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工程监理实施细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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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理依据
三、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和要求
、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卢湾区第65街坊(北块)项目建设单位:
上海中海海轩房地产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监测单位:
上海市第一海洋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地点:
东至黄陂南路,西至马当路,南临徐家汇路,北靠建国东路
工程规模:
基地面积为24786m2,总建筑面积为161821.1m2,地上建筑面积99394.9m2,地下建筑面积约62426.2m2。
北侧办公楼塔楼最高高度为89.75米,南侧办公楼塔楼的最高高度为138.24米。
地上北侧办公塔楼为16层;
南楼办公塔楼为28层;
商业裙房为2层;
地下室共3层,地下一层为商业和机房,地下二层、三层为停车库和配套设施。
本工程地下室分为A区、B区、C区、D区及E区5坑施工,五坑全部完成主体结构±
0.00板后,从上至下依次分层分段凿除各板间的中隔墙体。
2、周边市政管线分布情况如下:
基地北侧建国东路及东侧黄陂南路上有较多市政管线相邻,根
据现有的管线图,黄陂南路上按照距离基坑由近至远的顺序分别为配水、雨水、煤气、信息等管线,建国东路上按照距离基坑由近至
远的顺序分别为:
信息、煤气、雨水、雨水、煤气、配水,具体管线分布以管线单位现场交底为准。
3、基坑围护及施工特点
本工程基坑围护采用800mm厚的连续墙,墙深为30米,南北区分隔墙(即中海与永业地块分隔墙)采用1000mm厚的连续墙,墙深为42米,北侧建国东路一侧采用1000mm厚的连续墙,墙深为32米。
支撑体系采用钢筋混凝土支撑,竖向3道,第一道支撑截面800X800,部分主梁截面1000X800,第二、三道支撑截面1000X1000,部分主梁截面1200X1000,在基坑浇筑完成第二道混凝土支撑时,如地下侧墙变形大于10mm,则在第三道支撑以上1.5米处设置一道?
609临时钢支撑。
立柱采用钢格构柱加①850钻孔灌注桩。
基坑内除局部采用高压旋喷桩外其余均为采用SMW工法搅拌桩加固。
基坑采用明挖顺筑法施工,C区基坑开挖深度14.8米,D区基
坑开挖深度13.5米(其中塔楼范围开挖深度14.3米),E区基坑开挖
深度13.5米。
基坑变形保护等级为一级。
4、地质概况
拟建场地周围被众多高层建筑所环绕,场地地势平坦,地面标高约2.86~3.6m。
地貌形态单一,属滨海平原地貌类型。
根据地质报告土层描述,本工程基坑开挖深度影响范围内,以浅层粉性土和饱和流塑~软塑粘性性土为主,其地质条件具有较大的流变特性,易造成围护稳定性差,坑底易产生回弹隆起,这些特点均易产生土体变形,是基坑施工过程中需加以注意的地质灾害因素,除在施工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外,还应加强对周围环境及基坑围护结构本身的监测。
、监理依据:
1.业主提供的相关文字资料
2.施工区域的地质资料
3.相关设计图纸
4.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序号
名称
备注
1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GB12897—
2006
2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
2007
3
基坑工程设计规程
DBJ08—61—97
4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一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
TJ08—2001—
5
上海地铁基坑工程施工规程
SZ—08—2000
6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99
5、本公司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事前控制内容:
1、在工程施工前对监测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监测单位必须具备相应
工程施工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文件。
2、检查、督促监测单位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
3、审查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需经有关单位进行评审,并针对场布、技术措施、特殊情况的处理、应对风险的监测保证措施、仪器、人员保证措施等各方面提出书面意见。
。
4、督促监测单位进场开展监测工作前,对项目部所有成员进行技术
交底。
O
5、检查监测单位的监测设备及仪表的准备与校验情况,现场监测仪器设备完全满足工程监测精度要求,并经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检定。
6、督促监测单位提供监测人员的上岗证,并审查认定。
7、监理应全面掌握“监测工程”的监测工艺流程;
8、督促、检查监测单位做好已认可的监测方案所明确的监测准备阶
段要做的工作。
(二)、施工阶段控制内容:
1、熟悉监测内容
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基坑围护和开挖施工为监测工作的重
点阶段。
参照相关规范,结合设计单位提出的相关监测要求,监理要
熟悉各项监测内容,施工监测设置如下内容:
1)围护墙体的水平位移(墙体测斜);
2)围护墙体外侧土体测斜
3)围护墙墙顶沉降位移;
4)支撑轴力;
5)坑外地下水位;
6)基坑周围土体地表沉降;
7)基坑内土体回弹监测、立柱桩沉降监测;
8)周边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监测;
2、监测设备安装过程监理要求监测单位在各监测设备仪器的安装前通知监理,并随基坑工
程的施工步序开展检查各监测设备仪器点是否监测方案要求,基本按
如下顺序进行检查:
1)先期管线沉降点,建筑物测点等。
2)地下围护施工时,同步安装墙体内的测斜管等。
3)围护及坑内外加固施工完后,钻孔埋设坑外水位孔、土体测斜孔、
坑内回弹孔。
4)围护墙顶的圈梁浇捣时,同步埋设墙顶的位移测点,并做好测斜管
的保护工作,进行初始值的测取工作。
5)基坑开挖前,应测出各测试项目的初始值。
6)第一道支撑施工时,同步安装轴力计。
7)随着基坑的开挖,各道支撑的轴力计随支撑的先后施工而同步安
装。
3、督促监测单位做好监测设备(测点)保护监测设备安装好后应做好标记,督促监测加强测点的保护工作,提高测点的成活率。
施工现场之监测设备均应有醒目标识。
测点如有损坏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4、监测过程中的监控
1)督促监测单位建立完善的项目组织管理体系:
项目配备有经验、有专业技能的组织管理者,做到快速、准确、及时提供监测信息。
2)督促监测单位建立有效的工作程序:
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从现场数据的采集、工况信息收集、数据综合分析、到形成成果报告。
3)确保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
监测信息的准确获得只是工作的一个部分,还必须将获得的重要监测信息及时传递到相关单位(管理机构),以便综合分析,为快速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
主要是与相关单位建立一一对应的信息互递,技术人员能及时进行沟通。
要求监测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做到资料汇报及时清晰。
4)监测过程中,要求监测单位从测点埋设、原始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成果提交等所有过程严格执行相关监测工作操作程序,严格遵守国家及上海市的各项技术规程、规范。
5)如出现报警或突发变形等情况时,就要求监测单位加密监测频率,并将相关的监测项目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将结果汇报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做到及时沟通信息。
四、监理工作的方法(监测资料的收集)
1)每次监测测量结果在测量工作结束后要求监测单位2小时内提供监测数据,出现险情时,在测量工作完成后要求立即通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以便于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2)要求监测资料每日以报表形式提交,报表要对应工况,工况要以图表反映,说明施工时间及相应施工参数。
这样有利于对监测报表进行综合分析,提高报表的实用性和可靠性。
3)要求监测单位每日的监测数据需在指定的时间内送达各相关单位(包括业主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等),以达到信息化施工的目的。
4)监测报表上每个测点均列明其报警值,以便于判读监测数据。
5)每一施工阶段结束后一周内要求监测单位提交有数据、有分析、有结论(变化曲线)的阶段小结。
6)全部工程结束后一个月,督促监测单位提交监测总结报告。
卢湾区第65街坊(北块)项目监理部
200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