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特殊津贴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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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研究成果获得省级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国家、省(部)级党委、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文件时大量采纳,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
或在工业生产第一线,从事国家或省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引进消化、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中,在关键性技术问题上取得了重大突破,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得到国家相关部门认定或推广,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获得科研奖励二等奖一项(前2名)、三等奖多项(第一名)以上的主要研究人员。
4、长期工作在农林生产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
或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主持或承担的国家重点推广项目中,推广面积在本设区市达到宜种面积的40%以上,全省宜种面积达到20%以上,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获得科研奖励二等奖一项(前2名)、三等奖多项(第1名)以上的主要研究人员。
5、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形成一套独具特色的方法和经验,预约挂号多、疾病诊断准确、治愈率高,得到省内外同行公认;
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获得科研奖励二等奖一项(前2名)、三等奖多项(第1名)以上的主要研究人员。
6、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受到国家或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获得科研奖励二等奖一项(前2名)、三等奖多项(第1名)以上的主要研究人员;
或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或者从事中小学教育,培养的学生或学生团队多次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或奖励的教师。
7、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或主创作品获得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前2名)等相关专业领域全国最高奖项。
8、长期工作在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培养训练的运动员获得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前二名或取得全运会、亚运会冠军或打破世界纪录、全国纪录,对体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
9、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提供了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10、在其它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获得全国工艺美术大师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荣誉称号,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所带徒弟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或所带徒弟在国内、国际技能大赛、技术比武中获得奖项,产生较大影响。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一般应从获得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称号以来取得新成绩,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中产生。
三、选拔推荐名额和程序
(一)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达我省的指标控制数,按一定比例确定全省推荐评审对象144名,其中高技能人才21名(具体申报指标见附表)。
请严格按照下达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推荐指标进行申报,不得交叉使用推荐指标。
(二)已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尚未获得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称号的人员,今年可不占指标直接将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
(三)推荐申报人选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逐级选拔推荐产生,具体程序是:
1、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并按申报表格要求如实填写。
2、申报材料形成后,按照隶属关系(非公有制单位按属地管理,由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推荐申报)逐级上报到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归口部门(省委宣传部、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各设区市、省直各归口部门经初评确定人选后,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负责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提交省专家综合评委会进行评审并答辩,评审通过的人选经媒体公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省政府批准同意后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
各设区市、省直各归口部门接此通知后,要抓紧时间组织选拔推荐,务于2012年4月30日前将被推荐人选的材料上报我厅,逾期申报不再受理。
上报材料包括:
(一)盖有设区市人民政府或省直归口部门公章、编有正式文号的推荐报告一份,报告内容要有基层推荐、专家初评、公示结果等情况。
(二)《申报2012年度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二份、《推荐享受政府特贴专家呈报表》一式三份(两表可从网上下载,网址是:
.)、软盘一张。
(三)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四)按申报条件要求限定数量的代表性论文、著作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上述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基本情况一览表用A3纸)打印、左侧装订。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审核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和省下达的推荐指标进行推荐,对选拔推荐的每个步骤和环节,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
(二)各市、各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使更多具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都能参与申报,切实把那些政治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实绩贡献大、骨干带头作用发挥好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
二0一二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
专家政府特贴选拔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4月2日
(共印300份)
附件1
2012年选拔享受政府特贴人员推荐申报指标控制数
2012.04
项目
部门
总数
其中
工业
农业
高技能人才
石家庄市
10
1
2
张家口市
5
承德市
秦皇岛市
唐山市
7
廊坊市
沧州市
衡水市
保定市
6
邢台市
邯郸市
各市小计
64
11
13
教育系统
16
科研系统
9
卫生系统
14
工业系统
24
8
农业系统
社科系统
省直小计
80
合计
144
21
注:
1.教育系统:
包括省属各大中专院校、党校、行政学院、政法学院等教育部门所属各单位
科研系统:
包括省农林科学院、省科学院、省属科研、规划、设计等单位
卫生系统:
包括省属各医院、医疗卫生等单位
工业系统:
包括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技术监督、信息产业、地质勘察、钢铁、机械、冶金、化工、环保、医药等省属各企事业单位。
农业系统:
包括省属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农垦等农口单位
社科系统:
包括省社科研究、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财政金融、体育、统计等省属单位。
2.表中工业、农业、高技能人才为申报时必保数。
附件2
推荐享受政府特贴专家呈报表
姓名:
单位:
部门:
类别:
专家库主库基本信息:
专家代码
申报标记
姓名
性别
生日
出生地
政治面目
民族
文化程度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学位
所学专业
行政职务
行政级别
工作单位
工作时间
在岗状态
单位类别
单位性质
从事专业
归口行业
职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工改前级别
是否院士
特贴年份
特贴金额
突贡年份
省部年份
博导年份
进博站年
现工资额
回国年份
何处归来
来华津贴
跟踪标记
自然科学奖获奖情况:
获奖项目名称
等级
排名
角色
年度
码
国家发明奖获奖情况:
科技进步奖获奖情况:
国家星火奖获奖情况:
省部级奖获奖情况:
专家数据库子库信息:
主要专业工作简历
代表论文、著作
主要突出贡献事迹
;
最新成果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主管厅、局(地、市、区、县)意见
省、区、市(部委)人事(干部)部门意见
备用栏
专家考核情况:
考核年度
考核内容
考核意见
专家变动情况:
变动时间
变动原因
变动前单位
变动后单位
特贴发放意见
填表说明
1.姓名:
用字要固定、规范,长度在3-10个汉字之间,姓名超过10个汉字的,应做压缩处理。
2.生日:
表内的日期一律用公历,用“.”分隔年、月、日,各写两个数字,如86.03.01。
3.出生地:
只填至省、自治区、直辖市;
出生在国外的,填出生国家名称。
4.文化程度:
系指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
5.毕业学校:
最高学历的毕业学校。
6.毕业时间:
最高学历毕业时间。
填至“月”,如64.05。
学历、毕业学校和毕业时间应相互对应。
7.学位:
系指国内外获得的最高学位。
8.行政职务:
指现正在担任的最高行政职务,各级科技委主任(副主任)不属行政职务,不要填入;
高等院校行政职务只填至校、系两级(教研室主任、校属研究所所长等职务一律不填)。
9.行政级别:
只享受单项(医疗、住房)副部级待遇的专家的行政级别请填“单项副部”。
10.工作单位:
指专家的工作单位名称(限12个汉字)。
11.工作时间:
参加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填至月,如65.09。
12.在岗状态:
选填下列七种状态之一。
一线应聘离退休后被返聘
退居二线但未离退停薪留职
已办理离休手续已退职
已办理退休手续
13.单位类别:
填写下列类别之一。
企业/事业/机关(党政军群)
14.单位性质:
填写下列性质之一。
全民/集体/个体/合资/外资/其他
15.从事专业:
指现正从事或最后从事的专业。
16.归口行业:
填写下列行业之一。
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自然科学教学社会科学教学新闻出版
工程技术文化艺术农业技术医疗卫生社会科学其他自然科学其他
17.邮政编码:
指工作单位的邮政编码。
18.电话:
按总机号—分机号形式填写。
如8522431-2225。
19.工改前级别:
限填工资改革前科研、高教、工程、技术、卫生一至四级,文艺一至五级;
其它级别、工改前行政级别及没有明确评定工改前级别的一律置空;
不要用工改前的工资额套级别。
20.院士:
是中国科学院院士填“科学院士”;
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填“工程院士”;
既是中国科学院院士,又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填“科学、工程院士”;
上述两者都不是请置空。
21.特贴年份:
填写被批准享受最高金额特贴的年份。
以前从未享受特贴,今年是初次申报的人员此栏置空。
22.特贴金额:
过去已被批准享受的特贴最高金额,不要填现在正申报的金额。
23.突贡年份:
被批准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年份。
24.省部年份:
被评为省部级专家的年份(可以是本年度)。
25.博导年份:
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年份(可以是本年度)。
26.进博站年份:
进博士后流动站的年份(可以是本年度)。
27.归国年份:
指a.解放前曾在外国(不含台、港、澳地区)居留一年以上并在解放前回归大陆定居至今的专家归国时间;
或者b.曾在海外(含台、港、澳地区)定居的华裔专家解放后归国工作的时间。
不含回归大陆定居至今并在大陆求学毕业的侨属、侨眷;
也不含解放后从大陆出国留学、进修学成后即回国的人员。
28.从何处归来:
应与归国年份相对应。
29.来华津贴:
填写享受来华津贴的金额。
30.跟踪标记:
由主管部门负责填写(详见《中国专家数据库》填写说明)。
31.关于获奖情况的填写:
获奖等级和排名应按获奖证书的等级和排名填写。
有排名的角色栏置空,无排名的,排名栏置空,角色栏可选填下列之一。
骨干/主体/一般
32.工作经历:
限72个汉字含标点,填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33.突出贡献:
限108个汉字含标点,填专家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学术水平。
34.代表论著:
限72个汉字含标点,填一至二篇最能代表本人贡献和水平的论文、著作、译作、创作、设计、专利等,注明发表的时间,刊物名称,期号等。
35.最新成果:
限72个汉字含标点,填写最近一至二年完成(或即将完成)的重大科研项目、著作、发明、设计及专利等,注明取得的经济效益及发表的时间、刊物名称和期号等。
36.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主要说明个人历史问题(如解放前参加过何种党团、会道门等)以及所犯错误(如违法党纪、政纪,触犯刑律,受过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和在文革、动乱期间有明确组织结论或处理意见的问题)。
申报2012年度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出生年月日
技术职称
突贡专家称号获取时间
学历或学位
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及专业
毕业年月
主要获奖和论文、论著情况(如获奖,应填写获奖年月、课题名称、奖励名称、等级和个人名次)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