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操作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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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操作标准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操作标准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二)性质:
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烟花爆竹平安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发布)第十六条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平安生产监督治理部门审批。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依照《烟花爆竹平安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发布)第十九条规定: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治理部门提出申请。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方法》(国家平安生产监督治理总局令第65号)第五条第五款县级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治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零售经营布点计划与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治理工作。
依照桂政发﹝2016﹞76号,县(区)平安生产监督治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零售经营许可证的颁发。
四、行政审批条件
依照《烟花爆竹平安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发布)第十八条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一)要紧负责人通过平安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平安治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平安警示标志。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各县(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
六、申请材料
依照《烟花爆竹平安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发布)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二)负责人、销售人员平安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三)零售场所情形说明;
(四)零售场所周边平安条件说明及示用意;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
20日。
(二)许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有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
咨询:
投诉:
县级的咨询投诉由县级平安生产监督治理部门自行发布。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日;许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烟花爆竹
经营(零售)许可证
申请书
(空白)
□申请
单位名称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国家平安生产监督治理总局制样
填写说明
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变更别离填写本申请书的许可证申请表、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本申请书一式三份,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印机打印,笔迹要清楚、工整。
3.申请书封面的“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许可证发证机关填写,“受理编号”、“受理日期”应与受理通知书的受理编号、日期一致。
申请书的其他内容均由申请单位填写。
4.申请书中“单位名称”指申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单位在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记录注册或预先核准的单位名称;“经办人”是指申请单位指定的办理申请事宜的人员;“联系”是指经办人的。
5.申请书封面“单位名称”处应盖申请单位公章。
6.申请书表格中,除“单位网址”、“电子信箱”是可选项外,其他栏均为必填项。
其中:
申请书与工商营业执照所载的事项相同的,按工商营业执照记录的内容填写;
“记录机关”是指颁发工商营业执照或预先核准单位名称的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的全称;
“经济类型”依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关于划分企业记录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的规定,填写企业记录注册类型代码;
“固定资产总值”、“销售额”、“出口额”别离指填写本表时上年度的固定资产总值、销售收入总额、出口总额。
以前未经营烟花爆竹的不需填写;
“申请经营范围”栏在[]内选择性划“√”。
许可证申请表
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仓储设施地址
经济类型
注册资本
联系电话
传真
单位网址
电子信箱
工商注册号
登记日期
登记机关
固定资产总值
销售额
出口额
从业人员
其中
安全管理人员
运输车辆
1
仓库保管和守护人员
申请
经营范围
烟花类[]
产品分级
A[]B[]C[]D[]
爆竹类[]
产品分级
B[]C[]
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
申请意见
申请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烟花爆竹
经营(零售)许可证
申请书
(示范文本)
□申请
单位名称
来宾市兴旺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韩勇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2007年6月1日
国家平安生产监督治理总局制样
填写说明
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变更别离填写本申请书的许可证申请表、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本申请书一式三份,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印机打印,笔迹要清楚、工整。
3.申请书封面的“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许可证发证机关填写,“受理编号”、“受理日期”应与受理通知书的受理编号、日期一致。
申请书的其他内容均由申请单位填写。
4.申请书中“单位名称”指申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单位在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记录注册或预先核准的单位名称;“经办人”是指申请单位指定的办理申请事宜的人员;“联系”是指经办人的。
5.申请书封面“单位名称”处应盖申请单位公章。
6.申请书表格中,除“单位网址”、“电子信箱”是可选项外,其他栏均为必填项。
其中:
申请书与工商营业执照所载的事项相同的,按工商营业执照记录的内容填写;
“记录机关”是指颁发工商营业执照或预先核准单位名称的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的全称;
“经济类型”依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关于划分企业记录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的规定,填写企业记录注册类型代码;
“固定资产总值”、“销售额”、“出口额”别离指填写本表时上年度的固定资产总值、销售收入总额、出口总额。
以前未经营烟花爆竹的不需填写;
“申请经营范围”栏在[]内选择性划“√”。
许可证申请表
单位名称
来宾市兴旺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负责人
马洪
注册地址
来宾市中山路33号
邮政编码
546100
仓储设施地址
来宾市兴宾区蒙江乡香兰村老虎岭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
注册资本
100万元
联系电话
传真
单位网址
电子信箱
工商注册号
预核私字[2007]第001829号
登记日期
2007年1月26日
登记机关
来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固定资产总值
100万元
销售额
60万元
出口额
万元
从业人员
12人
其中
安全管理人员
3人
运输车辆
1辆
仓库保管和守护人员
9人
申请
经营范围
烟花类[]
产品分级
A[]B[√]C[√]D[√]
爆竹类[]
产品分级
B[√]C[√]
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
申请意见
本单位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并对以上情况和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申请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申请经营范围
烟花类[]
产品分级
A[]B[]
C[]D[]
烟花类[]
产品分级
A[]B[]
C[]D[]
爆竹类[]
产品分级
B[]C[]
爆竹类[]
产品分级
B[]C[]
烟火药[]黑火药[]
引火线[]
烟火药[]黑火药[]
引火线[]
仓储设施地址
经济类型
注册资本
万元
联系电话
传真
单位网址
电子信箱
工商注册号
登记日期
登记机关
固定资产总值
万元
销售额
万元
出口额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其中
安全管理人员
人
运输车辆
辆
仓库保管和守护人员
人
原许可证编号
申请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情况和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变更手续。
申请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