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职业技能统一认定申报条件模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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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4)具有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劳动关系协调员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③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物流服务师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相关职业①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具有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具有大专以上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电子商务师(含普商和跨境电商)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本科生毕业13年以上,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8年以上。
健康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共营养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婚姻家庭咨询师
大专毕业(或同等学力)
(1)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取得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职业名称
营销员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经本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采购员
(2)具有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6)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非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本科生毕业13年以上,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8年以上。
创业指导师
基本文化程度: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创办和经营企业1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在职校或高等院校从事创业教学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技能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8)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9)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创办和经营企业2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0)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在职业院校或高等院校从事创业教学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物业管理员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1)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房地产策划师
(4)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6)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客户服务管理员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