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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市规划区:

包括池阳、秋浦、杏花村、清风、清溪、江口、里山、马衙、墩上、梅龙、秋江等11个街道办事处和涓桥镇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1046km2。

(3)中心城区:

长江以南、九华河以西、铜九铁路和芜大高速公路以北、秋浦河以东的区域,总面积约200k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60km2。

(4)主城区:

长江以南、牧之路以西、铜九铁路和芜大高速公路以北,秋浦河以东的区域,总面积约150k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40km2。

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下划线加粗文字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

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发展战略和城市规模

城市发展战略

(1)中心城市发展带动战略

充分利用池州生态环境资源优势和后发比较优势,通过优势互补和错位竞争,塑造城市特色,提升中心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提高池州市在“长江经济带、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中的地位。

(2)可持续发展战略

通过承接产业转移和培育内生型产业相结合的对策措施,优化池州产业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等新型产业,文化产业,生态旅游业和生态农业及其相关产业,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强调产业上下游配套和产业之间的横向合作,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

(3)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遵循“开发沿江一线,保护腹地一片”的原则,统筹城乡土地资源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力配置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通过空间集聚政策措施,引导人口、产业向沿江重要城镇集中。

在腹地地区通过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作用推动中小城镇的建设发展。

城市性质

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国际生态休闲城市,皖江中心城市之一,历史文化名城。

城市发展目标

充分利用良好的生态环境,建设国际生态休闲城市;

充分利用丰富的旅游资源,建成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城市;

充分利用独特的自然条件,建设特色鲜明的山水园林城市;

充分利用优越的区位资源优势,建成现代化产业新城;

充分利用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建设历史文化名城。

城市人口规模

规划期末(2030年)中心城区为60万人,其中主城区为40万人。

规划期末(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为,其中主城区建设用地为,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市域人口与城镇化

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1)市域人口预测

市域近期(2015年)人口规模164万人;

远期(2030年)人口规模180万人。

(2)城镇化水平预测

市域近期(2015年)城镇化水平55%,城镇人口总数90.0万人;

远期(2030年)城镇化水平为71%,城镇人口总数127.8万人。

特色城镇化策略

(1)积极推进特色城镇化战略

进行分区引导。

沿江一带以承接产业转移为主要动力,以技术和制度创新为手段,发挥外向型与内源型经济的互动作用。

在内陆腹地地区,以生态保护为根本目标,重点发展具有明显区位、产业、规模、交通优势的特色小城镇。

同时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科学编制村镇规划,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建设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设施配套、环境整洁的新型农村社区。

(2)以产业发展带动城镇化发展

坚持走池州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3)吸引民间资本形成内生型经济动力

优化中小企业的投资环境,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到地方的特色产业,形成内生型的经济动力,推动池州特色城镇化进程。

鼓励民间投资、农业科研、企业单位参与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吸引人才、技术和资金。

乡镇建置规划

规划期末共有中心城市1座,县城3个,建制镇36个,乡集镇9个,里山、马衙、墩上3个街道在市域城镇发展体系中按城镇等级进行规划部署。

第二节市域城镇体系布局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布局

市域城镇体系空间布局结构规划确定为“一带一区四片”。

市域范围内陆腹地区域,规划以农林生产、生态保护功能为主,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旅游业、休闲观光农业等产业。

(1)一带”指沿江发展带,以港口和沿江区域性大型交通设施为依托,形成以电子信息、材料及新材料、装备制造、新型化工、绿色农产品加工等新型工业产业为主的产业、城镇发展核心地带。

(2)“一区”指市域核心发展地区,由池州中心城区及其东侧的江南产业集中区组成。

该片区是市域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核心区域,重点培育城市服务功能,使之成为皖江城市带重要的增长极和池州市域现代服务业聚集地。

(3)“四片”指城镇发展和产业发展的集中片区。

包括青阳–九华山片区、大渡口片区、东至尧渡–香隅片区、石台仁里–仙寓片区。

市域城镇等级结构

市域城镇等级分为市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镇、重点镇和一般镇四个层次。

表市域城镇等级

城镇等级

城镇名称

市域中心城市

池州主城区

县域中心城镇

蓉城、尧渡、仁里、大渡口

重点镇

殷汇、乌沙、木镇、陵阳、龙泉、七都、九华、香隅、东流、牛头山

一般镇

其余34个镇

市域城镇规模结构

对各个城镇提出一个建议规模的基础上,采用一定弹性化的方式对城镇人口进行引导,为中小城镇未来发展留有余地。

表市域城镇规模分布

市县区域

城镇

人口规模(单位:

万)

中心城市

主城区

40

贵池区

殷汇

3

牛头山

7

乌沙

唐田、涓桥、牌楼、梅街、梅村、棠溪

2

东至

尧渡

县域中心城市

15

大渡口

东流

5

香隅

7.5

龙泉

0.7

张溪

2.01

胜利

昭潭

洋湖

官港

葛公

泥溪

木塔

花园里

青山

石台

仁里

七都

0.8

小河、丁香、横渡、仙寓、矶滩、大演

0.88

青阳

蓉城

九华

木镇

陵阳

丁桥、杨田、新河、庙前、朱备、酉华、乔木、杜村

1.11

合计

 

127.8

市域城镇职能结构

池州市域城镇分为综合型城镇、工矿型城镇、旅游型城镇、商贸型城镇、集贸型城镇5种类型。

表市域城镇职能类型

城镇职能

数量

综合型城镇

6

池州中心城区、蓉城镇、尧渡镇、仁里镇、大渡口镇、东流镇

工矿型城镇

乌沙镇、牛头山镇、香隅镇、丁桥镇、梅街镇

旅游型城镇

10

九华镇、仙寓镇、棠溪镇、牌楼镇、庙前镇、朱备镇、横渡镇、矶滩乡、大演乡、九华乡

商贸型城镇

殷汇镇、木镇镇、陵阳镇、龙泉镇、七都镇、洋湖镇

集贸型城镇

22

梅村镇、涓桥镇、唐田镇、杨田镇、新河镇、小河镇、丁香镇、张溪镇、葛公镇、官港镇、昭潭镇、泥溪镇、胜利镇、里山、马衙、墩上、酉华乡、乔木乡、杜村乡、木塔乡、花园里乡、青山乡

第三节市域农村居民点规划

农村居民点发展策略

规划将池州市域内村庄的发展策略具体分为集中发展、控制发展和撤编并入城镇三种类型,并制定相应的发展策略引导。

表村庄发展策略引导

类别

沿江平原地区

腹地山地丘陵区

集中发展

村庄

1.行政村村部所在村庄

2.人口在300人以上的非驻地村庄

2.人口规模在100人以上的非驻地村庄

控制发展

1.规模在100~300人的村庄或人口在100人以下但距未撤并村庄距离大于1.5km的村庄

2.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自然保护区协调区内的村庄

3.距中心城镇和集聚发展村庄不足1.5km的村庄

4.不符合集聚发展条件的历史文化名村

1.规模在100人以下的村庄或人口在100人以下但距未撤并村庄距离大于2.0km的村庄

2.风景区、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自然保护区协调区内的村庄

3.距中心城区和集聚发展村庄不足2.0km的村庄

4.未达到集聚发展村庄条件的历史文化名村

撤并村庄

1.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内的村庄

2.人口小于100人,且距离周边未撤并村庄距离不足1.5km

3.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村庄

1.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

2.人口小于50人且距周边未撤并村庄距离在2.0km以内

3.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内村庄

农村居民点等级与规模

(1)农村人口

规划期内农村人口为:

近期74万人,远期52.2万人。

(2)农村居民点等级

在池州各镇构建“中心村–基层村”的农村居民点体系。

(3)中心村的选择

人口规模:

沿江片平原地区在700人以上,腹地山地丘陵在300人以上。

区位和数量控制要求:

选址应避开镇区,每个乡镇设置2~3个中心村。

交通便利程度:

具有四级以上道路通过,与周边村庄具有较便捷的联系。

第四节市域城乡用地构成及建设标准

市域城乡用地构成

市域城乡用地的统筹安排以优先保育自然生态资源、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为原则。

规划至2030年,池州市建设用地面积为643.5km,占市域城乡用地总面积的7.66%。

市域城乡建设用地标准

(1)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与标准

规划池州中心城区远期(2030年)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为100m。

青阳县城(蓉城镇)、东至县城(尧渡镇)、石台县城(仁里镇)远期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为110m以内。

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执行相应的国家规范。

(2)镇(乡)建设用地规模与标准

乡镇以集约用地为基本原则,镇区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m以内。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模与配套的标准应能服务整个镇域;

镇区基础设施建设与配套的标准应能满足本镇区生产、生活要求。

(3)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与标准

规划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在150m以内,中心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应服务于自身及其周边村庄,一般村的公共服务建设标准应满足本村居民日常的生产、生活需求。

第五节市域产业发展规划

产业发展策略

(1)坚持生态优先、实现绿色发展

在坚持生态优先,加强环境保护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和特色农业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发展文化产业、生态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

(2)突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以科技为支撑,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战略性新型产业,逐步进行非金属矿加工等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

(3)发展“全域化”旅游

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在提升城市品位、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弘扬地域文化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旅游产业和城镇化的深度融合,实现旅游空间全域化、旅游产业全域化、旅游受众全域化,构建旅游兴市新格局。

主导产业选择

规划确定以工业和旅游为双支撑。

突出发展电子信息首位产业,做大做强装备制造、材料及新材料、新型化工、绿色农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

深度开发礼佛朝拜、生态观光、休闲度假、特色文化体验、康体养生等旅游产品。

产业空间布局

结合产业转移承接区规划和低碳生态城市的建设要求,在空间上对主要产业布局进行引导。

(1)新型工业产业:

重点布置在城镇和产业园区聚集的沿江地区,通过经济开发区、江南产业集中区等省级以上开发园区的布局,实现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共享,提高各类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能耗,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环境,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新型产业园区。

(2)生态旅游产业:

构筑以九华山、主城区为双核的“两圈一带”发展格局,做强以九华山为龙头的佛教观光文化、以杏花村为代表的农耕民俗文化、以升金湖和牯牛降为主体的自然生态文化等“三大品牌”。

(3)生态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

发展现代生态农业,做大做强名优茶、特色水产、畜禽、蚕茧、蔬菜、中药材、食用菌、苗木花卉等特色农业。

第六节市域空间管制与区际协调

禁建区范围和管制要求

禁建区包括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的核心区、主要河湖的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危地区、基本农田以及电厂等重大基础设施周边隔离带。

禁建区管制要求:

禁止进行与生态保护及修复无关的建设行为,禁止矿山开采等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

交通、市政、军事设施等建设行为确实无法避开禁建区的,必须经法定程序批准,服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限建区范围和管制要求

限建区包括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非核心区、一般农田、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以及工程地质条件较差、存在地质安全隐患,生态敏感地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地区周边缓冲地区和环境协调地带。

限建区管制要求:

原则上禁止城镇建设,交通、市政、军事设施、农村住宅等必要的建设行为在控制规模和强度下经过审查和论证后方可进行。

适建区范围和管制要求

适建区为工程地质条件条件好、开发条件优越、生态环境容量大,适于进行集中、大规模产业布局和城镇建设的地区,是规划期内进行工业化、城市化的主要空间载体和远景城镇建设的预留用地。

适建区管制要求:

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

禁止布局与总体规划不相适应的建设项目,注重对生态环境特别是水资源环境的保护,建设总量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在不突破建设用地允许规模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空间扩展边界,以保证生态廊道等生态基础设施系统不被侵占。

已建区范围和管制要求

已建区为现状已建成的城镇建设用地。

主要对现状建设用地进行优化整合,重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环境品质,完善服务设施。

区际协调发展

(1)与铜陵的协调

按照优势互补的原则协调铜陵、池州和江南产业集中区的功能定位。

加强江南集中区与铜陵市之间的青通河-十八索生态廊道的保护。

加强区域交通对接,建设两市一区的快速通道、轨道交通,按照一级公路标准改造S321,形成联系两市一区的第二通道。

(2)与安庆市区的协调

加强池州与安庆的跨江交通联系,加强大渡口与安庆市产业分工、交通联系和设施共享,在香隅通过望东长江大桥,加强东至与安庆的联系。

(3)与枞阳的协调

规划将S219提升为一级公路,自梅龙过江向北联系枞阳与京台高速公路,向南经九华山机场、灵芝、九华山连接京台高速公路。

第七节市域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

城镇公共设施配置

市域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中心城区、县域中心城镇、重点镇、一般镇、中心村和一般村六个级别配置。

表3.5城镇公共设施配置表

分类

公共设施类型

中心城区

教育

普通高校

特殊教育

中等职校

成人教育

高中

初中

小学

幼儿园

医疗

卫生

三级综合性医院(500床以上)

二级综合医院(200床以上)

中医院(专科医院)

中心血站

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

血吸虫病防治机构

卫生监督机构

急救站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文化

体育

博物馆

图书馆

演艺场所

展览馆

文化馆

青少年活动中心

综合文化活动中心

社区文化中心/乡镇文化中心

文化活动室(文化大院)

体育场

体育馆

游泳池

社区(乡镇)体育健身中心

社会

福利

救助站

残疾人康复中心

儿童福利院

敬老院

商业

设施

(注:

●为必须设置的公共设施,○为可以设置的公共设施。

表3.6公共设施项目配置表

设施类别

设施项目

村庄类型

中心村

一般农村居民点

行政管理

村委会

托儿所、幼儿园

-

卫生室

计生站

文化活动室

老年活动室

室外运动场

室内体育活动室

(注:

◆为必须配置,◇为建议配置,为不宜配置。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1)教育设施

推进高等教育向教育园区集中发展,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向中心城区、县域中心城镇集中,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提高设施的质量。

坚持城乡统筹原则,调整优化各乡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整合优质教育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和辐射范围。

(2)医疗设施

城市中心城区和县域中心城镇建设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增加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形成区域性综合医疗中心。

形成重点镇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镇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体系,农村积极推进基层和农村医疗设施的建设,提高市域医疗服务水平。

(3)文化体育设施

加强中心城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完善市体育中心和文化中心的建设,合理布局群众健身设施系统。

县域中心城镇应规划建设文化馆、图书馆、电影院、剧场、文化中心和体育活动中心等文化体育设施。

乡镇建设中应当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的文化和体育设施,鼓励学校文化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4)社会福利设施

适应城市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需求,加快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服务规范、机制灵活、满足不同层次需要的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体系。

进一步健全市、县两级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的建设,建设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进一步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努力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5)商业设施

规划形成百货市场、农贸市场、其他专业市场等综合商业市场体系。

城市中心城区和县域中心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性商业中心。

市域中心镇根据自身特点及需要设置专业市场或综合型市场。

第八节市域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坚持生态优先原则,落实重要生态功能分区管理,构筑科学合理的区域生态支撑体系。

加强区域生态系统与绿地建设以及环境污染防治,促进生态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生态安全格局

规划形成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廊道和长江生态防护带构成的市域生态安全格局。

通过市域内的滨河、铁路、公路、重大基础设施的绿化防护带等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廊道之间的横向和纵向的联通,形成生态网络系统。

重要生态功能区

重要生态功能区包括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和重要湖泊,以及规划确定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

()自然保护区包括升金湖、牯牛降个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贵池十八索、老山、盘台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紫石塔县级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应划定核心保护区、缓冲区和试验区。

核心区内禁止一切建设活动。

缓冲区内可以进行以科研、教学实习以及考察活动为目的的建设,禁止大规模的建设。

实验区可结合居民点建设与旅游服务相配套的设施,禁止体量、规模较大的设施的建设。

()森林公园包括九华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目连山、天台山、杉山个省级森林公园。

划定森林公园的保护范围,按照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在珍贵景物、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除必要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和其他工程设施;

禁止在森林公园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严格保护森林公园内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采伐森林公园的林木,必须遵守有关林业法规、经营方案和技术规程的规定。

()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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