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资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决定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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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资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决定Word格式.docx

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

健全党委领导和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政府依法行政、政协民主监督、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工作制度。

各级党委要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依法治市中积极发挥作用。

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二)加强党内制度体系建设。

严格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规范和控制党委政府联合发文。

完善落实党务公开制度。

建立党内法规实施效果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评估制度,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加强对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健全党委(党组)依法决策机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决策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及纠错机制。

  (三)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各级党员干部要始终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质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建立定期学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和所有干部年度法律考试制度,建立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司法公职人员法治档案制度。

  (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化。

坚持依法治市和从严治党紧密结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和依法执纪工作制度,以零容忍态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坚决纠正“四风”和损害投资软环境、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

逗硬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等方面制度规定,强力整治特权行为,着力形成改进作风长效机制。

  (五)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按照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建立党对地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程序,将地方立法工作纳入资阳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和总体布局。

规范党委提出立法建议的程序,在地方立法中充分体现党的主张,保证地方立法的正确方向。

深入开展地方立法调研,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加快建设地方立法工作队伍,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人大常委会委员比例。

建立人大主导、公众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立法协商,拓展公民有序参与地方立法途径,使每一项地方立法都符合宪法法律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三、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各级政府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统一清理和公布行政许可项目,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清理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与行政审批有关的中介服务。

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将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要求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办理。

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集中依法进行,严格落实交易监管问责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

严格执行行政决定事项,依法履行行政合同协议,切实兑现政府承诺事项。

  

(二)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把合法性作为行政决策的第一要件,明确行政决策范围、权限、规则和程序,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

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探索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推行行政执法流程网上运行和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加快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加强重点领域综合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

加强行政执法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落实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和罚没物品依法处理规定。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

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规范管理和限期答复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查询系统。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配套保障机制。

  (五)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加强政府内部权力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

在县级以上政府探索建立专门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

健全纠错问责机制,建立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四、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用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深化司法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落实司法改革部署。

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制度。

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实况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建立司法人员业务提升、培养使用、物质保障机制和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落实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审级制度改革,推行繁简分流和速裁机制,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惩治力度。

规范司法机关内部层级权限,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二)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完善司法办案的程序规则、质量标准和监督办法,依法公正文明执行刑罚。

规范司法机关自由裁量权行使,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健全案例指导制度,促进法律适用标准统一。

健全案件全程监控和质量管理机制。

建立落实积案清理长效机制。

  (三)推进司法公开。

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检务、警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

加强司法信息化建设,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公开查询制度,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

健全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群众旁听庭审、公开司法拍卖、新闻发布等制度。

  (四)强化司法为民。

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完善冤假错案防范纠正问责机制。

加强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严禁刑讯逼供、非法取证和体罚虐待。

解决执行难问题,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司法程序,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规制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

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

对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五)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强化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规范监督制度。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参审范围,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

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

司法机关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

依法规范司法人员行为,推行廉政效能监督卡和司法人员执法档案制度,依法开展影响司法公正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司法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和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推进全民普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坚持把全民普法作为依法治市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全市人民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实施普法规划。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和法律人才库建设。

健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教育中的作用。

建立健全普法教育考核评估、监督检查机制,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普法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各级人大对普法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深入推进“法律七进”。

推进法律进机关,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院校、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落实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推进法律进学校,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列入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实现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建设。

推进法律进乡村,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和“法律服务进千村”活动,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健全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制度。

推进法律进社区,开展法治小区创建和“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针对重点人群分类开展普法教育。

推进法律进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管理。

推进法律进寺庙,建立法律进宗教场所大宣讲机制,倡导爱国爱教,坚持依法办教。

推进法律进单位,健全“谁主管谁负责谁普法”制度,制定各单位普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考核细则,督促各单位切实加强普法宣传,实现普法宣传教育全覆盖。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统筹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城市重点推进法治长廊、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小区等建设,在农村重点推进法治文化农家大院等贴近群众的普法阵地建设。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引导各类媒体开展法治文化传播活动,市、县(市、区)主流媒体至少开办一档定期的法治节目或专栏,鼓励开办法治微博微信、法治手机报等新型普法载体。

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与推广,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

  (四)培育尚法守制社会风尚。

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与公民道德建设有机结合,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

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遵循公序良俗,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注重发挥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作用,引导人们牢固树立有权利必有义务的观念,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在全市形成尚法守制的社会风尚。

六、推进社会法治,营造安定有序社会环境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创新社会治理机制。

健全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等风险评估应评尽评。

全面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依靠网格化服务管理主动发现矛盾、化解矛盾、提供服务、解决问题。

建立健全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

完善和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和司法公信建设,完善企业信用自律机制、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和公民守法信用记录,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

推进多层次多形式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守法诚信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发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健全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纠纷机制。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群众信访工作,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和救济救助机制,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和诉访分离制度,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调解、综治、信访相结合的诉非衔接和检调对接,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模式。

  (三)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控制、源头管理和技术标准体系,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和应急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推进平安资阳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街面、社区(村)、单位、线(路)、区域边际、虚拟社会六张治安防控网,有效防范化解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

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黄赌毒、侵财型犯罪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依法强化重点问题治理,加大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涉及金融安全、历史遗留问题等重点领域问题的依法治理力度。

加大食品、药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健全流动人口服务和动态管理工作网络和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社区矫正的组织和监管制度体系,构建特殊人群监测、预警、救治、帮扶、服务、管理制度框架。

依法治理网络环境,加快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建设,完善网络安全防控体系,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工作格局。

  (四)完善法律服务体系。

依托各级政务(便民)服务网络,建立法律服务平台,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强化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健全“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完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探索在省外资阳籍务工人员集中地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建立健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网络,着力培育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法律服务机构。

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完善行业自律与行政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严肃查处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七、建强法治队伍,强化法治资阳建设人才支撑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法治资阳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一)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

加强立法、行政执法、司法队伍建设,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的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

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

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畅通具备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的通道,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

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把基层党员干部和法治工作者培养成为依法治理的积极宣传者、强力推进者、模范执行者。

  

(二)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业务素养、职业道德建设,完善执业保障机制,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

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发挥律师协会行业自律作用,强化准入、退出管理,严格执行违法违规职业惩戒制度。

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

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

  (三)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引进。

推进法治人才智库建设,积极开展法学理论研究。

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大力培养熟悉和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人才及后备力量。

加大司法考试组织保障力度,鼓励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完善高端复合型法律人才培育和引进机制,建立激励法律服务人才跨区域流动机制,逐步解决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高端人才匮乏问题。

八、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强化领导责任,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考评问责,推动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一)强化领导责任。

加强党对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构建党委统筹揽总、系统垂直推进、部门各司其职、群众广泛参与的依法治市推进格局。

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主体责任,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定期听取依法治理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依法治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各地要健全依法治理日常工作推进体系,强化工作力量保证,为加快建设法治资阳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

  

(二)强化督促指导。

建立完善领导联系制度,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依法治理重点单位、重点工作、重点课题。

健全督查通报制度,整合纪检监察、目标督查和依法治理工作力量,实施全程跟踪督查通报。

深化依法治市“1+6+N”工作推进机制,构建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牵头统筹、各重点工作推进组分工负责、若干单项工作小组具体落实的矩阵式工作模式,完善条块结合、纵横有序、环环相扣的依法治理工作实施链,建立逐县逐专题现场推进制度,推动依法治市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考评问责。

建立健全科学的依法治市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党政综合目标考核范畴。

全面推行党政一把手法治建设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量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强化工作措施。

严格落实问责追究制度,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通报批评、约谈提醒、限期整改,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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