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完整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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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安全要求:
1.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2.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严禁酒后作业。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
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
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
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6.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量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1以下1-1520-4060-110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
方向最近距离(m)1.5345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
方向最近距离(m)11.5246
7.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清;
(3)吊装物下方有人;
(4)吊装物上站人;
(5)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6)斜拉斜牵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无容器;
(9)吊装物质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1)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8.作业时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操作。
听从统一指挥。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经试吊无误后方可起吊。
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
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11.需自制吊运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浆斗等)时,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
(1)荷载(包括自重)不得超过5000千克;
(2)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
(3)焊制时,须选派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质量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确保制作质量;
(4)制作完成后,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并试吊,确认合格;
(5)验收时必须将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交项目经理部主管部门存档,井由主管部门纳入管理范畴,定期检查、维护,遇有损坏及时修理,保持完好;
(6)使用前必须由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焊缝不开裂,吊环不歪斜、开裂,容器完好。
(二)基本安全操作
l.穿绳:
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
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
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有套索。
2.挂绳:
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
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持吊物平衡。
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索绳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o
3.试吊:
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
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
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他物件牯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
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
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
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
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
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
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
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吊挂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重心。
7.捆绑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捆绑必须牢固;
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经试吊无误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三)三角架吊装
l.作业前必须按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
三角架底部应支垫牢固。
3.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e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
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l.5m。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
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四)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l.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乎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各必须连接牢固,保持稳定。
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
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
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
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撵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五)吊索具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
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
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
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3.蒲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X37的钢丝绳。
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ram。
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
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
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2)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3)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4)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5)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6)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
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篇2:
瓦工、抹灰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提要瓦工、抹灰工施工安全交底交底日期×
瓦工、抹灰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瓦工
1.在深度超过1.5m砌基础时,应检查槽帮有无裂缝、水浸或坍塌的危险隐患。
送料、砂浆要设有溜槽,严禁向下猛倒和抛掷物料工具等。
2.距槽帮上口lm以内,严禁堆积土方和材料。
砌筑2m以上深基础时,应设有梯或坡道,不得攀跳槽、沟、坑上下,不得站在墙上操作。
3.砌筑使用的脚手架,未经交接验收不得使用。
验收使用后不准随便拆改或移动。
4.在架子上用刨锛斩砖,操作人员必须面向里,把砖头斩在架子上。
挂线用的坠物必须绑扎牢固。
作业环境中的碎料、落地灰、杂物、工具集中下运,做到日产日清、自产自清、活完料净场地清。
5.脚手架上推放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均布荷载≤3KN“,集中荷载不超过1.5kN)。
6.采用里脚手架砌墙时,不准站在墙上清扫墙面和检查大角垂直等作业。
不准在刚砌好的墙上行走。
7.在同一垂直面上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层。
8.用起重机吊运砖时,当采用砖笼往楼板上放砖时,要均匀分布,并必须预先在楼板底下加设支柱及横木承载。
砖笼严禁直接放在脚手架上。
9.在地坑、地沟砌砖时,严防塌方并注意地下管线、电缆等。
在屋面坡度大于25。
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挂钩。
檐口应搭设防护栏杆,并立挂密日安全网。
10.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
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条上行走。
11.在石棉瓦等不能承重的轻型屋面上作业时,必须搭设临时走道板,并应在屋架下弦搭设水平安全网,严禁在石棉瓦上作业和行走。
12.冬季施工有霜、雪时,必须将脚手架等作业环境的霜雪清除后方可作业。
(二)抹灰工
1.脚手架使用前应检查脚手板是否有空隙、探头板、护身栏、挡脚板,确认合格,方可使用吊篮架子升降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得擅自拆改或升降。
2.作业过程中遇有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接,未经领导同意,严禁拆除。
必要时由架子工负责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3.脚手架上的工具、材料要分散放稳,不得超过允许荷载。
4.采用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送材料时,预先检查卸料平台通道的两侧边安全防护是否齐全、牢固,吊盘(笼)内小推车必须加挡车掩,不得向井内探头张望。
5.外装饰为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隔离层。
贴面使用的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
安装时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余料、边角料严禁随意抛掷。
6.脚手板不得搭设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非承重的物器上。
阳台通廓部位抹灰,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
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进行操作。
7.室内抹灰采用高凳上铺脚手板时,宽度不得少于两块(50cm)脚手板,间距不得大于2m,移动高凳时上面不得站人,作业人员最多不得超过2人。
高度超过2m时,应由架子工搭设脚手架。
8.室内推小车要稳,拐弯时不得猛拐。
9.在高大门、窗旁作业时,必须将门窗扇关好,并插上插销。
10.夜间或阴暗处作业,应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
11.瓷砖墙面作业时,瓷砖碎片不得向窗外抛扔。
剔凿瓷砖应戴防护镜。
12.使用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机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作业前应试机检查,作业时应戴绝缘手套。
13.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雾,应停止室外高处作业。
篇3:
防水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程
交底提要防水工施工安全交底交底日期×
防水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3.上下沟槽、构筑物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
4.高处作业时必须支搭平台。
5.使用喷灯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有带电体的场所使用喷灯时,喷灯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lOkV及以下电压不得小于1.5m,10KV以上电压不得小于3m.
(2)喷灯内油面不得高于容器的高度的3/4.加油孔的螺栓应拧紧.喷灯不得有漏油现象.
(3)严禁在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使用喷灯。
(4)喷灯加油、放油及拆卸喷嘴和其他零件作业,必须熄灭火烙并待冷却后进行。
喷灯用完后应卸压。
(5)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严禁加人汽油。
6.在构筑物内部作业时应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7.临边作业必须采取防坠落的措施。
8.作业现场严禁烟火。
使用可燃性材料时必须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9.运输和储存燃气罐瓶时应直立放置,并加以固定。
搬运时不得碰撞。
使用时必须先点火后开气.
10.加热熔化沥青材料的地点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Om,并远离易燃易爆物.严禁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加热设备应有烟尘处理装置,沥青锅盖,应用锅盖应用钢质材料.
11.运送热沥青时,应使用带盖的提桶,桶盖必须严密,装油量不得超过橘容积的3/4。
两人抬运热沥青时,应协调一致。
12.沥青刷手柄长度不宜小于50cm。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