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分部验收用表Word下载.docx
《绿色建筑分部验收用表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绿色建筑分部验收用表Word下载.docx(4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建筑环境与
资源综合利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
结构类型
框剪
层数
-1/12F
重庆渝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叶喜容
技术(质量)
负责人
郑海涛
分包单位
重庆固安捷实业有限公司
蔡启中
分包内容
外墙一体板
分项工程名称
检验批数量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意见
建筑环境工程
2
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质量控制资料
齐全,完整
安全和功能检验结果
观感质量检查结果
良好
综合验收结论:
年月 日
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环境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
项
目
城市热岛效应的缓解措施应符合《公共建筑(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和设计要求。
1乔木的树种、数量、种植密度以及室外具有遮阴功能的构筑物投影面积;
2外墙、屋顶表面材料的材质、颜色或太阳辐射反射系数;
3建筑红线内路面材料的材质、颜色或太阳辐射反射系数;
4地源热泵或水源热泵承担的空调负荷;
5空调系统的排风热回收措施。
建筑物光污染控制措施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50-052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3
室内主要功能房门75%以上的面积,采光系数应满足《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和设计要求。
4
主要大进深空间,地下空间和高大进深的地上空间自然采光应满足《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和设计要求。
5
建筑场地环境噪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1隔声屏构筑物的位置、材质和安装高度、宽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植物隔声屏的位置、密度、宽度、深度及高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
6
建筑室内声环境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1建筑构件的隔声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室内噪声源的声压级、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7
场地生态修复及表层土利用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
8
绿化方式、植物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9
机动车停车设施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10
建筑及场地与公共交通站点的有机联系应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场地内部与外部人行系统的无障碍设施建筑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范和设计要求。
11
建筑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12
建筑屋面和东、西外墙外表面材料的品种、规格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13
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透水铺天盖地材料质量和铺天盖地质量应符合《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188、《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T135、《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CJJ/T 190的规定。
14
设备系统布置及采用的噪声控制措施,同层排水或新型降噪管使用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
说明: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主控项目全部合格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日
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
/
采用节能方式供应生活热水时,系统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利用可再生能源时,系统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
给排水系统节能工程所使用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保温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用水器具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及《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T18870中的要求和规定。
给水系统的安装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设备、配件设置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给水竖向分区应符合设计要求;
2建筑用水点各处供水压力不大于0.2MPa,且不小于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压力;
3埋地钢管的防腐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4给水管道、配件及设备的水压试验、渗漏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有关规定。
给水系统计量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照使用用途,对厨卫、绿化浇灌、景观、空调补水、游泳池补水、中水补水、冷却塔补水等用水应分别设置水表计量;
2按照付费或管理单元情况对不同用户的用水应分别设置水表计量;
3公共浴室等设置用者付费的设施。
绿化灌溉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喷灌、微灌、渗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
2采用微灌方式时,应在供水管路的入口处设过滤装置。
8
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应符合设计要求,当绿化灌溉、道路浇洒、车辆清洗采用非传统水源时,系统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水质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的规定。
景观水体设置及景观水体利用雨水的补水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景观水体的水质应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的规定。
10
建筑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装饰性构件造价应小于总造价的千分之五。
施工应符合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要求。
12
混凝土结构中的梁、柱纵向受力钢筋用材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13
混凝土结构中受力普通钢筋使用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
钢结构中Q345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使用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
14
预拌混凝土使用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
15
预拌砂浆性能应符合现行标准《预拌砂浆》GB/T25181及《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的规定,其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6
混凝土结构建筑中高耐久性的高性能混凝土的使用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
钢结构建筑中耐候结构钢的使用情况应满足设计要求,材料性能应满足《耐候结构钢》GB/T4181的规定;
耐候型防腐涂料的使用情况应满足设计要求,材料性能应满足《建筑用钢结构防腐涂料》JG/T224中的II型面漆和长效型底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17
场址范围内的已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再利用应符合设计要求。
18
工厂化预制生产的建筑物、配件,预制装配率及运输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
19
公共建筑中可变化功能的室内空间中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0
可再循环利用材料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日
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达标情况表
(一)
20421.66m²
(m)
56.3m
类别
《公共建筑(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条文号
设计文件内容
专业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结论
节地与室外环境
执行项
7.1.1
场地选址是否符合城乡规划
是☑ 否□
建筑
场地有无超标的污染源
有 ☑无□
7.2.1
建筑外墙、屋顶使用太阳辐射反射系数≥0.4的材料的面积比例(≥70%)
——
地源热泵或水源热泵承担的空调负荷的比例(≥50%)
暖通
--
夏季设置排热回收措施的空调负荷比例(≥20%)
有效降低热岛效应的措施
垂直绿化
符合设计要求
7.2.2
幕墙设计的材质
—
玻璃反射比(20m以上≤0.3,20m以下≤0.16)
7.2.3(1、2)
建筑的体形、朝向、楼距优化措施
建筑平面布局考虑通风采光
建筑(或主要开窗)前后表面压差(≥0.5Pa)
≥0.5Pa
7.2.5
区域环境噪声检测值(《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值 )
昼间≤60、夜间≤50
7.2.14
建筑出入口达到公共汽车站或轨道站点的距离(公交≤500m,轨道≤800m)
≤500m
公交线路(公交线路至少2条)
溉澜溪公交站(817路,831路,866路等)和新溉东路1站(651路)
是否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交通站点
是☑ 否□
人行通道是否采用无障碍设计
是 ☑ 否□
节能与能源利用
4.1.3
主要功能房间是否设计外窗
是☑
否□
外窗及幕墙可开启面积与该房间地板轴线面积比例(≥8%)
4%~8%
是否设置机械通风系统
4.1.8
围护结构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及相关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是 ☑
4.2.1
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热工性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4.2.2
建筑每个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面积比是否大于70%
是□
否☑
若窗墙面积比小于40%时,其玻璃或其它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0.4)
0.72
4.2.3
建筑西向外窗窗墙面积比是否大于30%
是 □
是否设建筑自遮阳、绿化遮阳等措施
是□
否 ☑
是否活动外遮阳系统
4.2.10
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与建筑屋顶总面积比例(≤20%)
屋顶透明部分采取的遮阳措施
4.2.12
外窗气密性等级(6级)
6级
幕墙气密性等级(1~6层为2级;
7层及以上为3级)
4.3.1
使用权衡判断法来判定围护结构的整体热工性能是否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节能要求
是☑
5.1.1
供暖空调设计是否每一个供暖空调房间或区域进行热负荷和空调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
是☑否□
5.5.2
空调的冷热源形式(不得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直接供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和空气加湿热源)
VRV加新风系统
5.5.3
若采用锅炉,其密室热效率为(≥89%)
5.5.5
5.5.10
5.5.11
5.5.13
5.5.14
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综合能源效率、性能参数)(标准要求 )
多联机2级,分体空调1级
5.5.12
地下水式水源热泵作为冷热源时,是否采取可靠的回灌措施
是□否□
5.5.16
冷水机组总装机容量与计算冷负荷的比值(≤1.1)
5.6.1
供暖、通风与空调的分项用电量、用燃气量和用水量的计量系统设计
分类分项
6.3.1
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是否大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规定的现行值
电气
6.5.1
电能计量装置设计
照明插座与空调用电独立计量
5.4.1
使用时间、温度、湿度等要求条件不同的空气调节区是否划分在同一空气调节风系统
5.4.13
空调系统是否设排风热回收装置
额定热回收效率(≥60%)
5.4.19(5、6)
空气调节冷、热水系统采用(一次泵、二次泵)
空气调节冷、热水系统采用调节方式
5.4.25
空气调节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最不利值为(标准要求 )
0.27
5.6.3
间歇空调系统,是否设自动启停装置
是否具备按预定时间进行最优启停的功能
否 □
6.2.3
配电变压器的能效限定值是否符合《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规定的目标值
是☑
6.2.5
功率因数补偿措施
低压侧集中自动补偿
6.3.8
室内照明控制方式
公共区域声控、灯控
室外照明控制方式
照度控制
6.4.3
建筑是否选用节能型电梯、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步道
是 ☑
节能型电梯、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步道控制方式
7.2.3(7)
照明功率密度值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目标值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是否大于或等于60%
7.2.16(5)
全新风运行或可调新风比最大可调新风(≥75%)
可选项
5.5.7
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标准要求 )
7.2.16(4)
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40%)
玻璃幕墙可开启部分面积比例(≥5%)
7.3.2
建筑实际空调供暖系统全年能耗较参照建筑降低幅度是否低于10%
7.3.3
供暖空调的冷、热源机组能源效率是否低于国家现行有关能效等级标准规定的第2等要求
是 □
7.3.4
集中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是否低于标准规定值的20%及以上
7.3.5
生活热水供应方式
热泵集中供应
给排水
生活热水提供的能量占生活热水耗能量的比例(≥60%)
100%
7.3.6
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
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生活用热水比例(≥50%)
可再生能源空调用冷热量比例(≥25%)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7.3.10
建筑给排水是否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
是 ☑否□
是否选用节能高效的设备
7.3.11
用水器具是否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要求
5.4.20
空气调节冷却水是否具有过滤、缓蚀、阻垢、杀菌、灭藻等水处理功能
是□
冷却塔蒸发损失水量占冷却水补水量的比例是否大于80%
冷却塔补水总管上是否设置水流量计量装置
7.3.12
避免管网漏损有效措施
采用密封、抗腐蚀管材
7.3.13
给水系统是否超压出流现象
卫生器具用水点供水压力(≤0.2MPa,且大于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压力)
0.2Mpa
7.3.14
用水计量装置设计的用途种类
盥洗、医疗、集中热水、景观等
7.3.15
选用的卫生器具用水效率是否低于三级
是□
7.3.18
绿化灌溉节水灌溉方式
微喷灌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7.3.21
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功能与装饰构件应一体化设计
是☑否 □
7.3.22
建筑结构体系进行优化分析结论
本改造建筑对局部结构部位进行优化结构加固分析
7.3.25
混凝土结构中受力普通钢筋400MPa及以上强度的钢筋的用量比例(≥70%)
100%
结构
钢结构中Q345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占钢材总量的比例(≥50%)
7.3.26
现浇激将法进否采用预拌混凝土
7.3.27
建筑砂浆是否采用预拌砂浆
是☑
7.3.28
混凝土结构采用高性能混凝土的比例(≥50%)
60%
钢结构是否采用耐候钢或耐候型防腐涂料
7.3.8
对场址范围内的已有建筑物、构筑物加以利用,利用率(≥30%)
一期为改扩建工程,属于既有建筑利用
对场址范围内的已有建筑、构筑物加以利用利用面积(≥300㎡)
一期为改扩建工程,属于既有建筑利用
7.3.23
建筑构配件设计是否遵循模数协调原则
土建与装修工程是否采用一体化设计
是 □
7.3.27
7.3.29
是否采用预制生产的建筑构配件,且提供装配率≥15%
采用预制生产的建筑构配件运输距离
□水路____km(≤500)
□陆路____km(≤200)
7.3.30
可重复使用隔墙和隔断面积占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全部隔墙和隔断面积面积比例(≥30%)
7.3.31
可再循环利用材料的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10%)
室内环境质量
3.0.5
空调系统的房间的新风量、温度、湿度等设计参数是否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标准
4.2.5
外墙与屋面的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是否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6.3.2
建筑室内照明照度、统一眩光值、一般显色指数等指标是否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