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制度规范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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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违反工作纪律或因工作调动、因事、因病等无法履行职责的,应当取消其委员资格,并由教务处按条件遴选其他人员,报请学校批准聘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教学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学校的年度教学经费预算。
第十三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属教学工作委员会。
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
(金职院〔2011〕63号)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学校、二级学院教学管理职责,规范教学管理,理顺教学工作的各种关系,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教学管理组织系统
(一)学校实行教学工作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学校侧重于目标管理,各二级学院侧重于过程管理。
学校教学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主持日常工作。
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由二级学院院长全面负责,分管领导主持日常工作。
(二)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的研究、咨询与决策机构,研究与解决学校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校企合作以及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三)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教学建设和教学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监督,做好学校教学工作改革和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校内基地建设与管理、实验实训实习教学、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等各项工作。
(四)校企合作处是学校管理校企合作、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校外基地建设与管理、校企合作、校地合作、产教融合等工作。
(五)教育督导处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学校质量保证体系的规划、协调、监督,负责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评估等各项工作。
(六)二级学院是学校办学的主体,负责落实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完成教学任务,组织实施教学和开展教学研究,进行教学运行和管理。
院长是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教学质量全面负责,分管领导主持日常教学工作。
学院设教科办,协助领导处理日常教学工作。
(七)专业级机构是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基层组织,教学工作是专业级机构的首要任务。
其主要职责是在院长与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组织教师开展专业、课程、教材、
二、教学质量管理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各教学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教师均应树立质量意识、危机意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教务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
2.负责制定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
3.组织实施教学检查工作,包括开学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等。
4.组织指导各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
从“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专家评价”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5.对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6.开展各项教学工作评优活动,组织教学成果奖评审。
各学院主要职责:
1.配合学校实施教学检查工作,包括开学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课堂教学检查等。
教学检查的内容包括学生作业抽查、学生出勤情况抽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抽查、检查性听课、教学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以及任课教师之间的互相听课情况检查等。
2.具体组织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
3.开展教学成果优秀奖评选与推荐。
三、教学运行管理
教学运行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中最核心的部分。
其原则是调度学校的各类教学资源,统筹协调学校各级教学管理机构和相关机构,按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教学活动。
(一)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标准(大纲)制定
1.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方案,下达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大纲)的制(修)订任务,并提出制(修)订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
2.对各学院上报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与必要的调整,交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备案。
3.审核各学院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4.对学院互开课程进行统一协调。
1.根据学校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与要求,组织专业级机构具体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论证、修改、审核。
3.制订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有关开课部门按照教务处提出的课程标准(大纲)编写(修改)体例和要求,进行课程标准(大纲)编写和修改。
5.将编写的课程标准(大纲)按专业进行汇编。
(二)教学任务与课程安排
1.编制下一学年校历。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在学期第十周前后按开课学院下达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并编制学校教学进程表。
3.负责通识课程、跨学院课程的排课协调,指导各学院的专业课排课。
4.负责课程调度。
因上级部门或学校原因调课、停课、补课,由教务处统一调整;
因教师个人原因调课、停课,由本人书面申请并填写调课单,各学院制定调整方案,经教务处审批后由各学院通知相关教师和班级。
5.负责学校教室(含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的总体调度。
1.各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及下达的教学任务,组织各开课部门填写各教师的《教学任务书》。
2.各学院审核各开课部门上交的《教学任务书》,汇总报送教务处。
3.各学院编排本学院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选修课。
4.学生所在学院向本院任课教师发放课程表,并将其他学院教师课程表送至教师所在学院教科办,由教科办发给教师。
主讲教师填写授课计划并按规定上交教师所在学院与学生所在学院教科办。
5.指导教师规范填写各种教学文件,规范完成各教学环节。
(三)教学运行检查与监督
教务处、教育督导处主要职责:
1.教学秩序检查。
不定期地组织教学管理人员对教学秩序进行检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基本稳定。
2.妥善处理各种教学事故。
对突发性的教学事故及时妥善加以解决,确保教学秩序正常。
同时,对由于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教学事故,应追究个人责任,并按《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课堂教学质量检查。
组织教学管理人员对教师上课情况进行检查与指导,特别是对新教师以及新开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考核。
对教师课程教学情况进行即时反馈,以便教师加以改正。
4.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1.各学院加强对教学运行的过程管理,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
2.在开学前,认真组织教学工作,为新教师配备指导教师,组织新教师试讲并进行指导,帮助其通过教学关。
3.及时将各部门单位与管理人员提供的信息反馈给教师,并做好教师思想工作,以便改进工作。
4.专业级机构、课程组级机构要经常性地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深入研究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5.学院领导要经常性地听课,并进行业务指导。
四、教学评估
1.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2.期中教学检查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3.期末考试的考场纪律、教师监考等情况的检查、监督。
4.全校性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5.组织有关学院做好新增专业的自评工作。
1.认真组织落实,做好教学管理自评工作。
2.规范日常管理,对照有关规定及时改进教学管理工作。
3.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估。
4.组织对教师教学工作的年度考核。
5.认真做好新增专业的自评工作,并针对实际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提出解决的方案及措施。
6.针对教学管理工作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五、考试管理
考试工作是对教与学两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的重要手段,严肃考试管理是学校学风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
(一)考试安排
1.每学期课程结束前两周,由教务处制定考试日程表,并下达至各学院,同时制定校级主考与巡考安排表。
2.认真核对各学院上报考试日程安排表,如发现冲突,应及时通知调整。
3.负责计算机、外语等级考试的组织报名、考场安排、监考落实等工作。
4.统筹考试课程的补考时间安排,具体由各学院实施。
5.协调各学院考查、考试、实践考核等。
1.负责本学院考试日程安排表(包括考试科目、日期、时间、地点、监考人员等)制订,并上交教务处,以便及时协调。
2.做好各项考试的通知、组织、检查等工作。
3.安排考试、考查、实践考核的补考工作。
4.具体落实考试场地的准备。
5.收集考试、考查、实践考核的考试记录与试卷交接手续单及非笔试考试审批表,装订归档。
(二)监考与检查
1.负责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等考试的教师监考安排。
对教师监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监督和组织检查考试有关工作。
内容包括:
检查各课程试卷库的建设与更新情况,检查各学院考试落实情况,检查试卷阅卷、登分情况,检查各学院的试卷分析及装订情况等。
3.负责对作弊情况的处理。
1.组织考试,安排监考。
2.组织监考教师、学生学习考场规则及相关规定。
3.督促监考人员按监考工作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工作。
4.做好考试学生的组织和巡考工作。
(三)试卷管理
1.检查各学院的试卷命题工作。
2.统一试卷格式,编印考试情况通报。
3.检查、监督各学院做好试卷保管工作,指导各学院做好试卷分析工作。
1.部署开课部门做好试卷的命题工作,对试卷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并逐级审批试卷,交文印中心印制与封装。
2.组织开课部门进行各课程试题库的建设。
3.将学生答卷交开课部门批改,并收集批改后的试卷。
4.组织教师做好试卷分析工作,做好试卷装订归档及保管工作(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一年)。
5.做好试卷样卷、试卷审批表的收集与归档工作。
六、学籍管理
(一)注册报到管理
1.老生注册工作管理
负责注册日程的安排,全校注册情况的汇总。
负责本院学生的注册情况汇总;
对未按时注册的学生进行处理,并及时抄报教务处。
负责学生课表的发放。
2.新生报到工作管理
利用教务管理软件对新生按要求进行分班,编制班级号、学号,并通过教务网下发到各学院。
及时汇总新生报到情况,建立学生基本信息库。
向各学院发放教师点名册(教学日志)。
根据新生名单核查学生报到情况,汇总上交教务处。
发放学生课表、校历。
(二)选课管理
总体协调选课过程,将选课学生名单汇总,并发至学生所在学院与开课学院。
组织学生选课,及时将选课信息交教务处,负责本学院教师开课课程的教学安排。
(三)成绩管理
1.制定、修订有关成绩管理条例,统一成绩登记表格式。
2.协助、指导各学院做好成绩管理工作,定期审查、监督、检查、核实学生成绩登记。
3.建立成绩查询系统,学生可通过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4.抽查学生成绩是否呈合理分布,进行试卷区分度、难易程度等分析。
5.负责成绩管理系统的更新与改进工作。
6.负责学生学业成绩登记表(毕业班)的打印、归档,学生成绩证明的发放。
1.负责各班级学生空白成绩单的下载。
2.组织各课程的阅卷工作。
3.各开课部门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阅卷,并填报学生成绩,并按规定上交成绩登记表。
4.每学期结束前将经核实后的各班级学生学期成绩汇总表、该学期各班级学生不及格课程情况及该学期的成绩数据上挂教务网或用软盘报送教务处。
5.定期对学生成绩进行统计,并把考试成绩寄送学生家长,对不及格门数较多的学生及时加以警示。
(四)学生旷缺课、考试作弊等方面工作的管理
1.及时汇总各学院提供的旷、缺课统计数据。
2.及时汇总各部门单位提供的旷、缺课统计数据,并反馈给各学院。
3.负责统计或汇总学生的缺、旷考情况和考试作弊情况。
4.监督、检查各学院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所作的学籍处理。
1.对缺、旷课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教务处。
2.对考查课程、实践考核的缺、旷考情况、考试作弊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教务处。
3.对学生到课率进行统计并上报教务处,在学期结束前上交各课程无考试资格学生名单。
4.定期统计学生旷缺课、考试作弊、旷缺考等情况,并及时作出相应学籍处理建议,上报学校批准执行。
(五)学生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退学、试读等方面工作的管理
1.制定、修订有关管理规定。
2.对各学院上报的休学、复学、退学等情况进行审批,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3.对各学院上报的转学、转专业情况进行审核,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1.通过教务网下载各类学籍管理表格。
2.教学干事在成绩汇总后,应根据学生成绩和有关规定,向学院领导提出退学、试读学生的名单及其处理意见,学院研究后上报教务处。
3.对提出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的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审核后报教务处。
(六)免听课、免修、辅修、重修等管理工作
1.负责相关管理规定的制定、修订。
2.汇总学生名单,及时备案,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遵照教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和开课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备案。
(七)各类证书的管理
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等的订制、保管与发放;
补办证件的审核、登记等。
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等的领取与发放;
受理学生补办证件的申请、审查等有关项目,并到教务处具体办理有关手续。
(八)毕业管理
制定、修订有关条例草案;
毕业情况的审核;
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协调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1.及时对学生的各类成绩进行统计,对不符合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要求的学生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报本人,并作出相应处理。
2.在学生补考后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统计学生各类课程的修读情况。
3.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安排、指导和答辩考核。
4.在毕业学期,根据学校有关毕业规定审查正式毕业生名单,经教务处审核后,结合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的成绩,报学校审定。
七、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
(一)专业建设
1.做好学校专业建设整体规划。
2.组织实施专业申报工作。
3.组织实施专业检查及评估工作。
4.组织实施重点专业建设工作。
1.在学校专业建设整体规划的基础上,做好本学院各专业的具体规划与建设。
2.具体实施专业申报工作。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专业申请论证材料,并具体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师、教学实验场所等。
3.做好各专业的自评工作。
4.做好各专业的配套条件建设,特别是专兼职教学团队、校内外实训基地、教学资源库等建设。
(二)课程建设
1.做好学校课程建设的总体方案。
2.加强对基础课的改革指导。
3.组织国家级、省级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组织校级精品课程建设。
4.组织学校各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及评估。
5.组织课程建设的评估与检查。
6.组织学校课程改革,特别是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的改革。
1.根据学校课程建设的总体方案,做好各专业课程建设的方案并具体落实。
2.实施学校重点课程与各专业核心课程建设。
3.具体组织课程建设的自评工作。
(三)教学资源建设
1.组建校级、省级、国家级教学资源建设梯队。
2.组织开展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使用的培训与指导。
3.负责组织校级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的申报、检查、验收活动。
4.负责对省级、国家级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1.不断更新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内容。
2.建设以课程为单元的网络版或单机版课件库;
建设媒体资源(包括文本类素材、图形图像素材、音频类素材、动画类素材等)和公共素材(共享软件、人才培养方案、教案、大纲、教学文件以及参考资料等公共信息和公共资料);
建设教学案例库、试题库和网上考试系统等。
3.组织申报各级资源库建设项目。
4.具体组织落实各项资源库建设任务。
八、教材建设与管理
1.开展教材研究与建设工作。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审核各专业教材版本的使用意见。
3.做好自编(协编)教材、实验讲义、补充讲义和教学课程标准(大纲)等编写的组织工作。
4.组织评选优秀教材,推荐申报学校、省级或国家级重点教材。
5.组织教材、教学参考书的征订、发放。
6.结算各班教材费用。
7.选修课教材的征订与发放。
1.提出各专业课程使用教材(版本)的意见。
2.确因教学需要,教师要求使用参加协编的教材,应由本人申请,开课部门同意,相关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上报教务处批准。
3.确因教学需要使用自编教材(讲义)的,应由开课部门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教务处批准。
4.组织教师申报国家、省重点教材的编写工作与优秀教材评奖材料的准备工作。
九、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1.协调全校教学研究工作,制定研究计划、研究方向,组织全校范围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研讨会等教育研究活动。
2.组织学校、学院两级教学改革课题及高教研究课题的立项工作;
组织申报教育研究课题。
3.负责为全校提供有关教育研究的动态信息,为各学院提供教学与教学改革的信息、建议和方案。
4.组织全校教学成果(含论文、教材、专著)等的评选、推荐、奖励工作。
5.进行有关教育研究的调研工作。
6.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教学改革研讨会、教学工作例会等。
1.组织专业级机构、课程组级机构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每学期2-4次。
2.开展教学经验交流活动,组织教师撰写教育研究论文。
3.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的实践活动,重点开展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创新研究工作。
4.积极组织教师申报教育研究课题。
十、实践教学与教学基础设施建设
1.统筹全校教学仪器、设备的经费分配(含实验、实训教学的耗材、低值耐用品、设备维修),审查教学经费的使用情况,审查设备经费的使用情况。
2.制定全校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
3.负责实训基地的资产管理,审批新建实验室、实训室、实训基地。
4.负责实训基地建设的评估与验收。
5.督查实验、实训、实习等教学任务的落实和过程管理。
6.制定实训基地和实验、实训、实习教学的管理制度。
7.协调各二级学院间的实践教学工作。
8.督查实训基地安全工作,协同保卫部门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1.制定学院教学仪器经费预算(含实验、实训教学的耗材、低值耐用品、设备维修)。
2.制定学院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并按学校的规划和要求实施建设。
3.负责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实习教学任务的具体实施。
4.负责使用和管理实践教学设施,做好资产管理和教学信息资料的保存。
5.负责实践教学任务的计划安排、具体实施,并及时上报教务处。
6.组织制定并审核学院各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课程标准(大纲)、教材(指导书)等。
7.接纳、安排学院所属实训基地能够承担的院内、外的教学任务。
8.具体实施实践教学质量的评估和实训基地的评估。
9.开展实践教学研究,提出实训基地和相关课程的设置意见。
10.负责检查实践教学的实施情况,听取师生意见,解决实践教学中的问题。
十一、教学经费管理
1.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拟定学校教学经费管理规定。
2.审定和管理各学院专项教学经费。
3.协助计财处对各学院教学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根据学校教学经费管理规定合理使用本部门的各项教学经费。
2.按年度编制教学经费使用情况报表,以备审核。
十二、信息化工作建设
1.全面负责教务网的建设与运行,包括硬件更新、软件开发等。
2.负责教务网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3.教学管理系统的研发工作。
4.负责教务网各类数据的格式、编码规则制定。
5.负责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使用培训与日常管理。
6.负责与其他部门信息化建设的协作。
1.充分利用教务网进行日常教学管理。
2.负责相关原始数据的录入与保存工作。
3.自主开展教学管理软件的开发工作。
4.负责本学院的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
5.提出信息化建设和意见。
十三、教务档案管理
1.协助档案馆制定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2.上级文件、兄弟学校资料、学校关于教学的各类文件的归档。
3.学生学籍档案归档。
4.课程表、校历、进程表、考试日程安排表、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课程标准(大纲)、教学仪器资料、教学状态信息统计归档。
5.教学改革、重点建设项目资料归档。
6.其他全校性教学档案的整理与归档。
1.学生试卷、教师教案、实验实训实习场所运行记录、实验实训实习报告、毕业论文的归档。
2.试卷审批表、样卷、考场记录、学生成绩登记表、教学日志、授课计划、教学任务书、教师业务档案的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