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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马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报批稿)

 

马龙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四月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2005年32号文转发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2010年发的51号文《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马龙县人民政府根据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工作部署,于2005年3月到2010年7月,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和《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等有关技术规定,结合马龙县实际情况,经过充分的准备工作和深入调查研究,组织编制形成了《马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马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于2010年12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

但是,由于全国及云南省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云南省相应地调整了社会经济发展思路;作为社会经济发展支撑的土地资源,其需求、结构和布局也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以充分发挥其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

为此,云南省人民政府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先后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1〕185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1]192号);省委、省政府于2011年9月5日在大理召开了全省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工作会议。

在深入领会“大理会议”精神的基础上,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的文件要求,结合曲靖市及马龙县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开展了马龙县完善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工作。

完善后形成了《马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马龙县概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1.地理位置

马龙县地处云南省东部偏北,地跨东经103°16′-103°45′,北纬25°08′-25°37′,东与曲靖市麒麟区接壤,南同陆良县、宜良县交界,西和嵩明、寻甸县毗邻,北邻沾益县,最大横距52.8公里,最大纵距44.5公里。

县城距昆明市113公里,距曲靖市所在地麒麟区22公里。

320国道、昆胜省道、马澄省道公路和贵昆铁路通过县境,是进入滇中的要道。

2.地形地貌

马龙县地势东南高峻,中部隆起向西北倾斜,呈阶梯状逐渐下降,有比较明显的东高西低,地势比周边县(市)稍高。

县境内最高海拔是纳章镇龙洞村委会的牛头山,海拔为2496.8米,最低海拔是马鸣乡咨卡村委会的小米得村,海拔为1772.2米,相对高差为724.6米。

地形为扫帚形,属云南高原的滇东北丘陵区,山多坝子少,是个典型的山区县。

3.气候

马龙县气候属于低纬高原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3.6℃,最低的1月平均气温6.6℃,最高的7月平均气温18.7℃,具有典型的冬不冷、夏不热的特点。

从3月至10月平均气温都高于年平均气温,无霜期约241天。

年平均降水1017毫米,5-10月为雨季,降水为856.8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86%,11月至次年4月为干季,降水为151.2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14%。

马龙县日照丰富,年日照均在2100小时以上,干季晴天多,日照时间长,11月至翌年5月日照为1451小时,占全年68%,6-8月阴雨寡照,日照为697小时,占全年的32%,太阳光辐射126.7千卡/平方厘米。

年平均风速4.3米/秒,是曲靖市风速最大的县。

3月份风最大,风速达6.5米/秒,1月份风最小。

风大是马龙重要的气候特征。

气候灾害主要是干旱、洪涝,由于受低纬高原季风气候的影响,雨季往往在5月底、6月初出现,在3、4月份时无降水,影响水稻、烤烟等作物栽插,常常会出现作物干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较为严重;由于受低纬高原季风的影响,雨水集中在5-10月份,常会因连续降雨,造成河谷槽坝普遍被淹,常会淹没民房、烤房、农作物和冲毁农田等,冰雹也会随之而来,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不便,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4.水资源

马龙县分属长江流域金沙江水系和珠江流域南盘江水系。

长江流域面积827.37平方公里,珠江流域面积772.97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县流域总面积1600.34平方公里的51.7%和48.3%。

县内无过境河流和大江、大湖,一般为山间小河。

较大的有6条,即马龙河、龙洞河、西河、响水河、红桥河、咨卡河。

全县水资源总储量为7.0049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5.844亿立方米,占总量的83.4%,地下水1.1609亿立方米。

占总量的16.6%,由于马龙县地处特殊的地理地形条件,只有出境水量,没有入境水量,因此,水资源比较贫乏。

现已建成各类水利设施1099件(座),其中:

中型水库1座,小

(一)型水库17座,小

(二)型水库126座,小塘坝325座,电力抽水站165站174台,总装机容量520KW,拦河取水闸坝80座,专项人畜饮水工程260件,有效库容达8982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8793.93公顷。

 

(二)社会经济概况

1.人口概况

全县现辖通泉、旧县、马过河、王家庄、纳章5个镇和大庄、月望、马鸣3个乡,2009年全县总人口19.89万人,城镇人口2.13万人,农村人口17.75万人。

2.经济概况

2009年末,马龙县全县国内生产总值(GDB)168936万元,同比增长14.0%。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5000万元,增长6%,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1.4%,拉动增长1.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71000万元,增长18.6%,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3.4%,拉动增长7.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52936万元,增长14.7%,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5.2%,拉动增长4.9个百分点。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7.6:

40.0:

32.4调整为26.7:

42.0:

31.3。

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为8819元,增长13.1%。

第一产业比重下降,第二比重有所增加,产业结构在朝着优化合理的方向发展。

第二条规划目的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安排各区域、行业用地,调整各类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强化土地集约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促进马龙县土地利用及管理方式转变,重点解决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马龙县土地利用与管理中面临及可能出现的问题,明确土地利用目标与各项用地指标,划分土地用途管制区并提出管制措施,为马龙县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第三条规划任务

根据马龙县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和曲靖市市级规划的要求,研究确定土地利用的方针、目标和调控措施,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统筹协调和合理安排县域内各业、各类用地,制定规划实施的各项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

(一)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任务,协调上下级规划;

(二)研究制定土地利用的方针和目标,确定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的调控指标;

(三)统筹安排县域内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与主要用地规模;

(四)划定土地用途区,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明确管制规则;

(五)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范围和重点区域;

(六)分解下达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七)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八)加强坝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完善城乡建设发展思路,建设“城在山中、房在林中、水在城中、人在绿中”的云南特色城镇。

第四条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7号)

6.《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7.《云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二)指导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5.《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三)相关规划

1.《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曲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马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4.《马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5.《马龙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

6.《马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

7.《马龙县“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

8.《马龙县“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

9.《马龙县林业保护规划》

10.《马龙县城总体规划》

11.其他相关规划

 

(四)前期成果

1.《马龙县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

2.《马龙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研究》

3.《马龙县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研究》

4.《马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专题综合研究报告》

5.马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各类用地空间布局图成果

6.《马龙县综合分析评价报告》

7.《马龙县完善规划报告》

第五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马龙县行政辖区的全部土地,包括:

通泉、旧县、马过河、王家庄、纳章5个镇和大庄、月望、马鸣3个乡,国土总面积1598.39平方公里。

第六条规划期限

规划以2009年为基期年,规划近期目标年为201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第二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和特点

第七条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现状

截至2009年,马龙县土地总面积为159839.27公顷。

2009年,马龙县土地利用现状为:

农用地133249.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37%;建设用地7876.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3%;其他土地18713.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71%。

农用地中,耕地40263.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19%;园地4983.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2%;林地81846.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21%;牧草地99.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6%;其他农用地6056.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9%。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5236.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8%;交通水利用地2424.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2%;其他建设用地215.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3%。

其他土地中,水域932.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8%;自然保留地17780.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12%。

马龙县土地利用结构见表2-1:

表2-1马龙县土地利用结构表(2009年)

单位:

公顷;%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面积

比例

土地总面积

159839.27

100.00%

农用地

耕地

40263.66

25.19%

园地

4983.82

3.12%

林地

81846.81

51.21%

牧草地

99.23

0.06%

其他农用地

6056.41

3.79%

农用地合计

133249.93

83.37%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

723.98

0.45%

农村居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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