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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花源镇规划文本

新津县花源镇规划优化调整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优先发展重点镇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优先发展重点镇的各项目标。

年花源镇修编规划中部分指标未能达到成委发[]号文件的要求,不能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需要对规划进行优化调整。

受花源镇人民政府委托,由成都市城镇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本次花源镇规划优化调整任务。

第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优先发展重点镇建设的意见”(成委发[]号),成都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镇规划调整工作的通知”(成规委办[]号)等文件,优化调整本规划。

本规划是花源镇镇域范围内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指导性文件。

第条《新津县花源镇规划》的批准机关是新津县人民政府,其执行和解释权属新津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条本文本与花源镇规划调整说明书、图纸共同使用,不可分割。

第条本文本粗宋体字为本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规划调整的依据、重点及年限

第条规划调整的背景

、花源镇规划是在年被确立为重点镇后,短时间内编制完成的,加之在当时新提出“城乡一体化规划”,规划的指导思想、编制办法和指导文件均不十分成熟,原规划存在一些不足,不能很好的指导花源镇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建设,急需进一步优化调整。

、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优先发展重点镇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优先发展重点镇的各项目标。

年规划中部分指标未能达到成委发[]号文件的要求,不能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需要调整。

、新津县委、县政府对花源镇城镇的发展有新的思路,城镇重点向东向南发展,花源镇山、水环境较好,宜发展居住。

在一些专家和专业部门的领导现场调研后也建议向杨柳河以东浅丘区发展,既利用了好的环境,又可节约平坝区的耕地。

、花源镇产业发展的重大调整。

花源镇第二产业有很好的基础,年规划由于受政策的限制,镇内限制工业的发展,只在城镇南侧布局少量的生产用地。

目前根据成都市有关文件,花源镇具备有工业发展条件,有良好的机械加工业基础,同时花源镇南部兴乐场工业点已有道路、电力、天然气、自来水等基础设施。

因此应将其纳入花源城镇规划一并考虑,重点布局工业集中发展用地,以发展花源镇的第二产业。

第条规划调整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优先发展重点镇建设的意见”(成委发[]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研究推进城乡一体化和优先发展重点镇建设有关工作会”的会议纪要(成府阅[]号)。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重点镇规划的通知”(成规管[]号)。

、成都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全市农村地区“三个集中”规划工作的意见”(成规委办[]号)。

、成都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镇规划调整工作的通知”(成规委办[]号)。

第条规划调整的重点

本次调整加强了花源镇在成都市南部区域的分析和论证,从双流县和新津县两个县域相关地区来分析其交通、产业和基础设施布局。

、强化过境交通的功能,使花源镇与新津县城、双流县城及成都市区有方便的交通联系。

一是川藏路结合双流县东升片区的分区规划和新津县城市总体规划,向西改道从城市外围绕行,花源镇域段同时向西改,之与衔接,并加强镇内通往各社区的道路与之有便捷的联系;二是减小城镇道路与大件路的开口;三是加强杨柳河以东与牧马山旅游新城的道路联系,以带动东部浅丘区的居住,休闲、娱乐业的发展。

、花源镇通过道路交通条件的改善,使之主动融入双流(成都市南部较发达的)经济圈。

花源镇处于双流县城和新津县城的中间位置,第一产业重点发展种、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

第二产业发展机械加工和农业产业化项目,与成都市其它宜工城市(镇)构成成都市完整的工业体系。

第三产业浅丘区发展中、高档居住,城镇建设区外,发展生态观光农业和新津的特色餐饮,以延伸牧马山环山旅游线;利用废旧金属基础,建好专业化市场,产业化、规范化引导发展,做大做强废旧金属交易;同时做好传统商贸业,为花源这个片区中心镇所辐射、服务区域的村民服务。

、利用花源镇工业基础,将原规划在城镇南布局的少量工业用地和城镇保留的现有工业企业逐步调整到兴乐工业点集中布局,并将兴乐工业点纳入城镇总体规划,使其布局紧凑,以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重大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

水厂远期规划在金马河附近新建水厂,以满足新津县北部区域中心镇的供水;将污水处理厂位置向南移,以兼顾工业集中发展点,做到对全镇污水集中统一处理,达标排放。

、村镇体系按照“三个集中”的要求进行了调整。

按中心城镇,农村新型社区两级布局,适当扩大了城镇的规模。

、花源镇作为新津县北部的片区中心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增加,主张通过新津县北部地区乡镇的土地整理来满足其建设发展用地的需求。

、加强镇内各种控制色线规划,明确控制要求。

对川藏公路、大件路和杨柳河的绿线控制按新津县的实际和有关文件要求进行了调整。

、规划重点抓好花源镇山、水特色。

在空间布局、景观组织上注重山水特色的塑造,突出花源“山水城镇”特色。

第条本规划调整确定的期限:

近期:

—年;远期:

年—年。

第三章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第条区域定位:

、花源镇是新津县的北大门,是县域北部的片区中心镇。

、花源镇是新津县东北部的交通要道,经济增长的支撑点。

、花源镇是成都市南部新津县和双流县两县交界处的商贸中心和物资集散地。

、花源镇是以发展机械加工和商贸业为主的新津县北部工贸型片区中心镇。

第条各产业发展战略

、农业经济发展战略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调整种养业和农产品结构,进一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深入推进科技兴农,加快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由数量型向效益型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工业经济发展战略

花源镇应充分利用现有工业基础和本镇资源优势,参照县城总体规划和双流的分区规划确定的工业门类,在现有农用药品、化工产品的生产的基础上,控制有污染的项目,重点发展机械加工工业和农业产业化项目,即与种植和养殖相关的加工工业。

对现有企业年应逐步搬迁至工业集中发展点,加强对排污的处理,污染企业应逐步转产,以利于基础设施的投入和产生规模效应。

、第三产业发展战略

花源镇应大力改善基础设施,利用杨柳河及沿岸的自然风光和牧马山的浅丘地势,大力发展居住和生态观光农业,带动餐饮、娱乐业的发展。

利用方便的交通条件和现有的基础,重点发展废旧金属交易。

同时抓好传统商贸业的发展,为新津县北部片区的村民服务

第四章发展目标预测

第条经济发展目标

全镇总量年将达到万元,财政收入万元;全镇总量年将达到万元,财政收入万元。

第条人口发展目标预测

镇域总人口年人,年人。

花源城镇人口年人,年人。

城镇化水平:

年,年。

第五章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第条村镇层次的划分

为了促进花源镇经济社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全镇经济现代化及城乡一体化,推行“三个集中”,以城镇为重点,带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发展。

村镇等级结构为两级:

一级:

中心城镇,即花源城镇。

二级:

农村新型社区,全镇共布局包括兴乐在内的个社区。

近期仍散居的村民居住点,近期保留,如需改造、新建住房的村民则应集中到城镇或农村新型社区。

第六章镇域土地利用规划

第条土地资源的分类评价和建设控制要求

花源镇土地资源按适建性要求和上层次规划空间管制要求评价,大体上分为三类,即严控建设用地、限制建设用地和按规划可建设用地。

、严控建设用地:

主要指镇内金马河两侧米,杨柳河两侧米,其他小河渠两侧各米的绝对生态控制区;省道川藏公路两侧各米的区域和省道成乐大件路两侧米的区域,镇域内的高压走廊米,高压走廊米,高压走廊米范围区域;高压输气管两侧各米的区域。

上述区域除道路、桥梁、园林建筑小品之外,不得进行其他性质的建设。

镇域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应按照土地法进行保护控制。

其他重要设施和单位,按规定需要划定严控建设区域的,按相关要求控制。

、限制建设用地:

主要指镇内金马河因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划定两侧米的建设控制区,在建设控制区内各类建设活动应进行严格审批,容积率不大于,绿地率不低于,建筑层高不超过层。

水厂水源卫生防护带,花源镇水厂水源为地下水源与地表水相结合,地下水源地取水井影响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有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管渠道,并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

在水井30m的范围内,不得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堆和废渣堆等污染源,并建立卫生检查制度。

地表水水源杨柳河在取水点周围半径100m的水域内,严禁捕捞、停靠船舶、游泳和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应设有明显的范围标志。

取水点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水域,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不得设立有害化学物品仓库、堆站或装卸垃圾、粪便和有毒物品的码头,沿途农田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及施用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从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

排放污水时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有关要求,保证取水点的水质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

水厂生产区的范围应明确划定,并设立明显标志,在生产区外围不小于10m范围内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和绿化。

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的外围不小于10m的区域内,其卫生要求与水厂生产区相同。

镇域的丘陵地区,因工程地质自然坡度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条件需限制建设的区域,选址建设前必须进行进地质灾害评价,按工程地质灾害评价结果和要求进行建设。

、按规划可建设用地:

主要指除上述两类用地外的符合城市规划的一类和二类建设用地,这类用地上的建设活动,前提是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的要求,并在城市规划许可的条件下进行合理建设。

第条镇域各类控制线的界定

、蓝线:

以现有河流和主要灌溉、排洪渠以多年来形成的岸线为控制蓝线。

蓝线范围内除修筑防洪提、护岸等,不得进行其他建设活动,并应定期疏通,保持河道、沟渠的水流畅通,不得向河道、沟渠内倾倒垃圾、渣土,不得向河道直接排放污水。

、绿线:

主要指镇内金马河两侧各米,和杨柳河两侧各米的生态控制线;省道成乐大件公路及川藏路两侧各20米的生态控制线;镇内高压走廊边线。

线内除因交通联系和美化环境需要,建设道路,桥梁,园林建筑小品之外,不得进行其他性质的建设活动。

生态保护区界线,该线内按控制开发地域的要求控制。

、红线:

镇内各项建设活动,尤其是镇区和农村新型社区,应遵循规划所确定的道路红线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所划定的用地红线。

所有建设活动应满足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

第七章镇域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及防灾规划

第条道路交通规划

镇域主要过境性干道省道成乐大件路和川藏路规划道路红线大件路按米控制,川藏路按米宽控制。

大件路和川藏路在规划区范围内两侧各预留米的控制带。

规划在川藏路西侧新建代替川藏路的通道,宽米。

规划区城镇设辅道与大件路连接。

控制带内不得新搞建设,原有建筑近期保留,远期逐步搬迁。

完善花河路、花石路、白云大道三级路建设,逐步改造花源城镇至周边各村的村道为水泥路,路基宽度不低于四级道路标准,逐步新建镇域村与村之间、社区与社区之间、居民点与居民点之间的纵向联系道路,构成镇域方便畅通的环状交通道路网。

第条电力规划

规划花源镇电力由镇域花桥变电站供电,城镇设变配装置,满足城镇及工矿点、农村新型社区等全镇用电,工业用电,耗电大的企业直接与供电部门协商。

第条邮政、电信规划

规划到年实现城镇及农村新型社区均通光纤电视、广播及宽带网,城镇建邮政、电信所,在农村新型社区设邮电代办点。

第条燃气规划

规划年城镇及工矿点的住户使用天然气,农村新型社区天然气普及率,未普及的区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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