏。
春秋中期,田氏势力逐渐强大,后权力落入田氏一家。
391bc,田氏大夫田和自立为君,至此姜姓齐国变为田氏齐国。
逢泽之会:
魏文侯经李悝变法,建立了以武卒制为基础的强大武装力量。
344bc,魏发起并主持了逢泽之会,率领十二诸侯朝见周天子,成为盟主。
马陵之战:
逢泽之会韩未参加,魏于342bc攻韩,韩告急于齐,齐威王命田忌、田婴为将,孙膑为军事援韩。
魏将庞涓引兵自韩回魏。
齐军诈败,魏军紧追,在马陵齐军保卫魏军,庞涓自杀。
魏国元气大伤,一蹶不振。
出现秦齐对峙。
徐州相王:
齐因马陵之战提高了威望,魏向齐妥协。
334bc,魏惠王到徐州朝见齐威王,尊齐为王,齐威王不敢独自称王,又尊魏为王。
合纵连横:
齐秦对峙时期,以三晋为主,北连燕,南连楚,以抗击齐或秦,叫“合纵”;
而以三晋为主,东连齐而抗秦或西连秦而抗齐,叫做连横。
“合众弱以攻一强”为合纵,“事一强而攻众弱”为连横。
战国后期变为:
六国联合抗秦为合纵,六国分别投靠秦国为连横。
317bc,韩赵魏在修鱼被秦军击败,合纵瓦解。
318bc,秦惠文王灭巴蜀。
284bc,燕国乐毅合纵攻齐,大败齐军。
齐将田单火牛阵夺回失地,但齐国一蹶不振,齐秦对峙局面打破。
远交近攻:
266bc,秦昭王用范雎为相,采纳了“远交近攻”,远交齐楚,近攻三晋。
又能破坏合纵,又能巩固所占土地。
长平之战:
262bc
256bc,秦吞并周王室。
内史腾灭韩,王翦灭赵、燕、楚,王贲灭魏、齐。
二、春秋战国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变动
私有土地的来源:
1.赐田转向私有;
2.贵族转让;
3.贵族间劫掠;
4.开荒地据为己有。
农业的发展:
1.我国铸造铁器约始于西周末或春秋初。
春秋中期后铁器使用增多;
2.兴修水利:
魏国西门豹引漳溉邺、秦国李冰都江堰、秦国郑国渠;
3.农业技术进步:
深耕熟耨、辨土施肥、把握农时、疏密得宜。
普遍种植稷、黍、稻、麦、菽、麻。
手工业、商业:
海盐、池盐(西北地区)、井盐(最迟出现在李冰时的四川)。
刀币流通以齐国为主,后扩大到赵燕。
布贝在黄河中游,包括卫郑晋宋。
爰金是楚国货币。
秦、周使用圆形钱,有孔。
地主阶级来源:
1.分封贵族转化来的大地主;
2.官僚和军功地主;
3.大商人和高利贷者兼地主;
4.豪民地主,随着土地自由买卖而发展,依靠经济手段。
农民的组成:
1.自耕农:
从旧时的庶人、国人转化;
2.佃农;
3.庶子:
有法定主人而没有完全人身自由;
4.雇农:
完全失去土地而无固定主人的农民。
三、春秋战国的改革与变法
齐国管仲改革:
1.整顿行政管理系统,叁其国而伍其鄙。
叁其国是将国中划为21乡,士居15,工3,商3,分设三官管理。
乡下有连、里、轨三级。
伍其鄙将鄙野分为五属,设立五大夫、五正官分管。
属下有县、乡、卒、邑四级。
目的是定民之居,史士农工商各就其业,稳定秩序。
2.加强军事,作内政而寄军令。
将全国军事力量编为中左右三军。
将军事组织和行政系统结合,乡、连、里、轨与旅、卒、小戎、伍相对应。
军政合一,利用宗族关系加强军事。
3.税制改革,相地而衰征,设置官吏管理全国山林、川泽收入。
同时加强盐铁管理,铸造统一货币,调剂物价,促进经济发展。
初税亩:
鲁宣公推行。
以亩积为单位征收耕地税的制度,不分公田私田,一律按亩纳税,税率为产量的四分之一。
实际承认了土地私有。
李悝变法:
魏文侯时期
1.废除世卿世禄制,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
取缔淫民(凭借世袭制无功受禄的贵族)特权,没收财产、权力,按“食有劳而禄有功”原则重新分配,吸引贤才;
2.尽地力之教:
规定每亩地标准产量一石五斗,要求农民达到每亩增产三斗;
杂种各种粮食作物,防止某种病害。
充分利用闲地扩大农副生产;
3.平籴法:
年成好时,政府以平价购粮,灾年以平价出售。
4.《法经》,我国古代第一部较完整的成文法典,包含《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
楚国吴起变法:
楚悼王时期。
1.封君传到第三代收回爵禄,废除公族中疏远者的特殊待遇,迁移旧贵族;
2.精简官职,削减过高的俸禄,经费用来训练战士;
3.整顿吏治,要求官吏私不害公。
禁止旧贵族招食客。
邹忌改革:
齐威王时期。
1.整顿吏治;
2.广开言路;
3.义务兵和雇佣兵结合,启用田忌、孙膑等;
4.发展生产,改进国家授田制,采用分地长期使用制;
5.稷下学宫。
赵烈侯时公仲连改革。
赵武灵王胡服骑射。
燕昭王改革,引进乐毅。
韩昭侯改革,申不害“术”:
1.改组、整顿官吏队伍,明确规定职务;
2.考核监督。
商鞅变法:
1.制定二十级爵,意味着废除世卿世禄制,军功授爵,均规定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奖励军功,严惩私斗;
2.县制。
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设令、丞(副县令)、尉(军事);
3.什伍制度。
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一什,什伍内互相纠察;
4.废井田,开阡陌,废除土地私有,允许买卖;
3.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4.统一度量衡;
5.小家庭政策。
四、战国的政治变革
官分文武,俸禄制度,上计制度(考核官吏)、玺符制度
上计:
中央重要官吏和地方首长每年把自己辖区的户口、垦田、赋税等预算数字写在木券上上报国君,并把木券剖分为二,国君执右,臣下执左。
年终官吏到国君处报核。
国君根据右券考核,或由丞相协助考核。
根据结果决定升降赏罚。
意味着对地方财政控制的加强。
郡的性质本来是特设行政区,或是与县同级,或是军事区划,或是边地行政单位,战国成为普遍的一级地方行政单位。
五、春秋战国文化
惠施学说的要义是“合同异”,强调对立物间的同一,又强调同一体内部的独立。
公孙龙:
白马非马
《春秋》最早的编年史,由鲁隐公到鲁哀公。
《竹书纪年》是魏国编年体官史。
三种历法:
以冬至月为正月的,叫“周正”;
以冬至后一月为正月的,叫“殷正”;
以冬至后二月为正月的,叫“夏正”(夏历,战国后期普遍采用)。
《甘石星经》:
楚人甘德《天文星占》和魏人石申《天文》两书。
第四章、秦汉
一、秦朝统一及其历史影响
A.中央集权的形成
1.皇帝制:
至高无上的权力,更改名号及有关用语,任免官吏,废除谥号,五德始终说;
2.三公九卿制:
三公是丞相(秦设左右丞相,以右为尊)、太尉(军事)、御史大夫(监察),互不统属。
九卿:
奉常(宗庙礼仪)、郎中令(宫廷警卫)、太仆(宫廷车马)、卫尉(皇宫保卫)、典客(少数民族事务)、廷尉(司法)、治粟内史(财政税收)、宗正(皇室内部事务)、少府(山河湖海税收和手工业制造);
3.郡县制:
郡长官是郡守、郡尉以及中央派遣的监察御史。
万户以上的大县设“令”,不满万户的小县设“长”,另有丞(文书、刑法)、尉(军事)。
县下有乡,设三老(掌教化)、啬夫(收租、征役)、游徼(地方治安),乡下设里;
4.秦律。
B.秦朝经济政策
1.土地私有制。
颁发“使黔首自实田”的法令,进行全国性土地登记,在于承认现实土地的占有状况,以稳定赋税收入;
2.统一货币、度量衡与车轨。
规定货币为两等,上等为黄金,以镒为单位,下等为铜币,重半两。
以秦国度量衡为基础,并实行度量衡定期鉴定。
大车两轮间皆宽六尺;
3.迁徙豪富。
下令迁徙各国旧贵族和豪富到咸阳、巴蜀等地;
4.修驰道。
以咸阳为中心,一条向东直通燕齐,一条向南直达吴楚。
有咸阳向北直达河套地区也有一条交通干线,称为“直道”。
西南地区开通了由今四川宜宾至云南曲靖的道路,名为“五尺道”。
C.秦朝文化政策、经略边疆
丞相李斯、中车府令赵高、太史令胡母敬整理文字,制定小篆。
程邈发明隶书。
尉屠睢征服百越。
开凿灵渠。
214bc,设桂林、南海、象郡。
派常頞经略西南夷,开五尺道。
派蒙恬夺回“河南地”,重设九原郡。
铸成西起临洮、东至辽东的万里长城。
二、西汉建立与文景之治
楚汉之争(206-202bc)
刘邦采纳陆贾建议,实行“无为而治”。
郡国并行制下,王国的太傅和丞相由中央任命,其余都由诸侯王自己任命,诸侯王国地位高于郡,王国太傅和丞相职位高于郡守。
赋税制度:
1.田租(田税),性质和其他税收不同,是对土地所有者征收的土地税,对象是土地,征收的主要手段是实物,包括粮食、谷物;
2.算赋和口赋,都是人口税,算赋是丁税,15-56岁男女每人每年纳120钱(一算),口赋是儿童税,7-14岁男女每人每年纳20钱;
3.更赋,是代役税。
每人每年在本郡充更卒一个月,不服役的,每月出钱两千,叫践更。
每人每年还要戍边三天,不服役的出钱三百,叫过更。
军事:
中央设南、北军,分别由卫尉、中尉统领,作为守卫皇宫和京师的常备军。
在地方有预备军,根据具体条件设材官(步兵)和骑士(骑兵),皆有郡守和郡尉(后改为都尉)掌管。
《九章律》:
萧何根据《秦律》制定《汉律》,除连作法,增加《兴律》、《户律》、《厩律》,合为九章,故称《九章律》。
文景之治:
1.轻徭薄赋,文帝在一段时期内免征田租,景帝将田租由十五税一改为三十税一,立为定制。
算赋由120钱改为40钱。
徭役由每人每年在本郡充更卒一个月改为三年一个月。
2.贵粟政策:
晁错提出,“使民以粟为赏罚”,人民可以用粮食向国家买爵位、赎罪国家的粮食多了可以减轻租赋;
商人买爵位需要向农民买粮,粮价会提高。
令为买爵或赎罪而入粟者将粟运至长城沿线。
国家存粮大增,农民生产生活改善,商人地位提高;
3.惠商政策。
“开关梁,驰山泽之禁”;
4.宽减刑罚。
废除了“收孥相坐律令”和“诽谤妖言之罪”,废肉刑改为笞刑。
《治安策》:
贾谊向文帝提出“众建诸侯而少其力”。
文帝起初重视,但犹豫,形势严重后把齐国分为六个小王国,把淮南国分为三个小王国。
《削藩策》:
景帝时,御史大夫晁错上《削藩策》,建议借诸侯犯错的十几削减诸侯王的封地,景帝采纳,削楚王戊的东海郡,削赵王遂的常山郡,削胶西王卬的六个县。
七国之乱:
吴王刘濞为首发动的同姓王叛乱,导火线是景帝和晁错欲削他的会稽和豫章两郡。
刘濞乘机串通楚、赵、胶西、胶东、菑川、济南诸侯王。
154bc,七国以“诸晁错,清君侧”为借口叛乱。
周亚夫破叛军。
刘濞逃亡东越被杀,其余六王自杀,七国被废除。
景帝进一步削弱诸侯王的权力,免除诸侯王行政权,削减王国官吏。
三、汉武帝的统治
A.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中朝:
亦称内朝,主要是由皇帝身边较低级的亲信官吏和侍从组成。
为了加强皇权,限制相权,汉武帝提拔中下层官员作为侍从和助手,替他出谋划策,这样朝官中有了中朝和外朝之分。
由尚书、中书、侍中组成的中朝成为实际决策机关,以丞相为首的外朝逐步成为执行机关。
刺史和司隶校尉:
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武帝分全国京师直辖区以外地区为十三州部(监察区),每个州部设刺史一人监察地方。
又于京师所在地设司隶校尉,掌纠察京师百官(三公除外)和三辅(京兆、冯翊、扶风)、三河(河东、河内、河南)、弘农七郡。
察举制:
汉初,官吏主要有两个来源:
军功和郎官(郎中令下属的中郎、侍郎、郎中、议郎等。
郎官的职责是守卫宫殿和做皇帝随从,中央或地方官有缺额可从中选用)。
武帝时,军功地主衰落,郎官多出自“任子”或“赀选”。
董仲舒提出察举制,建议列侯、二千石郡守每年从地主阶级中推举茂才、孝廉各一人。
武帝于134bc初令郡国每年举孝廉各一人,此后正式确立。
除孝廉为主外,武帝不定期设立茂才、贤良方正、文学等科。
被察举的人员一般都在郎署任职,由郎官再逐渐升迁。
《推恩令》:
诸侯王除了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可推“私恩”把王国土地的一部分分给子弟为列侯,由皇帝定名号。
按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
《左官律》:
凡在诸侯国任官者,地位低于中央任命的官吏,并不得进入中央任职,以此限制诸侯王网罗人才。
《附益法》:
严禁封国的官吏与诸侯王串通一气、结党营私,以孤立诸侯王。
酎金夺爵:
112bc,汉武帝以诸侯王所献“酎金”成色不好或斤两不足为借口,夺爵者达106人,占当时列侯的半数。
至此,王、侯虽然存在,但只能“衣食租税”,不过问政事,封土而不治民。
B.改革财政经济
五铢钱:
为了解决私人铸劣钱盈利造成的货币紊乱问题,武帝决定从统一货币种类、统一货币发行权入手。
118bc,武帝初令郡国造五铢钱。
113bc,武帝禁郡国铸钱,把各地私铸的钱币运到京师销毁,把钱币大权收归中央,成立专门的铸币机构,即由水衡都尉属官钟官、辨铜、技巧三官负责铸造五铢钱。
这次新铸的五铢钱(上林钱或三官钱)重如其文,质量高,成唯一合法货币。
盐铁专营:
119bc,武帝任用大盐商东郭咸阳和大冶铁商孔仅为大农丞,专门负责盐铁事宜,从此盐铁由政府专卖。
在各盐铁产区设盐官、铁官,隶属于大农。
朝廷获大利,打击了富商大贾和大手工业者,产品质次价高也损及百姓。
98bc实行酒类专卖,郡国设榷酤官垄断酒类销售,生产或自官府作坊,或由私人承包。
均输与平准:
110bc,采纳桑弘羊的建议实行。
均输即调剂运输,平准即平稳物价。
均输法就是在大司农下设立均输官,均输官到各郡国收购物资,把各地应运交中央的物资运到售价较高的地区出卖,再买该地物产,易地出售,辗转交换,最后把中央所需货物运回长安。
平准法是由国家在长安和其他主要城市设置掌管物价的官吏,利用均输官储存的物资根据物价贵时抛售,贱时收购。
打击富商囤积行为,市场物价保持稳定。
算缗与告缗:
为了打击富商、高利贷者,增加财政收入,119bc颁布算缗令,向大商人、高利贷者征收财产税,商人财产没2000钱抽一算(120钱),手工业者4000钱抽一算。
114bc,告缗:
鼓励告发算缗不实,凡揭发属实,没收被告全部财产,罚戍边一年,告发者得一半。
C.改革军事
期门军:
138bc设立,由侍中、常侍、武骑及待诏陇西、北地等六郡良家子弟能骑射者组成,约1000人,归光禄勋掌管。
因常侍从武帝而期待于殿门,故有“期门”之名。
羽林骑:
104bc,选六郡良家子弟组成,约700人,亦属光禄勋。
原叫“建章营骑”,因守卫建章宫得名。
后更名羽林骑,取“如羽之疾,如林之多”之意。
八校尉:
禁卫军于111bc建立,共有八支,每支约700人,由八个校尉率领。
故称“八校尉”:
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
招募而来,是职业兵,募兵制的开始,发展为西汉军事主力。
D.文化政策
设五经博士,博士弟子由太常选拔。
又从各郡国县选拔有文学教养的七年到太学与博士弟子一同受业,称“如弟子”,每年考试一次。
各郡国设郡国学。
E.晚年汉武帝
沉命法:
武帝末期阶级矛盾尖锐,镇压不成功。
武帝制定“沉命法”,自郡太守以下大小官吏,对辖区内的农民起义未及时发觉镇压者处死。
轮台罪己诏:
晚年统治政策出现转变,转向内政,实行“息民重农”。
89bc,拒绝了桑弘羊在轮台扩大屯田的建议,并下诏罪己,表示当今政务最重要的是“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
又以赵国为搜粟都尉推行代田法。
四、两汉后期的社会危机与王莽改制
昭宣中兴:
昭帝和宣帝前期霍光辅政,继续武帝晚年政策,减少徭役和赋税;
放弃酒榷政策,改归民营;
广置常平仓控制物价;
“假民公田”,将国有土地租给贫苦农民耕种,不收租税。
限田限奴婢之议:
西汉后期主要社会问题是土地和奴婢。
哀帝时,大臣师丹、孔光、何武建议实行限制私人占田和奴婢数量的政策。
规定诸王、列侯以及吏民占田以30亩为限,占奴婢诸王最多不超过200人,列侯、公主100人,吏民30人。
商人不得占田。
遭反对,未实行。
王莽改制:
8年,王莽代汉称帝。
1.王田、奴婢政策
根据《周礼》的井田制度,规定更名天下田为“王田”,私人不得买卖;
男丁八口以下占田超过一井者,分其田与宗族邻里乡党;
原无田者,按制度授田,即一夫一妇授田百亩;
废除奴婢制度,改奴婢之名为“私属”,即家众、家丁。
2.五均六筦
五均:
在长安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设五均官。
长安分东、西市,各市有长,令、长皆兼“五均司市师”,下设交易丞、钱府丞。
任务是管理物价,收工商业税。
赊贷:
政府办理贷款,规定贫民丧葬、祭祀、经营工商业而无资金的可向钱府丞贷款,丧葬三个月归还,祭祀十天归还,无利息工商贷款每年交1/10利息。
六筦:
官府专营盐、铁、酒、铸钱、征收渔猎樵采之税、五均、赊贷六事。
3.五物、六名、二十八品
由附会周景王铸大钱引起的,铸刀币作为大钱。
后第二次改革,废刀币和五铢钱,另造28种货币:
黄金一品、银货二品、龟宝四品、贝货五品、钱货六品、布货十品。
钱和布为同一物,即铜制,所以总称“五物、六名、二十八品”。
4.统一度量衡王莽铜斛
5.更易名号
附会西周官制,在中央设四辅(太师、太傅、国师、国将)、三公(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四将(更始将军、卫将军、立国将军、前将军),改郡太守称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