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范文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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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制勘察文件的依据
是
2
勘察文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3
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勘察报告提出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已落实
4
勘察文件是否已向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已进行技术交底
5
勘察文件的签名、签章是否齐全
齐全
6
实际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是否相符(若不符,处理意见)
实际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相符
7
勘察变更文件、变更程序是否符合要求,重大变更是否重新通过图审
勘察变更文件、变更程序符合要求,并通过图审
8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
检查结论: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签名)
勘察单位法人章或验收专用章:
(盖章)
时间: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
施工图审号
图审机构名称
设计单位名称
编号
设计文件的签名、签章是否齐全
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设计文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施工图审查机构对设计单位提出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设计文件是否已向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采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新材料、新技术是否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组织的鉴定
设计变更文件、变更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主体结构重大设计变更是否有施工图审查补审
设计变更文件、变更程序符合要求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法人章或验收专用章:
西湖明珠阳光宅16#楼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
2011年6月2日上午
会议地点:
西湖明珠阳光宅15#楼项目部办公室
会议议题:
基础验收
参加单位及人员:
见基础验收签到表
会议主持人:
汪高
会议议程及内容:
成立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潘江山为组长,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参加的验收组,对地基与基础工程按照程序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
经我单位对该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现场实体质量进行检查,已完成设计审查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已处理完毕,工程施工文件齐全,工程检验、检测结果合格,观感质量好,我单位对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自评为合格。
监理单位:
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经我单位对该工程地基与基础现场实体质量进行检查,已完成设计审查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
贯彻执行新标准,落实验收制度,材料检验,注重薄弱环节检查。
对止水拉杆进行防锈处理,后浇带模板不得拆除。
高层建筑安全尤为重要,塔吊要定期检查钢丝绳、滑轮、吊钩。
对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评估合格,同意基础验收。
勘察单位:
勘察文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实际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一致,验收合格。
设计单位:
该工程实体与设计相符,工程实体质量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设计文件要求。
后浇带施工严格按图施工,沉降观测要及时跟踪,如有差距,及时反馈设计院。
该基础工程验收合格。
质监站:
对整个观感来说没有严重缺陷,砼梁柱有个别蜂窝、麻面,对钢材检验结果进行换算要及时,钢筋保护层、楼板厚度、抽测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日志要详细反映每天的日常工作。
同意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
以上各位专家所提内容认真落实,希望项目部施工精益求精,做到精工细作,满足业主要求。
根据各参见方的综合意见,同意验收合格。
参建各方对会议纪要内容进行确认签字和技术部门盖章。
建设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勘察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设计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西湖明珠阳光宅16#楼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会议纪要
基础分部验收
成立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潘江山为组长,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参加的验收组,对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按照程序进行验收。
经我单位对该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现场实体质量进行检查,已完成设计审查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已处理完毕,工程施工文件齐全,工程检验、检测结果合格,观感质量好,我单位对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自评为合格。
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经我单位对该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现场实体质量进行检查,已完成设计审查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
对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评估合格,同意基础验收。
该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合格。
根据各参见方的综合意见,同意验收。
主体工程验收会议纪要
一、验收组负责人介绍验收组成员组成及验收方案内容。
二、施工单位介绍主体工程自评报告(记录其结论意见)。
三、监理单位介绍主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记录其结论意见)。
四、设计单位介绍主体工程质量有关检查情况(记录其结论意见)。
五、验收组审阅施工单位工程档案资料及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六、验收组成员分别对检查情况提出意见。
七、验收组组长根据各验收小组结果提出验收组综合意见,参建各方是否同意验收,是否达成一致性意见。
八、若参建各方对验收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验收。
九、主体工程验收过程中参建各方对工程实体及工程档案资料提出问题汇总。
十、承监质监站对主体工程验收发表验收监督意见和提出相关要求。
十一、参建各方对会议纪要内容进行确认签字和技术部门盖章。
分部工程验收会议纪要
二、施工单位介绍所验收分部工程自评报告(记录其结论意见)。
三、监理单位介绍所验收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记录其结论意见)。
四、设计单位介绍所验收分部工程质量有关检查情况(记录其结论意见)。
九、所验收分部工程验收过程中参建各方对工程实体及工程档案资料提出问题汇总。
十、承监质监站对所验收分部工程发表验收监督意见和提出相关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二、施工单位介绍建设工程竣工报告(记录其结论意见)。
三、监理单位介绍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记录其结论意见)。
四、设计单位介绍建设工程质量有关检查情况(记录其结论意见)。
五、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及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九、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参建各方对工程实体及工程档案资料提出问题汇总。
十、承监质监站对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发表验收监督意见和提出相关要求。
十一、参建各方对会议纪要内容进行确认签字和单位法人盖章(或受法人委托的验收专用章)。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