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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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林政处处长

局营林处处长

省森林公安局局长

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省国有林场服务总站站长

局防火办副主任

省林火卫星监测中心主任

总值班主任:

局防火办主任(兼)

(二)职责

扑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研究、协调、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的请求和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急需的人员、物资和装备,协助地方政府尽快扑灭火灾。

扑火指挥部成员与成员单位对口,不因单位领导的变动而变动,新接任的单位领导即为扑火指挥部成员。

三、扑火指挥部各工作部门人员组成及职责

(一)综合调度组

1、人员组成:

甲班组长:

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省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科长

省森林资源管理总站副科长

省森林公安局科员

省林火卫星监测中心科员

乙班组长:

局营林处主任科员

2、职责:

掌握火场动态、火情信息、扑火方案、扑火措施、兵力部署、火场天气预报,与前指建立起无线、有线或卫星通讯联系,提供卫星监测图像,保证信息传递畅通,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根据火情态势,起草上报有关森林火灾的各类情况报告,及时传达省政府领导、局领导的指示。

根据扑火需要和扑火指挥部领导意见,联系、协调后勤保障组和宣传报道组有关事宜。

负责汇总各组工作情况,起草扑火指挥部总结报告。

负责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文件资料归档。

(二)后勤保障组

组长:

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

省林火卫星监测中心科长

局机关服务中心科长

局机关服务中心交通科科长

省林火卫星监测中心科员

局机关服务中心司机

组织供应、输送扑火物资;

负责赴火场工作组、扑火指挥部的后勤保障;

负责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人员、物资和交通运输工具等事宜。

(三)宣传报道组

局信息与宣传中心主任

局信息与宣传中心综合科科长

局信息与宣传中心信息科科长

局信息与宣传中心信息科副科长

组织火情和扑火救灾情况的宣传报道;

联系、协调新闻单位的采访报道工作;

负责扑火指挥部的新闻发布等工作。

(四)赴火场工作组(前指)

组长:

副组长:

省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

局防火办主任科员

省森林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省森林公安局治安科科长

省森林资源管理总站科长

省林火卫星监测中心程序员

省林火卫星监测中心司机

省森林公安局司机

预备组:

指挥:

组长:

省防火办主任

副组长:

局办公室主任

局计划财务处处长

省森林公安局局长

局营林处副处长(调研员)

2、职责:

协助地方政府组织指挥扑火救灾,及时向扑火指挥部通报火场有关情况,检查、督促当地政府对省政府领导和局领导有关扑火救灾指示的落实情况。

赴火场工作组携带设备:

笔记本电脑、便携式卫星电话、卫星通讯传输设备、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传真机、打印机、火场地形图和标图工具,GPS等。

《广东省林业局赴火场工作组工作规范》(试行)另行制定(详见附件)。

四、扑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一)局办公室:

联系、协调扑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省林业局向国家林业局、省委和省政府报送的森林火灾情况报告的审核把关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负责扑火物资的输送和扑火指挥部正常运作必需的车辆及后勤保障工作;

信息与宣传中心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方面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二)局计财处:

根据局领导指示和扑火救灾需要,及时与省财政厅衔接,落实和拨付扑火救灾资金,研究提出解决受灾地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建议方案报局党组审定。

(三)局林政处:

为指挥扑救工作提供详细的林相分布图等森林资源情况资料,协助局防火办核实森林火灾受害面积等。

(四)局营林处:

研究解决受灾地区火烧迹地更新问题。

(五)省森林公安局:

督促、协助森林公安做好火案的查处,协助地方公安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火场沿途交通管制和治安秩序等工作。

(六)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

参与协调自然保护区和威胁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七)省国有林场服务总站:

参与协调省直国有林场和威胁省直国有林场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八)局防火办:

承担扑火指挥部扑火救灾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起草上报国家林业局、省政府有关森林火灾情况报告。

五、扑救原则

(一)周密组织,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二)立足积极扑救,防御山火蔓延。

(三)保重点,弃局部,树立全局观念。

(四)彻底清理火场,定员定时看守,严防死灰复燃。

六、力量组织

以森林消防专业队为主,专群结合,军警民联动,分三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

第一梯队为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由县人民政府组织调动辖区内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干部、群众组织扑救。

第二梯队为省森林消防机动大队和邻近县(市、区)森林消防大队。

根据扑火需要,由扑火指挥部就近调动省森林消防机动大队和邻近县(市、区)的森林消防大队增援参加扑火行动。

第三梯队为解放军、武警、公安消防部队。

必要时,需要驻粤解放军支援扑火的,由扑火指挥部商请省军区、武警总队、省公安厅就近调动支援。

七、通讯联络

省与市、县指挥部联系主要以有线电话为主;

火场内部、火场与前线指挥部以及省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联系主要以手机、无线电对讲机、车载台和卫星电话为主。

局赴火场工作组应携带移动通讯、卫星通讯、视频通讯和数码摄像机等设备,到达火场前指后,应立即与省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开通视频通讯,并与当地市、县指挥部建立通讯联系。

八、火情监测和气象服务

省林火卫星监测中心与广州卫星地面接收站负责林火卫星实时监测工作,随时掌握了解核实火情情况。

同时,加强火场天气预测预报工作,要求县级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火场气温、风速、风向等气象因子,省气象部门提供未来3天火灾地区天气趋势预报,并及时向火场前指和省防火办提供气象信息。

必要时,商请省气象局派人现场服务,并在条件允许下,在火灾发生地实施人工增雨,有效降低火场的火险等级。

九、灭火机具

省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要保证提供1000人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灭火工具,市、县两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应分别储存500和300人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灭火工具。

发生火灾时,先动用当地县、市森林消防物资储备,不足时,森林扑火指挥部从省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直接调拨,送前线指挥部调用。

必要时,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国家林业局调派直升飞机,进行空中洒水灭火。

十、后勤保障

局防火办做好扑火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保障工作;

局计财处根据扑救森林火灾工作的需要,及时筹拨森林防火抢险救灾所需经费;

局机关服务中心协调交通运输工具输送扑火物资,并为扑火指挥部和前指提供后勤保障;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扑火力量组织,食品、燃料供应和火场救护等。

十一、火案查处

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市森林公安分局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惩处肇事者,并由市级公安、监察、林业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核查事故原因,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处理结果应及时报告省防火办。

对特别重大和查处难度较大的火案,省森林公安局要提前介入,协助地方公安和森林公安分局做好侦查工作,必要时,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名义组织公、检、法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进行督查。

十二、宣传报道

按照森林火灾报道的有关规定,一般森林火灾原则上不予报道,地方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自行采访有关森林火灾的报道,必须经同级指挥部办公室审核签署意见,报同级政府主管领导审定后,才能报道。

局办公室要协调做好对重大以上火灾现场采访和新闻报道工作,做到统一组织,归口管理,真实准确,严格把关。

对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事故的火情发展、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消息,经扑火指挥部核实,按有关规定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十三、灾后损失调查

森林火灾扑灭后,由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联合组织人员及时进行现场核查过火面积、受害面积和火灾损失情况,要求火灾扑灭后5天内书面上报省防火办,上报的数据和情况必须真实、准确,不得瞒报、虚报。

必要时可由局防火办会同局林政处组织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等有关单位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并按要求建立专门火灾档案。

十四、应急结束

火灾得于控制或扑灭后,由局防火办提出具体建议,报省林业局局长或主管副局长批准,宣布应急结束,同时,通报省政府值班室、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和省直有关单位。

十五、本预案涉及扑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事项,由各处室各单位作出具体安排,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十六、违反本预案有关规定,不支持、不配合,甚至贻误扑火战机,造成重大森林火灾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

广东省林业局赴火场工作组工作规范(试行)

 

附件

广东省林业局赴火场工作组工作规范

(试行)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林业局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规范赴火场工作组工作程序,明确工作人员职责,提高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每年进入防火期前,省林业局确定两组赴火场工作人员名单,赴火场工作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组员包括局防火办、局办公室、林政处、森林公安局等处室领导,以及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

(二)赴火场工作组应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准备赶赴火场执行任务。

(三)赴火场工作组,经局领导批准后派出。

接到派出任务后,赴火场工作组应在1小时内出发。

(四)工作组到达火场前指后,应立即与省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立通讯联系。

(五)赴火场工作组人员要及时听取地方前指工作汇报,尽早了解掌握火情、扑救措施等各种情况,及时向省森林扑火指挥部报告,并与当地市、县指挥部建立联系。

(六)赴火场工作组根据火场态势和工作部署,每天7时、12时、16时、20时上报火场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汇报。

(七)赴火场工作组要及时与当地指挥部领导分析火情,掌握火场动态,研究确定工作方案。

二、赴火场工作组(前指)人员组成

省森林公安局刑警队长

省林火卫星监测中心程序员

省林火卫星监测中心司机

省森林公安局司机

局营林处副处长(调研员)

视火场情况,由局领导决定派出人员。

三、工作任务

(一)传达省政府领导和省林业局领导对扑火工作的指示、批示,了解落实执行情况。

(二)了解掌握火情态势和火场动态,包括组织指挥、兵力部署、扑救措施、扑火装备、起火原因和火场天气等情况。

(三)协助地方前指组织指挥灭火工作,并对扑火部署、扑救措施、兵力调配、扑火方案与指挥决策提出建议。

(四)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落实火案查处工作。

(五)及时向省森林扑火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四、职责分工

赴火场工作组设指挥1人,组长1人,副组长若干名,作为前指的工作机构。

局防火办负责了解确定火场的位置,以及当地指挥部前指的所在位置;

省森林公安局负责开进路线的选择和行车安全。

(一)带队局领导职责

1、负责赴火场工作组的全面工作。

2、负责审核并签发《赴火场工作组情况报告》及需传输的音像资料。

3、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批示,了解落实情况。

4、了解掌握火场全面情况,并及时报省森林扑火指挥部。

5、协助前指制定扑救方案,协调解决扑救中遇到的困难。

(二)局防火办领导职责

主要协助带队局领导负责如下工作:

1、负责了解掌握火情态势和火场动态(包括组织指挥、扑救措施、兵力部署、扑火装备、起火原因和火场天气等情况),并及时向带队局领导汇报。

2、对地方前指扑火部署、兵力调配、扑火方案与指挥决策等有关问题向带队局领导提出建议。

3、负责修改审核《赴火场工作组情况报告》及需传输的音像资料,报带队局领导审核签发。

4、根据带队局领导的指示,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5、了解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的落实执行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6、完成带队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省森林公安局领导职责

1、负责工作组开进路线的选择和行车安全。

2、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落实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3、帮助、协调解决扑救中遇到的困难和有关问题。

4、完成带队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局防火办业务人员职责

1、根据带队局领导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1)参加有关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2)协调市、县指挥部及前指有关部门工作。

(3)收集、掌握火场全面情况,草拟相关材料。

(4)适时提出建议。

2、起草《赴火场工作组情况报告》。

第一期情况报告内容包括:

(1)工作组到达火场前指时间。

(2)起火时间、地点和起火原因。

(3)火场天气:

风力、风向、气温、湿度和阴晴状况等。

(4)火势情况:

火场情况和发展趋势。

(5)扑救情况:

出动扑火人员(出动部队还要注明部队番号)、车辆、电台、扑火工具数量,扑火指挥机构及有关领导的情况,采取的扑火方案和扑救措施等。

(6)损失情况:

火场面积测算、受害林种、树种和其他损失情况,有无人员伤亡。

(7)省界附近的火情,要说明距省界的距离,火场发展态势,可能危及的地方和时间。

(8)扑救过程中有哪些困难,需要省支援和解决什么问题。

(9)工作组开展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后续报告中除第

(1)项外,其他项要视情况加以说明。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技术人员职责

1、赴火场工作组技术人员负责应急通信系统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2、负责携带应急影像、通信系统设备。

3、到达火场前指后,负责建立视频或有线、卫星通讯联系。

4、负责侦察火场,制作火场态势图。

5、负责拍摄有关火场的图片及资料,并按要求制作相关图像文件。

6、负责前指的会议录音。

7、负责有关文件、材料打印、收发。

8、负责图片、视频资料的后期整理与存档工作,所有信息必须备份。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携带设备

赴火场工作组应携带以下设备:

设备名称

配件

卫星电话

M4卫星电话(主机、天线、电缆线、备用电池)

视频采集器

电源、连接线

车载(机载)逆变电源

电源插座与连线

数码摄像机

摄像灯、电池、充电器、磁带、视频线等

数码照相机

记忆棒、电池、充电器、连接线等

笔记本电脑

鼠标、NSBISDNTA、记忆棒转接卡

录音笔

电池

便携式打印机

数据线、电源线、普通纸

无线电对讲机

备用电池、充电器、各地频率、呼号

可视电话(宝丽)

主机、小电视、连线

应急工作照明灯

便携式发电机及相关配件、备用油箱

其他

望远镜、扩音器、U盘、活动硬盘、电池、GPS、手电筒、绘图工具、地图、各类常用药品

六、技术作业规范

(一)火场侦查规范

1、火场照片拍摄

(1)火场照片应拍摄火场全貌、林相组成,火头、火线、火势。

(2)所拍摄的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600*1200像素,图像格式为JPEG,特殊情况下可适当降低分辨率。

2、火场视频图像拍摄

(1)每个火场拍摄前加拍片头,说明所拍摄火场名称、时间。

(2)火场视频图像应拍摄火场全貌、林相组成、火头、火线、火势以及发展方向。

(3)拍摄时加注语音,说明火场的名称、编号,拍摄地点经纬度以及火场情况简介。

(二)图像信息处理规范

1、火场态势图制作

(1)以地理信息系统(或数码照相机拍摄的)火场地形图为基础图标注火场信息。

主要包括:

火场名称、火场位置、火场面积、受害树种、风向风力、发展方向、危险地段、兵力(机具)部署、指挥员姓名、扑火措施,防火隔离带长、宽。

(2)图例:

燃烧火线熄灭火线火点

风向★前指(1/25万)比例尺

扑火队防火隔离带

2、数码照片制作

在所拍摄的照片上标注火场名称,火头、火线的位置,树种组成,拍摄时间,工作组等文字信息。

火场名称标注在照片的左上角,拍摄时间、工作组标注在照片的右下角;

其余文字信息标注在不影响照片观看效果的位置,字体大小、颜色根据情况自定,原则是以文字清晰、美观,一目了然为标准。

3、视频动态影像制作

(1)每次上报指挥中心火场视频图像时间控制在1分钟以内。

(2)在火场视频片头加注3-5秒火场态势图,注明火场名称、时间、拍摄位置、工作组名称,其余部分为火场实况信息,以字幕或声音说明火场全貌、火头、火线、火势、林相等。

转换火场时,应标明当前火场编号及火场名称。

(3)火场视频必须经视频处理软件进行编辑,用字幕标明拍摄的信息。

字体大小、颜色根据情况自定,原则是以文字清晰、美观,一目了然为标准。

如字幕可为:

火场东线、火烧迹地、受害树种等。

(4)火场视频信息编辑后传输格式为MPEG4,分辨率不低于352*288像素。

(三)赴火场工作组信息传输规范

1、文字信息传输

文字信息传输分为电子文档传输和传真(或文档原始扫描图像)传输两部分。

电子文档为指挥中心文件编辑提供方便,传真(或文档原始扫描图像)作为备查原始文件。

2、视频图像传输

视频文件每分钟文件大小控制在5M以内,大于5M时在不影响观看效果的前提下,加大压缩比或更改图像像素数,以减少传输时间。

3、要求

(1)火场信息分为文字信息、图片信息和动态视频图像信息,所有上传信息必须经领导审阅后方可传输,未经领导批准的信息一律不得私自传输。

从指挥中心下载的文件应按主要领导人数复印若干份,其中一份交火场工作组负责材料收集的同志存档,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将有关材料提供给他人,严格做好上传、下载等有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2)火场信息传输本着先有线线路,后卫星线路的原则,并选用FTP传输方式,并统一放入FTP省林业局工作组文件夹内。

七、后勤保障

(一)车辆保障。

赴火场工作组局领导和有关处室领导的车辆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局防火办、森林公安局各负责一辆业务用车。

(二)出发装备。

由局防火办负责火场工作组每人一套日常生活和火场用具。

包括:

1、日常用品1套;

2、水壶1个;

3、防火电筒1支(含备用电池、电珠);

4、高腰解放鞋1双;

5、防火头盔1顶;

6、迷彩服1套;

7、阻燃服1套。

(三)省森林公安局负责火场勘查工具。

(四)局防火办负责备用资金、饮用水和干粮等。

附:

广东省林业局赴×

×

火场工作组情况报告(模本)

火场

工作组情况报告(模本)

(一)

省扑火指挥部:

月×

日×

时,局工作组一行距车到达×

火场前指。

听取了火场前指简要汇报后,于×

时×

分×

、×

等同志前往火灾现场观察火情,于×

分返回前指,随即召开(参加)前指会议,传达省政府领导和省林业局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听取了前指对下阶段扑火工作的部署,并提出×

点要求。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山火所在地;

起火时间或发现山火时间;

起火原因;

周边有无重要设施。

二、火势情况

火场现有火线×

条,每条火线长×

米,火点×

个,火强度如何;

防火隔离带开设长度、位置,是否闭合;

按目前状况林火蔓延趋势。

三、扑救情况

火场现有扑火人员×

名(其中×

解放军×

人,武警×

人,专业扑火队员×

人,其他×

人),出动各种车辆×

台,电台×

部,风力灭火机×

台,二号工具×

把,油锯×

台,割灌机×

台,其他扑火工具×

把。

指挥机构及现场有关领导的情况,火场指挥员姓名、职务。

四、损失情况

火场范围的县、镇,估算火场面积约×

公顷,林相,其他损失情况,有无人员伤亡。

五、省界附近的火情,要说明距省界的距离,火场发展态势,可能危及的地方和时间。

六、地方前指采取的扑救措施和扑火方案。

七、扑救过程中有哪些困难,需要省哪方面的支援和解决什么问题。

八、工作组到达前指后开展工作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

九、天气情况:

据×

市×

县气象台预报,×

日火区天气情况(阴、晴等)、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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