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区高中段招生实施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湖州市区高中段招生实施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州市区高中段招生实施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纸质材料:
报名册、报名情况统计表、优惠加分名册及有关证件。
其中中考报名册、报名情况统计表须同时报区教育局一份。
2.网上报送:
按规定时间报送学生基本信息、学生志愿、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惠加分信息、体育平时成绩、符合定向招生条件的学生名单等数据文件。
3.报考费:
每人65元。
(五)市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考生向教育考试中心报名时应带物品:
1.户籍证书(户口本或户籍管理中心出具的户籍证明)。
2.学籍证书(义务教育证书或毕业学校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综合素质测评表及体育平时成绩证明。
3.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的加分证件或证明(均需原件)。
4.报考费:
65元。
四、志愿填报
(一)各校要加强初中毕业生志愿填报的宣传指导工作,召开毕业班学生会、家长会,向学生和家长宣传今年高中段招生的形势,鼓励更多的考生报考高中段的各类学校。
同时要向考生讲清各类学校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以及各校招生人数、招生范围、报考条件和收费标准等。
指导考生根据本人实际,客观、合理地选择报考志愿。
报考志愿网上报送后集中打印,学生和家长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否则所填志愿无效,学校教师不得代签。
(二)考生要按本人意愿并征求家长意见认真填报志愿,愿意报考的学校不要漏报,不愿报考的学校不要填报。
1.普高志愿:
考生可填报5个普通高中志愿,可以从向市区招生的普通高中中选择适合本人就读的学校,按本人志愿顺序填报,并在相应栏目内填入招生学校代码。
其中湖州中学公办与湖州二中公办不能兼报、湖州中学择校与湖州二中择校不能兼报。
普通高中公费生与择校生在填报志愿中具有不同的学校代码,须分别填报。
考生应征求家长意见按本人家庭经济情况慎重选择是否填报择校和民办志愿。
2.中职志愿:
考生可填报3个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可以从向市区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见《2009年湖州市高中段招生报考指南》的中职招生计划)中选择适合本人就读的学校,按本人志愿顺序填报,并在相应栏目内填入招生学校代码。
本市以外的中职学校不填志愿,有意报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招生市场直接录取。
(三)报考湖州一中音乐美术特色班的考生需在普高志愿表中填报相应的志愿(分别是湖州一中音乐班、湖州一中音乐班择校、湖州一中美术班、湖州一中美术班择校)。
考生还需提前到招生学校报名,参加术科专业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填报以上志愿,否则无效。
(四)报考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服装表演、音乐、美术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到招生学校报名,参加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合格者还需在中职志愿表中填报该校,否则无效。
(五)今年,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实行提前招生,有意报考此类专业的学生提前到招生学校报名,并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
测试后,由招生学校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被录取学生不再参加中考文化课考试,不必填报升学志愿。
(六)经省考试院同意,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开展“自学考试与职业教育衔接新模式试点”,我市重点职业学校部份骨干专业今年首批招收4年制自学考试衔接新模式试点班。
有意就读此类试点班的考生直接填报中职学校志愿,录取后考生与学校双向选择就读专业。
五、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评
(一)学业考试
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简称“中考”)制度。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各区和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被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中考的文化课考试,可由学校根据平时学业成绩或单独组织考核来评定。
中考考试科目、分值和时间详见《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湖州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湖教基〔2009〕28号)。
(二)综合素质评价
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时必须把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必要条件,市属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招生应达到2A2P及以上等第,其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一般应达到4P及以上等第。
(三)高中段招生录取总分为:
学业考试总分(满分570分)+体育成绩(满分30分)+艺术成绩(满分20分)+优惠加分(不超过20分)。
其中,体育成绩由平时成绩(10分)和专项测试成绩(20分)二部分组成;
艺术成绩根据综合素质考核中“艺术类”测评等级记分,P等及以上记20分,E等记0分。
(四)考试、考务
1.体育专项测试:
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并实施。
2.中考考点设置:
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安排,市区所有考生异校参考。
3.中考日程安排:
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3-14日两天。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上午
下午
时间
科目
6月13日
(星期六)
9:
00—11:
00
语文
2:
00—4:
科学
6月14日
(星期日)
00—10:
40
数学
1:
30—3:
英语
3:
50—5:
10
社会·
思品
4.考试形式:
思品采用开卷形式答题,其他4科采用闭卷形式答题。
5.中考评卷:
今年开始,中考文化课阅卷采用网上评卷,考生须按网上评卷的要求进行中考答题,学校也应做好相应的指导与演练工作。
6.成绩发布:
预计于6月20日发布中考考试成绩,考生可到毕业学校查询,并在成绩公布后次日到毕业学校领取成绩单(即录取报到证)。
考生也可通过湖州教育考试网()或拨打中国电信16846169声讯台、中国移动信息查询热线12580查询成绩。
7.查分:
考生如对公布的成绩有疑问,可向毕业学校提出查分申请。
查分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二天内,由学校统一到市教育考试中心登记。
原则上每生只查二门科目,查分只限于查主观题中有无漏评、积分及统分误差,不查评卷宽严,不查客观性试题。
8.分数线公布:
查分结束后公布各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考生可通过上述第6点的方法查询被录取的学校。
六、录取
(一)高中阶段学校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其志愿、招生录取总分,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烈士子女可根据考生意愿录取。
(二)普通高中录取
1.省一级重点高中定向招生录取:
湖州中学、湖州二中、菱湖中学、吴兴高级中学定向招生录取按《2009年湖州市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实施办法》(见附件1)执行。
初中学校被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数未达到定向分配名额的人数时,可在有资格有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降分录取,直到达到定向分配人数,但降分分值控制在20分以内(含20分)。
2.统一录取:
市区普通高中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划线录取。
已经被上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参加下一志愿的划线,未被上一志愿录取的考生进入下一志愿参加划线。
3.特长生录取:
普通高中如招收特长生,应制定本校的特长生招生的要求和优惠办法,并予以公布。
在5月30日以前将拟录取名单和有关特长证件以及特长生的学业考试成绩要求报送市教育考试中心,由市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中考后录取。
4.报到注册:
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持《录取报到证》于成绩公布后5天内到高中学校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的,应向录取学校请假。
招生学校不得拒收录取在本校的考生,不得擅自招收未录取在本校的考生,不得擅自突破计划降低录取分数线违规招生。
招生学校于新生报到之日起通过网络随时报送已报到的新生名单。
(三)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1.统一录取:
除涉农专业外,中等职业学校须在中考后按考生志愿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划线录取。
2.专业录取:
统一划线录取后,考生的录取专业一般由考生与学校双向协商选择。
其中中职学校部分专业如“3+2”、“5年一贯制”、中职与高职4年制自考大专班及高级工班等由学校划线录取。
3.报到注册:
市区学校和有省示范专业的三县学校在市区招生的报到时间为分数线公布以后5天内,考生凭《录取报到证》到招生学校报到,报到时由学生或家长与学校双向协商选择专业。
考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的,应向录取学校请假。
招生学校于新生报到之日起通过网络随时报送报到的新生名单。
4.外地中职录取:
经省教育厅批准在我市招生的外地学校在市区招生的时间为7月4日至5日。
学生可到市教育考试中心参加外地学校招生录取市场,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录取。
招生学校在录取结束后向市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手续。
(四)湖州一中普通高中特色班的专业测试、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艺术专业的面试和湖州现代农业技术学校的综合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市教育考试中心监督。
招生学校要事先制订报名、测试和面试办法,经市教育局同意后实施,并向考生公布。
测试和面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测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不参加录取。
招生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测试结果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
(五)生源学校可以通过网络查询本校毕业生报到情况。
(六)对科技、体育、艺术、信息学等方面具有特长的考生和符合政策类优惠照顾的考生可以加分录取。
优惠加分细则见附件2。
凡附件中未列的竞赛、未列的优惠照顾对象一律不予加分。
学校须在集体报名时把有关证件交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
七、本办法解释权属市教育局。
附件:
1.2009年湖州市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实施办法
2.2009年湖州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惠加分实施细则
3.湖州市区中考借读、借考申请表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高中招生办法
湖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09年4月27日印发
附件1
2009年湖州市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
定向招生实施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2007〕150号文件),有效遏制初中择校现象,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决定将市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额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现将具体办法公布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招生学校:
湖州中学、湖州二中、菱湖中学、吴兴高级中学。
二、招生计划:
按上述4所高中公费招生计划的4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定向招生计划为:
湖州中学247名(含三县50名)、湖州二中259名、菱湖中学220名、吴兴高级中学255名。
三、招生对象:
市区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且在该校读满一年及以上,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2A2P及以上者。
各校须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在4月30日前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名单于5月14日前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
明年开始,定向招生对象为在该校就读时间满二年及以上者。
四、名额分配:
按市区初中学校在该校读满一年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为基数进行分配。
五、招生办法:
定向招生是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公费招生的一个部分,考生的志愿填报、考试、录取等统一进入中考程序。
1.志愿:
定向考生不单独填报志愿,不进行推荐,考生须统一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无定向招生学校公办志愿的不参与该校的定向招生录取。
2.资格认定:
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定向考生资格的确认和公示,区教育局要对考生资格认真审核,确保定向考生资格符合规定要求。
3.考试:
具有定向招生资格的考生须统一参加湖州市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不单独考试,不提前招生。
4.录取:
根据考生的志愿和各初中学校的定向招生分配名额,按考生高中段招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录取。
5.确保录取质量。
定向招生将设定各招生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如初中学校在对应高中公费录取分数线以上未完成定向分配名额,则该初中学校的定向录取分数线可适当降低,但最低为对应高中公费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
初中学校如果降20分后仍未完成定向分配计划,则多余名额纳入统招计划中。
附件2
2009年湖州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惠加分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校办出特色,促进学生个性特长的培养和发展,我市在高中段学校招生中仍实行优惠加分政策,特制定以下招生优惠加分实施细则。
一、优惠加分对象和范围
2009年参加湖州市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学生。
优惠加分计入招生总分。
优惠加分范围共有4个类别:
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和政策类。
二、优惠加分条件
科技、体育、艺术类项目是指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政策类项目是省、市政府专门发文规定的项目,各类别加分分值和项目都有明确规定(见附表),同一考生在同一类别中有多个项目符合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分计,同一考生有多个类别符合加分条件的可以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
三、优惠加分申报要求与方法
1.优惠加分申请、审核与公示。
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09年5月8日前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初中学校审核并公示3天后报市教育考试中心。
市教育考试中心确认后在市教育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市、区招生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对不符合加分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优惠加分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
2.集体项目的加分,只计主要承担人、主要参与者和主力队员的加分,每个项目不超过2人,且在活动(比赛)前已确定的人选,人选确定后不得更换。
集体项目中不含定向运动会的团体奖、三棋比赛团体奖等。
四、严格控制优惠加分项目和分值。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09〕2号)精神,对项目设置和加分实行更为严格的管理,身份政策类加分分值不超过10分。
2009年优惠加分的项目和分值见附表。
从2010年起,市区将逐步减少中考优惠加分项目、降低中考优惠加分分值。
附表
2009年湖州市区中考优惠加分类别和分值及项目
一、优惠加分类别、等级及分值
类别
等级
分值
应附证件
科技
省级一等奖(省青少年创新大赛)
5
免交证书,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确认。
信息学
省级一等奖
20
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
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
体育
省第一至第三名
所列名次均按竞赛规程设定的录取名次,且出具证书原件。
省第四至第八名、市第一至第三名
市第四至第六名
艺术
证书原件
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B级
免交证书
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1级
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2级
3
政策
部队团级及以上现役军人子女
部队证明、军官证
符合《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实施办法》(湖政发〔2004〕27号)规定的对象
市人事局证明、人才相关证件。
符合《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浙民优〔2004〕196号)规定的对象
市民政局证明,优抚对象相关证件。
二、优惠加分项目名称(括号内为比赛时间)
(一)科技类
1.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科技创新项目(2009年4月)。
2.省、市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2008年10-12月)。
(二)体育类
3.浙江省第十三届运动会(2006年)。
4.湖州市第六届运动会(2006年)。
5.省、市中学生排球比赛(省2007年11月,市2008年10月)。
6.市中小学生男子足球比赛(2008年7月)。
7.省、市中学生定向运动比赛(省2008年11月,市2009年5月)。
8.省、市中学生篮球联赛(省2008年10月和2009年3月,市2008年7月和2009年3月)。
9.省、市中学生运动会游泳比赛(省2008年9月,市2008年8月)。
10.省、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省2008年11月,市2008年11月)。
11.市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2009年4月)。
12.市中小学生“三棋”比赛(2008年4月)。
13.省、市中学生运动会健美操比赛(省2007年11月,市2007年9月)。
14.市中小学生网球比赛(2008年7月,2009年5月)。
15.市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2008年8月)。
(三)艺术类
16.省级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2007年12月至2009年4月)。
17.市中小学生元旦文艺汇演(2008年12月)。
18.省、市首届中小学生舞蹈节(2008年)。
(四)政策类
19.部队团级及以上现役军人子女。
20.符合《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实施办法》(湖政发〔2004〕27号)第八条规定的引进人才的子女。
21.符合《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浙民优〔2004〕196号)规定的优抚对象的子女。
附件3
湖州市区高中学校招生借读申请表
(一)
(外省户籍考生用表)
姓名
性别
毕业学校
班级
户籍
省市县(区)
报名号
在湖住址
父亲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母亲姓名
告知
与
承诺
1.我已知晓:
目前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
浙江省已实施高中新课程,使用的教材、高考方案与其他省(市)不同。
如在湖州市读各类普通高中,将对今后回户籍所在省(市)参加高考带来不利影响。
2.我自愿申请报考(借读)湖州市区各类高中。
由此造成影响学生本人今后高考的相应后果责任自负。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月日
申请借读理由
初中学校意见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市教育局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说明:
外省户籍湖州市区初中毕业班学生,欲报考(借读)市区相关高中学校,须填写此表;
此表可复印,填写后,学校、学生可复印此表备查。
湖州市区高中学校招生借读申请表
(二)
(省内市区外户籍考生用表)
省内市区外户籍,并在湖州市区初中学校就读的毕业班学生,欲报考市区各类高中,须填写此表;
湖州市区中考借考申请表(三)
(市区外户籍考生用表)
申请借考理由
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意见
市教育审批意见
非本市区户籍,并在湖州市区初中就读的毕业班学生,欲考完后回户籍所在地读高
中,须填写此表;
填写此表的学生不必填报报考学校志愿;
此表可复印,填写后,
学校、学生可复印此表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