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泡沫装置2资料Word下载.docx
《说明书泡沫装置2资料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说明书泡沫装置2资料Word下载.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泡沫混合液流量
可选范围(L/s)
4~32、16~64、24~80、40~100
混合器进口工作压力
可选范围(MPa)
0.60~1.20、0.60~1.60
混合比(%)
3或6
贮液罐储量可选范围(L)
1000~10000
混合器进出口压力损失(%)
≤15
装置进出口通径(mm)
Φ80、Φ100、Φ125、Φ150
装置贮存环境温度(℃)
0~40
4.安装
4.1PZH系列低倍数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安装依GB50281-98《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4.2泡沫液贮罐的底座应与基础固定,安装时只需将地脚螺栓固定住即可。
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当工程设计无规定时,泡沫液贮罐四周应留有不小于700mm的通道,泡沫液贮罐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得小于1000mm。
4.3该装置的安装尺寸,见装置外形尺寸表2。
4.4该装置宜安装在室内,避免日晒雨淋,并注意防高温和防冻。
安装在室外时,应根据环境条件设置防高温、防雨、防冻设施。
4.5该装置连接法兰均按JB/T81-94《凸面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采用标准法兰(订货时请注明是否配套供应)。
5.调试、准备与使用
5.1备用状态
备用状态时,装置中所有阀应为关闭状态。
工程安装完毕后,充液备用按下列程序操作。
5.1.1泡沫贮罐充水、充泡沫液方法之一(下加液法)。
要求:
必须先加水,后加泡沫液,加液速率宜1L/s左右,泵扬程5m左右。
罐内充水
阀号见图三
用泵充水(建议加液泵充液形式见图五,严禁在囊内未排气时加压充水。
):
打开排放阀6并连接加液泵
打开
囊内排气阀8罐内排气阀2排水阀5
充水
罐内排气阀2有水冲出时,关闭阀2
停止充水,打开位标阀7可观察水位。
关闭
囊内排气阀8排水阀5
拆除加液泵,排空余水
转充泡沫液
充水流程图
充装泡沫液(下加液口)
用泵充泡沫液:
充装泡沫液
排放阀6
罐内排气阀2
排泡沫液阀4
充液
罐内排气阀2无水冲出时,停止充液
排泡沫液阀4罐内排气阀2
清洗加液管路,
位标管路
位标阀7排放阀6
结束
充装泡沫液流程图
5.1.2泡沫贮罐充水、充泡沫液方法之二(上加液口法)。
从上加液口加水(见图六):
旋下上加液口堵头
打开
从上加液口充水
罐内排气阀2有水冲出时,关闭阀2
停止充水,打开位标阀7可观察水位。
囊内排气阀8上加液口排水阀5
打开排放阀6,排出余水
关闭阀6
充水流程图
从上加液口加泡沫液:
排泡沫液阀4罐内排气阀2
从上加液口加液
罐内排气阀2无水冲出时,停止加液
排泡沫液阀4上加液口罐内排气阀2
打开排放阀6,清洗加液管路,位标管路
位标阀7排放阀6
加泡沫液流程图
5.2消防应用
有消防信号,启动消防水泵
当供水压力达到所需压力时
打开进水控制阀1,罐内排气管上压力表达到所需值时
打开泡沫液控制阀3
混合液按规定
混合比输出
5.3停止工作
灭火成功
泡沫液控制阀3进水控制阀1
罐内排气阀2,泄压后关闭
清洗管路
关闭水泵
5.4清场及后续工作
重复第5.1.1或5.1.2条补充泡沫液,使装置处于备用状态。
6.维护与保养
6.1维护保养和管理人员应熟悉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要求。
6.2本装置的维护保养和管理按GB50281-98《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6.3为使装置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本装置需定期进行维护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6.4本装置每2年在系统中至少要运行一次,检查装置上各阀门、管道及附件应完好无损。
6.5本装置上的安全阀应按期进行校验。
6.6每季度应对泡沫装置上的压力表、阀门、管道及附件进行外观检查,应完好无损。
6.7各主要阀门如:
进水控制阀1、泡沫液控制阀3、排泡沫液阀4、排水阀5、排放阀6,应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做启闭检测,防止胶着、自锁。
6.8每次使用完后,须用淡水将贮罐和管道内冲洗干净,需要时表面要进行补漆防腐处理。
6.9旋下装置下端堵头,可对泡沫液管道进行清洗。
6.10更换过期泡沫液时,打开排泡沫液阀4、囊内排气阀8、排放阀6,排尽过期泡沫液。
关闭排泡沫液阀4、囊内排气阀8、排放阀6,重复第5.1条即可。
6.11需显示泡沫液剩余量时,可打开罐内排气阀2、排水阀5、排放阀6,将罐内水排尽后,关闭排水阀5、排放阀6。
打开排泡沫液阀4、位标阀7、囊内排气阀8,即显示泡沫液内存高度,若液面低于泡沫液容积的80%或小于设计贮量,重复第5.1条补充泡沫液即可。
6.12根据灌装的泡沫液供应商质保要求,应定期对罐内贮存的泡沫液进行抽样检验。
6.13泡沫罐应避免阳光照射,并贮存在温度变化较小的场所。
7.故障分析与排除方法
7.1水充不进贮罐内:
检查罐内排气阀2、排水阀5、囊内排气阀8应在开启状态(从下加液口加水,排放阀6应打开)。
7.2泡沫液充不进贮罐胶囊内:
检查排泡沫液阀4应在开启状态,将囊内排气阀8试开、试关,排出空气其间会有泡沫液冲出,后关闭囊内排气阀8(从下加液口加水,排放阀6应打开)。
7.3向贮罐充水或充泡沫液,罐内排气阀2排气后出水断续不畅,可能贮罐内胶囊将贮罐排气口堵住。
打开排水阀5、排放阀6,将贮罐内水排出一些后关闭,打开进水控制阀1进水,罐内排气阀2有连续水冲出,即为正常。
7.4排水显示泡沫液位时,出水中有连续不断的泡沫混合液排出,可能贮罐内胶囊老化破损。
需由专业维护人员或供应商重新更换胶囊(注:
贮罐内胶囊正常使用年限≥五年)。
7.5泡沫液输出不畅,检查进水控制阀1、泡沫液控制阀3应在开启状态,检查罐内排气阀2是否有气、水排出。
应先排气,当排气阀2有水流出时关闭。
7.6泡沫质量不佳,检查泡沫液控制阀3是否完全打开。
8.注意事项
8.1混合装置焊有专用吊耳,供运输、安装时起吊用,不得以装置上管道或其它附件做吊耳,起吊时避免碰撞,以免造成各管路零件位移、渗漏。
8.2装置使用前须先检查各接管及连接法兰是否紧固,各种阀门是否处于备用关闭状态。
8.3充装泡沫液时,非化学合成类泡沫液应进行过滤,保持罐囊内清洁。
加入同一厂家、同一型号的泡沫液,泡沫液型号应与被保护物相适应,注意不要混入水和油类等其它液体。
8.4充装泡沫液时,应减少非液态泡沫液的产生,以避免囊内混入过多的气体而影响泡沫液的充装量。
8.5装置使用前须详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使用时严格按使用要求操作。
8.6在备用状态时,贮罐内应按灭火系统设计用量充装泡沫液。
8.7在使用、维护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将根据情况进行技术指导或现场处理。
9.设计与选型
9.1泡沫灭火系统设计选用,可参照GB50151-92《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要求。
9.2选用本装置时应注意工程设计的使用要求,符合装置的工作压力范围和流量范围。
9.3当设计选用泡沫装置流量范围为4~32L/s、16~64L/s或40~100L/s;
工作压力为0.60~1.20MPa时,主管道进出口连接法兰通径对应为Φ80、Φ100和Φ150,具体连接尺寸见图三。
9.4当设计选用泡沫装置流量范围为24~80L/s;
工作压力为0.60~1.60MPa时,主管道进出口连接法兰通径为Φ125,具体连接尺寸见图三。
9.5本装置贮罐容积大小有多种规格(详见表2),可根据用户实际需求设计制造。
9.6连接本装置排液和排水管的附加管道可根据已有的工程设施、下水道位置等条件自定。
9.7本装置安装环境应有上、下水设施。
9.8订货时应说明灭火系统工程设计时确定的泡沫液贮罐容积(L);
混合液流量(L/s);
工作压力(MPa);
混合比(%)或其它附加要求,如:
连接管路直径(mm)、法兰形式、是否有加接电动阀门、电路控制等系统,以及其它特需要求。
9.9泡沫液贮罐容积除按规定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泡沫输出设备的数量和连续供给时间计算外,还应考虑泡沫液贮罐的剩余量(见表2)及充满系统管道的需要量。
9.10另附混合液流量-贮罐曲线示例图,供设计选型参考。
表2:
外形尺寸(参考)
数据
装置型号
外型尺寸
L
B
H
h
L1
H1
剩余量(L)
PZH64/1000
2200
1350
1700
704
980
590
≤100
PZH64/1500
2900
≤120
PZH64/2000
2700
1550
1950
754
1100
660
PZH64/3000
1750
2150
1200
780
≤125
PZH80/3000
766
PZH64/4000
3250
1850
2250
1500
840
≤150
PZH80/4000
PZH64/5000
3500
2350
804
900
PZH80/5000
816
PZH64/6000
3600
2050
2450
1680
960
≤170
PZH80/6000
PZH64/8000
4800
2680
≤220
PZH80/8000
PZH64/10000
4700
2600
854
2500
1120
≤250
PZH80/10000
866
PZH64/13000
4600
2400
904
3080
PZH80/13000
916
续表:
PZH32/1000
695
PZH32/1500
PZH32/2000
745
PZH32/3000
PZH100/3000
PZH32/4000
PZH100/4000
PZH32/5000
795
PZH100/5000
830
PZH32/6000
PZH100/6000
PZH100/8000
PZH100/10000
880
PZH100/13000
930
注:
本装置外形尺寸有可能变动,其变动以随箱检验报告及装箱单为准。
产品装箱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PZH低倍数泡沫比例混合装置
1台
2
使用说明书
1份
3
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
4
安全阀合格证
5
产品合格证
检验员:
年月日
生产本产品的质量体系获准了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本产品由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承担产品质量与产品责任综合保险
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厂址:
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599号邮编:
211112
电话总机:
(025)84279129
传真:
(025)84874724
电子信箱:
njxf@
网址:
http:
//
用户服务部电话:
(025)84879756(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