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物浓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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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技术实物浓缩版
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
第一章燃烧基础知识
第一节燃烧条件
燃烧:
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
火焰:
发光的气相燃烧区
烟:
燃烧不完全,在产物中产生的固体小颗粒
分为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
1.燃烧的必要条件
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和引火源(温度),有焰燃烧还需具备链式反应自由基。
可燃物:
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化学反应的物质。
助燃物(氧化剂):
支持燃烧的物质
引火源:
能引起物质燃烧的点燃能源
2.燃烧必要条件
可燃物:
一定浓度
助燃物:
一定含氧量
点火源:
一定的点火能量
链式反应自由基:
未抑制
第二节燃烧类型及其特点
一、燃烧分类
1.着火
点燃(强迫着火):
从外部能源得到能量使混气的局部范围受到强烈的加热而着火燃烧波传播。
自燃(无外部引火源):
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自然燃烧。
化学自燃:
常温下发生
热自燃:
预先混合均匀加热(不是点火)
二、燃烧方式及特点
1.气体燃烧(扩散-混合-燃烧)
燃烧方式
定义
特点
典型燃烧
扩散燃烧
可燃性气体和蒸气分子与气体氧化剂互相扩散,边混合边燃烧
燃烧比较稳定,扩散火焰不运动
煤气燃烧、烧气焊
预混燃烧
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预先同空气(或氧)混合,遇引火源产生带有冲击力的燃烧
燃烧反应快,温度高,火焰传播快
粉尘爆炸
2.液体燃烧(蒸发-混合-燃烧)
闪燃:
一闪即灭,蒸发速度<燃烧速度,引发火灾事故的先兆。
沸溢:
热波向液体深层运动,油中的乳化水汽化向液面上浮成油包气使液体体积膨胀,向外溢出,同时部分未形成泡沫的油品也被下面的蒸汽膨胀力抛出,使液面猛烈沸腾起来。
沸溢形成必备的3个条件:
沸程宽,密度相差大
含有乳化水
原油黏度大
喷溅:
热波达到水垫时,水垫的水大量蒸发,蒸汽体积迅速膨胀,以至把水垫上面的液体层抛向空中,向外喷射。
3.固体燃烧(融化-蒸发-氧化分解-燃烧)
蒸发燃烧:
受到火源加热时,先熔融蒸发,随后蒸气与氧气发生燃烧反应。
(蜡烛、松香、沥青)
表面燃烧:
表面由氧和物质直接作用而发生(无焰燃烧)(木炭、焦炭)
分解燃烧:
加热时先发生热分解,分解出的可燃挥发分与氧发生反应(木材、煤)
熏烟燃烧(阴燃):
只冒烟而无火焰的燃烧(成捆堆放的纸张)
动力燃烧:
可燃挥发分遇火源所发生的爆炸式燃烧
三、闪点、燃点、自燃点的概念
1.闪点
定义: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引火源能够闪燃的液体最低温度。
意义:
可燃性液体性质的主要标志之一。
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
闪点与可燃性液体的饱和蒸气压有关,饱和蒸气压越高,闪点越低。
应用:
用来确定生产、加工、储存可燃性液体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
闪点<28℃的为甲类;28℃≤闪点<60℃的为乙类;闪点≥60℃的为丙类
2.燃点
定义: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应用外部热源使物质表面起火并持续燃烧一定时间所需的最低温度。
意义:
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大小一般用燃点来衡量,物质的燃点越低,越易着火。
与闪点的关系:
易燃液体的燃点一般高出其闪点1~5℃,并且闪点越低,这一差值越小
3.自燃点
定义:
在规定的条件下,可燃物质产生自燃的最低温度。
意义:
可燃物的自燃点越低,发生自燃的危险性就越大。
影响因素:
液体、气体:
压力、氧浓度、催化、容器的材质和表面积与体积比。
固体:
受热熔融、挥发物的数量、固体的颗粒度、受热时间
第三节燃烧产物
完全燃烧产物是指可燃物中的C被氧化生成C02(气)、H被氧化生成H20(液)、S被氧化生成S02(气)等,而C0、NH3、醇类、醛类、醚类等是不完全燃烧产物。
几类典型物质的燃烧产物:
高聚物的燃烧产物:
主要分为受热软化熔融、热分解、着火燃烧等阶段。
热分解是其燃烧的关键阶段,高聚物的燃烧主要是分解产物中的可燃性气体的燃烧。
木材的燃烧产物:
木材的燃烧存在两个比较明显的阶段:
一是有焰燃烧阶段,即木材的热分解产物的燃烧;二是无焰燃烧阶段,即木炭的表面燃烧。
金属的燃烧产物:
挥发金属:
沸点<氧化物的熔点,首先表面上能够生成固体氧化物,后被熔化开始蒸发扩散进入空气。
不挥发金属:
沸点>氧化物的熔点,首先表面上能够生成固体氧化物,后减缓了金属被氧化。
粉末状时激烈燃烧。
第二章火灾基础知识
第一节火灾的定义、分类与危害
1.定义:
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
2.分类:
A类火灾
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纸张等
B类火灾
液体或可熔化固体,如汽油、沥青、石蜡
C类火灾
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
D类火灾
金属火灾,如钾、钠、镁
E类火灾
带电火灾,如变压器电气火灾
F类火灾
烹饪物火灾
3.火灾事故等级
火灾等级
死亡(/人数)
重伤(/人数)
直接财产损失
一般火灾
[0,3)
[0,10)
[0,1000万)
较大火灾
[3,10)
[10,50)
[1000万,5000万)
重大火灾
[10,30)
[50,100)
[5000万,1亿)
特别重大火灾
[30,)
[100,)
[1亿,)
4.火灾的危害
危害生命安全、造成经济损失、破坏文明成果、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生态环境
第二节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
电气(短路、过载、接触不良)
吸烟生活用火不慎生产作业不慎玩火放火雷击
第三节建筑火灾蔓延的机理与途径
一、建筑火灾蔓延的传热基础
热传导(接触传热)
热对流(发生相对位移)
热辐射(不需相互接触)
二、建筑火灾的烟气蔓延
(一)烟气的扩散路线(扩散-垂直升腾-水平蔓延)
着火房间→走廊→楼梯间→上部各楼层→室外;
着火房间→室外;
着火房间→相邻上层房间→室外。
(二)烟气流动的驱动力
1.烟囱效应
2.火风压
3.外界风的作用
(三)烟气蔓延的途径
1.孔洞开口蔓延
2.穿越墙壁的管线和缝隙蔓延
3.闷顶内蔓延
4.外墙面蔓延
三、建筑火灾发展的几个阶段
发展阶段
特征
控制对策
初期阶段
从出现明火算起,开始火焰较小,与敞开环境相似,易扑救
安装火灾探测系统(tp↓)
设置良好疏散标志(ta↓)
设置合理疏散通道(trx↓)
充分发展阶段
燃烧强度增大,严重损坏室内设备及建筑物
设置防火墙、防火门、划分防火分区
衰减阶段
室内平均温度降到其峰值80%算起,可燃物挥发分大量消耗,燃烧无法持续
tp:
起火至察觉发生所需的时间,ta:
察觉火灾至疏散开始的时间,trx:
疏散进入安全地带所需的时间
第四节灭火的基本原理与方法
一、冷却灭火(破坏点火源条件)
将可燃物的温度降到着火点以下,燃烧即会停止。
二、隔离灭火(破坏互相作用条件)
将可燃物与氧气、火焰隔离,就可以中止燃烧、扑灭火灾。
三、窒息灭火(破坏助燃物条件)
可燃物的燃烧是氧化作用,需要在最低氧浓度以上才能进行,低于最低氧浓度,燃烧不能进行,火灾即被扑灭。
四、化学抑制灭火(反应链终止)
有效地抑制自由基的产生或降低火焰中的自由基浓度,即可使燃烧中止。
化学抑制灭火的灭火剂常见的有干粉和七氟丙烷。
第三章爆炸基础知识
第一节爆炸的概念及分类
一、定义:
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的现象。
二、爆炸的分类
通常将爆炸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三种。
可燃粉尘爆炸
1.粉尘爆炸的条件:
①粉尘本身是可燃的;
②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中,并且其浓度处于一定的范围;
③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引火源
2.粉尘爆炸的特点
①压力高,持续时间长
②多次爆炸,破坏严重
③过程复杂
3.影响粉尘爆炸的因素
1)粉尘本身的物理化学性质
2)粉尘浓度
3)环境条件
4)可燃气体和惰性气体的含量
第二节爆炸极限
爆炸浓度极限:
与空气混合后的体积分数或单位体积中的质量等来表示遇火源会发生爆炸的最高或最低的浓度范围。
一、气体和液体的爆炸极限
气体和液体的爆炸极限通常用体积分数(%)表示。
一般在氧气中的爆炸极限要比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范围宽。
可燃气体爆炸极限的影响因素:
火源能量
火源能量越大,爆炸极限范围越宽
初始压力
初始压力增加,爆炸范围增大
初温
初温越高,极限范围越宽
惰性气体
爆炸极限范围变窄
二、爆炸极限在消防上的应用
评定可燃气体火灾危险性大小
爆炸范围越大,下限越低,火灾危险性就越大
选择电气防爆形式
生产、储存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的工业场所,应选用隔爆型防爆电气设备;
生产、储存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的工业场所,可选用任一防爆型电气设备
为设计提供依据
确定建筑物耐火等级、层数、面积、防火墙占地面积、安全疏散距离和灭火设施
确定安全操作规程
处于或接近爆炸极限范围进行生产时,应充惰性气体稀释和保护
第三节爆炸危险源
发生爆炸必须具备两个基本要素:
一是爆炸介质;二是引爆能源。
一、引起爆炸的直接原因
物料原因
投料不当,控制失误
作业行为原因
判断失误,作业不当
生产设备原因
先天缺陷,保养缺失
生产工艺原因
控制不当,反应失控
其他原因
人为破坏、自然灾害
二、常见爆炸引火源
火源类别
火源举例
机械火源
撞击、摩擦
热火源
高温热表面、日光照射并聚焦
电火源
电火花、静电火花、雷电
化学火源
明火、化学反应热、发热自燃
第四章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知识
第一节爆炸品
二、爆炸品的特性及参数
爆炸性:
猛烈的化学反应大量气体和热量短时无法逸散温度迅速上升,压力突增
爆炸
敏感度:
某一炸药所需的最小起爆能
第二节易燃气体
易燃气体是指爆炸下限小于或等于13%(体积),或者燃烧范围不小于12个百分点(爆炸浓度极限的上限与下限之差)的气体。
一、易燃气体的分级
Ⅰ级:
爆炸下限<10%;或者不论爆炸下限如何,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
Ⅱ级:
10%≤爆炸下限<13%,并且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
二、易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
第三节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是指闭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0℃,或开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5.6℃。
闭杯闪点是指在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在闭杯中试样的蒸气与空气的混合气接触火焰时,能产生闪燃的最低温度。
一、易燃液体的分级
Ⅰ级:
初沸点≤35℃
Ⅱ级:
闪点<23℃且初沸点>35℃
Ⅲ级:
23℃≤闪点≤60℃且初沸点>35℃
甲类:
闪点<28℃
乙类:
28℃≤闪点<60℃
丙类:
闪点≥60℃
二、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
第四节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一、易燃固体
(一)易燃固体的分类与分级
燃点高于300℃的固体称为可燃固体燃点低于300℃的固体称为易燃固体
(二)易燃固体包括的范围
1.固态退敏爆炸品
为抑制爆炸性物质的爆炸性能,用水或酒精湿润爆炸性物质,或者用其他物质稀释爆炸性物质后,形成的均匀固态混合物,有时也称湿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