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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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几乎对什么东西都失去了兴趣……天堂的雨水也从来不会倾泻在无所事事者的头上。
我唯一能够做的,也是我做得最多的就是周而复始的散步。
我真是一个时间的杀手,神的启示也与我无缘了。
”
·
评析·
从事一定的职业对人的幸福和快乐是非常必要的。
人一旦离开一定的职业就会变得百无聊赖、无精打采,身体也会莫名其妙地垮下来。
法国著名画家格勒兹指出:
“劳动——从事各种有益的职业——乃是打开幸福大门的钥匙。
”一个人一旦离开了劳动、一旦离开了职业,他也就远离了幸福。
因此,对我们生活在现实中的人们来说,无论一个人处于什么样的社会阶层,具有什么样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身份,他都必须或者说有义务去努力工作和劳动。
无论你是穷人或是富人、是达官显贵或是普通市民,都必须各司其职、各尽其能,为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懒惰和无所事事从来都不是一种荣耀,更不应该成为一种特权。
这是因为劳动是人之为人的一种本质属性,或者说,劳动能力是人类所特有的一种本质力量。
正是这种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本质力量推动人们不断地去创造,从而不断地推动着各民族和全人类的延续与发展。
为了生活,必须用双手去劳动,这是不可违背的客观规律;
人们要真正地享受生活,享受人生,也必须从事这样或那样的劳动。
只有在劳动之中才能寻找到无尽的快乐,才能创造美好的生活。
2、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
职业生活中的法律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履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
由于道德属于“软规范”,它是靠人们的思想觉悟自觉传承、自觉遵守的,违反道德规范的结果仅仅是社会舆论和自己良心的谴责。
当一个人良知泯灭的时候,道德也就不再发挥什么作用。
为了社会的稳定与有序,除了“软规范”以外,还需要有“硬规范”,即法律。
但同为社会规范,在同一种职业生活中,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有许多共同的特征,同时也存在明显的区别。
(1)职业生活中道德与法律的共同点:
第一,鲜明的职业性,即它们所表达的都是具体职业的基本要求,并通过这些要求体现出特定职业的职责或价值。
如“学高为师,行正为范”可以说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精髓,在《教师法》中也明显体现出同样的要求。
在《教师法》第二章第八条中就规定教师的义务有: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等。
第二,明确的规范性,即职业生活中的道德和法律对从业者所提出要求与规范都十分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第三,调节的有限性,即特定职业的道德和法律一般只是约束本职业活动的人员。
(二)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除了具体内涵、调控手段等区别外,职业道德体现的是从事一定职业活动的人民的自律意识,职业生活中的法律更多地体现为社会对一定职业活动的他律要求。
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一)爱岗敬业
(二)诚实守信
(三)办事公道
办事公道是指从业人员在办事情处理问题时,要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按照同一标准
(四)服务群众
(五)奉献社会
三、职业生活中法律的基本要求
(一)知法——了解职业生活中的主要法律
(二)坚持职业生活中的基本原则
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2.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
(三)明确职业生活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1.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2.我国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四)依法处理职业生活中的纠纷
1.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
(1)协商: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
其特征主要是,无第三人参加,不受程序的约束,协议的达成完全由双方自愿。
(2)调解:
在第三人主持下,通过说服、劝导,使劳动争议在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得到解决。
我国立法中的劳动争议调解,包括用人单位调解机构调解、仲裁程序调解和诉讼程序中调解。
(3)仲裁:
由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机构依法对劳动争议做出裁决。
(4)判决:
由审批机构依法对劳动争议做出判决。
2.处理人事争议的法定途径
(1)申诉
(2)控告
(3)仲裁
(4)诉讼
四、大学生职业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的培养
(一)大学生培养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意义
曾经有这么一个例子:
一个本科生与几位硕士生共同竞聘一家公司的对外营销人员这一工作岗位。
经过几轮的笔试和面试之后,这位本科生感觉自己没什么希望,因为成绩确实不如几位硕士生。
在所有考核结束后,几位硕士生兴高采烈地走在前面,遇到了一个乞丐向他们乞讨。
这几个硕士生非但不给,反而用非常尖酸刻薄的语言数落了一番。
后来,这位本科生也同样遇到这个乞丐,但他掏遍了身上所有的口袋后发现自己没有带钱,便向乞丐道歉。
最后,这位本科生意外地发现自己被这家公司录取了,而其他硕士生反而没被录取。
原因是乞丐乞讨是公司特意安排以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的。
这个例子说明:
人品也是求职本钱。
人品指的是什么?
通常理解是指人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法制观念、纪律作风、质量意识、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职业责任感等。
许多大学生认为学历是求职的惟一本钱,文凭越高越能找到好工作,这种观念显然有失偏颇。
毋庸讳言,学历固然是求职的重要资本,但不是惟一的“敲门砖”,好的人品同样可以叩开求职大门,受到用人单位青睐。
由此看来,当代大学生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要自觉培养思想道德素质,当然包括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二)培养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途径
1.努力学习职业道德和职业生活中的法律知识
2.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
3.努力锻炼实际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能力
第二节大学生择业与创业
职业是人生的基石,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必由之路。
我们习惯于把事业和家庭并列在一起,把它们作为人生的两项最为重要的内容,于是就有“成家立业”之说。
立业则需要择业。
选择一个理想的职业,是每位大学生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因为从某种程度上说选择职业就是选择未来。
它直接影响到个人的前途,关系到个人才能的发挥和对国家社会的贡献。
一、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
(一)我国就业形势分析
1、正确认识就业形势严峻的原因
第一,人口基数大,就业高峰持续时间长。
第二,就业机制有待完善
第三,就业观念有待更新
[资料]就业的四个误区
定位脱离实际小刘技校毕业后,一心想找一个“很体面”的工作,一要工资高,二要轻松。
在一场招聘会中,他先后到7家企业应聘,可没有一家企业向他抛出“红绣球”。
薪酬要求过高小枫是某校毕业生,相貌出众,谈吐不错。
应聘时,小枫各方面与企业谈的比较好。
但他问待遇时,却与企业产生了矛盾。
她认为企业开出的月薪3000元,还不到自己心目中的一半,并且没有住房补助,电话补贴也太少。
小枫先后与5家企业面谈,竟没有一家企业要她。
迷恋大型企业小林一心要找一家与自己“身份”相符的大企业工作。
结果小林到过8家大型企业面试,可不是小林觉得企业不好,就是企业认为他条件不够。
追求热门职业小张学的是行政管理专业,在人才交流会上,他应聘一家储运有限公司的行政助理一职,可该企业半小时收到应聘该职位的求职表12份。
小张看机会渺茫,便由应聘一家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的人事助理岗位,这个岗位同样是应聘者如云。
小张连日在人才市场“打转”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
2、了解国家的就业政策
尽管矛盾很多,困难不少,社会上“大学生就业的冬天”也已经叫喊了好几年,可是年年“冬天”年年“过”,我们不也迎来和煦的春天了吗?
实事求是地说,大学生找个工作并不难,难的是找一个理想的工作。
作为朝气蓬勃、风华正茂的年轻人,没有必要“一叶障目不见森林”,也没有必要患得患失、畏缩不前或自暴自弃,要看到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的有利条件和难得的历史机遇,迎难而上,做出无愧于时代的光荣抉择。
第一,党和政府极其关心大学生就业。
第二,高校的“一把手工程”已经深入人心。
第三,经济发展势不可挡。
第四,基层大有可为。
“猛将必拔于卒武,贤相必起于郡县”,自古是之。
3、正确认识结构性失业和磨擦性失业
二、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与创业观
1、择业与创业的含义
一位65岁的上校退役后身无分文,当他拿到第一笔105美元救济金时,尽管很沮丧,但不愿向命运低头。
他想到自己有一份炸鸡秘方,可以卖给餐馆。
整整两年,他被拒绝了1009次之后,终于听到了第一声“同意”。
这个执著的老人叫桑德斯上校,就是肯德基的创始人。
2、自主择业和主动创业是社会对当代大学生提出的客观要求
3、如何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树立崇高职业理想,重视人生价值实现。
服从社会需要,追求长远利益。
打下坚实基础,做好充分准备。
最受用人单位的欢迎的几种类型毕业生:
一是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是有事业心与责任感。
一位企业负责人说过,我们需要的毕业生不仅要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有与企业同甘苦、共患难、荣辱与共的企业精神。
三是有吃苦精神。
另有企业评价,现在的学生与五、六十年代的学生相比,最大的弱点就是怕吃苦,缺乏实干精神。
而一个企业的发展,最需要全体员工同心协力,踏踏实实地共渡市场经济的难关。
四是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外语水平高。
五是懂专业、会管理、善交际的毕业生。
由此可见,做好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储备,才能选择到合适的就业岗位。
一个人有了真才实学,能够适应多种就业岗位,就更有利于自己的就业。
4、如何树立正确的创业观念
大学生创业起起伏伏,不断地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但迄今为止真正谈得上成功的并不多。
据统计,大学生创业失败者达八成。
由于创业者缺乏必要的能力和相应的经营管理知识,欠缺必要的管理经验、市场运作策划能力以及足够的资本支持,大学生创业举步维艰。
因此,大学生想创业,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有积极创业的思想准备。
大学生有梦想、有激情,有知识、有能力,何不尝试创业呢?
如前所述,创业不仅是社会的需要,更是大学生体现自身价值的途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从2004年建立新职业信息发布制度以来,已经向社会发布了许多新职业,并确定了今后向社会定期发布新职业的工作程序。
想创业的大学生在学期间应做好思想准备,多了解这方面的信息。
二是要有敢于创业的勇气。
创业的过程是艰难的,没有非凡的勇气和毅力,创业是不可能成功的。
自古以来,“有志者,事竟成”,而且“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因此,寒窗苦读十几年的学子们,要想“有位”,就要“有为”,首先是要有勇气,对自己有信心。
三是要提高创业的能力。
创业之所以难,就在于创业不仅需要勇气,它还需要知识、技能。
想创业的同学还需要努力提高创业能力。
三、在艰苦中锻炼,在实践中成才
(一)在艰苦中锻炼是成才的必要条件
(二)社会实践是锻造人才的“熔炉”
第三节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
柏拉图在《会饮篇》中描述了古希腊的一个神话故事。
人体本来是一种球形的东西,四只手,四条腿,一颗脑袋上长着相反的两张脸,有着巨大的威力和智慧。
这个怪物把奥林匹斯山上的众神吓坏了。
宙斯不由分说,就像用一根头发丝剖开鸡蛋那样,把人一分为二,分成了男人和女人。
但是,那被分开的两半都极为痛苦,每一半都急切地扑向另一半,拼命地缠在一起,希望能够重新合为一体,由此产生了人世间那不可遏制的男女爱情。
这则动人的神话故事,道出了生活在地球上的人应该拥有的那种最自然、最生动、最优美而又最普遍的关系。
一、爱情与人生
爱情是人类的永恒主题,也是最具有冲击力的情感。
古往今来,无数激动人心的故事传颂着那曲折的爱情,无数自然景观和人文名胜镌刻着那美丽的爱情传说,无数优美的音乐热情地讴歌着那动人的爱情,无数文人墨客深情地吟诵着那感人的爱情,无数青年男女痴迷地追求着那炽热的爱情。
爱情使人的精神生活丰富多彩,使人体会到人生的灿烂辉煌。
爱情让人获得新的生命,也会让人痛不欲生。
在现实生活中,正确地认识爱情的本质,处理好恋爱关系,爱情就会给人生带来幸福,不然的话,就可能成为人生不幸的诱因。
(一)爱情的本质
所谓爱情是男女之间基于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相互倾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强烈、纯真、专一的感情。
性爱、理想和责任是构成真正爱情的三个基本要素。
1、性爱:
人发育到性成熟的时候,就会产生追求异性的欲望和心理,这是正常的生理需求,是产生爱情的客观条件。
人类正是靠着这一本能而繁衍后代,生生不息
2、理想:
爱情的深刻社会内涵是生活的共同理想,这是爱情的社会属性
爱情是人类情感中最复杂、最微妙的一种,真正的爱情既不是柏拉图式的“精神之恋”,也不是纯粹异性间的生理吸引。
然而,正如英国哲学家罗素所说:
“爱情源于性,又高于性。
3、责任:
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这样教导儿子:
要记住,爱情首先意味着对你的爱侣的命运、前途承担责任。
想借爱情寻欢作乐的人,是贪淫好色之徒,是堕落者。
……爱,首先意味着献给,把自己的精神力量献给爱侣,为他(她)缔造幸福。
爱情是人类一切美好的开始,是人类永恒的主题,它给予人们的,除了甜蜜,除了快乐,随之而来的当然还有痛苦和忧愁,更最要的,它教会我们什么是责任,对爱情的责任,对伴侣的责任,对家庭的责任,对社会的责任,我们都有责任,都应该负起责任.所以,爱情的另一个名字是“责任”,是对自己感情的负责,对自己选择的负责,是对于因爱情而产生的结果和现象的负责。
那种“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夫妻是不可能有真正的爱情。
因为,爱情蕴涵着双方的义务感、奉献精神和牺牲精神。
真正的爱情不仅需要双方感情专一,相互忠实,更需要双方以忘我的奉献精神和牺牲精神来浇灌爱情,使爱情的花朵常开不谢。
爱情是一盆娇贵的花朵,责任是最好的养料。
三个基本要素构成了爱情有机的统一整体,它们的完美结合成就了人世间美好的爱情。
性爱的吸引,使得爱情打上了情爱的烙印,并把异性间的爱情与异性间的友谊根本区别开来。
理想的契合,使得爱情表现着恋人们对生活的希望和对未来的憧憬,使热恋中的人们焕发出极大的热情来克服生活中的消极和颓废。
责任的担当,则使得爱情不是自私地占有对方的感情,而是自觉自愿地为所挚爱的人付出感情。
(二)恋爱中的道德
1、尊重平等人格。
[案例]易卜生的《玩偶之家》描写了海尔茂夫妇的家庭关系由和睦转为分裂的故事。
海尔茂的妻子娜拉是一个活泼热情、天真可爱的少妇,她热爱她的丈夫。
海尔茂有一次得了重病,无钱治疗,娜拉就假冒父亲的笔迹,以父亲的名义暗中向别人借钱。
海尔茂病好了之后,发现她冒名签字,认为这事有损他的名誉,就对她大发脾气,并且要剥夺她教育儿女的权利。
娜拉这时才看清楚海尔茂的真面目,他是一个极端自私和虚伪的人。
同时,从她自身的遭遇中,她不只觉悟到在资产阶级家庭中男女的不平等,进而认识到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律、道德、宗教等都是虚伪的和不平等的。
当海尔茂用妻子和母亲的责任来约束她时,她理直气壮的说:
“首先我是一个人,跟你一样的一个人——至少我要学做一个人。
”这表明娜拉是一个坚强性格的妇女。
同娜拉相比,海尔茂是一个自私和虚伪的资产者的形象。
他的生活目标是追求金钱和地位,在家庭中他是一个大男子主义者。
看似很爱他的妻子,事实上把她当作一件装饰品和私有财产。
2、自觉承担责任。
爱情不仅是一种感情,同时也是一种道德义务。
当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时,就意味着他(她)决定把自己的生活与另一个人的生活结合在一起,将自己的命运与另一个人的命运紧密相联,就意味着对对方负有崇高的道德责任,就意味着要与另一个人在今后漫长的人生旅途上同舟共济、相濡以沫。
3、文明相亲相爱。
爱情是一种异常炽热的情感,人应该做感情主人,而不当感情的奴隶,不能让感情牵着自己走。
要理智宽容。
(三)大学生的恋爱
1、大学生恋爱的误区
(1)不能误把友谊当爱情。
心理学家认为,完整的爱情的发展有三个阶段:
好感──爱慕──相爱。
因此,好感,只是相爱的第一步,距离相爱还很遥远,而且好感也不是必然要发展为相爱,而只是一种可能性,所以不能认为有好感,就是有爱情。
泰戈尔曾说:
“友谊和爱情之间的区别在于:
友谊意味着两个人的世界。
然而爱情意味着两个人就是世界。
在友谊中一加一等于二,在爱情中一加一还是一。
(2)不能错置爱情的地位。
爱情是我们追求人生幸福的重要目标,但不是我们追求的唯一目标和唯一目的。
人生,除了爱情之外,还有理想,还有事业,还有亲朋,还有好友……所以,鲁迅先生说,人生的第一要义便是生活,人必须生活着,爱才有所依附,不能仅仅为了爱而生产盲目的爱,而把别的人生要义全盘疏忽了。
(3)不能片面地或功利化地对待恋爱。
选择爱情伴侣,也叫做择偶,这是恋爱婚姻的第一步,是很重要的一步。
有不少在恋爱中碰到挫折,造成感情伤害的人,就是因为择偶不当引起的。
正确的择偶标准是:
在选择对象时要以道为首,把“志同道合”放在首位;
注意个性和志趣的和谐互补,切忌以貌取人,以财取人,以权取人。
如果以貌取人,必然色变爱去;
如果重财轻德,必然财竭情移,如果攀附权势,必然权失爱亡。
因此,建立在外貌、钱财、权势基础上的爱情都是不牢固的。
(4)不能只重过程不重后果
责任是爱情的基本要素之一,恋爱中的双方应当以高度的责任感爱护对方,那种“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的爱情观是可怕的,它可能既伤害对方,也伤害自己。
“人在年轻的时候,并不一定了解自己追求的,需要的是什么,甚至别人的起哄也会促成一桩婚姻,等到你再长大一些,更成熟一些的时候,你才会知道你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可那时你已经干了许多悔恨得使你锥心的蠢事。
”《爱是不能忘记的》——谌容小说
2、大学生在处理恋爱问题上应当处理好几对关系:
一是恋爱与学习的关系。
二是恋爱与关心集体的关系。
三是恋爱与关爱他人和社会的关系。
一切真正伟大的人物(无论是古人、今人,只要是其英名永铭于人类记忆中的),没有一个是因爱情而发狂的人。
因为伟大的事业抑制了这种软弱的感情。
过度的爱情追求,必会降低人的本身的价值。
——培根
二、婚姻与家庭
恋爱是缔结婚姻、组成家庭的前提和基础,婚姻和家庭则是恋爱的结果,是爱情在内容和形式上的升华。
但也有人说:
婚姻家庭是爱情的坟墓。
这是一部分人对婚姻家庭生活的不适应造成的。
那么,什么是婚姻、什么是家庭、婚姻家庭的本质是什么。
(一)婚姻
婚姻家庭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两性和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
但是,婚姻与家庭是两个既密切联系又具有明显区别的概念。
婚姻,是由法律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二)家庭
家庭是指在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有亲属之间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
(三)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婚姻家庭关系是特定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即以男女两性和亲属间的血缘联系为其自然条件的社会关系。
婚姻家庭关系具有双重属性,即社会性和自然性。
1.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
2.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
三、家庭美德
家庭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础组织形式。
它为人们的生存提供最基本的环境,并为人的社会化创造最基本的条件。
家庭是引导个人走向社会的桥梁,是个人与社会的中介。
一般来说,家庭道德既与社会道德相对应,又是社会道德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每个大学生都来自于家庭,将来还要建立自己的小家庭。
了解家庭道德有助于大学生更好地履行家庭责任和义务,使家庭幸福美满。
所谓家庭美德,指的是调节家庭成员之间以及家庭与家庭,家庭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体系。
尊老爱幼。
夫妻和睦。
俗话说:
家和万事兴。
勤俭持家。
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帮、互让、互谅、互慰——周恩来
勤是摇钱树,俭是聚宝盆,奢懒败家门。
超前消费、攀比消费、负债消费
邻里团结。
以礼相待,互谅互让,互帮互助,宽以待人,团结友爱。
四、婚姻家庭法律规范
婚姻家庭关系不仅需要道德来维系,也需要法律来调整。
我国现行婚姻法于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对该法的修正。
(一)婚姻家庭法的概念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和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1、一夫一妻。
2、男女平等。
3、保护妇女、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4、实行计划生育。
5、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
(三)结婚。
结婚不仅仅是当事人双方的事,还会涉及到子女后代乃至整个社会的利益和秩序,因此在任何社会国家都规定有相应的结婚条件。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我国的结婚条件分为法定条件和禁止条件两大类。
1、结婚必备的条件:
第一,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第二,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第三,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2)禁止结婚的条件。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一定范围内的血亲(即近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
第一,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二,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结婚的程序
(1)结婚登记是建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我国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
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2)结婚登记机关
我国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3.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
(1)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生效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
重婚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未到法定婚龄的。
(2)可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无效婚姻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