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操作规程最新范本模板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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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内容:
1.文件起草:
1.1文件的使用部门负责起草本部门文件;
1.2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起草修订审批表》,起草制定新的文件,质量管理部门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责成相关部门起草制定新的文件;
1。
3文件的标题要清楚地说明文件的性质,文件使用的语言确切、易懂;
2.文件修订的要求:
当出现以下情况,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相关文件进行修订
2。
1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与现行规章制度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
2.2国家管理标准更新;
2.3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
2.4企业内审后认为需要修订的;
2.5其它需要修订的;
3.文件修订:
3。
1文件的使用者或管理人员提出文件的修改、变更,并填写《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起草修订审批表》;
2经本部门审核后报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决定是否批准对文件进行修订;
3.3如文件变更引起其它相关文件的变更,由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人员或责成有关部门对文件进行修订;
4.文件审核:
4。
1起草、修订好的文件,由质量负责人审核,审核的要点:
1.1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是否存在不一致的地方;
1.2内容是否具有可行性、简练、确切、易懂;
1.3与其他玩家是否存在冲突、相悖的地方;
4.2没有经过审核的文件不得颁发、生效;
5.文件的批准:
制度、职责、操作规程文件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6.文件的发放、培训和收回:
6.1批准后的文件,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的分发、培训;
6。
2修订后的文件正式生效时,收回原来分发的旧版本文件,保证旧文件不在使用现场出现;
7.文件保存:
由质量管理部永久保存;
8.文件的销毁:
8。
1属于销毁的文件有:
起草和打印过程中的草稿、收回的旧版文件和废止的文件(归档一份除外);
2待销毁的文件,应由质量管理员造册,填写《文件发放、收回、销毁记录》,质量管理部监督销毁;
9.流程图:
使用部门
起草、修订
→
质量负责人审核
总经理
批准
人事行政部培训、发放
↓
部门执行
质量管理部、人事行政部监督检查
←
质量体系文件内审操作规程
LTGC-002-2013
起草部门:
审核人:
审核日期:
2013.9。
一、目的:
通过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审,证实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充分性、适宜性及有效性,以满足质量过程控制的要求。
二、范围:
公司质量体系的内部审核.
质量领导小组
1.内审时间:
1.1每年度进行一次,时间安排字每年12月进行;
1.2公司申请新的GSP认证之前;
3出现以下情况时,开展专项内审:
增减部门、企业负责人变更、质量负责人变更、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变更、制度大修订、自动温湿度系统更换、仓库变更、冷链变化、计算机系统变动等.
2.内审程序:
1质量管理部制定内审方案及计划;
2.2质量负责人审核方案;
3总经理批准方案实行;
4内审人员实施内审工作;
5存在问题的相关部门整改;
2.6质量管理部负责评审报告;
3.内审实施方案拟定:
质量管理部制定实施方案,内容包括:
目的、范围、方法、人员、时间;
4.内审方法:
参加内审的人员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评审;
5。
内审过程:
5.1召开首次会议,宣布检查计划;
2内审人员现场检查,形成记录;
5.3召开未次会议,汇报存在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整改;
5质量管理部对问题整改情况跟踪检查;
5.6质量管理部负责编写内审报告;
6.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应按照规范的格式记录,记录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归档
7.流程图:
质量管理部编制实施方案
质量负责人审核:
总经理批准
首次会议
进入现场审核
末次会议提出不符合项目
↓
质量管理部编写内审报告
←
质量管理部门跟踪检查
发生不合格项目的部门进行整改
药品采购操作规程
LTGC—003-2013
采购部
版本号:
8.20
9.10
执行日期: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为规范药品采购流程,保证药品采购渠道和所采购药品合法.
公司药品采购过程的控制管理。
1.采购人员任职资格要求:
具有药学或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知道采购计划:
采购员依据销售计划、库存信息等拟定采购计划;
3.供货方选定:
1首营企业,采购员按照《供货单位及其销售人员资格审核管理制度》的要求,索取相关资料,填写“首营企业审核表”,按程序审核批准;
2非首营企业,在合格供货方中选择:
1供货方必须具备法定资格,具有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GMP/GSP证书、“营业执照”,其经营方式、范围应与证照内容一致;
1.2对供货单位业务员的身份要进行确认,确认的方式可采取网上查询和电话确认;
3审查以生产能力和药品质量为主要内容的供货方的质量信誉,供货方的质量体系状况。
同样品种应选择质量信誉好的供货方;
3.1.4审查供货方履行合同能力:
包括药品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期及服务;
4.品种核实:
1首营品种,采购员按照《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的要求,向供应商索取该品种相关资料,填写“首营品种审核表"
按程序审核批准;
5.签订采购合同及质量保证协议;
5.1无采购合同应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2采购员将采购合同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生成采购记录;
6.付款:
财务付款去向要和供应商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行相一致;
7.根据采购价格,更新药品价格信息;
8流程图:
制定采购计划
↙↘
首营企业
非首营企业
↓↓
首营品种
选择合格
↓↓
质量管理部审核
非首营
品种
↘↙
采购药品
采购记录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操作规程
LTGC-004-2013
2013.9.10
一、目的“加强对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控制管理,保证从合法权益购进合法的产品.
公司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过程的管理。
三、责任:
采购部、质量管理部
1.采购员索取相关材料并初步审查
1首营企业应索取的资料:
1《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2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1.4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1.1.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1.7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首营企业,还须审核其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合法资格,索取加盖有企业原红色印章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2首营品种应索取的资料:
1.2.1产品批准文号批件;
2.2产品质量标准;
3产品外包装、标签及说明说样本;
4产品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1.2。
5产品检验报告书(省级);
1.2.6进口品种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
7物价部门批文;
3应索取供应商销售人员的资料
1.3.1法人授权书原件,必须加盖购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应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1.3。
2加盖购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采购员对以上证明性资料进行完整性、符合性审查;
3.采购员在计算机系统填写《首营企业审核表》、《首营品种审核表》及相关资料,报部门负责人;
4.采购部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交质量管理部;
5.质量管理部对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等进行核对。
资料符合要求,签署意见报公司质量负责人批准,不符合要求,退回采购部补充完善;
6.质量负责人批准后,《首营企业审核表》、《首营品种审核表》以及相关资料由质量管理部建档保存;
7.采购部对有变更事项的供应商,及时索取变更资料,更新供应商档案;
8供应商资料过期或没有更新的,暂停供应商资格直到资料符合要求为止;
9.流程图:
药品收货操作规程
LTGC-005-2013
储运部
起草日期:
为规范药品收货程序,确保收到药品和采购记录、销售记录相符,杜绝不是公司采购的药品或不是公司销售药品进行入到公司。
适用于公司所采购的药品和销售退回的药品到库收货操作。
:
储运部、采购部、销售部、质量管理部
1.公司采购到货药品收货程序如下:
1.1收货员应当查验随货同行单和药品采购记录;
1.1无随货同行单或采购记录的不得收货;
1.2随货同行单内容与采购记录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得收货,并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处理;
2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
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3药品到货时,收货员应对运输工具盒运输状况进行检查:
1.3.1检查车厢是否密闭,如发现车厢内有雨淋、腐蚀、污染等现象,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和质量管理部处理;
1.3.3供货方委托运输药品的,收货员核实委托的运输方式、承运方式、承运单位、启运时间等信息,不一致的应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和质量管理部。
4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检查冷藏车、车载冷藏箱或保温箱的温度状况,核查并留存运输过程和到货是的温度记录;
对未采用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运输的或者温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收货,并报质量管理部处理.
1.5依据随货同行单核对药品实物,随货同行单中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商等内容与药品实物不符的,不得收货,并通知采购部门处理。
6收货过程中、随货同行单或到货药品与采购记录的有关内容不相符的,通知采购部门与供货单位核实和处理:
1.6.1随货同行单内容中除数量以外的其他内容与采购记录、实货不符的,经供货单位确认并提供正确的随货同行单后,方可收货;
2随货同行单与采购记录、药品实物数量不符的,经供货单位确认后,重新办理采购手续,采购记录与随货同行单、药品实物数量一致后,收货人员方可收货。
3供货单位对随货同行单与采购记录、药品实物不相符的内容不予确认的,到货药品应拒收,存在异常情况的,报质量管理部处理.
1.7对符合收货要求的药品,收货员应拆除药品的运输防护包装,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完好,对出现破损、污染、标识不清等情况的药品,应拒收.
1.8收货员应将检查合格的药品放置于相应的待验区,并在随货同行单上签字后移交验收员.
2.公司销后退回药品收货程序如下:
2.1收货员核实销售记录、销货退回通知单和药品实物,内容一致,确认为本企业销售的药品,方可收货,并放置于相应的退货区;
如内容不一致,报销售不门处理.
2冷藏、冷冻药品销后退回,应有退货单位提供的药品售出期间储存、运输质量控制情况说明,确认符合规定储存条件的方可收货;
如不能提供证明及超过温度控制要求的,按不合格品处理。
3.收货相关记录至少保存5年。
4.流程图:
文件名称:
药品质量验收操作规程
LTGC—006—2013
2013.8.20
把好入库药品质量关,保证采购的药品数量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公司。
适用于公司所采购的药品或公司销售退回的药品入库质量验收.
1.验收人员任职资格要求:
应具有药学或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药学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2.根据不同类别的药品,明确待验药品的验收时限;
待验药品要在规定时限内验收。
2.1一般药品应在收货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2冷藏药品应在收货后立即验收,并且在冷库待验区完成;
3特殊管理药品实行双人验收;
3.验收药品时应该对以下材料:
1普通药品验收:
购货单位为生产企业的查验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原件;
购货单位为批发企业的查验加盖购货单位质量专用章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检验报告书的传递和保存可以采用电子数据形成,但必须是计算机PDF等图片格式保存的文件格式。
2实施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查验加盖购货单位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的该规格及批号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3进口药品查验有加盖购货单位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
字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
4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查验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4.验收员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抽样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并交质量管理部处理。
4.1抽样数量应符合《质量验收抽样操作程序》
4.2对整件药品存在破损、污染、渗液、封条损坏等包装异常以及零货、拼箱的,应当开箱检查至最小包装;
3非整件药品应当逐想检查;
4对抽取的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逐一进行检查,核对,出现问题的,交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5.验收整件包装中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6.验收员对销后退回药品应进行逐批检查验收,并开箱抽样检查,整件包装完好的应按抽样原则加倍抽检,无完好外包装的每件应抽检至最小包装,必要时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
7.销后退回药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药品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处理;
8.抽样检查验收结束后,质量验收人员将抽样检查后的完好样品放回原包装,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字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
并在抽样的整件包装上贴上验收封条签单;
9.对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员应与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在计算机系统录入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到货数量、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并确认后,系统生成验收记录。
验收中出现疑似质量问题的,报质量管理部处理。
10.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验收员应及时扫描,并及时上传;
10。
1未按规定加印或加贴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或者监管码印刷不符合规定要求造成扫描设备无法识别的,应拒收;
2监管码信息与药品包装信息不符的,应及时向购货单位查询,未得到确认之前不得入库,
必要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1.验收合格后,质量验收人员与仓库保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12验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入库,报质量管理部处理并通知采购部;
13.流程图:
药品质量验收抽样操作规程
编号:
LTGC—007-2013
为规范药品验收抽样方法,保证抽取的样品具有质量均匀性、代表性、保证药品的验收质量.
适用于本公司药品入库质量验收抽样操作.
1.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能真实反映该批号药品的质量状况;
2.抽样地点:
2.1采购的药品抽样地点在待验区
2销后退回的药品的抽样地点退货区;
3冷藏、冷冻药品的抽样地点退货区;
2.4在库药品养护时检查质量,抽样地点在正常储存区域;
2.5处理质量查询、投诉问题需抽取的同批号药品的样品,应分别在本公司仓库“合格库区"
及投诉方药品存放处抽取.
3.确定抽样数量:
1同一批号整件数抽样:
3.1。
1整件数量在2件及以下的应当全部抽样检查
2整件数量在2件以上至50件以下的抽样检查3件;
3整件数量在50件以上的每增加50件,增加抽样检查1件,不足50件的按50件计;
2零货数抽样:
1零货数量50盒以下抽取2盒;
3.2。
2零货数量50盒以上,每增加50盒,增加抽取1盒,不足50盒按50盒计算;
4.抽样原则:
1开箱抽样检查,从每整件药品的上、中、下不同位置随机抽样检查至最小包装;
每整件药品中至少抽取3个最小包装;
2抽取样品存在封口不牢、标签污损、有明显重量差异或外观异常等情况的,应当加倍抽样检查;
4.3整件药品存在破损、渗液、封条损坏等包装异常以及零货、拼箱的,应当开箱检查至最小包装;
4.4外包装及封签完整的原料药、实施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可不开箱检查,对生产企业有特殊质量控制要求或打开最小包装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可不打开最小包装
5.检查内容:
1抽样时应对药品的包装、最小包装单元等逐一进行检查、核对、出现问题的,交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2检查运输储存包装的封条有无损坏,包装上是否清晰注明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贮藏、包装规格及储运图示标志或特殊管理的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的标识等标记
5.3最小包装的封口是否严密、牢固,无破损、污染或渗液,包装及标签印字是否清晰,标签粘贴牢固。
6.药品检查验收结束后,质量验收人员将抽样检查后的完好样品放回原包装,并在抽样的整件包装上标明抽验标志。
7.流程图
药品入库储存操作规程
LTGC—008-2013
为规范药品入库储存程序,确保药品入库质量,明确药品储存条件。
适用于本公司药品入库储存操作。
四、内容:
1.保管人员任职资格要求: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药品入库:
1保管员依据验收员签字“验收入库通知单”“退货药品验收单”对照实物办理交接手续;
2保管员核对药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生产单位等信息;
3核对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收;
4进入计算机系统,对验收合格的药品进行入库;
5对出现单货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或其它可疑质量问题的药品拒收,并通知质量管理部;
3.药品储存:
3.1保管员按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将药品存放于相应的库区中,属于阴凉库的放在阴凉库,需要冷藏的放入冷库,特殊药品放在特药库,做好分类存放工作;
3.2保管员存放药品时,根据所确定储存区域的货位情况,决定存放货位,将药品存放于相应货位中,零货与整货分开;
4.堆垛要求:
4.1按生产批号的顺序分开堆垛,严防混批,不同品种或同品种不同规格不能混垛;
4.2垛间距不小于5厘米,与库房内墙、顶、温度调控设备间距不小于30厘米。
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
3整件药品在地垫上码放;
5.储存要求:
1药品在储存期间实现色标管理:
待验药品区、退货药品库(区)—黄色;
合格品、待发药品库(区)—绿色;
不合格品库(区)—红色。
5.2在库药品应按分类和贮存条件的规定,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5.2.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存放;
5.2.2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货位存放;
5.2.3拆除外包装的零货药品应当集中存放;
2.4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转账记录。
6.保管员每天应进行清洁工作,保持库房、货架、托盘等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无破损和杂物堆放。
7.储存药品应按照要求采取:
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8.库房人员必须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9.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的人员不得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10.库房内不得存放于储存管理无关的物品。
11.流程图:
药品在库养护操作规程
LTGC-009-2013
2013.9.20
为规范药品在库养护程序,确保在库药品质量。
适用于本公司在库药品养护操作。