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建构与完善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9478066 上传时间:2023-01-06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9.3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建构与完善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建构与完善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建构与完善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建构与完善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建构与完善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建构与完善Word文档格式.docx

《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建构与完善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建构与完善Word文档格式.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建构与完善Word文档格式.docx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必要性不足完善

目录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概述1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1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2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分析5

(一)企业回馈社会是企业应尽的义务6

(二)保护资源和环境的需要7

(三)企业提高企业业绩的需要7

(四)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需要8

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8

(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现状的总体分析8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突出表现9

(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分析10

四当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构建12

(一)企业层面的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措施13

(二)政府层面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进措施14

(三)社会层面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进措施16

五结语18

参考文献:

20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大规模工业变革的不断推进,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越来越受到全球的关注,企业对国家乃至世界由保障全球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对维护国际和平有重要作用和促进发展中国家政治稳定可起到积极作用。

因此,以许多欧美国家为首的政府、非政府组织、普通民众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极为关注,普遍要求企业对整个供应链承担责任。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兴起于西方国家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已经对我国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方面,外国采购商在中国选择供应商时普遍把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作为重要的评价依据;

另一方面,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假冒伪劣、侵犯员工合法权益、污染环境、过度消耗自然资源等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受到严重污染。

要提升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要建立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要建立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实现机制。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概述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

18世纪60年代,现代意义上的企业出现。

在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经济理论的主导思想引导下,这些企业以利益最大化为唯一目标和责任迅速发展壮大,成为社会上最重要的经济组织。

20世纪初期,随着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逐利行为带来了一列社会问题。

环境污染、欺骗消费者、剥削工人,甚至操纵政府等,严重影响了整个社会的稳定。

企业的这些行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些学者开始对传统企业理论进行反思。

很多学者认为,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只是企业目标的一个方面,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应该兼顾其对于社会的责任,一元的利益最大化目标已经不能适应企业的发展,应当予以及时修正。

就是在对传统企业及企业法理论的反思中,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不断发展起来。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学者谢尔顿于1924年提出,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含有道德因素在内,企业的社会责任应与企业经营者满足人类各种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这种观点认为社区利益作为衡量企业的一项标准,要远远高于企业的盈利,同时企业对社区提供的服务也有利于增进社区利益。

所以其最初讨论的范围侧重于道德伦理,后来才逐渐转移到法律层面上来。

1929年,美国通用电器的公司经理杨在演说中指出,企业的经理不仅有义务保护股东的利益,还要保护雇员、顾客和广大公众在企业中的利益,这种观点认为,企业实际上是一种社会公共机构,经理是社会的受托人而非企业股东的代理人,因而不能只对股东的最大经济利益负责,而更应该在确保股东的最大投资回报外,承担维护雇员、顾客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更为广泛的义务。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1.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理论最早起源于美国,在经历了长期的发展演变后传入我国,并由此掀起了我国学者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和探讨。

关于企业社会在责任的内涵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主要有刘俊海的“公共利益兼顾说”、刘连煜的“非盈利目的说”和卢代富的“社会利益说”。

刘俊海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为:

公司存在的目的不是单纯地追求其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应尽可能地兼顾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和社会利益,这种利益包括消费者利益、中小竞争者利益、环境利益、社会弱者利益以及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

刘连煜教授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营利性的公司于其决策机关确认某一事项为社会上多数人所希望者后,该盈利性公司便应放弃盈利之意图,俾符合多数人对公司之期望。

卢代富教授则对其解释为企业在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

本人结合西方及我国既有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试图立足于众

多研究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前辈们的肩膀,以粗陋所学对企业社会责任作出自己的理解:

企业社会责任即企业作为社会一份子,在履行其法定义务基础之上,对利益相关者及社会公众所应承担的、有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责任。

2.企业社会责任的性质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性质的认识,是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核心问题,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在实践中的具体落实。

企业社会责任的性质历来有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两种观点。

本人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一种制度安排。

(1)经济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要求。

经济责任是指企业作为理性的经济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责任。

传统理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肇始于亚当·

斯密的《国富论》。

他认为企业如果尽可能高效率地使用资源以生产社会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并以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销售它们,企业就尽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

企业唯一的任务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经营中追求利润最大化。

由此可见,其他受公司行为影响的有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实现不是企业的目的,而企业存在的最主要、最直接的目的还在于实现利润最大化。

所以,相对于那些非营利性组织来说,企业制度的价值也就是它的营利性价值。

因而可见经济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要求。

(2)法律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底线。

不可否认,立法化不等于强制性,但立法化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约束力显然要强于一般的道德约束。

借助于法律手段落实企业社会责任无疑是一种最为直接的约束方式。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有关劳动安全、污染环境、消费者权益保护、税收等方面的立法,是社会对企业行为的最低要求,当然也是强制性的法律义务。

如果公司违反这些最基本的规范,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法律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底线。

(3)道德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理想。

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化似乎也面临着一个普遍的棘手问题,就是这种责任在法律上往往难以完全细化,即法律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多为原则性规定。

因此,要有效落实企业的社会责任,必须借助于道德准则来填补法律规定的空缺。

在一些著名学者和实业界人士眼中,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渡社会的道义责任。

道德之于法律,其是对任何一个社会组织体提出的更高的要求。

道德准则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之内涵相当重要,道德标准反映了公司社会责任的价值追求。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分析

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除了对股东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义务,同时对利益相关者也要承担责任和义务,而如何承担以及以什么样的方式承担需要合理的依据。

克拉克森借鉴了沃提克和寇克兰描述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的四个术语,建立了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的RDAP模式,这四个术语分别是:

“对抗型”、“防御型”、“适应型”、“预见型”,整体成如下表:

企业社会责任的RDAP模式

模式

社会责任态度

社会责任行为

对抗型

否认企业社会责任

尽量逃避社会责任

防御型

承认责任但消极对抗

尽量少履行

适应型

承认并接受

仅做所有被要求事项

预见型

遇见将要担负的责任

比要求的做得多

实践表明,对抗型的企业最终会受到惩罚,而防御型的企业则不利其发展,采取适应型和预见型的企业往往能在竞争中取得优势,也便体现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应然性和必然性。

企业只有已主动的积极态度对待社会责任,并对利益相关者作出恰当的管理,才能赢得持久的优势。

从基本理念来讲,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是现代企业的应尽职责,企业社会责任是适应企业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企业回馈社会是企业应尽的义务

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企业在为自身创造经济利益的同时,必须对社会有所贡献,这也应该成为企业的核心目标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备要素。

2008年的冰雪灾害,给南方很多地方的水电供应和通信等生活条件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一些个人、单位、企业都开始纷纷伸出援助之手。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向6省区捐款1400万元,中国银行向受灾地区捐款1500万元,中国人寿与中国平安也各捐款1000万元援助南方灾区。

这种带有浓厚人情味的做法,充分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同时,也让人们间接认识到了企业不仅只是单纯追求经济利益。

汶川爆发地震,在政府和军队的救援力量还没有完全到位的时候,四川的很多企业,像长虹、九州集团、新希望集团,都及时组织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在第一时间到达了重灾区。

这些正是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是企业回馈社会的体现,也是企业应尽的义务。

(二)保护资源和环境的需要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保护社会资源和环境的需要。

作为社会资源的主要使用者之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明确有助于保护资源和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而企业作为社会公民对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每个生产环节都将社会责任纳入规划,并通过技术革新减少生产活动各个环节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与此同时也可以降低能耗,节约资源,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是产品价格更具竞争力。

同时企业还可通过发展公益事业与社区共同建设环保设施,以净化环境,在创建自身形象的同时,也能保护社区及其他公民的利益,这也将有助于缓解城市尤其是工业企业集中的城市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严重、人居环境恶化间的矛盾。

(三)企业提高企业业绩的需要

企业社会责任可分为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两部分。

所谓企业绩效是指企业在一定经营期间内的企业经营效益和营业者业绩,常被用来衡量企业的经营和发展状况。

目前人有不少学者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效益产生不利影响,因为很多情况下,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产生的作用在短期内无法识别,在表面上企业在短期内反而是丢失了一些效益。

但从长远看,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绩效。

而企业的社会绩效是不能够用会计和财务指标进行衡量的,比如企业的社会形象、声誉、品牌知名度等。

企业履行好自身的社会责任,有利于保持与企业利益相关者长期合作关系,这样有利于节省交易成本。

这种成本的节约可以支付承担合理社会责任的成本,用于企业进行更长远的投资和收益,给企业带来潜在的利益,从而对企业的长期绩效产生有利影响。

(四)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众多研究成果和实践表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的竞争力之间是正相关关系。

比如杜邦公司由一个总资产36000美元的小公司,成长为年销售收入超240亿美元的跨国公司。

企业作为社会的一员,是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的,其利益与社会利益是密切相关的。

在其享受社会提供的机会和资源的同时,也要回馈社会。

企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一些社会责任活动,短期内这种投资或许牺牲了企业的及经营业绩,但长期来看,这种投资会为企业提供和谐的外部环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吸引优秀人才,从而提高经济效益,这才是企业赢得竞争优势的根本途径。

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

(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现状的总体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取得了一些令人可喜的成果,促进了社会和企业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在取得成就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压低了在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安全生产和保障等方面的投入;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诚信经济,然而企业普遍欠缺诚信,恶意违约、破产逃债的事情屡见不鲜,尤其是部分企业片面追求高额利润,置法律于不顾,损害了他人和公众的利益。

近年来,国内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不佳,食品安全事件多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频发,劳工投诉案增多,环境污染事故不断等问题明显。

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状况严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突出表现

1.保障消费者权益责任的缺失

作为消费者,最关心的是自己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是否货真价实。

因此保证所提供产品质量,尤其是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与安全,就成为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

当前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一个表现是近年来食品安全、产品质量问题频发。

其中较引人关注的就是三鹿奶粉事件。

三鹿奶粉事件等食品安全事件从侧面深刻反映出:

对消费者承担起应尽的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对于企业来说,时期社会责任的根本所在,职业道德底线所在。

企业如果为了片面追求高额利润而无视消费者的健康与生命安全,无异于自掘坟墓。

2.保护环境责任的缺失

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环境,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需要环境。

近年企业保护环境责任的缺失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水资源有加剧恶化的趋势。

企业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污,结果导致环境受到破坏,水质严重污染,严重影响生产生活。

2009年江苏盐城水污染事件就是一个典型。

由于盐城标新公司偷排含有化学物质的工业废水,致使自来水水源受到化工污染,盐城市区发生大范围断水,至少20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

标新化工厂只是一枚被引爆了的定时炸弹,而盐城乃至全国类似这样的化工厂还有很多,对此,盐城水污染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3.保障企业职工权益责任的缺失

员工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发展的直接推动者。

企业对员工的利益、安全等负有重要责任。

然而,近年来,企业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伤亡总量居高不下。

一些企业时常不为员工购买保险、职业性中毒、职业病、脱险工资、安全事故等问题频见报端。

以下一组数据同样揭露了企业对员工权益的漠视: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广东省外资企业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有的员工不能按时领取工资,大部分员工被迫超时工作;

部分员工曾受到身体或精神上的骚扰,半数以上员工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有些企业老板为了逃避员工职业病造成的法律责任,他们采取三个月换一批员工。

这样一来,当员工的职业病或职业中毒发作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开了原来的企业,给职业病和中毒事件的认定造成了很大的难度。

这些问题不仅是企业内部矛盾,已成为影响整个社会和谐发展的大问题。

(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分析

1.企业社会责任的自觉意识淡薄

企业想的最多的就是如何追求经济效益,有的甚至片面追求经济效益。

企业为了经济效益纷纷绞尽脑汁降低成本,有的通过大幅压缩爱生产安全方面的投入,这就给安全事故的频发买下了隐患;

有的是自身没有配套设备,偷排投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物,专家了成本,污染了环境;

有的是为牟求暴利而置消费者的利益于不顾,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企业对由此可能出现的大量社会问题,缺乏社会责任自身体察和自觉意识。

当前我国大部分企业都还没有设立专门的社会责任管理部门,只是定期向外界公布会计报表,但并不包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具体情况。

董事、股东和经营管理者欠缺社会责任自觉意识,没有形成一整套体现社会责任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董事会、股东会以企业的经济利润监督为主,没有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起到监督约束作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

2.规范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制度不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和政治改革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由于改革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我国的法制建设仍有待加强或改善。

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还无法完全解决和应对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

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规定了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但对“故意拖欠”、“无理拒绝”没有规定具体的处罚执行标准,造成行政机关难以操作,不便于消费者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其结果是企业因不履行社会责任甚至违法而受到的惩罚不足以对企业产生警戒和约束作用,违法成本过低又发企业甘愿冒险来使自己利益最大化,而把成本转嫁给它的利益相关者,因此出现了如“毒奶粉”事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恶劣现象。

3.政府部门的引导、监督作用缺位

发展经济是政府的主要任务之一,因为企业是发展地方经济的主体,也是地方政府服务的主要对象,因此,地方政府往往就把企业视为利益共同体。

由于企业的发展关系到地方的税收和政绩,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往往容忍和迁就企业的行为,以“发展总是要有代价的”为借口,放纵企业的不法行为,结果导致地方经济的粗放型发展方式依旧,是生态环境恶化、资源枯竭。

执法不严,商家的违法与失信制裁成本较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企业从违法中受益的心里。

一些地方政府喜欢搞走马观花式的综合大检查,工商、质检、卫生等多部门人员在企业有关领导的陪同下进行一番检查后,检查结果大多是皆大欢喜。

及时检查出企业在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工权益等方面存在问题,往往也是一罚了之。

当企业出现问题后,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摆脱责任。

企业往往就在地方政府的眼皮底下出现重大问题,这不能不说明地方的监管情况。

可以说,政府部门质检职责不清,协调补偿,监管执法不力是企业社会责任进一步缺失的重要原因。

四当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构建

纵观世界各国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立法和实践,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当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应从企业自身、法律、政府三个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推进其构建。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构建,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企业层面的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措施

企业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首先要依靠一夜自身的自觉性。

企业必须认识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实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

只有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才能真正促使企业的良好发展。

1.树立正确的企业责任理念

不管是企业的出资人还是实际经营管理者要以社会为重,恪守“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在进行关乎企业未来发展的决策时,自觉地充分考虑企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职工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之间的关系,实现企业发展和社会效益的和谐。

企业管理层应当牢记,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也是一种投资,是对企业品牌、企业信誉及企业社会形象的投资。

企业合理地承担其社会责任,可以显示或潜在的利益相关者觉得该企业是值得信赖的,从而较大程度上强化企业的品牌,增加企业的无形资产。

企业的市场在社会,企业的员工来自社会,获得的利润也来自社会,所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是企业的义务。

反之,社会是企业的生长环境,是企业利润的来源,离开社会资源,企业的发展就成为无根之木。

2.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

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企业文化建设,从而成为企业自身的需求。

要求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最重要的是要加强企业自身的伦理道德建设,使社会责任行为转化为企业的一种自觉自愿的需要。

当前,建设适应社会责任理念的企业文化已成为企业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一个企业成熟的标志。

企业是否强大,是否具有发展潜力,除了现有的经济实力、管理水平、技术力量、员工素质多方面的指标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

以社会责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文化的培育和构建,对企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能够促进优秀企业文化的基本功能的有效实现。

(二)政府层面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进措施

在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中政府的作用举足轻重,有时甚至可以主导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进。

美国的企业社会责任首先由民间运动发展而来,后来也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

欧洲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开展直接是由政府至上而下的推进。

由此可见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实施中的重要作用。

因此,当前我国社会责任的构建也离不开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1.转变政府观念,坚持科学发展观

鉴于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和税收的情况,我们要积极倡导转变观念,要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角度出发,加深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可,坚持科学发展观,检视自己,不再将企业的利润和税收最为单纯的测量当地经济发展和政绩的标准,从而促进企业的长足发展。

2.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化

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化对企业运行具有极大地促进和保障作用,尤其是对于企业利益关系密切的责任和直接关系社会利益的社会责任更是首当其冲应在立法中加以体现。

具体做法可从两几方面开展:

(1)规范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主体地位

我国目前的法律当中,还没有一部专门法律规范企业社会责任主体。

《合伙企业法》第89条规定“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当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其他便没有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17条规定“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第18条规定“公司职工一罚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职工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但这两个条款缺乏相应的执法程序和违法处罚规定,实际执行性并不强。

因此,我国法律应明确规定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

(2)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立法

法律是保障国家和人民最后也是最有效的手段。

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应尽的社会义务,但是由于企业自身又存在追求经济利益的权利,而社会责任的履行和企业追求经济利益间坑定会存在冲突,所以要缓和解决这种冲突就需要依靠国家和政府的力量。

因而,完善的立法对于国家和政府履行职责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而且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因此相关立法的完善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企业对职工责任的规定,完善企业职工参与经营管理等等,虽然在这些方面有了一些规定,但从整体而言,闲得很分散,缺乏体系。

并且在很多地方还存在着无法律约束的盲区。

对于我国这样一个资源大国、人口大国而言,企业环境责任立法亟待完善。

因此,从立法上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化、规范化,需要借助政府的力量修订已不大适应社会发展和时代要求的环境法律法规,制定空缺的法律法规。

完善企业环境责任立法可以协调企业、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利益,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法制化,避免国家直接干预的负面作用。

3.发挥政府的监督作用

我国政府历来在宏观调控中发挥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建构企业社会责任方面,政府要给与引导、重视和支持,完善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机制,加强政府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状况的监督。

(1)明确有关行政部门的职责分工,协调配合

发挥检察、审计等职能部门以及工商、财税等经济部门的监督作用,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了解情况,加强领导和配合,杜绝对企业的监督不力和事故发生后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形。

(2)强化政府监督职能,加大执法力度

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保护社会生态环境,政府应当扮演好社会公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设计艺术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